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派:第十五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作品精选-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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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若彼时

    文/边十三

    北京的十月已经有了凉意,林成录完节目和同事打声招呼之后就匆匆下楼。黑色高跟鞋随着林成的脚步有节奏地敲击着地板。林成的录音室在十八楼,在这里工作了近两年的时间,林成还是喜欢乘观光电梯。从十八楼到一楼,不过几十秒的时间,可站在楼上俯瞰的时候,林成会有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施铭站在一楼大厅,手里随意地拨弄着钥匙扣,等看到林成下楼,施铭很快地迈开步子迎了上去。略带埋怨的口气:“今天怎么这么慢?”林成没说话,钻进车里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坐好,施铭也不再多说,边发动车子边递给林成一袋糯米团。

    凌晨近一点钟,街上有很多漂亮的霓虹灯仍在闪着,路边有醉酒的人踉跄前行,还有妖娆的姑娘匆忙地奔向夜生活场所。林成吃掉两个糯米团之后系上了塑料袋,双手放进上衣兜里,安静地看着窗外。施铭偏过头看了一眼林成,之后两个人还是沉默着,林城用余光瞥到施铭,然后目光换了个角度,顺着后视镜看路过的那些街灯。

    小区的路灯被砸坏了四五个,施铭把车停在小区门口。问林成,要不要我送你。林成站在车外关上车门,冲着施铭摆了摆手,然后转身进了小区。

    林成住在八楼,不高不低的楼层,没有观光电梯,却有林成钟爱的落地窗。

    林成喜欢后半夜的时候坐在落地窗边儿抽支烟,多半是万宝路,偶尔也会有其他。林成不是个特别爱较真儿的姑娘。烟灰弹在粉色的烟灰缸里,借着月光,会有一点儿淡淡的粉色落在地板上。

    刚到北京城的时候,林成还是个刚刚大学毕业心比天高的小姑娘,无路可走的时候做过服务员,也做过超市的收银员。租一个月一百五的小破房子,一天就吃两顿饭,还都是泡面。

    房东经常去催房租和水费,到了后来林成听到敲门声都会紧张。但毕竟她还年轻,总是带着股心气劲儿,再苦再累她也扛着。

    认识施铭的时候,林成还在做收银员。施铭付完钱拎走东西就顺手将钱包扔在了收银台上,林成发现钱包的时候已经到了下班的时间。打开钱包,里面有一叠儿红钞票,还有几十块的零钱。林成的手微微有些抖,然后将钱包偷偷地装进了自己的兜里。

    房东在晚上九点多的时候敲开林成的房门,尖厉却又稍带着沙哑的嗓音:

    “卫生间漏水声音那么大吵死了,浪费那么多水,明儿赶紧找人修了啊!”一口老北京味儿,连儿化音都极为正宗。林成赔着笑脸,关上门后却恨不得她下楼就崴了脚。

    看着钱包犹豫之后,林成还是照着钱包里的名片拨出了电话。施铭去拿自己钱包的时候,看到林成屋子里遍地都是泡面盒子,还有那一地的狼藉。

    稍稍愣了一下,然后把林成带到附近的火锅店一起吃小肥羊。林成刚开始还有些局促,喝了很多酒之后就和施铭絮絮地说起了自己在北京生活的艰难,施铭看着面前这个姑娘,觉得就像当初的自己一样。带着不服输的傲气。

    吃过饭后,施铭送林成回家,路边儿的银杏叶儿已经泛黄,风一吹就落了。林成看着脚边的银杏叶儿,忽然就坐到马路牙子上呕吐起来。施铭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林成吐过之后干脆坐在地上掩面哭出了声音,眼泪落在地上,溅起了无数的悲伤。

    很多年前,林成的学校也种了不少的银杏,高三的教室在二楼,林成透过窗子望出去就刚好可以看到银杏的树冠,走神的时候就数银杏叶儿。晴天的时候,阳光泼洒在绿色的叶子上,特别好看。

    老师在讲台上念一模成绩的时候,林成皱着眉看外面的天。天很蓝,特清澈的那种蓝,林成喜欢那种颜色。

    吃晚饭的时候,林成妈妈说何茜离家出走了。林成没抬头,之后林成妈妈用右手拿着筷子指向林成:“你说说,你们现在的孩子都想怎么样,不好好读书,以后要做什么!”林成继续低头扒饭,任凭妈妈数落也不开口。

    晚自习的时候老师发下已经打印好的成绩单,林成默默地收好放进物理书里。下了自习已经十点,方子路在校门口等着林成。昏黄的路灯不断变化着两个人的影子长度,方子路右手推着单车,左手牵着林成,两个人的温度融在一起。

    方子路比林成大了两岁,因触犯校纪被开除后就一直在社会上游荡。做网管,偶尔也给其他人看场子。实在闲得没事的时候就在地下的一个台球厅和一些人打几杆台球。

    可方子路不是个坏孩子,至少在林成眼里还不是坏孩子。刚在一起的时候,方子路天天打好早餐在林成家楼下等着她,然后送她上学,林成妈妈发现之后,方子路就在离林成家最近的路口等着她,风雨无阻。那时候谁看着都羡慕林成。

    方子路总是把林成当个孩子似的宠着,过马路必须牵着她的手,知冷知热的疼着。林成喜欢那样的方子路,她觉得,只要方子路还在,她就什么都不用怕。安安稳稳。

    晚上回到家之后,林成换了拖鞋直接回了自己房间。从书里翻出成绩单,看着自己的排名,不知道该怎么和妈妈说家长签字的问题,犹豫了一晚上之后还是没有把成绩单公开。第二天早晨早早地到了教室,翻出之前妈妈在自己学案上的签字,模仿了几遍之后果断地签到了成绩单上。

    同桌在埋头画漫画,林成看着她忽然生出一种迷路的感觉。熬到第四节课的时候,林成拿出手机给何茜发短信:你在哪里?林成没想到何茜那么快就给自己回了短信:我在青岛,看海。林成没有继续给何茜发短信,合上了手机。

    或许,每个人骨子里都有种放肆的情绪,只是林成一直在压抑。她也想象何茜一样,抛却一切,任性一次。可想了想,还是叹了口气,抬起头听着老师继续讲自己不知所云的东西。

    有些东西,不是逃不开,只是不敢逃开。不是不够勇气,只是责任太多。

    窗外的阳光真好,明晃晃地投下来,暖了整个世界。

    何茜回来的时候,距她出走已经有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林成发现她有些微微的黑了,何茜咧开嘴冲着林成笑,林成也笑。林成没问何茜这一路都经历过什么,也没问何茜妈妈对她有没有什么暴力的行为。林成知道,何茜的梦想一直在她自己的手心里,再辛苦都是值得的。

    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学校校庆的时候,何茜在台上唱歌,范玮琪的《最初的梦想》。林成坐在台下仰望着她,迷了神。

    几年前,林成和何茜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两家一起住在一条胡同里,后来又一起搬到了一个筒子楼里。大人们喜欢把自己的孩子作为炫耀的资本,那时候何茜也像现在这样,一点儿都不安分。何茜妈妈就总和何茜说,要向林成学习。当时林成听了感觉特骄傲。

    可如今,林成该有多羡慕何茜。叛逆也好,任性也好,都是她最真实的自己,从未被谁改变过。

    晚上方子路送林成回家,何茜也和他们一起走。何茜和方子路在拌嘴,林成只是笑着听,也不说话。日子波澜不惊,要是能一直这样下去,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林成喜欢晚上在电台的工作,听听别人的心事和祝福,然后给予浅浅淡淡的安慰。波澜不惊。

    面对别人的事情,自己总该是看得透彻。看得开,也走得开。曾经有人通过电台打进电话问林成,现在为止,你有没有忘不掉的故事。林成停顿了一下,说有。声音通过电波传出去,却没人能听到林成的悲伤。

    当局者迷。

    其实,若是当初没有施铭,林成不会那么轻而易举地得到这份工作,更不会在这个城市安身立命。对施铭,应该是心存感激的吧。可林成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自己与施铭之间,有段距离,始终越不过去。

    林成可以和施铭吃饭,也可以陪着施铭参加某些活动,甚至可以跟施铭上床。可林成就是给不了施铭最初的、最纯洁的,也是最真心的那份感情。

    或许每个人一辈子就只有一次刻骨铭心。

    林成把那份刻骨铭心给了方子路,施铭再好,也无法取代方子路的位置。

    周末的时候,妈妈打来电话,让林成带着施铭回来吃饭。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迫切。林成听着妈妈说出的话,淡淡地说了句“好,我知道了”。然后就匆匆地挂了电话。

    林成很明白,妈妈为什么三番五次地邀请施铭到自己家里来,可林成不想这样,她觉得爱情不是这样的。现在距她梦想中的爱情,已经偏离了很远了。

    施铭开车等在林成的楼下,林成看着车后排的座位上大包小包的礼品,默默地上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然后,施铭偏过身给她系好安全带。

    林成发现施铭的一个习惯,他开车的时候左手的拇指一直轻轻地敲着方向盘。林成记得,以前方子路说话的时候也总是习惯性地用左手拇指敲着什么东西。两个人这一点点的相似,让林成对施铭多了一些好感。

    林成妈妈对施铭很满意,甚至还问到了结婚的事情。施铭看着林成说:

    “只要小成准备好了,我随时都可以娶她。”当时林成的心“咯噔”一下,看着自家鱼缸里的两条金鱼,没有回应。

    方子路以前说过“我会等着你,娶你”。那时候,林成深信不疑。或许现在,林成还是深信不疑,只是已经物是人非。

    高考之前的几个月,方子路还是每天送林成回家,送到楼下之后看着林成上楼自己再离开。楼下有几根路灯,灯泡的表层蒙了很多的尘土。那天很巧合,方子路站在楼下靠着路灯吻林成的时候,林成妈妈刚好下楼倒垃圾。

    林成妈妈在楼下不顾形象地冲着林成扬起了巴掌,方子路站在林成面前为她挡了下来,然后“扑通”一声跪下。林成站在方子路的身后看傻了眼,瞬时眼泪就成片地落了下来,那一幕,成了她日后拼命坚持的理由。不顾一切地坚持。

    林成想,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该是幸福的吧,不管他是好是坏,但至少在他的眼里,自己是无价之宝。这很足够。

    之后很久林成都会想起那一天的事情。不是悲伤,而是甜蜜,还夹杂着满满的勇气。

    何茜告诉林成下周末五月天会来开演唱会。林成喜欢五月天,喜欢阿信,更喜欢他们身上那种青春的味道。

    在家里,林成和妈妈的关系没有丝毫的缓和。林成倔强地坚持着和方子路在一起,林成妈妈也是恨铁不成钢地不肯退让。没收了林成的手机,晚自习限制时间到家,周末不许出去,也不再给林成零花钱。

    像是一个牢笼,要把林成紧紧地锁在自己身边。

    林成像是决定了一样,非要去看一场五月天的演唱会。可林成和方子路凑了凑,还是连一张门票的钱都不够。

    后来,林成不知道方子路在哪里弄到了两张门票。林成记得很清楚的是自己看到门票时候的欢呼。

    周末时候,林成在自己的房间里坐立不安,一分一秒的时间都是煎熬。

    可林成不知道该怎么和妈妈说要出去看演唱会的事情。

    林成走出卧室,小心翼翼地问坐在客厅看电视的妈妈,晚上可不可以出去一下。林成妈妈抬起眼皮看了林成一眼:“先去做一套习题再说。”林成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没有和妈妈讨价还价,她知道,那是最不明智的做法。

    许是带着背水一战的心情,林成超常发挥,很快就做完了一套习题。拿给妈妈的时候,妈妈没有停下嗑瓜子的动作,眼睛盯着电视:“自己对着答案,订正。”

    订正之后再次怯生生地交给妈妈,林成妈妈随手翻了翻习题,然后甩手扔在了茶几上。林成咬着嘴唇,望着挂钟,已经有些绝望。她很希望妈妈能允许她出去,可林成妈妈只是冷哼了一声。

    “大晚上的出去做什么,是不是又去和姓方的那个小子鬼混?”

    林成听到这句话之后,终于爆发了。比妈妈的声音提高了一倍多:“什么叫鬼混,我怎么就鬼混了!”

    说完之后林成转身就回了自己的卧室,反锁上了门,全然不顾妈妈在客厅的喊叫。

    把自己狠狠地扔在床上,眼泪顺着眼角流下来,沾在头发上。林成感觉到一片潮湿。林成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为什么会这样。很快,林成听到楼下有人在唱歌,是五月天的《知足》,很大声。

    林成迅速地在床上爬起来,顺着二楼的窗子探出头去,看到方子路站在楼下冲着她招手。林成看着方子路,忽然就觉得没有那么悲伤了。

    方子路压低了嗓音说:“你跳下来,我接着你。”林成看着方子路,没有丝毫的犹豫,站在窗台上,一下子就跳到了方子路的怀里。

    深信不疑。

    就像年少的感情,就算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也舍不得有一丝一毫的敷衍。义无反顾。

    林成二十四岁生日那天,自己都已经忘了是什么日子。晚上录节目的时候,有人打进电话,沉默了几秒钟说:“生日快乐,今年我终于又能和你说生日快乐。”林成愣了一下,然后开始哽咽,说不出话,却又舍不得切掉电话。

    电话那面继续说:“我等你,等到你幸福的时候,我再走。”林成的眼泪“哗啦啦”地落在面前的工作台上,情绪已经微微有些失控。录音棚外的工作人员切断了电话,换了歌曲放出去。其他同事将林成替换下来,林成坐在棚外,有人凑上前去拍着她的肩膀问怎么了,可林成只是哭,不说话。

    那么熟悉的一个声音,始终都埋葬在记忆的深处。怎么会遗忘,怎么能遗忘。

    下班的时候,施铭手里拿着一捧玫瑰花站在楼下。

    “生日快乐。”

    林成因为哭得久了,脸部有些僵硬,扯着嘴角笑笑。然后施铭为林成打开车门,开车的时候施铭问林成去吃什么。林成不想扫了施铭的兴致,说:

    “随便吧,哪里都好。”

    吃饭期间,施铭面对着林成拿出戒指盒子,轻轻地打开:“嫁给我吧。”

    林成抬起头来,看着施铭,发现他竟然有些紧张,林成犹豫了一下,然后伸出手合上了戒指盒子,把它推回到施铭手里。淡淡地说:“再等等吧,我还没准备好。”施铭眼里流露出掩饰不住的失望,可还是收起了盒子,说:“好。”

    回到家之后,林成躺在床上,没开灯。回忆像是翻涌而来的海水,紧紧地扼住林成的喉咙。冲到洗手间,伏在马桶上,喉咙开始用力地向外呕,可最后只有眼泪喷薄而出。林成侧转过身靠在浴缸的边沿上坐下,仰起头开始放声大哭。

    五月天在台上,林成和方子路坐在台下。林成看到阿信离自己那么近,不停地尖叫,方子路握着她的手,林成能感觉到方子路掌心的温度。眼神稍微向右偏过一个角度,就是被灯光映得柔和的方子路的脸。那时候,林成那么靠近幸福,几近眩晕。

    方子路随着五月天一起唱《为爱而生》,两种声音交叠着在林成耳边响起。

    可后来,后来的事情,就成了林成的噩梦。

    所有的事情都是物极必反,所以在林成对天堂触手可及的时候,忽然之间就像灰姑娘被打回原形一样,狠狠地跌落,粉身碎骨。

    林成眼睁睁地看着一副手铐带走方子路的时候,大脑一片空白。然后看着警车上的鸣笛灯忽闪忽闪地远离自己的视线。

    抢劫。四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审判之前,法官问了几次方子路那些钱的下落,方子路都紧抿着嘴唇不肯说。带他下去的时候,他扭过头看着坐在观众听审席位置上的林成,然后冲着她扬起嘴角笑了笑。

    林成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然后就灌满了铺天盖地的悲伤。只不过是两张演唱会的票而已,就那么轻易地断送了方子路的大好年华。值得吗?

