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十讲-蓝色海疆与白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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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明代的海疆与对外贸易,人们马上就会想起下面几个词:倭寇、郑和、海禁、戚继光。

    真实的历史远比这些词汇更为生动。在蓝色的海岸线上,这个王朝的所有特点都真实地展现了出来,无论是优势还是弊端。

    突破海禁的郑和船队

    明朝初年,就曾经公布过严格的禁令,禁止出海,无论是经商还是从事其他交往活动。然而,一位叫做郑和的宦官,打破了这道禁令,让自己的船队成为当时世界瞩目的焦点。

    七下西洋,征途万里

    郑和,原姓马,云南昆阳州人氏,出身于世代穆斯林家庭。其远祖名叫所菲尔,是“西域天方国普化力(布哈拉)国王”。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因被邻国侵略,所菲尔舍国适宋,神宗封他为宁彝侯,后又加封为宁彝庆国公。

    郑和的曾祖伯颜,是所菲尔的八世孙。伯颜的长子名叫察尔·米的纳,元末被授滇阳侯,察尔·米的纳之子,即郑和之父,名叫米里金,生于元顺帝至正四年(1344年),卒于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以马为姓,授云南行省参知政事,袭封滇阳侯;娶妻温氏,生二子四女,长子文铭,次子和。郑和的祖父、父亲,都曾去麦加朝觐,故有“哈只”的荣誉称号。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派大将傅友德、蓝玉、沐英等率兵征讨云南。年仅十二三岁的郑和被掳获,编入傅友德军中,随明军抵京师(南京),后又进燕王朱棣的府邸当了太监。

    郑和“丰躯伟貌,博辨机敏,有智略,习兵法”,深得燕王朱棣的信任和喜爱。在“靖难之役”中,特别是建文元年(1399年)十一月,燕王军队与曹国公李景隆的部队战于郑村坝(今北京大兴县东),郑和立下了汗马功劳,因此,朱棣当了皇帝的第二年(1404年)元旦,赐和以郑姓,并选他为内官监太监,以示酬劳。

    《明史·郑和传》载:“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永乐三年(1405年)六月,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据此可知,促使明成祖朱棣决心派其亲信郑和率队下西洋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怀疑被赶下台的建文帝逃亡海外,为寻找其下落,消除这一政治隐患;第二,耀兵异域,以示中国之富强,进而壮大明成祖朱棣本人之声威。

    此外还应有第三个原因,即明初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促进了商业资本的繁荣,郑和下西洋可以发展海外贸易,换取海外珍宝,满足封建王公贵族和勋爵们的奢侈享用。这一点可以从郑和的船队名为“宝船”、“西洋取宝船”及回国时“所取宝物不可胜计”等事实中得到证明。无论明成祖的主观动机如何,有一点则是毫无疑义的。郑和以其非凡的组织能力和创造力,充当了这部轰轰烈烈的下西洋活剧中的主角,成为中外航海史上的一代伟人,他所创造的航海伟绩将永垂青史。

    郑和七次下西洋的时间:

    第一次,永乐三年(1405年)五月已卯,“宦官郑和等赍敕往谕西洋诸国”,永乐五年(1407年)九月壬子,“太监郑和使西洋诸国还,械至海贼陈祖义等”。第二次,永乐五年(1407年)回家不久复受命出使西洋,永乐七年(1409年)回国。接着又第三次奉命出使,至永乐九年(1411年)六月乙已,“内官郑和使西洋诸国还,献所俘锡兰山国王亚烈苦奈儿及其家属。”

    第四次,据《明成祖实录》卷86载,永乐十年(1412年)“十一月丙申,遣太监郑和等赍敕往谕满刺加、爪哇……诸国锦绮纱罗彩绢等物有差。”实际上该年郑和并未成行,而是驻军长乐县十洋街,并奏建长乐南山行宫以为官军祈福之所。第二年(1413),又重修长乐南山三峰塔寺;四月,“道出陕西,求所以通译回语可佐通信者,乃得西安羊市大清真寺掌教哈三。”直至这一年冬天,郑和才统领舟师往忽鲁谟斯等国。永乐十三年(1415年)七月癸卯,“郑和等第四次奉使西洋等国还。九月壬一寅,郑和献所获苏门答刺贼首苏干刺等于行在。”

    第五次,永乐十五年(1417年)五月十六日,郑和在泉州伊斯兰教灵山圣墓行香并勒石纪念,不久即统帅舟师下西洋;永乐十七年(1419年)七月戊午,“官军自西洋还”,受到成祖的犒赏。

    第六次,永乐十九年(1421年)正月癸已,“郑和等第六次奉使西洋诸国”;永乐二十年(1422年)八月壬寅,“宦官郑和等使诸蕃国还,暹罗、苏门答刺、阿丹等国悉遣使随和贡方物。”

    第七次,宣德五年(1430年)六月戊寅,“遣太监郑和等赍敕往谕诸番国”。这时,郑和已所届花甲。宣宗诏谕下达后,郑和并未立即成行。第二年(1431年)正月,他在太仓刘家港天妃宫刊勒《通番事迹碑》;十一月,又在长乐南山寺刊立《天妃之神灵应碑》,并“驻泊兹港,等候朔风开洋”。直到这一年的十二月九日,他才率船队出五虎门,正式起航。宣德八年(1433年),这位63岁的老人“奉使历忽鲁谟斯第十七国而还”。约在宣德十年(1435年),他默默地在南京辞世,终年65岁。郑和墓在南京市南郊牛首山南麓,当地群众俗称“马回回墓”。其后裔自明清以来世代相袭,定期来这里祭扫,从未间断过。

    郑和七次下西洋所经过的国家和地区,据《明史·郑和传》记载共有36个:占城、爪哇、真腊、旧港、暹罗、古里、满刺加、勃泥、办门答刺、阿鲁、柯枝、大葛兰、小葛兰、西洋琐里、苏禄、加异勒、阿丹、南巫里、甘巴里、兰山、彭亨、急兰丹、忽鲁谟斯、溜山、孙刺、木骨都束、麻林地、刺撒、祖法儿、竹步、慢八撒、天方、黎代、那孤儿、沙里湾尼(今印度半岛南端)、不刺哇(今索马里境内)。

