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秋一个天空布满乌云、月色模糊的晚上,搬进新居的冷月若雪黯然神伤,一个个梦幻般的意象如奔腾的马群在她脑海里闪过。她在写字台上铺开稿纸,继《神话》之后开始创作她的第二部小说《传奇》。她原本是用电脑写作,但涌现在她脑海里的陈年往事有如长年搁置在箱子底的一摞过时的丝绸衣裳,华贵,色彩暗淡,散发着浓烈的樟脑气息。这样的旧事仿佛只能与绿格子稿纸的书写相协调,于是她铺开稿纸,用蓝色钢笔落下一行娟秀的文字:
“一九六四年秋天,平安县城里有一户人家的独生女儿突然要招亲……”冷月若雪这样写道。然后她搁下笔,抬头仰望悬在窗外的模糊的月亮,一首著名的新疆民歌的旋律涌入了她的脑海,她随着那旋律轻轻地哼唱起来。“掀起了你的盖头来,让我看你的脸儿。”对于新疆民歌中的这一句,她不喜欢,甚至带着某种憎恨。因为这首歌常常使她想到面容模糊的母亲,盖着一方红盖头坐在暗淡的烛光下,如同半遮半掩在云层里的月亮,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冷月若雪对母亲基本上没有记忆,她只有“母亲”这个模糊的概念,或者说仅仅是一个词汇。因为母亲从县城消失时她还不到两岁。
母亲是县城里盛传了很久的一个神秘女人。关于母亲的一切,在新疆民歌的旋律里若隐若现。于是她在稿纸上写下整首歌词:掀起了你的盖头来,让我看你的脸儿,你的脸儿红又圆呀,好像苹果到秋天……
其实,冷月若雪想记载下来的并不是这些。
一九六四年秋天,平安县城有一户人家的独生女儿突然要招亲。
要招亲的女子名叫天降,人们很少见到她。天降没有职业,一年四季难得出门。即使夏天,她偶尔从自家门前的巷子走过,也是急匆匆的仿佛不愿与人照面。人们从她身后能看见一头黑亮的长发,飘逸地垂在脑后,与县城里梳两只“刷把”或编两条辫子的大多数女子绝不相同——她因了飘逸的黑发,留在人们视线里的永远是温婉灵动的背影,县城居民就此断定,她是一个世间难得的美人。
夏天从巷子走过的天降穿一件白色短款上衣,收腰,裁剪很得体。她的下装通常是一条有时是黑色有时是深蓝色的裙子,裙摆长及脚踝,使她走起路来从脚下生出轻柔的风。当年的县城,除了县剧团几个唱秦腔的女演员,能穿裙子出门的女人几乎没有。她的脚上是一双黑卡其手工布鞋,方口,襻带,鞋面上绣着蓝色的花卉图案,鞋底用橡胶粘过,踩在铺了煤渣的巷子里,喀嚓喀嚓很有节奏地响。她那飘逸的黑发以及柔软的长裙也随着走动的节奏飘忽不定,整个人显现出婀娜的流动线条,就像一曲韵律和谐的音乐从巷子里淌过。
然而,天降已经二十六岁,在时兴定娃娃亲的平安县城还没有嫁出去,成为名副其实的大龄女青年,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据说天降的父母是来自西域的巫医,过去他们走南闯北,主要以替人驱魔或治病为生。后来新政府禁止搞迷信,他们才在平安县城安定下来,摆了个卖针头线脑的小摊度日。摆小摊自然不能养家糊口,他们私下里还是给人看病,用一些神秘的偏方。
