重塑面向公众的政务服务-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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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利普·J.库珀(Phillip J.Cooper)在《二十一世纪的公共行政:挑战与改革》一书中十分尖锐地谈到,我们正处在公共管理者所经历的最困难的一个时期,“近年来,将‘抨击官员’当作消遣娱乐的风气已由美国蔓延至整个国际社会。作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官员’在世界流行排行榜上的排名大概仅次于足球,原来由10个字母组成的‘bureaucrat’在口语中往往只发4个字母的音。而政治家们对过分规制、预定计划无法按时完成以及治理成本飞速上涨等问题的抱怨之声,早在20年前人们就已经听腻了,这20年来的一再重复几乎是徒劳无功。他们的花言巧语之所以让人感到缺乏诚意,是因为很多时候他们是在‘贼喊捉贼’——抱怨过分管制的人往往正是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者,而负责缩减预算、精简机构的领导人,通常就是先前要求各部门、各机关遵从烦琐程序并因此造成低效率行政、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罪魁祸首’。”[128]改革开放在创造恢宏经济成就的同时,也成就了中国社会的巨大变革,它改变的不仅是物态、事态,还有社会观念、人心取向。当行政相对人不再心存顾忌地面对管理者,这显然可以归功于社会进步,因为它体现了公平关系的建立;而一旦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约束地发表意见,甚至直接地向政府提出批评时,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需要做好这样的承受准备。

    在全球化、信息化、民主化的背景下,国家竞争力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治理的水平与公共物品的供给能力,作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政府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就是政务服务的质量、水准和实效。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管理能力的提升,使我们进入到了一个已经产生革命性影响并将带来更大深刻变化的大整合时代,整合影响的范畴大到国家权力机器、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并呈现整合内容立体融合的特征。不确定的前景带来的必然是确定性的挑战。在这种背景下,条块切割、层级授权、科层管理的僵化、迟缓、冷漠、各自为政、政出多门、互为壁垒等,均已极不适应巨变时代的要求,权力再也不能高高在上而对行政相对人的感受和体验不闻不问了,为此迫切需要整合散乱的政府职能以及运转不灵的行政管理体制,构建标准化、均等化和体系化的无缝隙政务服务。

    以放松管制为基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一步,既激发了人们的创业热情、市场活力,也改变了政府运作机制,提升了政府运作效能,在一定程度上平和了公众对陷于利益格局的其他改革因步履蹒跚而产生的期待和焦虑;多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与社会的互动中,在回应市场的需求中,不断转换和寻找着改革的聚焦点、着力点,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在广翱的长空中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彩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对审批事项的数量重视,转换到对审批行为的广泛关注,再倡导对审批服务的品质提升,我们看到的是政府职能的演进轨迹: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法治政府、倡导以人为本。效率问题仍然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但对实现效率提高的途径、方法已不再是对审批事项的刚性压缩,政府越来越重视审批许可的方式创新、机制优化;不再只是用最短的审批时间来替换行政审批的丰富内涵,愈来愈重视向申请人发放许可证的方式,关注行政审批相对人的体验感受,开始分析行政审批的关联关系和社会影响。

    “政府机构的创新活动,都是在与逆境斗争的过程中发生的,是在一个敌视变革的组织环境中发生的。这些制约性因素所导致的结果就是,许多创新都很快夭折了——或者是因为突发事项(例如资金危机)、遭到忽视(由于组织领导者的离任),或者是因为蓄意争斗(争夺势力范畴)。”[129]庆幸的是,无论是这种变化本身,还是参与和推进了这种变化,政务服务中心既应运而生又脱颖而出,先是在集中审批基础上完成横向的审批事项的归拢、审批业务的协同、审批职能的集合,再到在平台整合基础上纵向的政务服务体系的建立、政务服务标准的制定、政务服务无缝隙的实现,以及将面对面服务与网上审批相结合、将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线上政务服务中心相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范畴大大超越了审批事项的层面,形成了强有力的对其他政府改革的倒逼动能、促进作用,成了地方政府实施政府改革的重要抓手。政务服务中心内涵的丰富、效能的扩展、价值的提升,虽然不是改革最初所能预见到的,但一定是改革发展所需要的。