    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分布看,郑和率领船队到过中南半岛、南洋群岛、孟加拉湾、波斯湾、马尔代夫群岛、阿拉伯海、亚丁湾等地。郑和先后四次横渡印度洋,“雷波岳涛,奔樟踔楫,掣掣泄泄,浮历数万里,往复几十年”(黄少曾《西洋朝贡典录·自序》),最远达到非洲东岸肯尼亚的蒙巴萨,确实是世界航海史上的空前壮举。

    不为人知的出航细节

    郑和下西洋已为世人熟知,但郑和下东洋却鲜为人知了。近两年来,海内外许多郑和研究学者开始注意郑和航海对全球的影响,而且对七下西洋的航海领域提出了补充与扩展。因此,又出现一个郑和“下东洋”的问题。

    明成祖即位后,准备派郑和下西洋,就在郑和积极筹备下西洋时,却发生了严重的倭寇骚扰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事件。为了巩固边防和自己的统治,明成祖决定立即派人去日本进行政治交涉。这一任务就落到郑和身上。郑和在朱棣夺权过程中跟随朱棣多建奇功,深得朱棣赏识。郑和接受任务后,立即组织人马东渡扶桑。

    当时东渡日本也是很艰难的,郑和从桃花渡(今浙江宁波附近)东渡至日本,代表明朝政府向日本政府指出应严格按照会谈内容办事,不得违背。国王源道义自知理亏,立即下令逮捕了倭寇首领,并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郑和胜利完成使命,向明成祖禀报,明成祖很高兴,致书国王源道义,表示满意。

    郑和下东洋一事,经过海内外学者研究,不论是《明史》或者是其他关于明朝的有关记载,还有日本史书的记载,都证明永乐二年(1404年)郑和确实出使过日本。郑和这次下东洋,发生在下西洋之前的一年,即1404年。这为他下西洋奠定了基础,也稳定和促进了当时中日关系,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一直到永乐十五年(1417年),海洋平静,中日双方使臣友好往来不断,给郑和下西洋创造了安定的条件,也为他后面的七下西洋提供了丰富的航海知识,积累了外交经验。

    在下西洋的船队中,除郑和之外,还有一些穆斯林,他们也都在这空前的航海事业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马欢,字宗道,别号汝钦,自号会稽山樵,浙江会稽人,回族。因才干优裕,通晓阿拉伯语,以通译番书的身份,先后参加了第四、六、七三次远航。马欢是位有心人,在鲸波浩渺、历涉诸邦的同时,他注意采摭各式各样人物之丑美,壤俗之异同,土产之别,疆域之制,编次成帙,名曰《瀛涯胜览》。该书共计18篇,记述了占城、爪哇、祖法儿等19国的疆域道里、风俗物产及历史沿革,为这几次远航留下了珍贵的文字资料。

    郭崇礼,杭州仁和人,回族。与马欢一样,因“善通番语,遂膺是选,三随并轺,跋涉万里”。在《瀛涯胜览》的编写中,郭崇礼出力不小,特别是刻版印刷、找人作序,大都得力于他。明监察御使古朴曾称赞他和马欢“皆西域天方教,实奇万之士也”。

    费信,字公晓,吴郡昆山人,回族,出身于穆斯林世家,通晓阿拉伯文字。先后四次随郑和下西洋,任通事之职。费信笃志好学,每到一地,即伏案运笔,叙缀篇章,将那里的山关、人物、物候、风俗及光怪奇诡之事记录下来,以备采纳。在此基础上,他编写了一部名曰《星槎胜览》的书,分前后两集:前集为作者亲眼目睹之事,后集是采辑传译之闻。这部书可称是《瀛涯胜览》的姊妹等,具有一定的文献价值。

    哈三,西安人,回族,西安羊市大清真寺掌教。永乐十一年(1413年)四月,郑和第四次奉敕差往西域阿拉伯各国,道经陕西,请哈三为之当翻译、做顾问。出访期间,哈三“揄扬威德,西夷震砻。及回旆,海中风涛横作,几至危险,乃哈三吁天,恳恳默祷于教宗马圣人者。已而,风恬波寂,安孕得济。”为此,郑和归国后给哈三很大资助,重修了西安清净寺。出这位掌教当时发挥了自己“通国语”、“佐信使”及安定人心于危险之中的作用。

    蒲日和,字贵甫,泉州人,回族。宋末泉州市舶使蒲寿庚家庭后裔。虔心信奉伊斯兰教,曾在元末与金阿里同修泉州清净寺。蒲氏家庭为东南地区航海世家,熟知海外事务,故蒲日和被郑和起用,参加了永乐十五年的第五次出访,先后访问了波斯湾、阿拉伯半岛、非洲东海岸的国家和地区。行前,郑和曾到泉州灵山圣墓前行香游坟,蒲日和为之记立碑文,为后人研究郑和下西洋史留下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归国后,蒲日和被加封为泉州卫镇抚,并负责管理灵山圣墓。

    除以上举马欢、郭崇礼、费信、哈三、蒲日和五人外,在郑和的下西洋船队中还有其他许多不知名姓的穆斯林。他们以自己的穆斯林身份和熟悉阿拉伯语的专长,为中国与阿拉伯文化交流作出了贡献。据《瀛涯胜览》载,宣德五年(1431年)郑和第七次下西洋时,曾选差懂阿拉伯语的七个通事,赍带麝香、瓷器等物到麦加,往返一年,“买得各色奇货异宝、麒麟、狮子、驼鸡待物,并画《天堂图》真本回京。其默伽国王亦差使臣将方物跟同原去通事七人献赍于朝廷。这七位通事,事实上是组成了一支古代中国伊斯兰教朝觐团,他们携带回京的《天堂图》真本,恐怕是我国最早的一份麦加克尔白画图了。

    一支船队背后的强大科技

    造船与航海是综合性的科学技术,涉及到流体力学、材料力学、运动学、天文学、数学、磁学、地理学、气象学及制造工艺技术等广泛的领域。因此,造船与航海事业的发展,是与整个社会的科学技术水平相适应的。

