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继续坚持保增长与惠民生相结合,加强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和谐辽宁建设,全省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将顺利完成。
(一)教育方面。全省教育事业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目的,加快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教育发展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扎实推进国家、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617所,其中农村建设幼儿园373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610元和810元;推动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问题,妥善安置30万名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农村初中进县城办学有序推进;进一步推进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建设,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高中教育继续向特色化发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步伐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逐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8.5万人,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社会贡献率稳步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重大学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等建设工程启动实施,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校由33所增至36所,研究生培养单位由48个增至51个;高校教学和实验设施条件进一步完善,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24.3万人,研究生招生2.1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2.9%。全省教育资助体系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高中阶段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发放校内助学金、困难补助等政策,中职阶段实施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体系,继续实施就业援助工程。
(二)文化方面。全省文化建设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全面提高服务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省图书馆新馆已开工建设。继续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着力推进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进一步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基层文化建设不断推进,全省开展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文化先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实施“百馆千站万村”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文化产品创作和舞台艺术繁荣发展。创作出一批新的舞台艺术作品,话剧《郭明义》受到党和国家领导及广大观众的赞誉,同名电影获电影“华表奖”,话剧《带陌生女人回家》获文化部首届中国小剧场戏剧展演优秀剧目奖,电影《钢的琴》先后获得东京、香港、悉尼等电影奖项,电视剧《情系北大荒》获得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建筑地图》、《辽宁朝鲜族文化长廊》入选“十二五”精品图书工程。进一步实施送戏下乡工程。文博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快,文化遗产保护不断加强,重点实施了丹东凤凰山山城、锦州广济寺和沈阳市方城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设施建设,完成了牛河梁遗址世界文化遗产题名上报工作,实施了38座辽塔文物本体保护工程;博物馆事业发展加快;组织完成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选,全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达到60项。推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继续推进实施文化产业展示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省级优秀文化产业园区、企业、产品、展会创建活动;三网融合试点顺利,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进一步加快,全省61家国有文艺院团55家已经基本完成转企改制,整合8个城市、12家剧院场资源成立了辽宁剧院联盟, 《辽沈晚报》在全国晚报都市类报纸中首家完成整体转企改制。对外文化交流进一步扩大,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
(三)卫生方面。全省三年医改取得了一系列重大阶段性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全省医改三年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进一步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省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2120万人,参保率为94%;新农合参合率为93%(农村户籍人口);将260多万灵活就业人员和122万农民工纳入医保。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5%、70%和70%。医疗保障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全部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实现了费用即时结算。救助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全省671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成2011年基本药物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全省基本药物中标价比2010年中标价下降42%。全部县(市、区)完成政府办基层机构人员编制核定工作。基本建立起竞争性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性的收入分配机制,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水平较改革前平均提高40%左右。基本建立起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在全国率先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2011年9月底全省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任务。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全省共争取卫生事业基本建设中央投资4亿元,支持了4个县级医院、28个乡镇卫生院、7个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4个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56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19个县级急救中心以及基本药物采购信息系统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120个项目建设。同时,全省2009年和2010年新增中央投资支持建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近90%竣工投入使用。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医务人员上万人次,提前完成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开展了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5元标准,全省有2300万城乡居民实现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全面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5.6万人,乳腺癌1.4万人,为1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做了复明手术。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建设继续加强,完成了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启动实施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划,开展了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五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制定了《鞍山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组建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鞍山市中心医院、鞍钢总院三大医疗集团,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积极推行管办分离,成立了公立医院管理局,加强公立医院管理。加快实现医药分开,实行药品供应链管理和第三方结算。大力推进多元化办医,引进清华诚志股份公司、香港恒基兆业和厦门长庚医院在鞍山建设医院。鞍山市妇儿医院、双山医院开展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县级医院发展和建设,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医院建设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实施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实施意见》。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实行多种方式的预约诊疗,缩短患者等候时间。
(四)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规模,不断优化就业结构,改善基层就业服务设施条件,保持了全省就业局势的稳定。全省城镇实现实名制就业105.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零就业家庭持续动态为零。高校毕业生年度就业率达到90%以上。实施了6个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完善,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社会保险统筹层次逐步提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异地转移、结算政策逐步完善。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57万人、2120万人、632万人、779万人和664万人,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900万人。全省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为118万人和94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继续加大,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140元,月人均水平达到1436元。城市低保月人均标准由282元提高到31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由1744元提高到1930元。
(五)人口发展方面。全省人口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的良好态势,总人口4383万人,出生人口2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0.34‰。深入开展人口重大问题研究,开展了人口导向政策研究,实施了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和新生代流动人口抽样调查,加强流动人口发展状况研究。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全员人口信息库和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完成了省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实施了25个县乡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开展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了9个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发展,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4万张;实施了29个县级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省政府确定的2010年、2011年重点民生工程,全省52个县级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服务设施建设已全部启动实施。省孤儿学校完成搬迁建设,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改扩建工程启动实施;妇女儿童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实施了200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建设。体育事业发展成果显著。群众体育蓬勃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群众性体育活动丰富多彩。竞技体育成绩突出,共有11人18项24次获世界冠军、4次破世界纪录;16人14项获9次亚洲冠军;122人124项获111次全国冠军,竞技体育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第十二届全运会筹备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比赛场馆建设全面展开,浑南体育训练基地全部交付使用,辽宁柏叶体育训练基地一期工程已基本竣工,各市也加快推进“一场三馆一中心”建设。