    外面的日光没有遮挡地投下来,林成没有表情地沿着马路慢慢地走,不知道该如何整理这样的收场。

    不遗余力的爱情,最后却成了血淋淋的结尾。

    林成和施铭结婚的那天,方子路站在酒店门口,看着大红的条幅上写着林成的名字,空气中都是喜庆的味道。然后抬手摸了摸自己下巴的胡楂,硬硬的,有些扎手。

    目光穿过人群看着林成穿着耀眼的婚纱,触手未及。方子路忘了是多久之前,自己信誓旦旦地和林成说“我会等着你,娶你”。可时光是一把锋利的刀子,轻易而残忍地割开了此时和彼时的场景。

    遗落的不是爱情,而是宿命。方子路听见司仪说“白头偕老”。

    白头偕老。“等到你幸福了,我就可以离开了”,那段掩埋在尘埃里的岁月,终究都会在记忆里渐渐褪色。

    可是,义无反顾。

    爱情电台

    文/李彬

    自2007年过后我就不再写作了,不再游戏别人的人生和爱情,因为在2004年之前,我的生活被我生活得一塌糊涂。在别人采访我时,我也描述过这种生活:有一个妻子没有子女,有一套房子没有车子,吃的是三菜一汤,穿的是素净的国产衬衫。这一切都看上去很美好平凡对不对?可我只想用一个词来形容它,那就是“支离破碎”。

    我是个专写爱情故事的小说家。常常披着一件棕色大衣,在黑夜里戴着黑色墨镜钻进一家小电台。我的业余爱好就是在深夜里主持节目,接进一些让人死去活来的故事,女人或者男人总在背景音乐停止的那一刻号啕大哭,我却对着话筒深深地笑了。我常用低沉却又清楚的嗓音对电话那头的人说:

    “不要难过,爱情注定会是个艰难的事。我送你一首歌,你接下去好好享受属于你的生活。”这件事情我干了很久,这也是除了写小说之外我干得最长久的事。但是后来我在去电台的路上出了小车祸,之后每一次过马路都感觉自己快要消失。原因是我骑着陪着我很多年的摩托车撞上了电线杆,车毁了的同时也撞死了一只刚断奶的小猫咪,那天晚上的节目换了主持人,我没有和领导请假,拖着疲惫,又伤痕累累的身体去给那只小猫咪的灵魂放生。我给它找了一个清静的公园,在玫瑰花丛下把客观存在送进了土里。之后我去了医院,在浓重到让人反胃的消毒水中,我想起了被我丢在现场的那辆摩托车,我以为它会陪着我直到死的那天,没想到它却先废了。

    出院后的几天里我什么故事都没写,脑子像水一样安静,是那种游泳池里的死水—肮脏,等待清洗,微风一阵一阵带起了小波澜。领导给我打来慰问电话,他说过几天恢复好了再回去主持,话筒给我留着让我安心养身体。可是我注定回不去了,像死去的小猫咪和废了的车。

    在连续吃了好几个月泡面之后的深夜,我在节目开播之前想要回去看一看。只是想看一看坐在那个位置上的男人究竟是谁,有听众打进电话说他的声音远不如我的好听,并且他的语调永远是以旁观者的角度运用生活中的大道理去与听众交谈。听众打进电话的频率越来越低,领导在此之前给我打了无数个电话,他说只要你回来,什么条件都不是条件。可惜我的脑子还是像水一样,我没有那个能力骗听众了。她们爱我的原因都是因为我是个小说家,我能体会到她们孤独寂寞的滋味,并以小说的方式去麻木她们,有的时候她们并不是糊涂迷茫,而是需要一个人出现去安抚她们被现实搞得乱七八糟的神经。

    我步行去了电台。出门前刮了胡子,穿了件白色的短袖。我的皮肤好得让所有女性羡慕,其实我很想告诉她们,这是长年不在白天出门的结果。我走到电台门口的时候看见一群拿着玫瑰花戴着墨镜的小姑娘,我被她们其中一个拦下来,她万分诚恳地问道:“请问刘森先生大概什么时候回来?”我摇头说不知道,她很沮丧地坐回了阶梯上,摘下墨镜后露出的是一双干净的眼睛,小天使在她的肩膀上跳着欢快的舞。我说:“把玫瑰花送我吧。”她铁定地抱紧了花,眼睛里写着“是给刘森的”。我笑了笑,继而又深深地笑了笑,“他不会来了,他出国旅游了。”小姑娘瞪大了眼睛问:“去了哪儿?美国,还是日本?”我摇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对这样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说谎,她还有她们一定是夜夜守在这里。我走进了电台的大门,回头看了一眼她们,她们怪异的打扮只因为我很久前说的一句玩笑话,我说如果哪天我的小粉丝要来看我,一定要带着喷了香水的玫瑰花还要戴着墨镜,这样我就会出现。看来,每次食言的都是我。

    打开节目录制现场的小门,隔着厚重的玻璃我看见了那个代班的男人。

    二十出头,干净清秀,字正腔圆像个主持《新闻联播》的。我什么都不想说,拉起一个刚来工作不久的小女孩的手就跑了出去,留下的满屋子的惊叹号。女孩像个小兔子不挣扎也不出声,我跑累了就放开她的手蹲到走廊的一侧。她说:“你终于回来了,刘森。”我说:“我回来的理由兴许是想把你带走。”我抬头看了她一眼,说:“你爱我吗?小星。”她点头说:“爱。”我问:

    “你知道什么叫爱吗?”

    “爱你就像爱生命。”这是她当时回答我的一句话。刘星穿着纯白色的长裙,有一张粉扑扑的脸。我从前总是隔着玻璃看她,而她看着我的眼睛深深地对我微笑,女孩子的眼睛里藏着一千只小太阳,我在瞬间感觉生命的明亮。我在电台的大厅等她下班。她出现的时候戴着墨镜捧着一束大玫瑰花。

    我接过花摘下她的墨镜,在她光洁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口。

    “我们去约会吧,”女孩说。

    于是我爬上她的粉色电瓶车,搂住她的腰。

    “我有迎风泪。”我说。

    “戴上墨镜就不会流眼泪了。”女孩儿说到。而在此之前,这句话是我曾对女孩说过的。

    那个时候是2004年,我在一家二十四小时的大排档吃小龙虾,刘星以一个醉酒女孩儿的身份出现。她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酒红色的卷发垂在胸前,戴了假睫毛,活脱脱地像个坐台小姐。她把包甩到我的桌子上,然后是一顿撕心裂肺的哭,我当时十分安定地剥着小龙虾,不抬头多看她一眼。

    哭久了,她脸上的妆便被冲刷得很干净。我递上纸巾说:“擦擦吧,太难看了。”她摇头拒绝,反问:“你们为什么那么像,你以为你是王家卫吗?大晚上戴着墨镜,吸引小姑娘啊!神经病。”我笑了好一会儿,心里清楚了这个小女孩就和那些打进热线的小姑娘一样。我放下龙虾,摘下墨镜,说:“你要不要戴上试试?”小女孩一把抢了过去。

    “是不是感觉人都是灰色的,马路上的车也是灰色的,连灯光都是灰色的?”小女孩儿“嗯”了一声,并拖着长长的尾音。“灰色是能让人沉淀的颜色,你会感觉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东西都是一样的,包括爱情,没了它也一样还是灰色,不会改变什么。”女孩儿听完后又一次崩溃了,我说:“我继续剥我的虾,你戴着墨镜哭吧,这样我就看不到你被爱情挫伤的眼泪了。”

    她不出声,到了深夜显然酒醒了一些,她摘下眼镜好好地打量了我。她说:“刚才是你在对我说话了?”我点头,这里除了老板就没别人。她又说:

    “你有声音好熟悉,并且十分好听,有点像—”我抢答:“电台的刘森。”

    她兴奋地说:“对!”后来我吃完了最后一只小龙虾后爬上了我的摩托车,她起了身想留住我,我回头冲她吹了声口哨,说:“我,现在得回去工作了。记住,电台的刘森。”

    想到身后的她必然会做出一副惊愕的表情,我的心情大好。

    照惯例接进了电话,第一个、第二个都是哭诉,在我意料之中的是女孩儿真的打进了电话。她先发出了声音,轻柔的语调:“是你吗?”我答:“是我。”女孩儿说她叫刘星,今年大三,她爱了很久的男朋友被好朋友抢走,理由是不喜欢她一直素颜,穿得像个高中生那样没品位。她说她在大排档上喝醉了酒,误打误撞地碰到了《电台情歌》,我在某一瞬希望她能懂。

    把记忆丢回到一年前,我刚大学毕业,用大学四年的稿费以及东凑西借的一些钱买下城郊的一套公寓。我大学四年只交了一女朋友,她真的只能用美丽又大方来形容,这四年里我们打过一个孩子,回想起这些满心都是负罪感。她叫张怡,在某天晚上她打开了床头的两盏灯,慢慢地坐了起来,微笑地抚摸我的头发。张怡说:“今天我们应该难过的。”我说:“为什么要难过?”她的眼泪掉在我的脖子上,一寸一寸地冰凉了我的皮肤。她说:“我今天去打掉了我们的孩子。”我没有说话,只是抱紧了她,她的身子慢慢下滑,她说:“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

    这个故事在节目开播的那一天我就给所有听众说过了,我想着所有的听众里会不会有我的张怡。但隔着大洲大洋的距离,我的节目在凌晨播出,她所生活的城市正好进入黑夜,这样日夜颠倒的距离是不是就像我和她的人生?

    张怡是她家独女,我们之间并没有凄美或者动魄的故事,唯一一个转折点就是那个孩子。而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张怡怀了我的孩子,从怀孕到打胎的过程都是她一个人承受的。我把她拦进我的怀里:“你怎么就这样愚笨,就算再艰难也应该把他生下来。”张怡说:“不行,会出人命的。”或许,在那个时候她就下定了要离开我的决心。

    我们之间就像公主爱上青蛙那样。张怡的父母做着大生意,而我只是一个从小镇出来的三流作家。张怡说“刘森我爱你,我全心全意地爱你”的那天,天上划过流星,我们都沉浸在巨大的幸福的爱情里而忘记了许愿。还在大学的时候,我在操场上给张怡放烟花过情人节,因此受到了一个永远不会被消除的处分,就像这段爱情给我留下的刻骨铭心那样,到死都忘不了。

    大学毕业,我被人堵在巷子里毒打,对方说是张怡的表哥,电视剧里狗血的剧情到我这儿就变成了一个血淋淋的事实。当天晚上回了家,我推开想要帮我处理伤口的张怡,她坐在地板上失声痛哭,我觉得有人在伤口上撒盐。这段爱情真正的距离并不是物质上的条件,而是我那颗隐藏了很久的自卑的心。

    我所出生的小镇是个交通闭塞的地方,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老实人。小时候我和别人说话从来不敢直视他们的眼睛,总觉得别人的头顶上有光环。

    我对张怡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笑着说:“这样自卑又孤僻的孩子可不像现在的你。”我把小时候的事当作笑话讲了一遍,张怡也从头笑到了尾。

    张怡并不把家里的警告放在眼里,当某天我打了电话叫她去医院,她才吓得花容失色,很不优雅地当着我的面冲电话那头的父亲吼着,像一头咆哮的狮子。我说:“没事,刚好这一刀不在位置上。”她趴在我的病床旁哭,哭着哭着就睡着了,当时我也不知道孕妇嗜睡。我们这一段不被祝福的爱情走了五年零两个月,当初把她从别的男人那里抢过来的时候,那个男人挨了我两拳,现在我只能风轻云淡地说一句“扯平了”。

    说完这个故事的时候赚来了很多听众的眼泪,没有人再往前追问,也没有人迫切想知道最后的结局,不管是出于对我这个主持人和当事人的尊重或者同情,还是觉得桥段滥到无力再追问。总之我说出了自己的故事交出了我的心,当有听众问你为什么会选择在凌晨主持这一档电台节目时,我呵呵说道:“张怡那边的太阳正在升起,希望通过电波她能听见我的声音以及我爱你。”

    小星问:“我和张怡很像吗?”我的回答是一阵疯狂地点头。我第一次看见张怡的时候也是有一只天使在她的眼睛旁边跳舞,反正就是莫名其妙地爱上并且保持着难得的清醒。小星又问:“你爱我是因为她吗?”我有很深刻地思考过这个问题,但一直刻意回避答案。我说:“一开始是的。”

    小星什么都没说,把粉色电瓶车停到了路边,她不由我恢复意识便钻进了我的怀里,“我第一次听你的节目就喜欢上你了。”她说。“你听到的只是我的声音以及那个关于张怡的故事。”她接着说:“张怡是个好女人,她不想连累你,才会选择离开你。”这一切我都清楚。她最后说:“其实那次失恋是真的,醉是假的,爱你是真的。”我不想多说什么了。

    “我们结婚吧,拿上户口簿,等天一亮就去领证。”我抱紧她说。

    小星抱住我尖叫。

    如果这里不是终点了,那么这一切都太过于美好了。我最后一次去电台是为了主持一个叫作告别的节目,我会接进很多的电话,听听众们与爱情说再见过上新生活。而在节目的尾声,我再公布我要结婚的消息,接着再宣布这是我这辈子的最后一档节目。

    节目在凌晨两点钟播出,开场曲是莫文蔚的《电台情歌》。有老朋友打进电话说了很多遍的好久不见,之后我听见了一个久违的声音。她在电话的另一头说:“我听见你的声音了,我刚回国。”我愣了一会儿再次确认这就是张怡的声音,我问:“张怡,你好吗?”她利索地回答:“生了个孩子,叫各布。”之后便被工作人员切断了电话,插进了另一首歌曲。我陷入了沉思,我觉得这个电话突兀并显得不真切。我无法想象她的声音怎么会在两年后变得如此沙哑。