    中国在历史上曾是造船与航海事业相当发达的国家。从殷商时期的帆船,到元代伊本·白图泰盛赞的大舟宗,都表明中国古代造船与航海技术是当时世界最先进的水平。到了明代,郑和的七次下西洋,更是将中国的造船与航海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高峰。同时,发达的造船术与航海术,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代发达的科技文明。

    明代先进的造船技术,突出表现在航海船舶体积的增大上。

    据《明史·郑和传》记载:“宝船六十三号,大船长四十四丈,阔一十八丈。”

    郑和下西洋的船舶分为五类:宝船、马船、粮船、坐船、战船。其中宝船最大,九桅,长四十四点四丈,宽十八丈。明代一尺约合今日零点三一米,依此推算,下西洋宝船船长约一百三十八米,宽约五十六米。这种巨型海船,莫说中国历史上亘古未有,即使在当时世界上也是首屈一指、无与伦比的,它是中世纪中国造船业在全世界遥遥领先的明证。

    首先,要建造这样的巨船,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造船设备、巨大规模的造船厂和海港。这在郑和时代是实现了。南京龙江宝船厂,就是当时大规模的造船基地和停泊中心之一,迄今这里还留有“上四坞”、“下四坞”等氵作塘和水道。氵作塘呈东西向,与长江的夹江相通,便于宝船下水。氵作塘很大,以“七氵作”而论,经现代实测,长约五百余米,宽约四十米。

    福建长乐太平港,是当时下西洋的基地港,郑和七次下西洋的船队,每次都在这里驻泊,短则二三个月,长则十个月以上,在这里修造船舶,选招随员,候风出渡。这样的造船基地和大港,在当时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

    据《西洋番国志》载,宝船所至西洋诸国,“皆于海中驻泊”,因“大舡难进”,常“易小舡入港”。

    其次,建造这种巨型海船,必须成功地解决抗沉性、稳定性等问题。宝船的设计者按前人的传统经验,将船体宽度加至56米,使船体的长宽比值为2.45左右,从而避免了因船身过于狭长而经不起印度洋惊涛骇浪的冲击发生断裂的危险。

    这样的船体结构设计,是相当合理的。为了保证56米船宽那样大幅度的横向强度,从而增强船的抗沉性和稳定性,增强了纵摇的承压力。

    再次,这种巨型航海船一定成功地解决了板材及纵向构造的连接问题。近年来有学者根据宝船的尺度,从船体强度理论研究,推算出为承受纵向总弯曲力距,船底板和甲板的厚度分别约为340和380毫米。这是一个惊人的结论!然而却是活生生的历史事实。它告诉人们,只有用这样厚的板材建造长138米、宽56米的巨船,船体强度才能得到保证。

    最后,要实现上述这一切,造出下西洋的宝船,必须有统一的管理,多种行业的人才,细致地分工,高度的合作,必须有强大的财力、物力作后盾。所有这一切,在郑和时代都统统实现了。

    郑和七次下西洋宝船的诞生,是明代造船业继唐宋以来进一步得到发展的明证。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日益提高,造船技术的不断进步,在明初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为适应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需要,明代造船家们突破了前代的造船传统,成功地建造了中国历史上最长最宽最大的宝船,这不能不使人想到,七下西洋的非凡组织者郑和,在当时发达的的造船事业中理所当然地要占首功。

    郑和下西洋,打通了从中国到印度洋、红海及东非的航道,开辟了中国和世界航海史的新纪元,提高了中国人民的航海技术,扩大了人们的航海知识。

    显赫一时的“白银时代”

    自明正德十二年(1517年)葡萄牙国王曼努埃尔一世遣使臣托梅·皮雷斯(Tome Pires)抵达广州以后,欧洲商人相继扬帆东来,欧洲、美洲与中国的直接贸易从无到有,逐渐发展到了可观的规模。中国对外贸易由于获得广阔的新市场而急剧扩张,其内容也在相当程度上发生了质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巨额海外白银流入中国,加快了中国自然经济转向货币经济的步伐,对中国银本位和货币财政制度的确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个时代,也就是被西方经济学家称为“白银资本”的海外贸易时代,而当时的赢家,绝对是中国的明朝。

    对外:白银资本的流入

    明代中国与美洲间的贸易航线起点是福建月港(今龙海海澄)、厦门和广州等地,以马尼拉为中转口岸,终点在墨西哥阿卡普尔科(Acapulco)。澳门则扮演了中欧贸易枢纽的角色。

    1565年(明嘉靖四十四年),西班牙海军将领米盖尔·洛佩斯·德·利雅实比(Miguel Lopez de Legaspi )率舰队自墨西哥出征菲律宾;1571年在马尼拉建立殖民首府;1585年设都护府,归新西班牙总督区(今墨西哥、中美洲、加勒比地区)遥领。当时菲律宾群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本地物产甚至难以维持殖民当局开支,利雅实比给新西班牙总督的报告就称殖民当局能从当地所得的“唯有肉桂而已”。

    而中国所产手工业品价廉物美,在欧美及南洋各国素负盛誉。菲律宾殖民当局欲进行资本原始积累,唯有从事对华转口贸易一途,甚至日用消费品也不得不就近仰仗中国供给。在菲律宾立足甫定,西班牙人就于1575年从马尼拉派遣两名传教士和两名军官前往漳州,希望与中国缔结商约。为吸引华人来菲移垦经商,殖民当局也对华人商旅、华货采取了一些保护、奖励、优待措施。

    自嘉靖二年(1523年)以来荼毒中国沿海多年的“倭患”平息,为隆庆元年(1567年)福建巡抚涂泽民上疏开放海禁,准贩东、西二洋,明廷重开中断四十余年的海外贸易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前提。

    1565年,“圣巴勃罗号”从菲律宾返航美洲,从而开辟了墨西哥与菲律宾之间的往返航线。1574年,两艘马尼拉大商帆满载中国丝绸、棉布、瓷器等货物驶向墨西哥阿卡普尔科,标志着著名的马尼拉大商帆贸易正式投入运营。“马尼拉-阿卡普尔科”贸易线活跃于1574年至1815年,历时240年之久。