巫医在临街的门前支起一块木板,上面摆着型号不一的缝衣针、毛线针、钩针、顶针,又有剪刀、尺子、花手绢、尼龙袜,还有木制的或塑料的烟斗、火柴以及细而均匀的烟丝。白天,巫医夫妇坐在摊位前,不说话,像是刚拌完嘴似的阴沉着脸。来买东西的顾客同样不说话,自己挑选好想要的东西,放下钱就走,好像那价钱都是商量好的,付的钱也不用找零。不知三十多年后的超市是否就是这样流行起来的。如果有病人前来找巫医,他们就压低嗓子相互询问几句,然后男病人由男巫医领进院子,女巫医仍坐在摊位前,很精神的样子,像在把风。如果来的是女病人,则由女巫医将病人领进院子。县城里的居民不见得都相信他们的医术,但找他们看病的人还是很多,因为有的疑难杂症在县卫生院是治不好的,如果到邻近的砂城或者再远一些的省城去,花费过高,不是一般人家能承受的,而且有的病花了钱也不一定能治好。本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想法,于是许多人私下里都来找巫医夫妇看病,不仅收费便宜,他们对街坊们又很照顾,实在没有钱的患者,提一篮馍或一两只自己养的鸡也可以充当诊费。巫医有时给患者治好了病,有时也治死过人。他们对好了的或者死了的患者的家属都说同一句话:那是命,人不要跟命争。因为他们不仅会看病,还会算命。大部分县城居民是信命的,也就非常地敬畏巫医夫妇了。
巫医夫妇也总是给人一种模模糊糊的印象。他们的头上常年戴着镶了彩色花边的黑帽子,帽子前沿悬着金黄色的流苏,流苏上缀着淡绿色的珠子,在他们的面部晃来晃去。因了那顶帽子,他们带上了浓重的神秘色彩。据说他们的帽子就来自遥远的西域,那里盛产玉石。在他们帽子上摇动的流苏以及闪烁的珠子恍恍惚惚挡住了他们的面目,让人分不清他们的年纪,甚至分不清他们是男是女。等熟悉了才知道,女人的帽子上镶的蓝色花边,男人的帽子上是褐色花边。至于他们的服装,与县城居民没有多大区别,远不及他们的女儿打扮得现代和时尚。
巫医常常收受病人送来的鸡,他们的院子里总是跑着一群一群的大公鸡,有时飞上窗台,有时飞上房顶,油亮的羽毛在太阳下金光闪闪。到晚上,巫医将门前的小摊收了,院子里的鸡也都挤进鸡舍,夫妻二人坐在院子里开始用铁碾子碾药。药是用偏方配制的,碾碎后呈黑褐色细末状,装在几只瓷坛子里,病人来了就根据不同的病症从不同的瓷坛子里取出药面儿,给他们包上几小包,嘱咐他们回家用烧酒冲服。没有人知道那些黑褐色的粉末包含什么内容,病人很虔诚地吃了药,有的人奇迹般地好了,有的人却死了。既然是命,病好了的人也用不着过分感激巫医,死了人的家里当然也不会找上门来闹事,而且,没有钱到大医院治病的人总免不了要来这里讨要药面,没有人愿意得罪巫医。因此,巫医家里因了那些公鸡和那些药面儿,总是充斥着一种古怪的气息,那气息像中药,又像鸡粪。但那种气息多半混合了人们的想象,因为大家只见过巫医家的这两样东西——公鸡和药面儿。
三年大饥荒时,饿着肚子的人们见到从街上跑动的老鼠眼睛都绿了,巫医的院子里整天飘着宰杀禽畜的腥气。有人忍不住爬到院墙头上看,见巫医夫妇仰着脖子咕嘟咕嘟喝用碗接下的鸡血,却把杀死的鸡全部埋在了院子里,招得成群结队的苍蝇嗡嗡乱叫,让人们可惜了好久,也了疑惑好久。于是,人们不仅对巫医敬畏,也疏远了,是那种带着畏惧的敬而远之。
又听说天降并不是巫医夫妇亲生的女儿,仿佛是老天爷赐给他们的,才给女儿取了这样一个古怪的名字。但是,这些好像还不是天降二十六岁仍没有嫁出去的主要原因。