(六)旅游方面。全省旅游业以推进温泉旅游、乡村旅游、滨海旅游发展为重点,加快旅游聚集区建设,推进实现全省旅游又好又快发展。旅游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省完成旅游总收入3336亿元,增长24.1%;接待入境旅游者410.3万人次,增长13.4%;旅游外汇收入27.1亿美元,增长20.1%;接待国内旅游者3.26亿人次,增长15.2%;国内旅游收入3159亿元,增长24%。国内旅游持续发展,“丹东桃花节”、“大连樱花节”等节会竞相举办,进一步拉动了国内旅游发展,入境旅游发展态势也显著增强。促进温泉旅游发展的政策相继制定实施,为温泉旅游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步伐加快,全年接待游客超过3000万人次。乡村旅游取得新成效,旅游特色乡镇、旅游专业村和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成为旅游新的亮点,乡村旅游已成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的重要载体。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政府财政投入不断加大,重点实施了丹东凤凰山、锦州北镇医巫闾山景区、辽阳汤泉谷景区等20多个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二、2012年全省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2012年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社会事业发展与扩大内需、保障民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紧密结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为主线,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社会领域服务产业,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相适应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按上述要求,社会事业发展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着力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把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民生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公共文化、计划生育、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体育等社会领域服务产业,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是以农村和基层社会事业建设为重点,努力缩小城乡和地区间社会发展的差距。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权益,加大向农村、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加强统筹规划,优化社会事业资源配置,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推动社会管理改革创新。着力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强化政府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的主导地位,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2012年社会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1.人口控制目标。全省计划总人口控制在4403万人以内,出生人口不超过35万人,自然增长率低于1.59‰,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
2.教育发展目标。地方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24.3万人,其中本科计划招生14.3万人。研究生招生2.1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9%。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招生18.5万人。
3.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城镇新增实名制就业人数8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73万人、2170万人、640万人和810万人。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达到120万人和93万人。
4.公共卫生发展目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3/10万以下,千人口病床数4.6张,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0.25人。
5.旅游发展目标。旅游入境人数490万人次,增长15%。国内旅游者人数4亿人次,增长14.3%。旅游外汇收入25亿美元,增长13.6%。国内旅游收入3700亿元,增长16%。旅游总收入3930亿元,增长18%。
三、2012年全省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1.加快教育发展和改革。健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教育改革。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推动实现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以农村为重点,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强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规划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新增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以全日制中小学为主,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以促进就业为目标,继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为重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高校对高素质和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改善高等教育办学条件,加强省属普通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政府资助政策制度。采取多种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统筹推进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
2.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并推动实现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的目标。大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向社会免费开放,重点建设地市级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强国家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建设,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快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申遗步伐。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文化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培育具有辽宁特色的群众文化品牌,鼓励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推动文化成果共享。推动电影院线、演出院线向市县延伸,支持演艺团体深入基层和农村演出。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以重点文化企业为龙头,做大做强出版印刷、报刊发行、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动漫等主导文化产业。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加强文化产业基地规划和建设,发展文化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文化企业。加快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网络信息化、产业化发展。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扩大文化消费,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进一步深化文化改革开放。全面完成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动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文化市场主体,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进中部城市群文化体制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整体改革和资源整合。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继续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实现基本医保市级统筹;资助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及城乡低收入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动在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规范基本药物省集中招标采购和配送机制;完善竞争性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性的收入分配机制,深化补偿机制改革;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任务。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制定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全省30%的县(市、区)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加快鞍山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步伐,力争在实现医药分开和多元化办医方面取得新突破;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机制。
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加快制药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制药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大力发展现代药品流通,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健全药品采购机制,鼓励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实现药品、医用耗材批量采购,降低药价。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开展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支持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级以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农村急救体系、重大疾病防控机构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市级综合医院、省级儿童专科医院和市级综合医院儿科(专科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创新卫生人才培养和使用制度,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加大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使用、居民健康档案、诊疗规范、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
4.继续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逐步完善促进就业的综合政策体系。积极鼓励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进区域就业,同时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提高统筹水平。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参保,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加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5.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政策体系,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等优生优惠政策体系,突出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计划生育工作,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综合治理和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工作;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公益性专业养老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各类专业化组织参与经营管理。大力推进老龄产业发展,完善服务标准、行业规范和管理制度,鼓励国有、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推进第十二届全运会各项筹备工作,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重点实施县级体育场和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加快完善体育比赛、训练等体育场馆和设施建设。完善体育产业政策,促进体育健身、休闲等体育产业发展。
6.推进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体系,继续提高城乡困难群体、优抚群体救助补助标准;规范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措施,按救助对象不同需求实施差别化救助,提高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的保障水平。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加强城乡低保与失业保险、最低工资、再就业政策和扶贫等政策的衔接。发展壮大社会福利事业,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推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推进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加强对社区闲置、富余设施的综合利用,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信息平台建设;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完善社区服务提供方式,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开发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促进社区就业。
7.加快发展旅游业。充分发掘自然的、文化的和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把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重点景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基础设施条件;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大力发展多层次、大众化旅游产品,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开发观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引导乡村旅游发展,努力发展适合老年人的旅游产品。加强旅游资源整合,推进精品景区建设,促进各类旅游产品融合,延长旅游产业服务链。提高旅游业发展质量,合理保护和利用旅游资源;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设;完善旅游法规和服务标准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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