    输入马尼拉的中国货物有生丝、丝织品、天鹅绒、绫绢、绸缎、棉布、麻织品、珠宝、工艺品、钢铁锡铅制品、硝石、火药、食品、家禽、家畜等,尤以纺织品为大宗。由于西属美洲市场需求甚殷,中国丝织品和棉织品很快跃居马尼拉大商帆输往美洲货物榜首,并一直保持到大商帆贸易的终结。直至18世纪末,中国丝绸等商品仍占墨西哥进口总值的63%。

    对华贸易的兴盛,使太平洋贸易量一度超越大西洋贸易量,这从贸易投资方向可见一斑:1618—1621年间,美洲投入对欧贸易资金为150万比索,而对东方贸易资金为165万比索。

    直至明初,中外贸易仍以奢侈品为主。自南宋以来,中国大量购买海外珍宝、香料、药材,造成长期贸易逆差,金、银、铜钱大量外流,成为一个严重问题。历朝均严禁金属出口,但效力不大。西人东来后,中国日用消费品获得了广阔的新市场,中国对外贸易商品构成发生本质变化,国际收支随之逆转。

    至晚明时,较之中国,欧洲在火器、钟表、呢绒、船舶、玻璃等生产部门已占优势;但在国际市场需求量最大的日用品生产方面,中国商品则拥有千百年间发展起来的精湛工艺,质量优良,风靡欧美和日本市场。此外,一部分由于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一部分由于宋明之间中国白银需求增长一直快于供给增长,明代白银购买力相当于宋、元时期的两倍。而美、欧正处于“价格革命”时期,导致中国商品以白银为计量单位所表示的相对价格极为低廉,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强大的价格优势。

    当时,墨西哥市场上中国丝织品价格是西班牙同类产品的1/3,在秘鲁是1/9,在东南亚是荷兰同类产品的1/3,在欧洲是欧洲产品的1/4—1/3。墨西哥市场欧洲麻织品几乎比中国同类产品贵8倍。1621年荷兰东印度公司以每磅4盾的价格采购一批台湾生丝,运到欧洲市场后售价为每磅16.8盾,毛利率达320%。

    由于欧洲商品难以与价廉物美的中国货竞争,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和后来跻身对华贸易的荷兰人、英国人都不得不用银币购买中国商品,对外贸易顺差一直保持到19世纪中期(1865年以前)。

    自阿卡普尔科返航马尼拉的大商帆运载的主要是用以购买中国货物的白银开始,西属美洲流往马尼拉的白银开始每年约100万比索,后来达200—300万比索,有时甚至超过400万比索。1571—1821年间,输入马尼拉的美洲白银共计4亿比索之多,其中绝大部分又转输中国。

    此外,还有部分输入欧洲的美洲白银通过贸易转运澳门,然后流入中国内地。中外历史文献中有关美洲白银流入中国的记载比比皆是。西班牙人多次抱怨“中国商人把从新西班牙运来的白银几乎全部运走了”,一位西班牙海军上将则惊叹道:“中国国王能用来自秘鲁的银条修建一座宫殿。”

    仅1631年一年,由菲律宾输入澳门的白银就达1400万两,大约相当于永乐元年至宣德九年(1403—1434)大明王朝30年鼎盛期内中国官银矿总产量的2.1倍,是万历年间明朝国库岁入的3.8倍。1593年1月、1595年7月和9月,西班牙国王三次颁发敕令,规定每年从墨西哥运抵菲律宾的白银以50万比索为限,企图遏止美洲白银流入中国。但这种违背经济规律的敕令成为一纸空文,甚至菲律宾殖民地总督本人也公然违反敕令,携带大量美洲白银进入菲律宾。

    美洲白银流入中国数量之大,一度使欧洲贵金属输入量锐减。美国经济史学家汉密尔顿就曾指出,与1591—1600年间相比,1641—1650年间美洲黄金输入欧洲数量减少92%,白银减少61%,这一减少与中国和美洲贸易扩大有关。由于美洲白银通过菲律宾大量流入中国,17世纪上半期某些西班牙人竟建议放弃菲律宾殖民地。

    对内:银本位币制的确立

    早在周代,中央财政“九赋”之中的“关市之赋”已经征收帛布,但直到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已相当发达的唐、宋以后,各朝仍以实物为正赋,货币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依然只占小部分。直至明代推行一条鞭法,白银成为正赋,财政制度才发生了根本转变,其中对外贸易在这一转变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首先,对外贸易的发展,直接增加了政府的货币收入。在明初朝贡贸易中,明政府对外国贡船夹带的私货一律免税,加之回赐一般大大超过贡品价值,朝贡贸易对明朝财政实际上是一种负担。其后,朝贡贸易日趋衰落,民间贸易兴起。弘治、正德年间,明政府对民间贸易进口货物实行“抽分”制度,抽取一定比例的货物作为进口税。至迟到万历初年,各通商口岸已先后对入口番货改征货币。尽管走私猖獗,入口货物“其报官纳税者,不过十之一二”,但官府舶税收入仍然相当可观,仅福建漳州府海澄县一个港口,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舶税收入就达2.9万余两。

    在某些对外贸易发达的地区,对外贸易市舶收入甚至成为当地财政的支柱。自正德以来,广东文武官员俸禄已多以市舶收入代支。嘉靖初年废广东市舶司后,自两广巡抚以下当地各级官员屡屡上疏请求重开,所持论点即是粤中公私诸费多取自市舶商税。

    更为重要的是,明代巨额对外贸易顺差消弭了困扰中国数百年之久的“钱荒”,从而间接推动了货币财政制度的确立。

    唐代税收兼用钱币和谷帛,而穆宗长庆年间户部尚书杨於陵针对钱荒提出的对策之一就是“今宜使天下两税、榷酒、盐利、上供及留州、送使钱,悉输以布帛谷粟”,实质上是企图以财税制度的倒退来减少对钱币的需求,从而缓解钱荒。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推行两税法,统一以钱征税。由于钱币本已不足,实行两税法又增加了对钱币的需求,致使钱重物轻现象日趋严重。至唐穆宗长庆元年(821年),40年间,米一斗由200文跌至50文,绢一匹由400文跌至80文,纳税人实际负担成倍增长,朝野上下怨声载道,唐廷最终不得不于长庆元年废除两税法。