    下一个电话接进来的时候我深沉地笑了一下。

    “Hello,刘森。”

    “你好,小星。”

    “谁也不要和我抢,你也不用搭话。我是小星,我第一次见到刘森的时候是在大排档,我当时失恋了。我听见刘森在与同事讲电话,我确认了他是刘森之后假装酒醉,壮着胆子到了他的面前。后来的事收听刘森节目的朋友在之前的节目里已经听过了,这并不是我要说的。我要说的是刘森在我认识你的这一年里,我是彻底爱上你了,在这之前,我仅是你的一个忠实的听众,我很喜欢张怡这个人,听完你们的故事,我就在千方百计地寻找她。过程忽略不计,我终于还是找到了,在你离开这个世界之前。”

    这一次是我主动切了电话。我把话筒交给身边的实习生,他显然有些不知所措。我离开之前朝着电台门口的金话筒雕像深深地鞠了一躬。我早就该明白小星的用意,她做的这一切我都了解。

    我记得我第一次和她去海边看日出的时候,我在太阳跳出海面的时候告诉她,我有病,家族遗传的病,这是我从小到大自卑的一个起点,这是生来就不能改变的。我没有把这个告诉张怡,我不想把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时间都用来守在我的病床前。也是我有意把这个消息传达给她的家人,自导自演了一出很成功的戏。

    生命这样美好的东西在我能拥有的这几年里,我找到了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避风港。小星说:“刘森,你让我嫁给你好不好?”我说:“你要知道我心里只有张怡。”

    她只是深深地抱紧我,在太阳与海平线即将分离的刹那,对我说:“你爱她与我爱你无关,既然爱你就会不顾一切。”

    我还是把她推开了,我说:“我不会这样自私。”

    她只是跪下,说:“哪里去找我能这样爱的人。”

    我现在好想小星。我想去大排档吃龙虾,她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把包甩在我的桌子上,我就会拉着她对她说我绝不放开手。

    以上都是发生在2007年前的故事,后来小星走了,是属于无人永隔的距离,原因是什么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我还在2012年跌跌撞撞地走,我不知道能活到什么时候。生命对我来说是一个漫长的黑夜,而我在这条夜路上一直寻找着最后的光明。

    与梦想背道而驰

    的日子

    文/边十三

    2007年 北京

    火车站外的天显得有些灰暗,六月下旬的北京隐隐地显出橘黄色,人流不断地涌起一拨又一拨,右脚边儿放着我简单的行李。外衣的内兜里还有六块钱,肚子固执地叫着,我咬了咬牙又钻回了候车厅,一直坐在长椅上。

    我在火车上的时候大多数时间都在睡觉,偶尔清醒了就看窗外随着轰隆声而倒退的风景,然后再继续睡觉。所以就连钱被偷了都毫无知觉。我觉得有些委屈,却不敢声张。

    火车站的角落里有个怀里抱着孩子乞讨的中年妇女头发凌乱,两只手很黑,那些泥土好像自始至终就长在她的血液里一样,剥落不掉。她手背上有一道道细细的裂口,还有星星点点的血丝儿从里面渗出来。她一直都低着头,目光没有焦点地落在孩子的身上。那个孩子在她的怀里睡得很安稳,眼睫毛很长很翘,还有些微微地颤动着,或许还带着均匀的呼吸。全然不顾外界的喧嚣与杂乱。

    路过她的那些行人们,有的厌恶地将她绕过去,有的用怜悯的眼神看着她,有的干脆就把她当作空气,然后神色匆匆地走过。

    人情冷暖,揭露无遗。

    我冲着她的方向走过去,递给她三块钱,我看见她的眼睛突然亮了一下,然后抬起头接过钱,用很诚恳的口气说:“谢谢。”我只是笑笑,没有答话。我们都是被这座城市拒之角落的人,一样落魄。

    天色稍微暗下来的时候,我听到自己的肚子叫得越来越厉害,并且感觉到有点儿胃疼,于是换了个姿势用拇指尖使劲儿地顶住了胃。突然有股浓浓的烟酒味儿迅速在我的周围弥漫开来,让我觉得恶心想吐,可胃里却空得没有东西能让我吐出来。

    借着昏暗的光,在我的位置能看到出站口有些姑娘在拉客人,举手投足间都带着股妖娆。从出站口出来的人一拨接着一拨。有的唯恐避之不及,匆匆走掉,有的嬉笑着领走一个,还有的停下来讨价还价。千姿百态。

    我突然觉得自己错了,我不知道北京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一片狼藉,是现实太真,还是梦想太美,以至于落差大到足以让我跌得粉身碎骨。可是如今我却没有了丝毫退路。

    在火车站窝了一夜之后,我还是没有地方可去,看着脚边可怜兮兮的行李,莫名其妙地涌起一阵冲动,把手里的行李扔进了门口的垃圾桶里。我离开火车站顺着北京城的马路牙子走,颈前戴着的绿色石头坠子随着脚步的起落而跳动,让我觉得很安心。想到余乐怿,我就很安心。

    北京那些交错的公路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可还好,因为我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地,所以走到哪里都一样,也不必担心走错路。

    北京的天桥很高,我走上去站在上面向下张望,有风吹起我的头发,一时竟生出了一种居高临下的兴奋,但我的这种兴奋很快就被现实击败了。我还没有居高临下的资本,这里并不是属于我的地方,至少现在还不是。如今的我即使站在这么高的地方,却依旧显得那么卑微,与整个城市的繁华格格不入。

    我无处可去,就一直站在天桥上眺望视线所及的最远的地方。一个男人在我的旁边支开了一张画架子,然后我看着他一直画到晚上,他不离开,我也没走。

    他收画架子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地问起我叫什么名字,我一愣,有点受宠若惊。然后告诉他我叫初七。顿了顿,我继续说:“我现在没有地方能去了。”这时他才抬起头认真地盯着我看,问我愿不愿意和他走,我想了想,说:“不行,我可是正经的姑娘。”然后他笑了,说:“那好吧,正经的姑娘,希望你不会在北京露宿街头。”

    我身无分文躲在地铁站里睡了四天之后,已经饿得有些头晕眼花了。我甚至开始害怕自己会被饿死,我想,自尊在生命面前,原来真的还是一文不值的。我没有多么高贵,做不到“宁死不食嗟来之食”。

    所以在我开口向一个衣着光华的女人乞讨金钱的时候,已经没有了所谓的羞耻感。拿到钱之后,我在地铁站外的小摊上吞掉了一碗炸酱面和一屉小笼包,之后强烈的满足感充斥了我。

    我终于明白了在这个物质社会里什么才是生存的资本,为了不被饿死,我决定要找一份工作。我没有强大的背景,没有丰富的人脉,也没有足够高的学历,所以我只能将身份放在低到尘埃的位置,只求温饱。

    路边有很多的餐馆都在招服务员,我走进一家店面中等大小的餐馆,怯怯地说我是来应聘的,有个服务生让我在这里等。然后我见到了这里的老板,他上下看了看我,说留下吧。然后用一种不容置疑的口气说,月工资一千二,包住不包吃。

    走到员工宿舍门口的时候有一种很强烈的潮湿感在我身边围绕,还有一股发霉的味道。我皱了皱眉,想说什么还是忍住了,无论如何都要比睡地铁站好。我没有什么行李,床板上有着该有的被褥,虽然摸上去有潮湿的感觉,但是至少我有了栖身之所。

    这里的工作量很大,每天早晨八点起床工作到晚上十一点才能回到宿舍休息,没有假期。几天之后我的后脚跟就开始钝钝发疼,肩膀和后背开始发酸。同在一起工作的姑娘告诉我,刚开始的时候都会这样,等工作时间长一点了就会习惯。我沉默地听着,不说话。

    一个月之后我领工资的时候拿到一千块,因为中途摔碎了几个盘子,并且和几个客人起了争执,老板扣掉了二百块钱。我没有讨价还价,沉默地接过钱放进兜里。

    这不是我最初想象的生活,从离开薄汀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对北京的生活有了太多太多美好的期望,可如今却将我所有的幻想敲得七零八落。

    我用第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一身还能看得过去的衣服和一双高跟鞋,和老板说我要辞职的时候,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些怀疑的意思,还带着一丝惊讶。或许他一直都认定我不会放弃这个工作,所以才敢肆无忌惮地剥削。

    我冲着他笑了笑,很干脆地走出了他的办公室。

    一开始站在火车站出站口的时候,心里还有些紧张,也有些害怕。看着周围姑娘一个接一个地和出站的乘客走掉,我终于撇开了那么多的自尊和骄傲,学着像她们一样,迎着客人拉拢,然后再和某个人一起走出车站。

    第一次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想起了余乐怿,然后脑海里充斥的是各种华丽的衣服和极漂亮的高跟鞋。我听着耳边粗重的呼吸,死死地咬着牙,迎承着所有的疼痛和屈辱。

    后来时间长了,我也学会了从一个人的衣着及行为上看出他到底从属于哪个层次的人,会不会跟我走。然后再嬉笑着和他们讨价还价,我才二十二岁,却已经像是一个久经沙场的老手。这个问题让我觉得有些骄傲,但更多的却是凄凉。我看到了太多身穿正装的男人在女人面前是如何狼狈,事后再把自己伪装成一个谦谦君子,扔下钱没有任何告别就匆匆逃离,像是躲避一场瘟疫一样离开了房间。

    我现在在白天有很多的时间去逛街,也有了很多的钱可以买看中的衣服。可我却始终都不喜欢这个工作,更不喜欢这个身份。总觉得有些人会在背后戳着我的脊梁骨说我是个人尽可夫的女人。多么难听。

    我记得曾经看过老舍的《月牙》,当时还在心里嘲笑那个主人公,只不过是为了一口饭就把自己堕落得不成样子。可如今我也成了和她一样的人,原来这是多么现实而又无路可走的选择。然后我会想,很久很久以后,当我老得不成样子的时候,会不会也和那个主人公一样,孤苦无依。最后我再背尽骂名,凄凉地死去。

    再遇到那个画家的时候,还是在天桥上。他刚收好画架子准备要走,正好迎面撞见我和某个陌生男人勾肩搭背地走在一起,不知为何,我看到他的时候,就慌张地低下了头。却能感到他目光是怎样地在我脸上流连,也能想象到他嘴角该是挂着一抹怎样玩味的笑容。

    我不知道那个画家还会不会出现在天桥上,更不知道自己这么盲目地在天桥上等他是该有多愚蠢。这让我想到一个叫作“守株待兔”的成语,可我还是固执地这样做了。

    让我惊喜的是,他终究还是出现了。我像第一次和他见面的时候一样,看着他支起画架子画画,但却只是看,并不说一句话。他依旧足够专心,始终也不看我一眼。等到他收画架子的时候,我问他:“你还愿意带我走吗?”

    他停下手边的工作,抬头看着我。他说:“正经的姑娘,现在你可以和我走了吗?”我冲他笑着点了点头。

    徐子言很多的时间都在画画,他偶尔也会让我做他的模特。他会给我买漂亮的衣服、首饰,还有高档化妆品。我都乐于接受,我喜欢这样的生活,打心眼儿里喜欢。

    不用在小餐馆里打工看别人的脸色,也不用费尽心机地在火车出站口拉客。或许这样的生活才是我想要的,再也不用为了填饱肚子而发愁。

    每天早晨起来都感觉有点像做梦一样。只不过一个月的时间,却已经彻底地颠覆了我原本的生活。我很想知道这还是不是我来北京最初的目的,但却始终都不敢有个答案,我只是很迷恋在这里的生活,根本无法自拔。

    我承认徐子言是个很有才气的男人,他可以办自己的画展,以很高的价格卖掉自己的画,然后赚足够足够多的钱去生活。

    这就是我要的北京,挥霍,然后不屑一顾。徐子言从来都不跟我提他的背景,即便是在我成了他的女人之后,他也从不跟我说他的事情。我不知道他有没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妻子,更不知道他有没有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这个大我十一岁的男人,始终都是神秘的,我却没有兴趣去探究他。

    我想,我需要的只是他能给我的地位,还有漂亮到极致的高跟鞋。我不管北京的黑夜到底有多黑,但只要有盏灯,我就会义无反顾地往下走。

    2006年 四川 薄汀

    余乐怿是山里的孩子,我也是。

    可我们不同的是,他的梦想始终都停留在原地,而我的梦想却在北京等着我。但不能否认的是,我们很相爱。

    薄汀是个很闭塞的村子,闭塞到需要翻山越岭才看得到除了薄汀以外的世界。薄汀也是个很小的村子,从村子的一端走到另一端不过是十几分钟的路。

    但我以前的二十二年都是在薄汀生活过来的,我没有理由讨厌它,更没有理由喜欢它。

    很久很久以前,在我还扎着两根羊角辫的时候,就总是和一群孩子整天在薄汀的山上晃日子。山里的孩子就是这样,不会像城市里的孩子一样文质彬彬、知书达理。所以我们能做的就只是在秋天的时候利落地爬上树,摘下还带着点儿青色的果子,不顾上面有多少泥土,就大口大口地吃掉,然后习惯性地把沾在手上的汁水和泥土一起蹭在衣服上。

    长大了之后,我就总喜欢躺在余乐怿的怀里仰视着他,然后他就会告诉我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比如,我的眉毛有多么多么的好看。

    我喜欢这样。有时候我会抬起手轻轻地触摸余乐怿的胡楂,青黑色的,还有点儿硬。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笑起来,然后低下头用他的胡楂痒我,余乐怿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很好看。于是我就总是看着他的笑容出神。

    或许我已经在薄汀待得太久,我开始害怕再这样下去我会就这么安于现状了。然后,我就终于有了自己想要到达的远方。

    我想,现在的我是向往远方城市有志气的少年,而不是当初那个不谙世事的傻孩子了。所以,当余乐怿提出要和我结婚的时候,我几乎没有一点儿犹豫地就拒绝了他。

    我告诉他:“总有一天我会飞走的,你留不住我,这里也留不住我,所以你千万不要想着要用什么来捆绑我。”

    余乐怿皱着好看的眉头问我:“初七,那你到底想怎样?”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尖不说话。我不知道该对余乐怿说些什么,更不知道该如何对他解释我那远在北京的梦想。

    我知道就算我说出来,余乐怿也不会选择和我一起去北京。他是那么固执的一个人,固执到无论是因为什么,他都不会不管薄汀的那些孩子,他会一直守在薄汀,一直到老、到死。可我又是那么贪恋富贵、爱慕虚荣的一个姑娘。我舍不得自己留在这个闭塞的村子里默默死去。

    或许,余乐怿会选择和我一起到北京,可是我想,如果是我们到了北京之后,就将会是以一个家的名义打拼,那会远远不如我自己去闯荡得到的多。

    所以,我最终还是没有告诉余乐怿我的目的地。

    我想我是个极度自私的人,自私到不允许任何原因来阻挡我离开这里的决心,哪怕是余乐怿。我又想,其实我只是在为了自己着想,为了未来,为了以后。我没有错。爱情是奢侈品,在没有足够优越的生活之前,恋爱只是一场游戏,谁也不会指望一个游戏能玩到天长地久。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在余乐怿第四次提到要和我结婚的时候,我已经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他有些急躁,那种急躁就像是一头得不到猎物的狮子那样。我看着他的样子突然感觉有点儿害怕。

    我想了想,对余乐怿说:“我爱你,而且会一直爱着你,可是我耗不起我的一辈子来给你,你压根儿就给不了我要的那些东西。如果你是真的爱我,是不是就不该用所谓的婚姻来把我束缚在你身边呢。并且,说真的,如果你想结婚,当然可以,但是你得到的也仅仅只是一个名义而已。你要知道,现在就连婚姻也留不住我想要逃离的愿望。如果是这样,你还要结婚吗?”

