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再次见到丁丽,已经是几个月以后的事。
在这几个月里,他四处去做零工,只要能挣钱几乎什么都干。他过去在吴老板的煤气站里打工时,一直没有离开过那条清水街,所以,尽管也算在这城市呆了一段时间,却对周围的环境并不熟悉。后来他才知道,原来清水街是在这座城市的东北部,靠近东郊。好在这座城市很大。他明白,只要不再去清水街那边,就不会有什么麻烦。
他想,清水街那边的警察是不会忘记自己的,尤其在他突然不知去向以后,他们就更会想尽一切办法四处追寻他的下落。当然,还有宁阳警方。他不敢保证,那边的警方不会追到这边来。他为了不使自己引起周围人的注意,故意不去大的建筑工地,这就使择业局限在又脏又累而且工钱很少的简单工作上。他在那些小施工队里给人家当小工,装卸沙石料,去码头做搬运工,有一段时间甚至还去疏通污水管道、装运城市垃圾。再后来,他就来到这座城市的一个货运火车站,和一伙粗壮的农村人做起了搬运工。渐渐地,他的肩膀和胳膊都炼得硬实起来,两条腿也有力了,饭量开始大得惊人,一顿饭竟能吃掉六个馒头。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从一块烂报纸上发现了一则企业招聘广告。
这则广告上说,这家企业由于工作需要,欲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其他的工作吴明没有注意,他只注意到,要招一名勤杂工,而且本地或外地户口不限,待遇及具体事宜面议。他立刻按地址找到这家企业。这的确是一家很大的公司。公司里负责招聘的人先是简单地问了他一些问题,无非是文化水平个人经历等等,然后告诉他,每天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也没有休息日,平时有事随叫随到,公司里管吃管住,月薪400元。他毫没犹豫就答应下来。
他对这份工作非常满意。这里的待遇虽然不高,但收入稳定,而且有吃有住,从早到晚连公司大楼都不用出,这对他来说也相对安全。他每天只是穿着一身簇新的蓝色工作服,在写字楼里干一些拖地板擦玻璃清理垃圾或打扫卫生间之类的杂事,再有就是去每间办公室送一送罐装水。如果只为养活自己,这份简单又轻松的工作应该够理想了。
他就是在为一间办公室送罐装水时,再次见到丁丽的。
当时丁丽正在打电话,无意中回头发现他,立刻很清脆地喊了一声,嗨,兰克多!然后就放下电话,像个老朋友一样扑上来。他先是没有反应过来,愣了一下才想起来,这就是那天晚上曾与他在路边有过一面之交的那个女孩。
于是,他也冲她笑了笑。
丁丽显然感到意外,一张圆脸兴奋得红起来。
她说,怎么这样巧啊,你也来这家公司做了?
他嗯了一声,忽然又感到有些紧张。他不想在这座城市里再有熟人。
丁丽这时才问,你到底,叫什么?
他一笑说,你已经知道了,兰克多。
丁丽立刻将两手一拍,哇地一声笑起来。显然,她觉得这种神秘很刺激。跟着又凑过来,低声对他说,在这种地方工作有一个规矩,大家谁都不问对方的过去,如今连身份证都有可能造假,名字真假还有所谓吗,你就是说你叫本·拉登,他们都相信!
他在心里稍稍松出一口气。他想,这样最好。
他这次与丁丽邂逅,心里虽然有些紧张,但总的感觉还是很愉快的。一个人在倍感孤独时,遇到熟人总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何况又是这样一个简单活泼,又令人身心轻松的女孩。因此从一开始,他就认为这个叫丁丽的女孩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威胁。
丁丽提出晚上要请他吃饭,他毫没犹豫就答应了。
2
那天晚上,他们是在公司附近一家叫“大馅菜馄饨”的小饭馆里吃的饭。吃饭时丁丽告诉他,这家外企其实只是冒牌的,老板虽然是个外籍,但说起来也是中国人,据说很多年前还是偷渡出去的,后来不知用的什么手段,跑去一个南太平洋上的岛国弄了个合法身份,就稀里糊涂地加入了人家的国籍,如今再回来,摇身一变竟然成了外商,连市长都要点头哈腰地亲自接见,跟他会面时,身后还要坐着翻译,就像真事儿一样。
丁丽看看他,忽然笑着说,你好像对我说的这些并不感兴趣。
他也笑了,说是啊,公司里的这些事跟我没什么关系,我不过是一个干粗活儿的,只要有人管吃管住,到日子领那400元薪水,也就心满意足了。
丁丽盯着他,忽然说,我看得出来,你不像是这种人。
他的心里像被狠狠地咬了一下,但很快又平静下来。
他说,我这种外地人,又没什么文化,只能干粗活。
丁丽眯起眼笑着说,这可不像是你这种人说的话啊。
他故意问,你觉得,我是哪种人?