种种的猜测把天降掩饰起来,她在巫医的院子里神秘地生活着,无声无息而又与世隔绝。
到后来,巫医夫妇因为年纪大了行走不便,天降才偶尔出门,到县批发公司和县医药公司,去取巫医夫妇订购的货物及药品。那时的天降就是飘若仙子一样从人们面前走过去,只留给大家美丽的、能引起人们无限遐想的背影。
在一九六四年的秋天,县城里家家开始蒸月饼,准备过中秋节了。大街小巷飘散着玫瑰花酱和麻腐的香甜,透露出丰收和节日的喜庆。就是在这样的日子,平时很少出门的女巫医带了十分贵重的礼物和钱财亲自去找了县城里据说能够把死人说活的喜婆(即专门给人做媒并操持婚嫁的妇女),要喜婆给年满二十六岁的天降找一个婆家。女巫医一改往日的阴沉,把话说得很动情。她说他们夫妻没有几年活了,不能把天降孤独地放在这世上,必须尽快给她找个婆家。又说只要男方能善待天降,别的条件就不讲了。
喜婆第一次得到这样重的谢礼,她对巫医的嘱托尽心尽力,差不多用了半个月时间,走访了县城里没有家室的适龄男青年。喜婆给男家介绍天降时,都会拿出一张天降的黑白侧身照片,照片上女子的面貌真如人们从看到她的背影后所预见的那样,是个少见的美人,且毫不逊于当年的麦三娘子。但这里的女娃娃长到十七八岁就嫁人了,男家多半嫌天降的岁数大,又不明白她为何二十六岁了才想到聘人,事情未免蹊跷,婚事总是谈不拢。喜婆解释说,巫医行事自然不像普通人家,他们是算过命的,天降只有到这个时候定亲才吉利,而且巫医给女儿准备的陪嫁除了按县城的规矩办,另外还要送女儿八百块钱现金。后面一句话打动了许多人。当时的情况是,一个国家正式职工的月收入才十八块多钱,除了养家糊口,他们十年八年也未必能积攒下八百块钱。但一考虑到天降的岁数和对巫医的敬畏,他们还是下不了结这门亲事的决心。
天降的照片后来传到了县食品店职工小马的手里。看着照片上的侧身美人漂亮得跟仙女似的,又有钱,他当时就爱不释手。小马与他的母亲马婆婆商量,开始马婆婆不同意。一个二十大几的老姑娘,带着这么丰厚的嫁妆急急慌慌找女婿,无论如何也让人接受不了,何况她比小马年长四五岁。但小马喜欢,他说看照片上的人顶多二十岁,再说女的岁数大知道疼人。
小马原先定过亲,但女娃短命,在准备成亲的头一个月突然得急病,吃了巫医的药,不仅没有好,不出三天却死了。那是命,巫医淡淡地说。小马跺脚,他当然相信是命,只心痛家里白白为女娃花了十几年冤枉钱。现在巫医要嫁女,而且也是算过命的,这是天意。再考虑到马家目前的经济状况,马婆婆勉强同意了。
喜婆见事情有了眉目,特意强调说,巫医肯花这么大的价钱将女儿嫁出去,他们的女儿的确有点小缺陷。
马婆婆问,是个呆傻?
喜婆说,你在哪里见过长得这样周正的傻子?
马婆婆问,是个哑巴?
喜婆说,你放心,她绝对不是残疾人,只不过容貌上有一点缺陷。
小马拿着照片很仔细地看了又看,心想这样的女子如果说长相有问题,世上还能有美人吗?这会儿打死他也不信。此刻他觉得自己对手里的照片已经相见恨晚,巴不得天降立即从照片上走下来。喜婆的话真是啰唆。小马见母亲还犹豫,忙对喜婆说:“我同意了,我同意了!我们什么时候见面?什么时候可以结婚?”
马婆婆说:“对呀!有什么问题、能不能结这门亲,一见面不就知道了吗?”