    余乐怿之后的垂头丧气令我心里有点儿难受,但是我一点儿都不后悔自己的决定,甚至我还有些庆幸我能这样。无所牵挂。

    后来余乐怿闷闷不乐了很久,他不再和我说话,也不再来找我。我也一直都按捺着性子,独自筹划着我要离开这里的事情,比如哪里上车会比较方便,我要带走什么东西,等等。

    现在它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无关于谁。

    明亮的半弦月就像粘在一块黑黢黢的抹布上,透过窗子望着,还有点模糊。然后我就听见余乐怿在喊“初七”,刻意地压低了嗓音,我却还是能听得真切。

    不知为何,我听到他的声音后竟然有一丝的慌张,还有一点儿害怕面对他。但犹豫之后,还是披了件衣服就从窗户跳了出去。

    “初七,你能等我两年吗,你等我两年我就能够拿回娶你的资本了。”

    他的声音里带着点儿颤抖,脸色在月光的照射下有些发白,而天色黑得却像是一砚墨汁被泼到了宣纸上一样。我出来的时候只套了一件单衣,很快透骨的凉意就渗到肉里,然后我打了个哆嗦。

    余乐怿看见之后立刻解开了自己的衣服披到我身上,我没有拒绝。只是用手又紧了紧外衣。

    他一直都在等着我开口说话,而我只是绞着手指,牙齿咬着下嘴唇,直到我尝到了一种血腥味儿才松开了牙齿。我知道和我结婚的这个事情也是余乐怿的梦想,我不忍打碎。只好轻轻点了点头。敷衍也好,欺骗也罢。

    但我又何尝不知道,无论是等他两年,还是十年,他都不会拥有娶我的资本。薄汀落后得不成样子,余乐怿要用他的一辈子守在这里,做着所谓很神圣的职业,每个月的工资到了月末都会所剩无几。我能奢望什么呢?

    每个人的梦想都是神圣的,或许,我是真的没有权利决定让余乐怿的梦想破灭,可我更没有权利让我自己的梦想夭折。

    那算是我对余乐怿的谎言吗?我根本没时间过多地思考这些,我知道,我必须尽快离开这里了,而且是越快越好。

    余乐怿张开双臂把我揽进他的怀里,我能感觉到他用了很大的力气,我麻木地回应。余乐怿轻轻地松开我,然后我看到天上很多很多的星星忽闪忽闪的,特好看。我一直仰着头,不敢看余乐怿,却依旧还是能用余光轻轻地瞥到他的眸子,那眸子比天上的星子更亮、更耀眼。

    我想,我一辈子都会记得余乐怿的眸子,因为它闪着希望的光芒,显得那么漂亮,足以印在我的心上,无法剥落。

    或许,北京没有这么明亮的星星吧,或许,在北京也不会再看到余乐怿那亮比星子的眸子了吧。再或许,北京有着数不尽的比星星更多的繁华呢。

    我离开薄汀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的只言片语,只是随便拿了几件合身的衣服和一点儿钱。我对这个家早就失去了该有的依赖。什么父母、亲情,早就被重男轻女的那个恶俗打磨地尽了。

    我很清楚地记得每次我和弟弟打过架后,父亲总是拿着藤条狠狠地抽我,不管谁对谁错。也很清楚地记得因为我和父亲犟嘴而被他的巴掌抽出的血迹,而他对弟弟却始终百依百顺。

    我很讨厌这样,虽然偶尔也会觉得委屈。可我从来都不会哭,从小我就明白,眼泪解决不了问题。这是棍棒之下学出来的。我只能学着看人脸色,高兴也好,怒气也罢,渐渐地都已经与我无关。

    我只是暂时停留在这个地方的候鸟,时机到了,终究还是要飞回自己的国度。我一直坚信着那里的日子始终都是春暖花开的季节。

    当我跳上绿皮火车的时候,大脑蓦然的一片空白,然后不可抑制的兴奋感慢慢地在大脑里蔓延开来。窗外的风景倒退着离我远去,我看不到村口的柳树了,也看不到我家屋顶上的烟囱了。那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地方,终于渐渐地消失在我视线的边缘。

    火车窗上有很多覆盖上去的手印儿,我透过窗户向外看的时候会被遮住视线,觉得很不舒服,索性我就低下头开始睡觉。北京不远,现在我已经在路上,我会到达,然后有个美好的开始。

    然而我仅仅怀念的余乐怿,祝你安好。我的爱一直都在你身边陪着你,从不离弃。

    2008年 北京

    余乐怿给我的那块绿色石头坠子一直都在我的胸前挂着,徐子言曾经说要用白金项链把它替换下来,我却始终不肯,后来他便也不再勉强。

    徐子言开始带我参加他的画展,出席他的聚会,我明白,他已经慢慢地在乎我,并以这样的方式让我慢慢地渗进他的圈子。

    那天晚上徐子言带着我和他圈子里的人去吃饭,觥筹交错。我看着徐子言因为微醉而泛红的脸,眼角细细的皱纹,然后莫名其妙地涌起了一种失落感。我看到所有人的脸上都浮着一抹习惯性的礼貌笑容,好像在排练一幕舞台剧,台词和动作都是恰到好处,没有丝毫的失误。表演得天衣无缝。

    我起身到洗手间,看着镜子里被脂粉铺满的那张脸,还有身上我依旧叫不出牌子的华贵衣服,忽然觉得自己陌生得可怕。我已经和之前的自己背离得太远,我害怕在以后的某一天,我就再也记不得当初的自己是什么模样,记不得余乐怿深深爱着的那个初七是什么模样。

    到了KTV的时候已经临近十二点,夜幕笼罩下,有太多的肮脏都在暗自骚动。包房很大,灯光昏暗,夹杂着一种极为暧昧的气氛。我看着从外面走进来的几个姑娘,涂着深重的眼影,嘴角挑起似有似无的笑意,然后很自然地倚进陌生男人的怀里。有几张红钞票被随意地塞进她们的手中,好像这一切都是潜规则。而这些姑娘,我不知道她们是不是也是为了梦想仓促地投奔到这里,然后为了骄傲,为了生存,不得不在黑暗中妖娆。

    在龙城KTV出来,徐子言有点喝多了,我扶着他。门口有一群年轻人,手里抓着绿色的啤酒瓶子打群架,看得出来,他们现在每个人都有挥霍的资本。可现在的我也并不比他们差,我也有那个资本了。即使是依附一个男人得到的。

    徐子言用他的左胳膊把我往他的怀里紧了紧,我顺手抓住了他的衣角,抬起头顺着他的肩膀向上看了看他的眼睛,里面有自内而生的淡然。相信他早已司空见惯这样的情景。

    这个男人能给我足够足够多的安全感,现在的我从各个角度来讲,或许都已经离不开他。或者是,我已经不想离开他,不想离开现在这样的一种安逸生活。

    五月十三日,四川地震第二天,整个北京已经沸腾,之后很快地发起捐款救灾。电视里报道的画面都是残破不堪的,我不敢看,却又总想着要多看一眼。左眼皮不停地在跳,跳得我心烦意乱。

    我告诉徐子言我要回四川,他不允许。他说:“现在你已经远离了那个地方,远离了以前的人,你是我的女人,你要留在北京,一定要在我身边。”无论我如何歇斯底里,如何苦苦哀求,他都只说两个字,不行。

    我的心也开始地震,并且到处都有塌方,呼吸不得。我一直在疯狂地想念着余乐怿。破碎的片段像不断播放的电影画面,一段一段,最后定格在他的笑容里。我不想说话,也懒得睡觉,时间成为虚设,回忆攻占了大片城池,可我却不敢在徐子言面前过于颓躁,我现在还得指望他,这样我才能在这个城市里站得住,才会得到我想要的一切,才不会再次的流离失所。所以我还要费尽心思地讨好徐子言。

    于是所有的暴躁和压抑都只能被封印在心底的最深处,像一只已经充饱了气的气球,只要稍微碰一碰,就随时都会将我炸得粉身碎骨。

    徐子言给我全部我想要的东西,却始终都不给我一个手机,就连固定电话也没有。我知道,他不想我与外面有任何的联系,更不想我与从前再有什么交集。我如同一个无助的困兽,坚硬的铁笼子隔绝了我所有的情感发泄,但却不愁吃喝。

    在四川一派狼藉、很多人流离失所的时候,我却还是随着徐子言整天地辗转在北京城的各大酒店,在推杯换盏中我滋生出一种负罪感。原来在利益中游走得久了,人心就变得生硬了,只要自己还能有一席之地安生,又何必顾忌其他人的冷暖。

    我越来越想念余乐怿的温暖,那个善良干净、还未被物质欲望所奴役的余乐怿。

    我想给余乐怿写封信,可连个让他能给我回信的地址都没有。而且也不能让他知道我在北京,更严重的是还与另一个男人在一起。我不敢让余乐怿看到当初那个清清白白的初七已经堕落在物质的黑洞里,不能自拔。

    我央着徐子言带我出去吃饭,趁着他点菜的时候,我借口去洗手间,然后绕了一圈到附近的电话亭拨通了电话。

    震区的通信好像还没能完全恢复,话筒中不断地出现信号干扰,打乱了话筒另一边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声音夹杂着无法控制的哽咽,我紧紧地抓着话筒用力地贴近耳朵,可还是在听到了两句“初七”之后,好像就有什么东西扯掉了电话线,突然挂断了,只剩忙音。我没有再拨回去,或者说我是不敢再拨回去了。

    回到饭店的时候,我控制不住地哆嗦着嘴唇,口齿不清。徐子言看到我之后吓了一跳,我冲他摇摇头,然后吐出乱七八糟的几个音节。我说,别担心,我只是胃疼而已。然后我看见他松了一口气,再掏出他随身带的胃药递给我。满满一桌子的菜,我不断地将它们混合着一起塞进嘴里,用力地咀嚼,却不知酸辣,也不知温饱。

    汹涌的眼泪全都被埋在眼窝下,我生怕它们不小心就落了下来。余乐怿死了,尸骨无存。

    薄汀离汶川很远,可余乐怿偏偏就去做了志愿者。在余震时遇难,被生生地埋在泥土下,无迹可寻,再也不得温暖。话筒里余乐怿母亲哽咽的声音,一直都在我的脑海里重复,挥之不去。彻底让我永世不得安生。

    绿色的石头坠子垂挂在胸前很凉,我伸出手用力把它扯了下来。我不敢再日日夜夜地戴着它,怕余乐怿的魂魄就躲藏在里面看着我,不离不弃地跟着我。徐子言见我精神状态总也不好,就陪我在寺庙求了一个平安符,我带在身上,却丝毫感觉不到安心。

    其实,余乐怿,我知道你是故意的,你想让我永世不得安宁,也想让我失去信仰。你太自私,你只是为了让我怀念你,为了让我记住你,竟不惜舍弃与你血脉相连的至亲吗?可你究竟让我如何怀念你,以怎样的方式记住你一辈子?

    我逃脱不出对你的歉疚,也逃脱不出对你的思念。我活在没有你的世界里,孤苦无依。

    夜沉如水,半弦月依旧,却唯独少了那夜响在窗外叫“初七”的声音。

    我侧过身,看着睡在身边的徐子言,听着他均匀的呼吸。我忽然伸出胳膊抱住了他。眼角突兀地起了一片凉。我在想,是不是只因为“余”比“徐”少了那一个双人旁,余乐怿就要注定孤独,一生薄凉。到死都是。

    而我则成了一个间接杀人的刽子手,沾染了满身的血迹,亲手杀死了我今生最爱的那个男人,从此再也无法挣脱出罪恶的束缚。

    2005年 四川 薄汀

    初见余乐怿,我狼狈得不成样子。我被他从湖里救起来的时候,已经挣扎得筋疲力尽。我上了岸清醒之后,对他说了“谢谢”。

    余乐怿有点黑,但我依旧觉得他是薄汀最好看的男孩。他会吹树叶,清清亮亮的声音。余乐怿也是整个薄汀唯一的一个大学生,师范大学毕业。当时本可以被分配在镇子上工作,可他却一定要回到薄汀,做个全职老师。每个月拿着微不足道的工资,有时候还会被拖欠。可余乐怿却依旧用他那微薄的薪水不断地给学校添加教具。其实所谓的学校也只不过是没人住的空掉的破旧房子而已,由于长年雨水的冲刷,砖的颜色都已经显得有些发白,天气不好的时候就摇摇欲坠,看得人心里发慌。

    新学校落成的时候,余乐怿笑得特好看,两只眼睛眯在一起,仔细看的时候,眼角都有了细微却清晰的褶皱。二十多岁的年纪,就承受了太多的担当。然而,余乐怿的善良却让我心疼,也让我自愧不如,甚至是让薄汀所有的人都自愧不如。

    余乐怿上课的样子很好看,微微有些驼背,我站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像个真正的学生一样认真地听他讲课。余乐怿写板书的时候用的力气很大,有细细的白色粉笔末随着他写字的频率落下来。他的字总是带着很利落的笔锋,漂亮得一如他的人。余乐怿累了的时候,就找出几篇散文让我给他的学生们读。我只是初中毕业的学历,生僻的字念不出来,余乐怿就把那些字都为我注上拼音。

    我站在前面读散文的时候,下面的学生都很安静,眼神定格在我的身上,那种感觉很美好,像是身边都笼罩了一层光环一样。我尽量读得慢一些,把所有的感情都倾泻出来。每次停下来的时候都能看到余乐怿温和的眼神,不冷漠也不炽烈,只是带着淡淡的温度,却足以让我心花怒放。