    元代课征赋税已广泛使用纸币,明太祖鉴于元末的恶性通货膨胀,倒退为实行实物财政制度,田赋以征收米、麦为主,附征丝、麻、棉等土产及货币,前者称本色,后者称折色,百姓还要承担徭役。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实物财政制度弊端的日益暴露,从明朝中期开始,一些地方陆续扩大征收折色,减征本色。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明廷允许南京、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福建将原征米麦400万担折纳“金花银”100余万两。正德元年(1506年),官方又正式承认“银差”,允许部分徭役折征银两。

    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进行历史性的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行浙江巡按御史庞尚鹏等人所创的一条鞭法,一切赋税、徭役统一折银缴纳,标志着中国货币财政制度最终确立。一条鞭法为清朝所承袭,并进一步加以完善。一条鞭法没有像两税法一样引起物价暴跌而失败,原因就在于白银不断内流,尽管实行一条鞭法加大了对白银的需求,白银供给依然较为充裕。而一条鞭法发端于对外贸易发达的浙江、广东、赣南等地,也绝非偶然。

    一条鞭法的全面推行,表明明朝中央政府正式承认了白银的本位货币地位。货币财政制度本身是建立在已相当发展的商品经济基础之上的,而一切税课、力役折银缴纳,又直接扩大了白银货币的使用范围,同时大大削弱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更多的农民得以摆脱土地的束缚去从事工商业,进一步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也间接扩大了白银货币的使用范围。凡此种种,都使白银本位币的地位更加巩固。

    郑和下西洋期间,中国与海外各国的贸易,是通过朝贡贸易、国际贸易和民间互等方式进行的。所谓“朝贡贸易”,实际上就是被政治面纱遮盖起来的官方贸易。海外各国派遣使臣来中国以“贡”的形式,向中国皇帝进献“方物”(土特产);中国皇帝派遣使臣以“赐”的形式,赏给海外各国所需的丝绸、瓷器、铁器等物件,这本身就是一种物与物的交换,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官方贸易。只不过,明朝政府为了显示中国的富强,往往“赐”大于“贡”,实行着“厚往薄来”的方针。

    郑和下西洋时期,海外各国除了与中国进行“朝贡贸易”外,主要还是通过郑和船队往返于中国与海外各国之间,开展大规模的国际贸易和民间互市活动。对于海外各国所喜爱的中国产品,各国统治阶级可以通过“朝贡贸易”获得,而广大民众只有依赖郑和船队来访时开展买卖活动,才能稍微得到一点儿满足。

    明朝国际贸易是由官方垄断的对外贸易。郑和下西洋之前采取的是消极的守株待兔,有来无往的被动贸易。直到永乐时期,郑和下西洋之后,才采取“派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向海外进取,主动扩大海外贸易。

    所谓“派出去”就是派遣众多的外交贸易使团,组成规模不等的船队,随郑和船队遍历东西洋各国,进行贸易活动。所谓“请进来”,就是当船队结束对所在国访问之后,邀请各国派遣使臣来中国访问,同时进行贸易活动。有些外商乘机混迹于使团行列之中,附船来华贸易,这样就大大地扩展了航海贸易的规模。

    民间互市就是直接与当地商人或民众进行的自由买卖活动,或是民间私自下海所进行的贸易活动。这在明洪武时期是严厉禁止的,到了永乐、宣德时期,虽仍禁止民间私自下海,交通外国,但已允许来华贡使在朝贡领赏之后,在会同馆开市三至五天,进行交易。也允许郑和船队官兵携带中国货物去外国进行买卖,郑和船队官兵中很多人因此而获利。如占城国民众,对中国青花瓷盘、碗及丝绫绢、烧珠(玻璃制品)等物非常喜爱,都拿七成淡金来购买;锡兰国民众对中国麝香、丝、色绢、青瓷器皿、铜钱、樟脑等十分喜爱,则用宝石、珍珠来交换。至于民间海外贸易,更是禁而不止,愈禁愈烈。如真腊国,都是妇女主持贸易活动,所以中国商人去后,先娶一当地妇女为妻,以便进行贸易。那里每天都有集市(当地称“墟”),自卯时(5—7时)交易到午时(11—13时),没有商店,仅以篷席铺地,交纳租地钱。小买卖,用米谷来交换,大买卖,用金银交换。

    又如在鸡笼(今台湾省基隆市),当地民众有个习惯,每次交易以后,第二天必来说价格不对头,要再给他一些货物作为补偿,才会满意而去。还如猫里务国(今菲律宾甘马磷省),邻近吕宋国(今菲律宾马尼拉一带),商船往来较多,国民都较富裕,而且买卖非常公平,所以中国商人有句谚语:“若要富,须往猫里务。”

    海疆守卫者戚继光

    明代虽然有郑和下西洋的航海壮举,有与海外进行贸易的丰厚收入,但也有曾经灰暗的一面,那就是被倭寇侵扰的几十年。然而,抗倭名将戚继光给这个王朝带来了希望,经过他的努力,倭寇这一边患终于被解决。

    出身不光彩的名将

    戚继光是明朝的抗倭名将,他结束了危害了明朝多年的倭患。在人们日常的知识领域中,戚继光是一个一身正气的武将,不过事实上,为了实现抗击倭寇的愿望,戚继光也做过一些不光彩的事情。

    为了顺利实现自己的心愿,他做了一个行贿者。他生活的时代,正是明朝中期。明朝中期是一个政治上最为腐败而且没有生气的时代,所有的制度性腐败都体现无遗。奸臣严嵩正是在这样的时代独裁弄权。卖官鬻爵是严嵩的拿手好戏。

    戚继光能被重用,委以抗倭重任,行贿也起了很大作用。他后来一直深得朝廷器重,授以重任,固然在于他不同凡响的军事才干和“卓著”的战功,但给严嵩行贿也确实助了他一臂之力。可以这样说,如果戚继光不行贿,他就得不到重用,就没有机会在抗倭战争中建功立业,也就不可能有现在所称道的民族英雄戚继光。