    政务服务中心虽对政府传统的行政理念、组织架构、制度规范、行为方式和运作机制等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和改变,但毕竟触及范围只涉及整个行政官僚体系中的一小部分,且仅是在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范畴内,无论从管理体制、法律制度还是职能范畴上讲都是极为有限的,而且这些改变和创新也很难超越既存的体制限制、撼动不合理的制度束缚,因此,不宜把相对集中审批许可权改革摆在不切合实际的高度来审视它、要求它,包括超越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和权能层级把它当作“十全大补丸”式的创新寄予过度的改革期望。因为即使改革创新自身,也不可能摆脱与之相生的局限性,也难以超越它的存在领域和功能范畴。

    正如管理学大师彼德·费迪南·德鲁克(Peter Ferdinand Drucker)在论述联邦政府再造问题时所表达的观点:“被联邦政府吹捧为再造的变革活动,在其他任何组织中甚至就是一些不值一提的活动,至多也就是在门厅的公告栏上予以公布罢了。这些所谓的变革活动只不过就是:某医院期望一线护士主动做某事;某银行希望其部门经理主动做某事;甚至是某运转不良的制造商期望其主管主动做某事——这些活动都不会得到更多的表扬,更不用说额外的奖励了。”政府改革是个系统工程,任何局部改革和创新都要符合整体改革的要求,并为其他改革创新提供支持和帮助,能够增加公共利益、公众福祉,这样的改革和创新就一定是正确的,是有意义和价值的,我们姑且把它称为是组织生存领域中的“一种原创性的破坏行为”。

    即使政务服务中心存在着并不完善的地方,甚至还有许多不够理想的方面,但它朝着协同政府、服务型政府方向迈出的巨大一步,就足以确定对它做出的基本判断。换个角度讲,政务服务中心是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改革不仅需要往深入推进,还需要实现改革重心的转型,只是当下的政务服务中心还没有完全定型,还处于探索、调整和丰富的上升通道,与健全、完善和成熟还有较大距离,提升的余地还很多、发展的空间还很大。为此,要进一步挖掘政务服务中心在行政审批方面集中受理、集约办理和集成服务的价值,要提炼、总结和完善政务服务的运转机制和提供方式,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相伴,以“横联纵贯”整合为基本方式和实现目标,从组织管理、数据流程、运作模式等方面对以条块管理、科层制为核心特征的分散孤立、封闭制约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合作”式、“共赢”化的冲击,始终践行服务公众的理念,不断改进、创新和提高政务服务的成效。