    山村里的人都很迷信,替人算命的人也不少,却没有几个有真本事的。我不信命,总觉得所有事都是握在自己手里的,所有的安排都该是自己决定。

    村西的冯瞎子生意很好,我就抱着取乐子的心态向他求了一卦。不算姻缘,不算寿命,只问他我一生顺不顺。冯瞎子要了我的生辰八字,又看了看我两只手手掌心的纹路。

    他说:“有起有伏,不得善终。”

    我掏出钱给他,他面无表情地接过去,不再跟我说话。我重复了一遍冯瞎子的话,然后自顾自地笑起来,我命那么硬,怎么会不得善终。

    我身体一直不好,从小时候就是。我爸妈把心思都搁置在了弟弟身上,根本无暇顾及我是死是活。十四岁那年,我高烧到三十九度五,昏昏沉沉地在土炕上躺了两天三夜,滴米未进。期间我听到我爸站在屋子里跟我嚷:“你赶紧起来,没听到你弟弟在哭吗?还不快去哄着!”我第一次没有顺从他的话,只是翻了个身继续躺着,当时迷迷糊糊地想,你干脆打死我好了。意外的是,他只是在屋里站了一会儿就出去抽烟了。更意外的是后来我竟然奇迹一样地退烧了。从那次之后我就开始不断地生病,可无论有多严重,最后却总是能痊愈。

    我和余乐怿说起的时候,他说女孩子命薄,要惜命。然后他就把自己脖子上系的绿色石头坠子解下来给我戴上。彼时,还沾染着他的体温。

    薄汀虽然很穷,但是山水很漂亮。余乐怿不忙的时候,我就经常和他一起坐在半山腰。我倚靠着他的肩膀,稍稍一抬眼就是他的眉,很浓重的色彩,形状也好看。我习惯用拇指扫过他的眉尾,然后笑起来。而余乐怿只是看着我,并不说话,整个世界都安静得一如时光静止。

    我踮起脚尖轻轻吻上余乐怿的时候,他闭上了眼睛,然后环过我的腰。

    他那么认真,好像在对待一个多么庄重的仪式一样,不忍亵渎。我闻到他身上清淡的花草香,好闻得不得了。

    天空很干净,阳光泼下来,温暖的虚假。然而那个少年,却始终都是温润如玉的模样,在那个时间定格成了我此生唯一的羁绊。无可释怀,不能忘却。

    2009年 北京

    最近的徐子言很少在画室画画,也不再带我出去,总是连着几天不回来,就算回来也是每次都喝到醉醺醺的样子。我看着他,却不知道该和他说些什么。徐子言开始莫名其妙地发脾气,疯狂地摔着所有的东西,家里一片狼藉,破败得不成样子。我躲在角落里看着他发疯,不敢上前阻拦。到最后没有东西可以摔的时候,徐子言开始打我。揪着我的头发按我的头用力地撞向墙壁,发出“咚咚”的声响。我咬着牙不吭声,他就更加放肆,死命地踢着我的身体。我护住头蜷缩成一团任他发泄,从不反抗。我好像突然一下子苍老了许多。

    等到徐子言累了睡熟之后,我就坐在阳台的窗台上。时间已经是凌晨,可外面依旧霓虹高挂。北京的夜生活处在一片繁华和糜乱之中,我看着楼下点点的街灯,听着断断续续的鸣笛。悲伤充斥了整个胸腔,一呼一吸都带着苦涩的味道。

    我点起徐子言的一支烟,立刻有一种浓重的眩晕直冲到大脑,却让我觉得享受。我现在太需要麻痹,我已经有太多太多的事情想不清楚了,像是打了死扣一样,不停地在解,然后继续不停地在纠缠,直到让我筋疲力尽地死去。

    这个城市太大、太复杂,或许,一开始我就错了。可是,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一个梦想,难道,追求梦想也有错吗?我不知道,我现在已经没有资格去定义一个答案了。

    有时候,徐子言半夜也会醒过来,看着我,却不和我说话。然后自己一个人默默地走进画室里锁上门,再然后我就能听到一阵阵纸张被撕碎的声音,还有就是画架子被推倒的声音。我蜷缩起来,有点害怕,却没人能再给我一个安全的怀抱。

    清晨的阳光透过纱质的窗帘铺在地板和墙壁上,徐子言背对着我躺着,不知道他是睡是醒。我轻手轻脚地走到窗边儿,拉开窗帘,“呼啦”一下,大片的光线刺入我的眼睛里。我光着脚站着,脚上红色的指甲在阳光下显得更鲜艳。徐子言从身后抱住我,然后扔在床上,身体随后沉重地覆盖下来。我莫名其妙地生出了一种厌恶,皱着眉头努力地挣脱,徐子言被我的挣扎搞得很不耐烦,抬起手给了我一巴掌。穿上衣服摔门走了出去。

    是不是在我还来不及准备的时候,这个繁华的梦就要醒了。不过还好,他还是会给我足够多的钱,我还能满足自己的高跟鞋愿望。

    徐子言开始带不同的女人回来睡,或清纯或妩媚。他总是用他的钱来弥补他的空虚。我坐在客厅里看电影,放很大的声音,一叠一叠的光盘,我不停地看,从晚上到早上,累了就在沙发上睡着。卧室里天翻地覆都与我无关。没有爱,也就不会恨。

    我看了很多遍王家卫的《重庆森林》,年轻的梁朝伟有着英俊的眉眼,笑一笑就能让很多女人沦陷,就像余乐怿。如果爱情的愈合期真的就像凤梨罐头的保质期一样长的话,该多好。那么我转眼之间就会爱上另一个人,不会在一场生死中无法自拔。

    我不知道徐子言有没有爱过我,或者仅仅只是占有欲和利益心在作祟。

    我看到那张报纸的时候才明白徐子言为何成了如今的样子。

    报纸是被揉碎了扔在茶几上的,我铺展开报纸,看着上面的铅字大标题,有点被震住的感觉。

    江郎才尽,抄袭,身败名裂。

    我不知道该怎么将这三个词和徐子言联系到一起,这还是我最初遇见的那个有才气的男子吗,还是他真的江郎才尽了?徐子言拾不起他那七零八落的梦想,于是灵魂就随着梦想一起破灭了。那我呢?余乐怿呢?我们都是失去了灵魂的人,在所谓的目的地被宣告永远无法抵达之后,还有什么借口可以活下去?

    时过境迁,我已经不知道我该走到哪里。偌大的北京,或许始终都不是我的归属地。

    徐子言跳楼的那天我一直在睡,躺在床上,不愿意醒过来。我知道他收拾起他的画具,知道他烧掉了他所有曾经引以为傲的画,也知道他给律师打了电话。然后他站在床边给我掖了掖被角,嘴唇印在我的额头上,这是他给我最后的吻。可我都没睁开眼睛看一眼,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我害怕,害怕在他的身上看到我的影子,害怕忽然之间我也丢失了活着的信仰,眼泪停在眼角,蓄势待发。

    直到他打开窗子跳下去的那一刻,我才从床上坐起来,十二楼的高度,如果徐子言是睁着眼睛的话,我想他一定会看到一晃而逝的北京城的辉煌,然后所有的一切都被替换成了暗暗的血红色。我默默地在心里从一数到十,然后打开窗子向楼下望,看到一群人围在一起。中间应该是徐子言的尸体,我无法想象那是怎样的一片血肉模糊。一片鲜红开成耀眼的花,可最终都会凋零。

    2010年 薄汀 元旦

    那夜,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余乐怿,他说:“初七,我有的肯定让你有,我没有的也会努力让你有。”然后徐子言站在余乐怿的身后说:“你是我的女人,你只能留在我身边。”我醒来后,一身的汗,终于克制不住坐在床上号啕大哭起来。

    我回到薄汀的时候刚好是过了寒冬的季节,余乐怿已经孤单地过了一个冬。我跟着余乐怿的母亲走到余乐怿的墓前。

    离开那所房子的时候,我把钥匙扔进了垃圾桶。心里也舒服了很多。

    初冬了,雪落到地上积起了厚厚的一层。踏上去,听着嘎吱嘎吱的声音,好像回到了薄汀。

    我的青春和自以为是的梦想全部埋葬在这个我曾经心心念念的城市,最终却发现我在这里拥有过的全部都不过只是南柯一梦,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已经白发苍苍、老态龙钟。

    回头看印在雪地里的脚印,有一些,已经远得看不清轮廓了。我转过身,与曾经的日子背道而驰。天冷了,紧了紧围巾,继续向着没有方向的远处走去。

    却不知尽头。

    已经过去了的秋天

    文/杨欣雨

    1

    那天早晨我是被楼上天花板传下来的踢踏声给吵醒的,然后我感到鼻子有点痒,还蹭了蹭挡住嘴的被子,拖拉着手从枕头底下拿出手机,按下冰凉的键盘:六点二十八分。接着闭着眼钻回了被子,暖暖的感觉让我头皮上的毛孔都打开了,好像头发又长长了几分。

    我易惊,这下我睡不着了,于是慢慢坐起来穿好衣服,轻手轻脚地叠好被褥,从上铺下去,安静地洗漱完。走之前我的舍友一个也没醒,窗户边紧拉的窗帘僵硬地怂着,地上遍地的烟蒂烟灰,张渡的鞋带还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吊着,那模样和房间内的狼藉都彰示着这是个平平凡凡的男生寝室。我打了个冷战,那天昏暗光线的房间有一种比这光线更深的味道。我轻轻叩门后就出了寝室楼。

    我去操场上晨跑到了七点半,买了早餐和一份报纸后就去教室上课。课程是《西方文学史Ⅱ》,讲师在上面点完名后我就开始想昨天看的小说。

    我听见一个名字,心中怎么觉得那么熟悉,思维渐渐回到了眼前。艾直?不就是眼前笔记本上写的这个名字吗?讲师在上面翻着花名册,我看他画了一道,我忙叫:“到!”讲师听后翻回去又颤悠悠地写了什么。周边人向我看来,我有些尴尬,不过想想也没什么,帮别人打考勤在大学里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我扭过头去,那是一个女孩,披着棕色的齐肩直发,埋着头戴着耳机玩着PSP上面的闯关游戏,看不见她的模样,在这个初秋她俨然一副夏天打扮,脚上的绿色帆布鞋显眼。我看了看周围,找过来一张纸,写:下次点完名再玩游戏吧,不然点到了自己都不知道。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取下右耳的耳机诧异地看过来,我这才看清了她的模样:有些圆的脸接着一个圆润的尖下巴,唇上涂了一层护唇膏,看起来是淡淡的粉色,正正的刘海儿下有一双不算大的眼睛,那是褐色的瞳。鼻子很秀美,就像跑道外笔挺的旗杆。她张张嘴想说什么但却先笑了出来,有点像鸽子腹腔内传出的声音那样“咯咯”

    地笑了出来,直直的发像瀑布的水线抖晃着,柔软地扎在她头上。笑起来露出一排整齐水润的白牙:“谢谢啊,我忘了,因为昨天借来的机子所以就想着玩了。”我说:“没有,你下次要记得就好了。”其实递纸条给陌生女孩子我还是第一次。

    后来下课时艾直存下了我的电话号码。我本不打算给的,我说只是小事一桩但这个女孩说什么要感谢我,一定要交个朋友。我再三推辞她眼巴巴瞅着我:“你讨厌我吗?”我语塞,她就换了语气:“那就一定把电话给我留了!”我不得不报出号码,她拨了过来,自己动手翻出了我的手机查看来电,心满意足地核对完后把手机塞给我,问:“你叫什么?”我说:“林正琼。”她存好后拿给我看,我给她说是正琼不是真穷。她笑笑说:“好的,下次见,记得要接我电话。”说完这她便扭身离去了。

    她的背影极其窈窕,上衣是一件绿色连帽短袖卫衣,那绿色因为阳光的作用显得有点淡白,但仍不影响那耀眼的青翠,下面光溜溜的大腿像一双会走动的象牙筷子,只是穿了件牛仔短裤,或许只比她内裤长一点点。我注意到她绿色帆布鞋的鞋带很散乱,鞋带孔都没有穿完。但让人觉得并不糟,从我的角度看甚至赏心悦目,像一头载着春天的健壮的鹿一晃不见了。

    整整一天我都在床上,靠在窗边的枕头上看电脑里的网上连载小说。我生活里最大的乐趣就是看书。周一到周五我就奔走于各个教学楼、图书馆、寝室和餐厅之间,到了周末我就可以放松下,我经常去一家离学校不远的咖啡厅坐一下午,到那里也是看书。选择那里是因为环境好,也有许多人会带着自己心仪的书,我们互不打扰,那里面的女老板娘我也很熟识,我喜欢她放的音乐,像卡拉克的曲子《靠近你》《漫步时间里》,拉威尔的吉他曲《献给逝去公主的孔雀舞》,罗杰斯·哈特、格什文、鲍勃·迪伦、雷·查尔斯、甲壳虫乐队在这里都找得到。更大的吸引是这里有一台真正的留声机!以及许多已经绝版了的老唱片!我喜欢指针由于要换碟而被抬起来的身段,它会说话,唱出潺潺的音符,在我眼里它就是位oldlady。瘦瘦高高的老板娘说这是她去世的父亲留下的。

    2

    再见艾直是在一家快餐店,那是周六的中午我洗完被单去吃午饭,店员上了我常点的咖喱牛肉饭。我正低头吃着,艾直和她的三个朋友就坐到了隔壁桌上,我还没有发现她,她就走了过来坐到了我的对面。

    “你也在呀,好巧!”我抬头看艾直的大半个脸被她的太阳镜遮去了,湖蓝色的边框。巧妙地显出了她脸庞好看的曲线。

    我咽下口中的饭,也很惊喜地说:“来这里吃午饭吗?”