    不过,不能因为戚继光参与了买卖官职的行动,就对他整体的评价发生彻底的改变,甚至认为他是一个卑鄙的小人。当买官卖官成为一种风气的时候,成为一种“上之所好”的时候,成为一种事实上的章程的时候,特别是成为一种事实上的体制的时候,就很难有人“出淤泥而不染”了。像“不食周粟”的叔齐、伯夷当然也有,洁身自好的人当然也有,但毕竟是凤毛麟角,难以成为社会的主流。

    问题是,一旦买卖官职的弄权者倒台之后,这些卖官买官的丑闻自然也被揭发出来,卖官者自然受到严惩,对于那些买官者有人也主张严办,至少不能再让其当官。这当然不是没有理由。因为买官不但有失官格,连人格也失掉了。

    一个有失官格、有失人格的人又怎么能让其继续当官呢!然而,公平地说,这也不能全怪那些买官者。“插起招军旗,自有吃粮人”,当那些掌握官权、官命的人把官位当做商品出卖的时候,要下级官员不用行贿的办法买官,简直不可能。也可能有那么几个官员鄙视卖官而不为所动,守住为官、为人的道德底线,但大部分官员是抵制不了这种诱惑的。而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也并非甘愿如此,而是万不得已而为之。除非他不想当那“劳什子”的官了。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说,戚继光选择买官,并不能说他的个人道德品质有很大的问题,而是要看到在那个时代,他不得不如此的一种惯性力量。

    当一种情况成为多数人的行为和举动的时候,即便这行为和举动再不好,也不能简单地指责这些人和事。如果这样,那就太幼稚了。行贿买官说到底也只是流,而不是源;只是果,而不是因。只有从源头上截断,从原因上杜绝,这流才流不出,这果才不会发生。但这源和因,有卖官者个人的因素,更有体制的因素。严惩作为源、作为因的卖官者是绝对必要的,但更要在作为源和因的体制上下工夫,动手术。

    在政治腐败的明朝中期,根本不可能做到整肃政治风气、消除卖官恶习,就算是后来的张居正改革,实际上也没有改变这个局面。

    为国靖海的卫士

    戚继光买官,不是为了去盘剥百姓,也不是为了去光宗耀祖,而是为了做实际的事情,这就是抵御为祸东南沿海几十年的倭寇。

    从明世宗的时候开始,有一批日本的海盗经常在我国东南沿海一带骚扰。他们和中国的土豪、奸商勾结,到处抢掠财物,杀害百姓,闹得沿海不得安宁。历史上把这种海盗叫做“倭寇”。1553年,在汉奸王直、徐海的勾结下,倭寇集结了几百艘海船,在浙江、江苏沿海登陆,分成许多小股,抢掠了几十个城市。沿海的官吏和兵士不敢抵抗,见了倭寇就逃。

    倭寇侵略越来越严重,使躲在深宫里的明世宗也不得不发愁了,叫大奸臣严嵩想办法对付。严嵩的同党赵文华想出一个主意,说要解决倭寇侵犯,只有向东海祷告,求海神爷保佑。明世宗居然相信赵文华的鬼话,叫他到浙江去祷告海神。

    后来,朝廷派了个熟悉沿海防务的老将俞大猷去抵抗。俞大猷一到浙江,就打了几个胜仗。但是不久,浙江总督张经被赵文华陷害,俞大猷也被牵连坐了牢。沿海的防务没人指挥,倭寇的活动又猖獗起来。朝廷把山东的将领戚继光调到浙江,才扭转了这个局面。

    而这个时候,在严嵩那里买到官职的戚继光开始了他抗击倭寇的生涯。戚继光赴浙江就任时,东南沿海正值倭寇蹂躏猖獗,把悲观和惶惑带给明朝市民,南京12万驻军竟对几千名倭寇毫无对策。这种世界战争史上罕见的情况让戚继光焦虑。

    他到了浙江,先检阅那儿的军队,发现军队纪律松散,根本不能够打仗,就决心招募新军。他一发出招兵命令,马上就有一批吃够倭寇苦的农民、矿工自愿参军,还有一些愿意抗倭的地主武装也参加了进来。戚继光组织的新军很快发展到4000人。他有条不紊地实施建军方案,明确官兵的职责,统一武器的规格,尤其是确立铁一般的军法,以此端正军队的作风。

    戚继光是个精通兵法的将领,他懂得兵士不经过严格训练是不能上阵的。他根据南方沼泽地区的特点,研究了阵法,亲自教兵士使用各种长短武器。经过他严格训练,这支新军的战斗力特别强。“戚家军”的名气在远近传开了。

    戚继光为了改变装备的劣势,开始重新采用“包钢”技术,他仿制日本长刀锻造“戚家刀”。这种刀的刀身类似日本刀,不过长度要比日本长刀短小,有八十到九十厘米左右,而且为了适合明军的使用习惯,刀柄有一个向下的弧度,这使得明军在兵器上拥有了对抗能力。

    为了对付日本武士的灵活散攻战术,戚继光创造了“鸳鸯阵”。“鸳鸯阵”是一种七个人或九个人,甚至是十一个人一组的阵法。其中七人阵法是中间一个拿狼筅(砍下来的大竹子),中间这个人身高马大,拿一个茅竹,两边两个人是长枪手,长枪手的两边是两个盾牌手,拿盾牌,拿腰刀,这看来是一种攻防兼备的阵法。

    《纪效新书》中明确记载了以十一人为一队的阵法,居首一人为队长,旁两人夹长盾,又次二从持狼筅,复次四人夹长矛、长枪,再次二人夹短兵。阵法可以随机应变,变纵队为横队即称两仪阵,两仪阵又可变为三才阵。

    过了几年,倭寇又袭击台州(今浙江临海)一带,戚继光率领新军赶到台州。倭寇在哪里骚扰,他们就打到哪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海盗队伍,哪儿是戚家军的对手,交锋了几次,戚家军每次都取得胜利。最后,倭寇在陆地上无法立足,被迫逃到海船上,戚继光又用大炮轰击。倭寇的船起了火,大批倭兵被烧死或掉到海里淹死,留在岸上的也只得乖乖投降。倭寇见到浙江防守严密,不敢再侵犯。