    在对政务服务中心转型发展的具体把握上,可以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是社会的呼声和变革的要求,它是政务服务中心存在的现实基础,反映的是对集中审批的基本诉求,决定着政务服务中心未来的演变趋势和发展方向;二是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方式和体制格局,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创新都只能在既有体制下进行,要起到帮助既有体制实现运作改进的效用,同时政务服务中心自身的体制功能也需要得到相应的健全和完善;三是有利于合理、科学的政府运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的建立,换言之,政务服务中心要承担起消除审批部门鸿沟壁垒、推进审批部门协同运作、建立一体化运作机制的责任,打造前台整合服务、后台整合数据的公共平台,建立无缝隙的政务服务体系,使政府的呈现方式越加明晰、找政府办事越加简便。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的地位、功能和作用定位等存在较大差异,其建设和发展受到了不同因素的不同程度的影响,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六个角度进行审视,做相应的回顾分析和概括总结:一是汇聚整合的政务事项的多少,这是由地方政府审批许可权的大小和实行集中审批的程度决定的,没有审批业务就没有政务服务中心。二是审批服务的对象类别,分为面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人业务、面向个人的自然人业务,法人业务的关联性强、业务办理相对复杂,同时也较为规范;自然人业务相对简单,但涉及人数众多,有的业务量较大,由于主要是基层部门办理,自由裁量问题较为突出,法人业务主要由省、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三是审批事项的发生频率,这是由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先进程度、产业结构和运转效率决定的,行政审批具有授益性特征,在审批事项恒定的情况下审批行为发生频率越高、业务量越大,反映的是此类审批业务的受众较多,该区域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较快。四是业务范围和服务功能的广度,比如出于方便申请人的考虑,围绕行政审批这个核心,政务服务中心是否提供政务信息查询、办事指引等延伸服务,是否扩展提供水电气、通信、邮政等社会公众日常生活需要,且与行政审批有一定互补性的社会服务,不同地方和层级的政务服务中心在业务范畴和服务内容上的不同应源自实际需要。五是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程度,信息化与政务服务中心有着完全相同的逻辑,具体讲就是数据汇聚(集中审批)、信息整理(业务整合)、知识管理(集成服务)、复制应用(服务体系),线上政务服务中心在推进过程中面临着与实体政务服务中心相同的问题,那就是分散割裂、技术差异极大的审批部门的信息系统(不同的运作管理和业务组织方式),并依赖于实体政务服务中心的支撑。六是公众活动的平台功能,是否开展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公益活动等,也就是有些地方将政务服务中心称为“市民中心”、“市政厅”的核心元素,它是政务服务中心在政治功能、社会功能方面的拓展。总之,决定一级政府事权的行政层级的高低,构建综合类还是专业类型的平台功能,内部规范管理、审批业务整合和数据信息共用的程度,上述三者因素的重合叠加程度是决定政务服务中心规模大小、功能强弱、效能差异的基础性因素。

    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政务服务中心的建立体现了世纪之交时地方政府强烈的发展经济的动机,之后被附加了转变作风、预防腐败和促进依法行政的期望;其成功运作和广泛认可,又进一步发挥了树立政府以民为本的施政形象、争取公众认同、提升政府运转效能的作用,政务服务中心由经济功能、行政功能向政治功能、社会功能方向的发展,促使有的地方政府主动赋予其履行一定的政治的、社会的功能,发挥相应的作用。

    政务服务中心在互联网时代将迎来又一个绚烂的春天。毫无疑问,政务服务与互联网的深度结合将会是一场巨变,一场值得万分期待的由业务和技术底层变革引发的巨变,我们能感受到危机的来临、压力的迫近,也能感知对政务服务中心未来前景的时代呼唤、切身诱惑,无论是行政审批层面的政府职能,还是信息技术层面的电子服务,或者行政管理体制层面的组织结构,改变都已经开始,差别只是在必然的趋势下不同的态度和行为带来的并不完全相同的结果而矣。

    政务服务中心就是政府接触群众的一张脸,这个脸一定要表情丰富、和蔼可亲而不能刻板僵硬、面目可憎,要体现人情味使群众接受和感到亲切。打造一张什么样的政务服务中心面孔,不正是服务型政府要用行动回答的吗?菲利普·J.库珀非常认可富兰克林·罗斯福新政时期和约翰·肯尼迪政府时代,因为那时“最优秀的人与最聪明的人之所以能够不断地被吸入政府组织中来,起先是为了解决经济大萧条造成的冲击,后来则是为了应对战争带来的威胁以及战后留下的阴影。今天,政府所面临的挑战虽然变了,但政府对人才的需求没有变。虽然有关公共部门的负面言论比比皆是,但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好、更有效、更具回应性的服务始终是我们的使命”[130]。

    政府不可能无所不能,因为它既不具备解决所有经济社会问题、为社会公众提供所需要服务的能力,也不具备可以对未来世界做出精准预测的能力。重塑面向公众的政务服务,在于一方面需要致力于解决行政审批烦琐、低效的问题,消除审批许可权的滥用,维护公平秩序,促进市场繁荣;另一方面要解决政府缺位、错位问题,建立以社会公众为导向的政府运作,提升行政相对人对政府的感知度、认可度和满意度。建设现代政务服务,还有很长并且崎岖的路途,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131]“改革贵在行动,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我们希望看到这样的现实,通过政务服务的健全完善,公众能够发自内心地说:“这是我们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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