    “嗯,上次的事谢谢你,我来和你一起吃吧。”

    我说:“不要紧吗?你的朋友还在那里呢。”

    艾直冲他们招招手,示意不用等她了,她的朋友点点头,两女一男随后叫上了餐。

    “怎么戴了墨镜?这两天没有睡好呀?熬夜吗?”“不是,是通宵喝酒去了。”“你这样的女孩子都喜欢玩通宵?”艾直眼镜后面的眼睛望着我,轻轻一笑:“也许吧,我认识的人像我这样也蛮多的。”她低头顺手取下了太阳镜,眼周的颜色的确不好看。她冲我嘿嘿一笑。我咽下口饭,说:“你刘海儿剪了些吧。”她说:“是啊,刘海儿有剪短的,这你都看得出来。”“上次你的头发是到这吧。”我放下勺举手比画了我睫毛上边一厘米的地方。“现在呢,是刚刚挡住你的眉毛。”艾直睁大了水肿的眼睛,小小的瞳仁透着惊奇。她摇摇我的手:“你看看我的眉毛,过来点儿。”我往前凑了一寸,她用右手挡住别人的视线放在耳旁,左手撩起了刘海儿,头发整齐地折上去。那对弯眉一览无遗地占据了我的眼界,浅浅的眉毛,形状饶美。她一挑眉,眉尖就舒展出僵硬美丽的肌骨,很好看。

    “艾直的眉挺好看的呀。”“是吗?”她开心地笑,“我还是第一次让别人看我的眉呢,我一直不喜欢露出它,但我今天就是想让你看看。”她咬着吸管,用齿把它碾得平平的。

    那时开始我就感觉这是个不一样的女孩。我吃完了最后一口饭,付了账对她告别,谢绝她的挽留从原路回了学校,走之前告诉她我的寝室楼。

    那是我第二次见艾直,现在我还记得那天她脖子上戴的玉佩是什么形状,是一尊佛还是观音什么的模样,我不懂这些,倒是很深的绿。那天的天气也不阴不阳。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过着和以前所有的星期一样的生活。有天晨跑时鞋带掉了两次;有次在图书馆我对面坐着的人和我一样手拿着高桥和巳的《悲器》,他说他是主修日语,拿过来一看果然是中日语对译的那种版本;有天晚上张渡的毛巾掉了下来我捡起来洗干净烤干,夜深他们回来时又把毛巾弄脏;甚至还有天一位教员走错了教室,讲了半天如云如坠的量子力学。我都记着这些事情,但要不是艾直给我打电话我恐怕快要淡忘这个人了。那天是周六,和上次一样。

    电话里说她在车站等我。

    到车站见到她,她背着一个单肩大包,白色的。脚上穿着人字拖,指甲上涂上了绿色的指甲油,这次她把头发束成了马尾。她让我提议去哪儿,我对她说:“我带你去一个我挺喜欢的咖啡厅吧。”

    今天No.2Home里人很多,估计是午饭时间的原因吧。No.2Home就是之前我提到的那家咖啡厅。

    艾直也对那台留声机产生了兴趣,我告诉她这是什么原理。她笑吟吟地听我说着,我从没一口气对她说过那么多的话,我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了。

    “你听懂了吗?”我问她。

    “嗯—半知半解吧。”她跷着二郎腿。那直直的线条轻轻一撩,店里光线的原因她的腿变成了暗金色。我似乎都还能看见她皮肤里血液的流动方向,蓬蓬生机,膝盖小小地突起像个小馒头,结结实实的。

    她说我是个奇怪的人,我没有去想这是个什么意思。我避开这个话题,问了一个我感兴趣很久的问题:“艾直,你为什么喜欢绿色?”她话匣便打开了:“绿色很好看啊,而且你看世界上最多的颜色不就是绿色吗?森林、草地、树叶。一切生命的开头不都是希望的绿色吗?还有绿色的交通灯,游戏过关也是绿色的提示,象征顺利的颜色所以更加喜爱啊!”我点点头:“你很热爱生活吧。”艾直说:“呵呵,说不上什么热爱不热爱吧,生活不就是生出来活下去吗?每天见到的、看到的、遇到的不论它好与坏都是会来的。情人的短信,朋友的关心,与陌生人的吵架。没有了这些都不叫生活,但我可以选择,选择希望、选择放弃、选择大笑、选择沉默。我想是生活热爱我,我不想让它失望。”

    我啜了口面前的蓝山,温度被店员掌控得恰到好处,我的牙床都洗了个舒适的澡。

    “艾直,你是本地人吗?”“嗯,是的,我家是开餐馆的。我中学时还是里面的厨师。”“那手艺一定很好吧!”“嗯,有机会一定要亲自尝尝哟!”“好的。”她眉眼间毫不掩饰内心的骄傲,她向上挑眉时眼角都飞出来落进她杯里的橙汁中去了,带着一际际张扬的黄。

    她叫上了一份甜品。

    “以前有没有谈过恋爱?”“嗯,有过一次。”她兴致来了:“什么时候啊?”窗帘上的流苏突然垂下来打在了我脸上,像这个突然要回涌起的记忆一样。我说:“高中。是学校里的女孩子,挺乖巧的一个人。”“是你先追的她吗?”“谈不上吧,我和她也是那种自然而然就走到了一起的那种。后来因为些原因毕业便分开了。”

    她喃喃自语:“可惜了吧,要是还在一起那真是要珍惜。”我耸耸肩,这我不知道,也不可能。随后我又笑了:“很喜欢听别人的感情史?”

    她吮了吮勺,将甜甜糯糯的蛋糕放进了嘴:“你和她睡过吗?”

    我没料到她会这样说,看着她。她含着甜品的嘴唏唏蔌蔌。我甚至还可以感觉到五彩糖被她咬得清脆碾碎声,混着所有东西被吞入胃,经过那里黑幽幽的食道,到达酸液遍处的—胃里去。她的眼神也盯着我,弯弯的睫毛眨巴着,表情在等待着我回答。我的表情也肯定有些好笑,我如实回答:

    “有过。”

    她埋头又吃了一块,说:“只是和她睡过吗?”

    “嗯,是呀,怎么了?”

    她轻描淡写地来了一句:“这也太少了吧,大三的人了。”

    我满腹不解:“那什么才是正常的呢?”

    艾直说:“呵呵,这个嘛我不知道。”言语中飞扬跋扈。

    我被看贬了吧?我说:“难道有错?很奇怪吗?”

    “不正常。”

    “我不是说了你奇怪了嘛,但你没错,嘻嘻。”她推桑我的肩膀。

    后来那天我们坐到了下午,聊了很多。她竟然也喜欢Jazz,会吉他。

    出了门后。

    “现在就去吧!”我被她突如其来的一声吓了一跳。

    “去哪儿?”“我让你尝尝我做的东西,去我家。”“怎么突然想到要去了?”“也不叫突然嘛,我们不是刚才都说着呢嘛。”我愣了。

    她扯扯我的袖子,说:“没什么的,我家没有人,不会不方便的。”我笑了,挠挠鼻子:“好吧。”

    3

    车程20分钟就到了艾直住的地方。这里没有市中心的喧闹,一排排四五层的单元房,地面是柏油和水泥,路边停着普通人家的小轿车,往来的是穿着睡衣带着小孩出来的阿姨,天空很淡。这里就是艾直从小长大的地方。我们顺着道路来到了一家餐馆的门口,店门紧闭。我帮艾直开了卷帘门,里面暗暗的,有股油烟味道。艾直开了窗户通风,走来走去说:“我家好久没有人看店了,也关了段时间,你先进来,平常我都住楼上。”我小心地迈着步子,开了窗户后亮堂了很多,是家小小的餐馆,桌子上倒放椅子,还有一层细灰,是好段时间没人打理了。

    艾直开了里门,是连接着楼梯通向二楼,我随她之后跟着上去。楼梯向右拐后我见着了客厅。墙上有货物架,有一只招财猫,一个小猪存钱罐。还有杂七杂八的杂物。客厅中间是矮矮的玻璃茶几,堆着报纸刊物,没有喝完的茶,一半的牛奶。电视在墙边,旁边贴有去年的日历。

    “我平时不怎么打理的。你把鞋换了去凉席上坐吧!”我应了她一声。艾直进了厨房就围上了围裙,从冰箱中抬出做好的菜放进微波炉再次加热。然后拿出两跟黄瓜做最后的凉菜。我看见她取下刀架上的菜刀,细细的胳膊上下钝挫,“嗒嗒嗒”的声音一声声闷闷地传来,蓝色的拖鞋上还踩着一块菜叶,面前的窗户开了半边,我的角度望去见到的是一根根远远的电线,她垂着头随意挽着的发团倾向了右侧,还有若干根不服帖地支立起来,被窗外吹进的微风轻轻摇晃。她不算高也不算矮,仰视她的背影,好像扫把脱落的稻穗那样静倘。她从厨房的这侧到那侧,开上关上壁橱,像一只翩翩的蛾子,不经意间扭头看到我在看她,她大声说:“书柜旁有一箱啤酒,我家人就我喝酒所以还剩挺多,正琼去找来放在桌上。”我应声去找到了啤酒放在茶几上,她正端着饭菜出来摆上,刘海儿沾有汗水。

    我拿起筷子夹上一口菜,口味和餐馆里的一样,突然觉得自己很幸运,我说:“艾直你做的也太好吃了,模范厨师啊!”她笑出声来,扣开一瓶酒,咕噜咕噜就喝去一大口,满足了一声。我问她怎么那么喜欢喝酒,她说习惯了,自己这样舒服。我开始好奇她的过去,住在这样随意简单的地方的人也会像所见的一样吗?

    “艾直,就你一个人住吗?”“差不多,妈妈前些年过世了,爸爸也去上班,很少见到。偶尔能瞧见他回家时抽剩的烟蒂。”

    “哦,这样,那你妈妈是个怎样的人呢。”

    “她呀,她对外总是笑呵呵的。在家里话也不多,喜欢看电视,从小对我呢也没有太多管束,平平淡淡的一生吧。”艾直提及她过世的妈妈没有一丝悲戚。

    “提及死人做什么呢。来,我去拿吉他。”她放下碗筷,从另一个房间里提出吉他套,拿出了一把许多擦痕的吉他。

    她清清嗓,像煞有介事的调弦,撩了一下耳边的发,歪着头看我,说出像夜间电台那样好听的声音:“林正琼先生,请欣赏吉他独奏。”清爽的音乐震动开来,酒杯里的酒有微微荡漾,她弹的是德彪西的《月光》。弹得极其熟练,此时我才注意到她手上有厚厚的老茧,不太搭调她清秀的面庞。嘴里轻轻附和着旋律,这让我想起了二十世纪美国百老汇演出的女郎,短短的卷发夸张的红唇,常常衣不遮体,在高脚椅上卖唱。艾直还弹了一首日本民谣。

    老实说,我看着她的身躯有幻想她赤裸的身体,在我面前晃动。

    “以前在晚上我常常弹它。”艾直的声音拉回我飘远的歪念。

    奏毕后她从桌子下抽出一包烟,递给我一支,我没有接。她自己点上了烟。我还不知道她抽烟。“那喝酒吧!”她把酒放在端盘上,“走,去阳台上喝。”

    她家的阳台不大,但正好可以放下一个躺椅。

    她盘腿坐下,外面的天青蒙蒙的,没有云,没有太阳,微微透着一丝丝蓝,可以看见对面平房歪歪扭扭的天线,还有晾晒的衣裳,被单似一块巨大的幕布摆荡,这一带充满烟火味,平平静静。空气中混着香烟味,那种既苦又涩的味道。

    “以前是放Abby的地方,Abby是我养的狗,从小养到大,杂种黄金猎犬。”

    “Abby死去了?”我从进来这里到现在没看见一根狗毛。

    “应该吧,有天晚上它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养了六年不会不认识回家的路,那是在冬天。”她拧灭烟头,用力地捻熄。

    “女孩子应该转着烟头把烟灭掉。”

    她扭过头来看着我,发丝顺风贴在她左脸颊上,搭在她睫毛上,粘在她嘴皮边,突然她笑了。没有标准的露出八颗白牙,但门牙很整齐,隐约可见粉红的牙龈。笑着笑着抚开头发转回头去看向远方。“我喜欢这样,干干脆脆的。正琼你不会抽烟还教我怎么灭烟。”

    “女孩子不都该这样吗?”

    她摇头,背靠在护栏上,薄薄的T恤贴在身上。

    “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她问我。

    “没有呢,你是指哪方面?”

    “能有哪方面?”

    “没有吧。”

    她已经喝了三听酒了,正在开第四听,暗暗咋舌这女孩子的酒量。

    她移过垫子靠着我坐着,此时天际边露出一层微光,我看见阳光刺破了天空白幕,地上还出现了电线的影子,灰色的影子。

    艾直坐在我的身边就明显感受到一阵清香,是她的头发。她矮我许多,可以看到她头皮上的旋。她顺手拿过吉他,哼了一段什么音乐,打着节奏就弹了起来。四四拍的曲子被她演绎得很轻快。

    她和音结束弹奏后问我怎么样,这是她从前编作的歌,她的嗓音实在不敢恭维,并且我也不理解她的歌词。但我还是说了好。

    “不错啊,挺有你的风格的,就像风吹的铃铛。”我突然想到风吹铃铛这样的比喻。

    “风吹铃铛?呵呵,听起来摇摇欲坠。”

    她抬头看着我,我和她的距离近在鼻翼。我甚至还能从她瞳孔中观察出那椭圆的世界,我大大的脸也在其中。

    那是个冗长而安静的吻,她缓缓拉上眼帘,薄薄的眼皮。空中似乎有着什么纤维粘在了她睫毛上。太阳的光线终于出来溜上来眉宇,细细地被拉得更长。我们唇对着唇,没有一丝声音,没有言语,没有动作,看起来就像是双面胶慢慢地、紧紧地融在了一起,紧合,无缝。两张软软的微笑。啤酒中的麦香从她的气息中喷开来,心中不禁变得温煦起来,像对面闪亮发光的太阳能板。

    不知道有多久,后来还是她先开了口,说有个正在相处的男朋友,我想了想说好像看得出。

    说完这番话,我感觉太阳没那么温暖了。

    我一直待到七点,之后便回寝室了,走时提议说出去吃点什么。艾直没答应,她说有要看的电视节目。于是我就一个人晃荡在热闹的街,在车上看一模一样的风景,一模一样的街灯,轰隆隆地睡去了。

    那是我第三次见到艾直,一切就像只有月亮撞地球一样才可能改变的真理:女人和男人,要么分道扬镳,要么成为一对狗男女,亲密的朋友,只是托词,那之间根本不会有纯纯正正不掺一丝其他的友谊关系。

    4

    第四次约会时,我不确定该不该用约会这词,既然我们接了吻,多少也带有情人的潜质。第四次?难道前三次都是约会吗?不不,第一次约会,第一次幽会吧。第一次幽会我们上了床。那是深秋时分,艾直冲到我的寝室楼下,张渡拍拍在修电话的我的肩膀说楼下有人找。我去阳台下往下一看,艾直正仰着头看我们寝室窗户。我退回来问张渡:“那女孩来多久了?”张渡说:

    “就刚才,她是谁?”我说:“网友,校内网上的。”张渡干笑了两声:“我知道她,听说作风不好。”我看见他眼里别有意味的眼光。然后面无表情地走开穿上了外衣,还搭上了一条围巾,天色还不算暗得太早,但灰蒙蒙的天挺让人压抑,那是一种水泥色,混着黑暗即将浸染的乱。

    下了楼艾直看见我就直接勾上了我的手臂,我先发制人:“你不会是叫我陪你去喝酒吧?”我现在看见她就想到酒。

    艾直点点头,我们出了学校,门口的夜市已经开了张,街道上噼里啪啦乱成一摊,夜晚的城市开始摇曳灯光。我走在她的后面,点点窜出的烟火附在她发尾上,尾随着她飘了一会儿。CD店的喇叭放着强烈的重金属,空气中到处混浊,在这样一个世界里我觉得她变得很渺小,月光也不恩惠她。她的黑色皮衣更是让我有种眩晕感,我想捕捉她的脚步声,但我抛不开这个世界的其他杂音,我突然很想知道我面前这个女人,是真实还是虚幻的。每每到了夜晚,城市总让人迷失。张渡口中所说的那些我不觉得重要,她对我也不重要,但我喜欢她的棕发。