    嘉靖四十年(1561年),倭寇进攻桃渚、圻头,戚继光紧急率兵至宁海,扼守桃渚,大败倭寇于龙山,并追敌至雁门岭。后来倭寇乘虚分兵突袭台州,当时在台州聚集之倭尚有万余,船只五百多艘,而戚继光却在台州先后九战皆捷,四月破敌于花街,五月取得“白水洋大捷”,取得如此功绩,台州军民曾刻碑以纪之,而与此同时总兵官卢镗、参将牛天锡又破倭寇于宁波、温州,自此浙江东部的倭寇被平定。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倭寇大举进犯福建,当时的宁德城已经屡次被倭寇攻破,在距城十里有一横屿岛,四面皆为水路险隘,倭寇以其作为大营。附近明军官军不敢出击,双方对峙达一年多。新到的倭寇又一路在牛田(今福清东南)扎营,另一路在兴化(今莆田)扎营,东南互为声援。闽中各地连告急,胡宗宪复檄戚继光率军前往剿之。

    戚继光决定先进攻横屿,乘潮落水浅,“戚家军”每人持草一束,填壕而进,大破横屿的倭寇巢穴,斩首二千六百。后戚继光引军至福清,击破牛田倭寇,并乘胜追敌直致兴化,连克倭寇六十营,斩首千余人。直到平明大胜入城,兴化的军民才知道“戚家军”的到来,当地百姓牛酒劳师不绝。

    大胜之后,戚继光回师浙江,在到达福清时,正遇倭寇自东营澳登陆,“戚家军”于此又斩敌二百余人。此时广东总兵刘显亦屡破倭寇,闽中倭寇已被肃清。同年,从福建败走的倭寇,进犯台湾鸡笼一带,也被当地高山族人民击退。

    在戚继光回到浙江之后,毛海峰率倭寇攻下平海卫,此时俞大猷已经被朝廷解禁复出,被任命为福建总兵官,戚继光副之。

    在平海城陷后,总兵刘显所率军少,不敢进攻,而此时俞大猷军也不想进攻,认为需等待大军合围平海方可发起进攻。终于在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四月,戚继光率领浙江兵至平海,大军汇集之后,巡抚谭纶将中军,刘显在左,俞大猷居右,合力进攻平海。戚继光为先锋先行,左右军随后而进,此战斩寇首二千二百级,解救被掠者三千人。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二月,倭寇余党重新纠集新倭万余人,连续围困仙游数日。戚继光率军出击,大败倭寇于仙游城下,又乘胜追寇而败之于王仓坪,斩寇首数百级,其余大多坠崖而死,剩下的数千倭寇逃到漳浦蔡丕岭,此时戚继光兵分五哨,率士卒身持短兵攀至崖上,俘斩倭寇数百人。

    同年十月,潮州倭寇二万人与大盗吴平军相互成掎角之势以对抗明军,俞大猷率军大破敌于海丰,残余倭寇夺渔船逃入海中,俞大猷和部将汤克宽又连破吴平数次,迫使吴平归降。未几,吴平又重新造反,并于嘉靖四十四年(1564年)秋入犯福建,俞、戚二将“双剑合壁”,俞大猷率领水军,戚继率领陆军,再次击败吴平海寇于南澳,自此大股海寇皆并击破,危害已久的倭患终被荡平。

    外敌还是黑帮:不得不说的倭寇

    “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这句话是戚继光将军说的。诗句中的“但愿海波平”,所指的就是希望平定倭寇之患。

    真假难辨的外敌与黑帮

    元末时天下大乱,就有一些日本武士来到中国沿海地区活动,而明代的倭患也早在明初便已开始。明政府曾在辽东到浙江、福建再直达广东的漫长沿海筑建海防来进行防御。由于明初的国力“较为强盛”,太祖皇帝对外的态度也比较强硬。自洪武二年(1369年)开始,明廷曾数次向日本派出使节质问当时的日本政府,足利良怀当时还是承认了错误,但由于日本内乱,无法彻底解决海寇问题。

    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双方协定:“日本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舟止二艘,不得携兵器,违者以寇论。”并命令日本政府禁止入寇。永乐初年,室町幕府曾几次向明朝进贡和帮助剿灭海寇。但好景不长,在永乐十七年(1419年),双方在辽东发生大规模武装冲突,此役中明军都督刘荣率军取得斩敌七百四十二,生擒八百五十七人的战绩。在宣德年间以后,双方又重新恢复了邦交关系。日本恢复对明朝的朝贡,但日本的一些贡使和随员在贡船中夹带私货进行贩卖,从中牟利,还不断的与沿海居民发生冲突。而另一方面,在《大明律》中明确规定:“凡将牛、马、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稠绢、丝绵出外境活卖以及下海者杖一百”,“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沿海地区的居民和商人下海几乎都是犯法,别说和国外通商互利了,终于在嘉靖年间,矛盾被不断激化,由于此时明朝国力衰退,朝廷的奸臣当道,而日本国内也战乱不断,明朝的海患达到了顶点。

    郑和下西洋所用的“宝船”,最大的宝船长四十四丈四尺,宽十八丈,载重量八百吨。这种船可容纳上千人,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船只。事实上,明朝时中国具有很强的航海能力,但由于明朝政府的规定,海防后来却出奇的弱。

    由于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当时的对外贸易已经相当发达。沿海一带的海上贸易也有利可图,但因为明朝的“禁海令”,和国外通商是被严令禁止的。中国出产的茶、瓷器和丝绸都能在海外卖个好价钱,据说丝绸运到南洋价格可以提高十倍。这样一来,一些中国的商人或海盗,如王直、徐海等人为了经商发财,开始与倭寇互相勾结,形成海上走私集团,使得倭患愈演愈烈,那些商人也就成为了倭寇的一部分,才有了《明史·日本志》所说的:“大抵真倭十之三,从倭者十之七”的说法。