喜婆说:“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因为巫医给女儿算过命,他们结婚前绝对不能见面。”
马家刚死了一个未过门的媳妇,当然信命。既然巫医夫妇是这么说的,又怎么能随意违背?马婆婆为了白捡个倒搭钱的媳妇,小马为了照片上的美人,都同意了。
喜婆第二天又来到马家,送来了巫医掐算好的结婚日期。喜婆再一次强调,如果你们现在后悔,不想结这门亲,还来得及。
经过一晚上的考虑和商量,小马与马婆婆已经下定决心,坚决表示永不反悔。
喜婆又说,农历八月二十八是个吉利的好日子,婚礼要晚上举行。
小马连连点头,表示一切都将按女方家的要求办。
喜婆喜滋滋地走了,马家喜滋滋地开始准备新房和结婚用品。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需要准备的,他们把原先打算给小马当新房的房间重新打扫一遍,窗户上贴了早就剪好的窗花和“囍”字,屋子里立即显得喜庆亮堂,只等着摆放女家送来的陪嫁了。
最重要的是婚宴,马虎不得。大约有新娘子即将带来的八百块钱作后盾,加之小马在食品店工作,能买到平价东西,小马的婚宴规格在当时的县城非常够档次,整只的羊就买了五只。马婆婆找了几个会做饭的女街坊帮忙,在院子里摆了五桌,又在五间房子里各摆了一桌,共十张席,每张席上都放着炒葵花子和甜菜加工的硬糖块,还有散装的青稞酒,管够。但吃喜酒是次要的,那天晚上大家都等着看小马的神秘新娘。
然而,事后有参加了婚礼的明白人说,小马的婚事真的有些怪异。比如按县城的风俗,婚礼应该在上午举行,中午宴请宾客。巫医夫妇却特意将婚礼定在晚上。小马只好在每间屋子里点了六十瓦的灯泡,院子里临时拉了电线,点着三盏一百瓦的大灯泡,明晃晃的也跟白昼差不多。但拉的电线是旧线,由于突然增加了许多灯泡,电压又不十分稳定,不久所有的灯泡都忽明忽暗起来,照着重重人影和那些花花绿绿的嫁妆,使整个场面都显露出怪诞和不安,当时人们却忽略了这些。正当客人吆五喝六,把喜酒喝到高潮时,临时拉的旧电线实在吃不消猛然增加的负荷,终于出了故障,院子里以及所有的屋子顿时黑了下来,而且这天是农历月末,说伸手不见五指也不为过。马婆婆点了几支蜡烛,昏昏黄黄的很没有结婚的气氛。好在已经夜半,喜酒已经喝得差不多了,大家才想起还没有看新娘。
新娘是黄昏的时候坐着驴车来的,盖着红盖头,由喜婆牵进了新房,这会儿她还独自坐在新房里。因为突然断了电,马婆婆也在新房里点了两根蜡烛,烛光上罩着用红纸折叠的灯罩,使新房窗户上透出暗红的微光,愈加神秘莫测。
大家于是吵吵要闹新房,先后拥挤到新房门前,却发现新房的门反插上了,外面的人进不去。
平安县城的人闹新房闹得很厉害,其他的常见节目不说,甚至可以用缝衣针或锥子扎新人。有防备的新娘早早把门反插上也是常有的事。想闹新房的人不甘心,在院子里找了根木桩开始撞门。小马不愿意自己的新娘子吃亏,拦住撞门的人说,要闹你们就闹我吧。
于是大家闹小马,往他脸上抹锅灰,在他头上贴纸条。按风俗这些节目本来是用来闹新郎的父兄的,因为小马的父亲早就去世了,他并没有兄弟,新娘子又不肯出来,只好闹他了。闹了一会儿,大家觉得没意思,秋天的夜晚,天气已经很凉了,于是要散去。临出院门时,还有人不忘在小马身上扎了几针。小马痛得跳脚,却不能骂娘,更不能冲客人发火。
客人离开后,小马把涂满锅灰的脸洗干净,来到新房门前,一推门却开了,想必是新娘听到院子里清静下来才把门打开的。小马想,这一举动应该是新娘子对他的有情有义。他欢天喜地进到新房,见新娘子依然盖着红盖头坐在炕沿边,走过去一把掀了盖头。暗红的烛光下,小马首先看见了新娘左脸颊一道粗麻绳似的疤痕,扭曲得煞是吓人。他以为在做梦,使劲掐了掐自己的大腿,才想起喜婆拿给他的那张美若仙子的照片是一张右侧身照片。他如梦初醒,难怪喜婆再三强调女方的小缺陷,也难怪巫医夫妇要如此嫁女。