    我把脸埋在围巾里收起任何表情,跟着她去。最后去到一家酒吧:Findtheanswer。我从未来过,艾直熟悉地钻进去,我和她喝了几杯,聊着生活中的小趣事,在这样的环境里能让人的距离拉近很多,刚才的生疏感一扫而光。这样一直到了将近深夜,人越来越多,我们又各自喝了几杯。一时心头无话,就出来了。外面点点寒意。艾直红通通的脸像炭火,我看向路灯,有几只未死的青蛾还在盘盘飞舞,砰砰地撞向灯罩,前仆后继。今天艾直穿了双粗跟高跟鞋,东摇西晃前言不搭后语。说要去看通宵电影,我搀着她,她从包里拿出烟点上,那一丁点儿红色的微光亮灭明暗,她身旁灯火通明的街道繁华热闹,弹性的嘴抿吸烟嘴,张着小口吐出一个个淡淡的烟圈,用鼻喷气。那个不起眼的烟圈顿时四分五裂连残影都找不到,沉默地散了架。她的脸上挂着一种疲态,眼角奇怪的眯着,嘴似乎在笑,脸颊抽搐,眼有时盯向前方的穹空,那里黑漆漆的,有时转个不停,打量着过往的路人,流憩出不屑,罢后又抬头靠在我肩膀上看着我,“咯咯”地笑个不停。头发凌乱了,我帮她抚回去。她笑起来有种孤凉的意味,为什么我会有这种感觉?我扭过头不去看她,她的气息仍在耳畔搔痒。

    城市中来往那么多人,所有如同奔赴末日前一场盛大的宴会,精致妆容练习表情。细节精雕细琢,在城市的灯光做舞台,莺歌燕舞卖弄地笑着,骂着。台下是冷漠的目光,擦身而过都是一模一样的脸嘴,我顿时好孤寂,在同样的世界中,苟同着,苟活着,没有用处地、不够资格地如同所有人一样混迹着,在其他人眼里,我也一样是人群中的一粒沙,也挂着阴暗的假象残活。世界很大很小,人心很小很静。渴望甩开所有,这样漫无目的一直走,走着走着就到了城市的边缘,什么也不说,慢慢从人群中脱离出来,消失掉。

    但我不真实,所以我现实。艾直的侧面又如一滩湖水,平静极了。喉头咕噜咕噜,闪烁的幂红灯就在她身后炸开,我突然很想问为什么。

    “那里!”她指着一家小影院,又恢复往常的兴奋。我和她走了进去,她竟然挑了一部伦理片,走进播放室,坐在软软的沙发座位上,来的人都像我和艾直这样的一对对。这个影院会重复放这部片子一整晚。中途我打了个盹儿,后来被艾直摇醒,她睁大眼睛对我悄悄说:“看那边。”我伸懒腰偷偷望过去,两个看起来和我们差不多大的男人女人,交缠在一个座位上。我对她笑笑,电影屏幕上情节放到了女主角的哭诉。我那时觉得好无趣。

    后来我们在天亮前两个小时去了一家偏僻的旅社,并不是谁提出的,艾直还拿她的身份证登记。睡眼惺忪的看门小妹给我们开了房门后踩着摇摇欲坠的木梯回去接班了。

    也是说真的,那个晚上除了艾直的脸其他的我什么也记不起了。还有事毕后那番烟雾缭绕的对话。

    艾直披上外衣开始点烟,我笑着问她这也是你的习惯吗?她点点头,床对面有块残破了的镜子,艾直一直看着前面的自己。眼神中闪过许多情绪,可我不敢乱猜,我这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闪现出初恋情人的脸。她明明没有眼前这个尤物美丽啊。

    “在想什么呢?一直看着我,你不会爱上我了吧?”虽然艾直是在对我说话,但视线还是没离开镜子。

    我哈哈笑了声:“我在想为什么我们会这样了。”

    艾直掐了烟,转过头正视着我,说:“因为我喜欢你。”

    一时无语,她眼里血丝根根。

    过了半晌,她见我没说话,也看出我在想什么。随即又点上根烟,补充了一句杀我脑细胞的话:“我喜欢你,但不爱你。”

    我有些胸闷。

    “你挺开放啊。”

    她冷笑了一声,说了一句让我至今难忘的话:“我喜欢就做了,不想后悔,也不会做后悔的事。活着是给自己快乐的,不是谁来打分的。”

    然后她使劲吸了一口,我看着,说:“别抽了。”

    她没说话,很安静。

    于是闭眼前我想了想,接着说:“我呛得慌。”

    那天早晨九点过后我们就各回各处,当时头疼的我并没料到这个晚上说的一切是我和艾直最后的一次对话。

    5

    那天回去后我接着把我的电话修完,张渡怂着寝室里的人来问我比如她内裤是什么颜色的啦,你们之前有没有做什么啦。我心烦意乱也是敷衍了事,心里没有一点点窃喜。想回忆起什么细节却都找不着头绪。

    电话修好几天后接到父亲的电话,当地的亲戚去世了,父亲年龄过大要我去代替守灵。挂掉电话后准备打给班长请假几日,手机却来了艾直的电话。我没有接,也没有挂。

    张渡见我发呆,问我:“干吗呢,谁的电话?你不是要请假吗?”

    我说:“艾直。”

    他就开始笑:“猫脱不了爪爪。”然后瞥了一眼我的电话,像是在嫌弃来电人一样:“她的名声一直都听着传,这种女人你不要理她,要是被缠上麻烦要死,不知道要多少钱才能打发走,或许根本就打发不去。在外面肯定是个二奶,就是现在经常说的高富帅的黑木耳,反正你也没吃什么亏。”张渡一边说一边把他那几个星期没洗的袜子脱下来塞在枕头下。他的话说完,手机也没有响了,我想着艾直,心里没有认同他的话,但心里却磕磕碰碰,拿着手机,一时不知道做什么。

    张渡丢了一包口香糖过来,说:“是吧?”

    我被砸中,心惊肉跳慌慌张张地连连允诺,中邪一样将她的号码删掉了。

    张渡又说着:“以前还打过胎,当时她男的还跑了,现在看看也活该了她。”

    我顺手提着枕头用尽蛮力砸过去,吼了一句:“闭嘴!”

    6

    从老家回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严冬了,由于这期间我把艾直拉黑,我没有接到她的电话。我也没有悄悄记她的电话。

    当我走到宿舍楼时还想起上一次艾直曾在这里等我下来。我摇摇头,回头看雪地,干干净净的。

    今年的雪来得好早,雪化了就到2012年了。

    张渡他们晚上拉着我去吃饭,迎接我的回来。

    我们在大排档每个人都红着脸,期间一个舍友说有个女孩曾来过宿舍楼找我,我大着舌头问他是不是艾直。

    张渡在一旁连连点头,他义愤填膺地撩下碗筷,举着酒杯夸张地说:“那女人还找到寝室来了,当时我就冲上去对那婊子说,正琼不想见你,识趣点自己以后别来烦他,你也不看看你配得上他吗,是不是又没有钱去医院了啊!”我听后紧张地出了一头冷汗。张渡接着自豪地说:“当时她就没词了,自己走了。”

    我顿时没有任何语言,没有任何情绪。

    “正琼,快请我们抽烟,才回来呢这不。”我起身就出去,外面又飘起了小雪,一滴雨水落进我的脖子,惊得我一抖,清醒了不少。

    我朝便利店走去,还上了一座桥,桥下的河水已经结了层薄薄的冰,脆得发亮。

    我听见一些吵闹声。在这个静谧的冬夜晚显得清晰直接,往过去,那是熟悉的身影。

    艾直穿着粉色的外衣,脚上脏兮兮的雪地靴沾着新鲜的泥巴,她的头发又长长了。现在,她就在桥下,桥下不远的路灯下。光晕在她头顶上,我看见颗颗小雪飘在她的脸上,发上,肩上。那正上方的灯光拉长了她的鼻梁,她的脸型,我还看见弯弯睫毛的阴影在下眼窝上,和清晰的泪痕。我似被点中穴,忘了走。

    旁边一辆路虎发动了引擎,黑漆漆的车身在雪地中很暗沉,驾驶位上是一个满脸怒气的男人,我不认识。但艾直认识,看来是个不小的争吵。

    艾直发呆看着路灯,像一位接受圣水沐浴的圣女,我开始发冷,毛孔都张开一根根利刺插进。我有点慌张,我不知道是回去还是埋着头过去,我觉得我没有第三种办法,两种选择都彰示着我的心虚。比如上次我没有接她电话,还有张渡那些人的话。最怕的还是发生了,艾直低下脸时看到我了,我想我对于她来说就是黑暗中见不得人的躯壳,现在就在不远的上方愣住。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见我的表情。但我看见她的表情,那种微微惊讶,我看见她又掉出一滴泪,轻轻眨了眼睛,嘴巴张着一个口,摇摇头,呼出的白气小小地还没有飘远就消失。我收紧心绪,我终是心虚地垂下眼,内心火辣辣的,被这个寒冷的世界嘲讽了个够。

    艾直的眼神马上变了,变成看过往路人那样的不屑,甚至还有鄙夷,我不成熟地愤怒起来,但很快自己打自己脸明白这并没有错。甚至虚弱起来。

    艾直嘴角挂了个弯冷笑一声转身稳妥地给我个背影,我肯定我听到了她的笑,还有底面我永远无法感同身受的苦水,桥面热胀冷缩的木头声敲醒了我。我定睛再去寻找她的一丝一毫,但只有路灯下那似曾相识的脚印。我沉重的继续迈着步伐,目及之处只是别无二致的黑白,咚咚的心跳要跳出胸腔,我这才后知后觉地烧起热辣辣的脸皮。我不知道这是我的错,还是艾直的错,或还是什么的错。我不知道我得到过她没有,所以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失去了她。我无法告诉任何人我爱不爱她,因为我自己也不能给自己答案。

    我想我还是个苟活者,我懦弱地走下桥,来到路灯下,冰面青凌凌的反光洒了一把橘黄,我坐下,坐在那个脚印上。然后我躺了下来,用力呼吸着,身体开始从内而外寒冷。

    我的眼睛湿润了,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电话响了,接了,那面吵哄哄:“你买了没有,是不是出事了?”

    我舔舔唇,说:“我什么都不配。”

    合上手机然后往前方一丢,接下来我听见冰面破开。

    看着头顶的光,闭上了眼。

    在云端

    文/刘奔三

    三年以后,当我再次和没名在簋街集合,去那家老店吃她每次来北京非要去吃不可的麻小儿的时候,我看看她,她看看我。她瘦了不少,身上几乎没一点肥肉,我打量着她说:“时间啊,真是一把杀猪的刀。”她捏了捏我有些发福的脸,说:“时间啊,真是一把喂猪的瓢。”

    三年不见,物是人非。

    十年前,我和没名是高中同学。上高中的时候,她是没发育的麻秆队队长,我是没长高的土豆队队长。她跟她的小圈子每天叽叽喳喳,我跟我的小圈子每天打篮球揠苗助长。虽然彼此熟络,但也仅限于课间在走廊上我故意撞她一下,吃吃豆腐,坏笑一下。平时井水不犯河水,各有各的死党。高考之后,我和她一起去了沈阳读书,各自在两个学校,平时没事儿打打电话。她打来电话,我一接电话就是:“老婆,有什么事吗?”我打电话给她,她一接:“老公,你想我了啊。”然后她骂我一句“滚蛋”,我骂她一句“少来”,才开始说正事。

    在沈阳的几年,我和她见过几次,但都是嘻嘻哈哈的闲聊。上大学的时候肚子里缺油水,吃什么都挨不过三个小时就又饿了。于是见面吃饭也就没那么多繁文缛节,见面的地点一般直接在大家都很喜欢的饭馆,要么火锅店,要么家常菜。上来直接要菜谱,点好了菜,服务员下单子准备的时候,我们俩才寒暄几句。服务员端上了菜,热情的谈话立刻终止,支起筷子风卷残云,直接吃到嗓子眼都往上涌汤水,杯盘狼藉了,喊了一声买单,然后很困难地站起身,相互搀扶着走到公交车站,各回各的学校。

    就这么一个货。

    上大学以后,她的身材开始发育了,而且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骨盆外的白肉增厚,上身一圈一圈隆起,腿还是很长,笔直而白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还就开始上心了。这东西很复杂,你也不能说一回生两回熟,或者说什么量变成质变,完全是不经意,感情变质了。后来我自己也琢磨,是不是从那一次她撅着屁股系鞋带开始的?还是有一次她俯身跟我说话时我一下子眼神下移开始的?还是她跟我发嗲的时候不小心胸部撞到我胳膊开始的?

    我一度也觉得我的爱情开始的也太流氓了,一直到后来,我一个前辈跟我说:

    “牛郎偷了七仙女的衣服,王子吃了白雪公主的豆腐,一切伟大的爱情,都是从耍流氓开始的,你自责个毛?”

    我请求追没名的时候,她没同意。她说她有男朋友了,但是我当时也是有几个暧昧的关系,大学嘛,培养感情的地方,复杂的男女关系多得是,所以我也就没往下继续。大家都是好几年的朋友了,这种事也不能靠强买强卖,我们一直讲究的是市场秩序,契约精神要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大学毕业后,我到了北京的一家出版社,负责国际版权贸易。而她去了一家航空公司,当起了空中小姐。

    也就是四年前,她飞到北京,下一班的返程飞机拖延了几天,跟着她又请了年假。她打电话给我,说:“过来接我。”

    然后我就屁颠屁颠去接人了。

    那时候我刚到北京,老爸想在沈阳托人给我找份工作,我一时冲动,卷起铺盖卷,带了点钱就出发了,所以,吃的也节省,住的也寒酸。带着没名回家的时候,她看着我租来的简陋的屋子,说:“不错啊,挺大的嘛。”

    那屋子也能用“大”形容?水泥地,顶层的阁楼间,一个人住还好,两个人的话,一个出门一个进门,就跟围墙上的两只猫会车一样,一个人从另一个人裤裆底下钻过去才行。坦白说,那些日子挺苦的,刚毕业的年轻人,总觉得自己的能力超凡,能改变世界,再有几个别人画龙自己点睛的成功项目作为依托,自信心膨胀,但正是这种自信心,让我在面对眼前的生活的时候,心理落差更加强烈。

    就那么一张一米五的双人床,玩累了,机场那边航空公司安排的宾馆又太远,没名打量了一下:“能睡两个人是吧?”

