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隆哉认为:
通常所谓的“舞蹈”,是指一定的“动作方式”或“动的模式”。实际上,在现代舞诞生以前的一切舞蹈都能够这样去定义……现代舞没有确定的“动的模式”,也没有一定的作品结构的存在方式,并且,也不在一个确定的方向决定作品的气氛和色彩。因此,它不把在某一作品中使用过的动作作为“动的模式”向下一个时代传授,也不把某部作品的结构存在方式向后代流传。这样它才不会具有“古典舞蹈”的性质……现代舞以我们生活的时代为境界。在这个时代,人们对个性解放有了觉醒。从个性觉醒、个性自由的原则来说,就不能接受封闭个性的“动的模式”的千篇一律的创作方式……现代舞不去创造固定的“动的模式”,在具体作品的创作中,只创造对该作品而言是必需的“表现动作”……现代舞不仅不固定“动的模式”,而且每个现代舞蹈家也不固定自己的“表现动作”……现代舞是讨厌类型化的。
在此认识的基础上,江口隆哉谈及了现代舞的创作,他说:
创作舞蹈作品只有两大工作:一是创造动作。它决定于“表现动作”,这是根据空间构成和时间构成来进行的,主要任务是塑造外观形象。另一个工作是塑造外观形象以前的内心活动……我称之为“作品的创作基石”……这一工作的第一阶段是“心理的欲求”通过“动机”(指使作品主题得以确立的引发物)而发动起来,形成归纳了的精神内容并使“主题”得到确立;第二阶段是捕捉“对象”,使观察力和想像力发挥作用……选择人物为对象进行观察的时候,按以下项目来进行:1.形态的特征;2.动作的特征;3.性格的特征;4.环境的特征;5.心境的特征……从“作品的创作基石”转向“创造动作”,换言之,把内在的活动转向外在的活动,这一连接便是“贯通表现”。所谓“贯通表现”包含“表现什么”(作品的主题)和“怎样表现”(作品的风格)。以上两点确定之后,再决定采用什么样的动作来构成艺术的基准,并根据这一基准去创作动作,去决定动作的取舍……“贯通表现”的重要作用在于确定创造动作时的基准。动作可以无限量地创造出来,但如果没有明确的方向,就不知该创作什么动作才好……我把动作称为“表现运动”。所谓“表现运动”,是如同文章中“单词”这样独立的、最小的表现单位……在舞蹈方面,就是把能够理解某一动作的表现的最小单位叫“表现运动”……舞蹈作品是由许多“表现运动”组成的。在其中,有主体的表现运动,称为“作品的主题”。主题在一部作品的诸多表现运动中是具有代表性的最重要的表现运动。但如果只是反复主题A的话,就会造成单一动作反复再现,如同文章中的“单词”叠加。所以要使主题变化,要把主题动作A加以发展,创造出A'、A",这称为“辅助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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