小马当即出了新房,那一晚他在哪里过的夜,没有人知道。
第二天小马将一间空屋子打扫干净,把原来的旧被褥铺开,他的新婚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小马与刚过门的新娘分居以及新娘子脸上那道丑陋的疤痕第二天便在县城传开了。有多事的人说,这是典型的骗婚,要小马找喜婆理论,再把新娘子退回去。
小马觉得这个婚结得很没有面子,好多天都不出门,也不肯去上班。马婆婆黑着脸去找了喜婆,对喜婆自然没有好言语。喜婆大呼冤枉,她说她也没有见过天降本人。
但天降又不是没有出过家门,总有人在外面见过她吧?批发站和医药公司的人回忆说,天降每次去他们那里都长发飘飘地挡住了大半张脸,脸上仿佛还是戴着面纱。因为她是巫医的女儿,也没有人觉得奇怪——她本身就应该与众不同,而且这个地方风沙大,女子脸上蒙着纱巾出门很普遍。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妇女,出门时也是在头上戴纱巾的。找到照相馆的师傅,师傅说是巫医请他到家里去为天降照的相,他去的时候天降已经右侧着身子坐在那里了。总之,在天降出嫁以前,没有一个外人真切地见过她的真面目。
喜婆反过来劝马婆婆说,县城里不兴离婚,而且巫医又不可轻易得罪,不然要给自己招灾。退一步说,天降除了脸上有道疤痕,实在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巫医不是用丰厚的嫁妆弥补了吗?人要知足。
马婆婆想想也是。她本身就是一个容易知足的老太婆。还有一点最重要,天降是个女人,是女人就可以为马家传宗接代。她对婚姻的理解仅限于此,除此别无他求。
马婆婆的思想转过了弯,心里的疙瘩也消除了。她回到家,依喜婆的原话劝了小马多次,小马才去单位上班了,晚上回到新房居住。
但小马晚上睡觉时对着天降脸上那道触目惊心的疤痕总要做噩梦,这是毫无办法的事。想来想去,小马觉得夫妻俩分头睡觉比较妥实,他面对的是她的一双秀脚而不是那张脸,这要好多了。
过了些日子,小马又想,自己娶回来的老婆,不能像物件一样摆在那里。而且,搂着一双女人的脚又如何完成母亲交代的给马家传宗接代的任务?最后,小马想出了一个迫不得已的办法,每当要与天降亲热时,他都要在她的脸上盖一张花手绢,那是天降从巫医的小摊上拿来的她的陪嫁之一。天降的贤惠实在无话可说,她对这个带有明显侮辱与歧视性质的办法竟然没有提出丝毫异议。每天夜里,小马都要更换不同花色的手绢,他搂着天降时看到的是不同颜色不同形状的花卉图案,而不是那道丑陋的疤痕,这倒叫他无比亢奋。
第二年夏天,天降生下一个粉粉白白的女孩,这不是马婆婆所希望的,她的脸色很不好看。但马婆婆没有灰心,等天降出了月子,她就把孙女带在自己身边。马婆婆私下里鼓励小马再接再厉,但小马对那几张换来换去的且已经洗旧了的花手绢感到了厌烦。
某天广场放电影,是经典歌剧《阿诗玛》,女主角与天降的身形十二分地像,这让看了电影的小马十二分地放不下。他心里感叹,如果天降脸上没有那道疤痕,或者说把女主角的脸移到天降头上,他将是多么爱她!产生这个想法后,他对洗旧了的花手绢更加十二分地厌烦。于是在夜里两个人仍然抱着脚分头睡。
不久小马跟着食品店进货的汽车去了一趟省城,在省城待了三天,竟然搞到一张《阿诗玛》宣传画报。画面上,站在峰峦叠翠之间的阿诗玛真是飘飘若仙。小马回到家,夜里拿出画报看看,又有了与天降亲热的念头。不过他把花手绢换成画报盖在了天降脸上。
平时自惭形秽不声不响的天降在这一晚突然动了怒,一把撕了画报,坐起身来死命瞪着小马。那一刻,她的疤痕被愤怒牵扯着,样子有如恶鬼。小马也许是吓着了,掉头跑出了屋子。