    我一脸坏笑,说:“要是一个上铺一个下铺,能睡。”

    上了床,关了灯,我心里就想到那个前辈跟我提的牛郎织女以及白雪公主和王子的故事了。总得有一个人先耍流氓不是?于是我的手以睡觉不老实的名义趁着转身的机会放在了她的胯骨上。没反应,这是不是就代表默许?

    于是手掌上移,先搁着睡衣试探一下,如果不行的话也能迅速归位。她背对着我,蜷缩成G字形的睡姿。我接着往上移动,屏住呼吸,心跳加速。我正犹豫着要不要叫醒她问一句,然后再下手,这要是被我弄醒了,尖叫一声倒不至于,万一赐我一个鄙视的眼神,那就太尴尬了。

    可是我分明听到她在那边窃笑。这笑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呢?

    正犹豫呢,她在那边说了一句:“别闹了,我困了。”

    就这么着,她老人家在那边继续安睡,我这边睡不着了。

    第二天,我带着她满北京城逛荡,在后海附近,遇到了一个不生不熟的姑娘,之前在代理公司负责业务,有过业务往来,寒暄了几句。那姑娘当天穿的是紧身皮裤,跟擦过鞋油了似的,远远放光。寒暄完各走各的,我还回头多瞅了几眼,嘴里念叨着:“屁股不错。”

    没名就在旁边乐,我回头说真不错,她说:“比我还不错?”

    我随口一说:“我又没看你穿过紧身的裤子。”

    没名答:“你还用看啊,爷?”

    我当时就有点茫然了,她这是数落我呢,还是数落我呢?

    当天晚上,还是换上睡衣上床关灯,她还是G字形的睡姿,我从后面又一次把手放到了她的胯骨上,慢慢往上移,然后就被一只手拦住了。她一边拦着一边乐,我一看气氛不紧张,那就得寸进尺吧,一推一搡,着了道了。

    那只是第一步,当我准备第二步的时候,没名说话了:“爷您可想好了,咱可是六七年的朋友了。”

    那时候我还想什么想,说话都不过脑子了:“想好了想好了想好了。”

    第二步进行得不是很顺利,但是的确完成了,所有累赘和羁绊都没了,坦诚相见的感觉真好。

    当我准备第三步的时候,我就问没名:“准备好了吗?”

    没名学着赵本山的小品台词,说:“准备好了吗?”

    突然我想笑,但是我觉得那是一个很严肃的时刻,虽然我们两个人保持着很尴尬的姿势,这时候我觉得我不应该接下一句台词说什么“老头子他又错了”,这不是舞台表演节目时段啊。但是我又发现,如果这是爱情的话,似乎咱俩还没接吻呢,在没接吻的情况下直接进行第三步,未免有些唐突。

    而且这是不是显得有些苟合的成分,爱情一下子不纯真了,这样不太好。

    想那么多干吗,你又不是没见过世面。脑海里在几秒钟内都是这个声音。好吧,开始吧。但是在开始的下一秒,没名就迎上来吻了我,打消了我关于爱情形而上的担心。这很好,第三步和代表爱情的接吻同时进行,你们懂的。

    前辈有词赞曰:

    山,快马加鞭未下鞍,惊回首,离天三尺三。

    山,倒海翻江卷巨澜,奔腾急,万马战犹酣。

    山,刺破青天锷未残,天欲坠,赖以柱其间。

    汗流浃背,这倒没什么,然后我突然问了她一句:“咱俩儿这算什么关系?”

    问完了我就觉得后悔了,一般问这个问题的场景都是一男一女躺在床上,男的点了一颗烟,女的伏在身上,然后女的抬头一望,张嘴问的便是这句。位置转换倒是小事,但是叙事的主客体发生变化,以编辑的职业素养来说,是非常失败的。干我们这行,一定要对情节和台词有着先天的把控能力,有用的话要放在矛盾点突出的地方说,没用的话直接删掉。对话的层次顺序不能随意改变,尤其在这种没前因没后果的情况下,张嘴问一句“咱俩这算什么关系”,明显是职业水平低下。有一天我的领导要是知道的话,一定会问我的中级职称是怎么考的。

    没名听到这话笑了,说:“还是朋友呗。”

    我再追问一句:“当我女朋友吧。”

    没名回答:“不。”

    我当时只知道我和她的交集很小。她的生活是四海为家,今天飞这明天飞那,而我每天的生活就是伏在案头,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找真理,在版权资料中翻商机。

    就这样,我们一起生活了一个多月,那年冬天的北京,我们一起去吃卤煮、爆肚,去簋街吃老店的麻辣小龙虾,我骗她喝外地人很难喝得惯的豆汁儿。白天我上班她逛街,晚上我俩儿一起爬山。

    爬了一个多月,没名倒是珠圆玉润,我也把久违的腹肌练出来了。心跳连续一小时超过130,再健康的人肝糖原也该消耗完了,紧接着就是消耗体内脂肪,这种高强度体育运动需要超常的耐力以及强大的膝盖骨。唯一的缺点是同样是有氧运动,噪音要比自行车高很多,毕竟没人一边骑自行车一边歇斯底里地叫喊吧,这一点我一定要批评没名。当时我的室友老大非常痛苦,年过三十,一个人生活,每天在家里憋着剧本。有时候被逼到剧组去,关在宾馆里几个月都不能出来,见到女人就跟饿极了疯狗的一样。所以早上洗漱的时候,老大就在卫生间里跟我提意见:“以后过十一点拆房子都算扰民啊。”

    那天,没名一早上收拾好了行李箱,穿上制服,人模人样地拦了车,回去了。

    突然间,我能感受到一种失落,我失落的原因是为什么她一点都不失落?于是,我们就只是在MSN上聊几句,而我问的最多的话就是“在哪呢”,然后她报上一个地名。我问过一次她现在怎么样,她说她有一个年纪比较大的男朋友,但是不固定,随后她就下线了。偶尔打个电话,但是电话再也没有大学时候那么勤,往往一两个月才通个话,然后问候两句。

    又过了大半年也就是年底的时候,平时天各一方,过年总是都要回家的。电话约好,就在离我们两个的家都很远的地方,开了一间房。我突然觉得,激情少了,爱情没了。但是话不能说出口,只是自己能体会到,总有一些东西变了。大半夜,一个电话打过来,是一个男人的声音,说是明天要来接她去赶一个场子。我当时有点醋意,但是倒不是多强烈,我知道眼前这个女人不属于我,但是我总有些好奇,这么长时间,她在做什么。

    第二天,一个男人开着切诺基来接她,中年男人,有些肚腩,三十五六岁的样子。看到我,他有些不自然,但是马上笑脸相迎,伸出右手。我应付着伸出手。开了半个多小时的车,没名和那男人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话,那男人可能是顾及我的感受,然后就跟我谈他的车—切诺基,四驱六缸电喷发动机,液压平衡,手动离合,3.0的大功率排气量。

    对我这种工薪阶层谈这种话题,我当时并不认为他是在打消尴尬的气氛寻找话题,我觉得这是在向我示威,于是我就问:“爬山能到130吗?”

    他想了想:“应该不能,没那么大马力。”

    我没接下一句,只是没名通过后视镜看了我一眼,有点想笑没笑出来的样子。我心说:“我说的是130的心跳,孙子,我有那么大的马力。”

    到了地方,在沈阳中街附近的一个饭馆,一屋子的中年男人和几个二十多岁的姑娘。我们进了屋子就开始被人敬酒,觥筹交错,一边嘴里说着干杯,一边相互留下名片说以后经常联系。没名没怎么动筷子,在她眼前的菜不是农家大丰收就是鱼香肉丝或是宫爆鸡丁,这他妈谁点的菜,能不能有点品位?敢不敢再点一个酱茄子盖饭?就这么跟一帮吝啬的暴发户吃了个把钟头,大家都要换个场子,当时已经天黑,于是想来想去,这个时间段也就只能去夜场了,然后一帮人各开各车,直奔目的地。

    到了夜场,大家都奔着舞池里扎,我不会跳舞,而切诺基也不会,于是我们两个就在舞池外的吧台,我点了一杯很清淡的薄荷鸡尾酒,切诺基说要开车,就来了一瓶无醇啤酒。刚喝了一口,他就扭过头问我:“你是没名现在的男朋友?”

    我笑了笑:“不是,你是她老板?”

    切诺基摇摇头:“不是,以前是。”

    我们彼此都猜到了对方的身份,于是为了解除尴尬,双方先撇清自己和没名的关系,然后再以两个陌生男人的身份探究对方的真实身份,要么喝一口醋,要么吃一口黄连。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过一会,彼此的敌意消除,话就多了起来。切诺基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孩子,听他话里话外的意思,还是个妻管严。他让我给他介绍几个姑娘,我说我在沈阳有好几个认识的姑娘。听到这话,他的所有防备都消失了,在他看来,遇到了一个同路人的和忘年交。

    切诺基说:“人到中年,尤其是男人到了中年,都会有一种失落感,还有就是对自己衰老的担忧。就跟猴子一样,猴王统治族群里的所有母猴子,不可能每一个都临幸,但是要有对生活的支配能力。这既是自负,也是自卑。

    年轻姑娘,就成了挽救衰老的良药,你现在还不理解,等过个十年,你就明白了。”一个人从最高峰向下滑落的时候,非常恐慌,他怀疑自己能否还坚持住,能否还能从剩下的激情里抢回一点时间。

    可能是我经常策划一些情感类图书的原因,我突然觉得他这一席话是推心置腹的。

    聚会完毕,切诺基开车要送我们俩回家,可是方向完全相反,于是我自己回家,切诺基送没名去了她的住处。

    又过了三个月,那一年仅仅上半年北京的房价已经从均价14000元涨到了25000元。仅仅依靠工资,我这辈子都甭想买到房子将来好结婚娶媳妇了。

    于是思来想去,和家里商量,就在沈阳买了一套房子,先作为自己的固定资产。正在办入户手续和契税的时候,没名给我打来了电话。

    她当时也在沈阳,让我去一个宾馆帮她个忙。

    正好是下班高峰时间,好不容易打到个车,堵了好半天,终于到了地方,进了她的房间,发现一片狼藉,几个行李箱横七竖八摆在那。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房间是切诺基定的,常年让没名住在那。可巧,切诺基有一次泡到一个姑娘,正好赶上情人节,全市各大宾馆全都客满,于是只好带着姑娘回到自己家。第二天,出差回来的切诺基他老婆发现了床上留下的不属于自己的头发和洗手间里的美瞳,这一顿拳打脚踢,大闹了之后,没收了银行卡,设限了信用卡。幸亏切诺基及时打电话到宾馆,退了房,他老婆才没在消费清单里发现什么问题。家庭矛盾需要时间缓和,于是切诺基就带着全家老小去三亚散心,缓和冲突。

    没名早就住烦了,也就收拾东西准备撤离。我当时也不想多问,也就一件件叠着衣服装到行李箱里,整整五个箱子装完,我们俩到前台退了房卡,拎着箱子走到大堂外的时候,没名站那不动了。

    她明天就要回深圳的基地,而这些行李,放哪呢?她不想把这些东西邮寄到深圳,也不想把它们都扔了。在她看来,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当初选择了切诺基,早知道会有今天,她也没想要天长地久,但是那个男人,并不坏,也很善良,也很有魅力。她能割舍得下,只不过忘不了。人都有矫情的时候,没必要做什么事都泾渭分明。

    出租车早就拦下了,行李箱也被我一个个扔到了后备箱。没名抱着手包,坐到了后排座位。司机问我:“去哪儿啊?”我回头问没名:“去哪儿啊?”

    她眼望窗外,没回答我。

    我知道,她拿手上那些东西没办法,她突然很矛盾,天南海北飞来飞去,突然发现自己的窝原来只是一个浮萍,不确定的东西太多了,她表情很茫然。

    于是我回头跟司机说:“往北,去皇姑区。”

    没名像是突然醒过来一样,问我:“你要去哪儿?”

    我说:“去我家。”

    好不容易把东西都卸了下来,一个个装进电梯。到了楼层,我翻出钥匙,正要开门,没名怯怯地问:“家里有人吗?”

    我笑着说:“刚买的房子,清水的,还没装修呢。”

    就这样,她把她在沈阳的所有记忆都放在我家了。之后,我们又吃了一个便饭,跟上大学时候一样,一句话也不说,闷头吃。吃到一半,她突然一阵呕吐,好不容易吃下去的东西吐了一地。

    我当时手足无措,又随口说了一句:“我再点菜,再吃点,这都吐出来了。”

    事后我一直怨恨自己,自以为很幽默但是却很无趣。我之前一直想跟老大一样进军影视圈混个编剧当当,可是我自己的台词为什么在每一个关键结点都这么不着调。该高潮的地方不表达冲突,总是这么不着四六,顾左右而言他。看来真的是祖师爷不赏饭吃。

    饭也没怎么吃,没名就打车去机场了。

    又过了两年,那时候我已经找到了一个靠谱的女朋友,带回家给爸妈看了几次,都很满意。家里就给安排要装修我那套房子,准备结婚当新房用。

    当然,装修的风格得两个人定,这也是对我女朋友的尊重,于是就去了一趟建材市场,选了几个色样和材料样品,就去新房准备试试色系的搭配。

    可我们俩刚出了电梯,我正准备拿钥匙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没名的那几件行李箱。这很纠结,我故意把钥匙混成了一团,然后挨个试试哪个能打开门。同时,脑子里闪过无数个年头,设计好了无数个借口。我总不能说这是我以前的情人的东西吧。我总不能说这东西放在这有两年多了吧。再说我也没看箱子里有什么。

    我女朋友等不及,说我连自己家门都打不开,然后一把抢过钥匙自己开门。我当时倒不是特别紧张,就说这是我朋友的东西,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一个清水房,又没住过人,我怕什么。

    可是屋子里什么都没有。

    我四下找了半天,就发现厨房的窗户有被人打开的痕迹。不出所料,应该是建筑队的民工顺手牵羊,新小区入住率本来就低,所以也保不齐有人顺手牵羊。

    忙活了半天,我把女朋友送回家,就打电话给没名:“你那些东西都丢了,可能是我家小区的民工顺走的。里面没什么重要东西吧?”

    没名在那边回答:“哦,丢了,没事儿,都是他送我的礼物,丢了就丢了吧。”

    眼前,我再一次跟她在簋街,再一次点上一盘麻小儿。双手套着塑料手套,没名熟练地掰开小龙虾的外壳,抽出虾仁,吸着汁水,嚼着虾肉。

    吃完饭,我拦了一台车,她住在王府井,我住在北五环,一个往南,一个往北,还是不能同路。把她送上车,我又去马路对面拦了一台,各回各家。

    第二天上午,我打开MSN,她爷在线,我问她:“在哪儿呢?”

    她回答:“长沙。”

    我打了一个“哦”,关闭对话框,开始了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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