丁丽想了想,摇摇头说,说不好,反正我觉得,你这人挺特别。
他面无表情地说,我哪种人也不是,就是个干活的,挣钱吃饭。
这时,他的心里已经有些后悔了。他觉得自己不该贸然跟这个女孩一起出来吃饭。他跟她只是萍水相逢。他甚至连对她起码的了解都没有。他从素芸的身上,已经有些懂得了女人,他明白这样跟丁丽纠缠下去会是个什么结果。但他现在没有这种心思。况且,他这时是什么处境?他不过是个一文不名勉强可以糊口的流浪者,一旦离开这家公司,他连怎样生活下去都不知道。所以那天晚上吃过饭之后,当丁丽又想拉他去歌厅时,他立刻婉言谢绝了。
他对她说,自己从来不唱歌。
丁丽不相信地说,你的嗓音这样好听,怎么可能不会唱歌?
他说,我天生就是音盲,五音不全。
他又说,我在学校时,音乐课一直不及格。
他无意中提到学校,心里又狠狠地酸了一下。
吴明发现,其实拒绝丁丽竟然是轻而易举的事。这个女孩虽然任性,却并不认真,无论对什么事似乎都漫不经心,看上去好像无所谓的样子。这使他多少有些放下心来。他想,自己在这种时候,如果能有一个这样的女孩说一说话,其实也挺好。
3
那段时间,吴明在这家公司干得很好,渐渐还受到领导夸奖。
这家公司里原本已有两名勤杂工,但他到来之后,那两个人很快就都被辞退了。因为这两个勤杂工一直声称工作量太大,紧持要求为他们加薪,并威胁公司说,如果再不答应,他们就要去别处干了。而在吴明到来之后公司才发现,那两个勤杂工干了这么久而且还总抱怨忙不过来的工作,竟然一个人就能轻轻松松地完成。这使公司很恼火。公司没说任何话,就将那两个原来的临时工打发走了。然后,将这一摊工作全都交给了吴明。接着没过多久,还为他加了薪水,由每月的400元增加到600元。
加薪的第一个月,吴明就从公司搬出来。公司向他表示,过去之所以让他住在这里,是担心随时有事找不到他,现在了解了他的人品,也就无所谓了,他可以自己去外面租房子,只是房租不要太贵,公司可以为他担负这笔费用。吴明特意选择了一个僻静的小巷,将这小巷深处的一间单独开门的平房租下来。这使他第一次有了生活的安定感。
也就在这时,他无意中又碰到了素芸。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他蹬着一辆三轮车出来为公司倒垃圾。就在他来到街拐角时,正看到素芸和一个男人拎着许多东西站在路边。他们显然是刚去了附近的商厦购物,正准备叫出租车。素芸无意中一回头,也刚好看见了他。这时那男人已经拦下一辆出租车。素芸想了想,对那男人说了几句什么。那男人就点点头坐上出租车先走了。
素芸朝这边走过来。吴明打量她一下,觉得她脸上有了些血色。
于是,他叫了一声,芸姐。
素芸的神色有些诧异,看着他问,你……没离开这里?
他觉得这是个一句话两句话说不清楚的问题,就只是简单地点点头。
他问,你,出来买东西?
素芸的脸红了一下,告诉他,刚才那个男人是她的男友,她和他很快就要结婚了。接着,素芸就又对他说起那个常老师的事。素芸说,那一次事后,由于他的突然失踪,一下就将警察的注意力全都吸引过来,常老师的嫌疑也就被彻底排除了。这样一来,那个常老师又开始来纠缠她。素芸说,她是为了摆脱常老师的纠缠,才不得不尽快找个男友,准备结婚的,她说只要自己结了婚,那个常老师自然也就死心了。
素芸并没有提到她的那个男友是干什么的。
不过看得出来,素芸对他还算满意。
素芸又有些担忧地告诉吴明,说吴老板那件事还没有过去。现在吴老板的治疗问题也陷入了麻烦。吴老板基本上已经成了一个“植物人”,医生说他治疗的前景非常渺茫,这也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他今后的治疗怎么办,总要有一个长远打算,他是不是还住在医院里,如果不住医院又让他去哪,无论治疗费还是护理费,都由谁来承担。他过去一直声称自己没钱,不过据警方调查,这个吴老板应该有不少存款,但这些钱的底细除去他自己谁都不清楚,倘若存在银行里也就成了一笔死帐。警方为此也就越发抓紧追查凶犯,希望在凶犯那里能得到一些线索。素芸说,现在警察还在调查,当然,也在寻找有关吴明的线索。
素芸临走时又叮嘱他,公安局的人肯定以为你离开了这个城市,所以只忙于跟外地联系,去别的城市寻找你的下落,这样一来,在这里反而更安全,只是不要到处乱跑。
吴明告诉素芸,他现在在这里打工,如果有事,可以来找他。
素芸点点头,就搭上一辆出租车匆匆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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