某天,小马没有按时下班回家。马婆婆到食品店去找,店里的人说小马根本就没来上班。又过了几天,小马还是没有回来。
马婆婆去责问天降,天降才发现箱子里小马的换洗衣裳和余下的六百块钱都不见了。
一直到春节,小马依然没有回来。马婆婆开始憎恨眼前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女人。儿子走了,马婆婆也不再害怕得罪巫医夫妇,天天咒骂他们是骗子。
“都说你家陪嫁了多少多少钱,谁见了?谁用了?天杀的呀!”马婆婆的骂声很响,附近满街满巷的人都能听见。
天降只好带着几个月大的女儿回到巫医家。
天降回到娘家就病了,她病得有些古怪,半疯半傻的,有时怀里抱着女儿还在满院子找女儿,有时怀里却抱着一个枕头呆坐在炕上。巫医给她用了很多药,她的疯傻才有些见效,却十分虚弱,已经躺在炕上不能下地了,人也一天天消瘦下去,最后都瘦得脱了形,仿佛一副骨架搁在那里,样子更加怕人。
一九六六年春天,在炕上躺了两个多月的天降走出屋子。她原本浓密的头发掉了不少,仍然披着,只是没有了黑亮的光泽,稀稀疏疏的像一把深秋的枯草。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中午,街上有几株桃花妖艳地开着,如一团一团的火苗。天降走出巫医的院子,她没有像往常那样遮遮掩掩,也没有戴面纱,而是仰望一树的桃花,将脸上的疤痕裸露在阳光下。然后她衣裙飘飘地在大街上走来走去,最后走得不见了。
天降像谜一样从县城里消失了。
桃花谢去的时候,巫医托喜婆将天降的女儿又送回到马婆婆家。
就在这年夏天,不知是巫医夫妇给自己算了一卦还是听到了什么风声,他们两个人于某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在一棵槐树下双双吊死了,提前一步免除了在打倒一切牛鬼蛇神的“大革命”来临之际所能带给他们的一切厄运。
尽管人去院空,平安县的“大革命”并没有就此放过巫医。怀着各种心思的人先后拥进巫医的院子,在里面翻了个底朝天,除了几只空瓷坛和那经年不散的混合了中药味的特殊气息,他们没有额外地发现什么,于是又找到几个当年让巫医看过病的划不清界限的群众谈话,最后到医药公司调查,才知道巫医用来配药的原料无非是山楂、锁阳、菊花、甘草等等随处可寻的东西。这样的配方也能治疗疑难杂症么?已经觉悟了的群众感到受了莫大的愚弄,即使巫医已死,他们的女儿已逃,也要给这一家子追认一个坏分子的名号,他们的上吊自杀当然带着显而易见的畏罪成分,自绝于人民。而那些被巫医治好了病且还没有完全觉悟的普通群众不免私下里庆幸:山楂也能治邪症,肯定是巫医在药面儿中施了法术。再往下想,幸亏自己不曾得罪过巫医,否则早被他们谋害了吧?
因此,一九六六年夏天,在平安县城的“大革命”中实际上死了五个人:罗崇文和司马寻心,麦三娘子,还有巫医夫妇。这是每天需要走街串巷卖豆腐的河南女人刘迎春暗地里统计的数字。
经过许多个阴霾凄清的秋夜,冷月若雪将上面的传闻如实记录下来了。但她始终没有把那篇文字拿去发表,而是在某天她点燃一支香烟的时候,顺手用打火机将一叠绿格子稿纸点燃。青烟袅袅升起,多年前的陈旧往事如同眼前飘浮的烟尘,随风而去。她所能做的,就是在心里默默为母亲祈祷。不论母亲如今是在天上,或者尚在人间。
最后能让冷月若雪对人提及的关于自己的身世,就像她亲手将其化作一缕烟尘的小说《传奇》,静默在平安县城一九六四年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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