    王直,《明史》亦做汪直,这个人扮演的角色很关键,他的一生也和当时的“海患”联系在一起。王直是徽州府人,由于同乡关系,他成为“徽商”代表人物许栋的得力干将,一起从事海上的私自贸易,舟山的双屿成为了他们海上贸易据点,而且由于有一些在南洋的外国商人支持,他们拥有一定海上作战实力。由于和沿海当地的富商之间的债务冲突引发了一些流血事件,引起了朝廷的重视。在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浙江总督朱纨率军突然袭击扫平双屿,朱纨的强硬做法,引发了当地从中取利的商人的不满,他们勾结朝廷官员攻击朱纨,最后导致朱纨忧愤自杀。

    在“双屿之战”后,由于徽商首领许栋逃逸并再也没有出现,王直收集残兵,北上屯居烈表山(又名烈港)。烈表山位于定海县偏北约五十里的海中,和东南面的金塘山只一港之隔,地理位置相当重要。在《筹海图编》中曾提到:“王直,少落魄,有任侠之气。及壮,多智谋,善施与”。可见他还是有些能力和魅力的,在这期间王直的部队在烈表山还只是从事私自海外贸易活动,但不让手下抢掠,因此意见的不和使王直和徐海、陈思盼等人分裂,而且王直还总是设法与当地明朝官员接近,甚至帮助政府剿除某些海盗性质的海商,以换取当地官员的好感和支持,从而达到政府同意开市交易的目的。

    在先后剿灭卢七、沈九、陈思盼、邓文俊、王丹等海商集团的战斗中,王直和他的私人部队表现出色,也使得他的海上垄断地位逐渐确立。其实,当时王直和沿海一些百姓的关系相当不错,后来的巡抚王抒就曾经写道:“滨海顽民图贼厚利,从而贩取柴米、酒肉以馈之,打造枪刀、铅弹以助之,收买违禁货物以资之,饰送娼优、戏子以悦之,每见官兵动静则星火徒报,官府密令哨探则推避不从。宁杀可爱之身而不忍背不可附之贼。”

    明朝是个没有“创造力”的朝代,貌似强大,却过度重文轻武,演出过一些如“土木堡之变”之类的闹剧。当时奸臣和宦官一起祸乱朝政,朝廷自己却还做着“天朝上国”的清秋大梦。“禁海”就有些不符合当时的社会发展需要,当时的赋税很重,而明国的物产丰富,沿海百姓可以从海外贸易中获得更多的利润,也就造成了当地百姓和王直的互助关系。不过王直和当地官员的亲密关系并没有起到什么好的效果,朝廷还是执意反对海外贸易。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七月,朝廷委派山东巡抚王忬为浙江巡抚兼提督,专门处理此事。此外,朝廷还调来了武举出身、驻守广东琼州的右参将俞大猷。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闰三月,明军将领俞大猷和汤克宽分兵夹击烈表山,但在王直率众的坚守之下屡攻不破,最后明军两个士卒近乎于玩命似的潜入了烈表山,并点燃了寨中的火药库,俞大猷趁势进攻,王直率部在乱军之中突围,在收集残部以后,他已无处可去,只好流亡他乡。

    海盗、殖民者、民族败类

    王直率领残部在日本的平户定居,并和当地的日本人搞好关系,建立了新的根据地。在《大曲记》里曾记载“有个名叫五峰的大唐人来到平户津,住在现在的印山邸址,修建中国式房屋。”其中“五峰”所指的就是王直。

    另外要说的是,一般的说法是在王直退避日本之前,明朝的官方文书还把他们称为“海寇”,而在那之后,王直的部队中编入很多日本武士,在作战时也用日本妆束进行伪装,从此,“倭寇”一词就屡屡出现在明朝朝廷的奏折中,这也算是今天这个“常用词”的起源,王直也自然成为了倭寇的带头大哥。

    这一点很难想象,明政府所指的倭寇的头头竟然是一个中国商人,而且他们中的大部分成员都是流亡海外的中国商人和渔民。

    王直在日本训练军队学习日本刀法,并把日本武士作为作战的主要力量之一,如果说烈表山之战以前他还算是商人的话,这个时候他已经成为海盗了,朝廷官员的背信也使他开始报复。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三月,王直的部队开始对浙江等沿海地区发动大规模的进攻,日本当地的一些流浪武士也加入进来,同行的还有散居的各种海盗组织。

    由于当时明朝的海防极弱,他们像蝗虫一样陆续扫平了当地的官署和海卫等一些海防设施。不仅如此,他们还陆续攻击县城和乡镇,对当地的百姓进行烧杀抢掠,给当地造成很大的损失,这也彻底改变了他们和当地百姓原有的亲密关系,各地的民众和乡绅也开始自发抵抗倭寇的进攻。

    《明史》中记载:“王直勾诸倭大举入寇,连舰数百,蔽海而至。浙东、西,江南、北,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破昌国卫。四月犯太仓,破上海县,掠江阴,攻乍浦。八月劫金山卫,犯崇明及常熟、嘉定。三十三年正月自太仓掠苏州,攻松江,复趋江北,薄通、泰。四月陷嘉善,破崇明,复薄苏州,入崇德县。六月由吴江掠嘉兴,还屯柘林。纵横来往,若入无人之境,忬亦不能有所为。”可见当时倭寇声势之浩大。

    不过在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五月,在明总督张经率领之下,由各族人民组成的抗倭军队还是还是于王江泾(今浙江为了实现自己“合法”海外贸易的梦想,决定赌一次。他率军来到定海港口,让部下都留在岸边,他上岸准备和胡宗宪等人进行谈判,但是刚进衙门就被抓了起来,并被软禁到了杭州。

    胡欲通过生擒王直达到使倭寇解散的目的,但最后也没有取得预定效果,而王直这位“倭寇”的带头大哥,在监狱里度过了两年后,终于在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处决。

    王直的想法和西方国家一些早期殖民者很相似,他是个商人,他想对外贸易,只是西方国家的商人很多人得到了国家的支持,而他却被自己的国家遗弃。不过要说明的是,烈表山之战后他组织军队对沿海进行侵略并屠杀自己的同胞,这却是很不应该的,他所走的路和他的结局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

    在王直死后,他的养子毛海峰继承了倭寇老大的位置,而且对沿海地区进行了更疯狂的进攻和掠夺。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俞大猷被诬免职,倭寇数百人流劫诏安,先后数次对附近烧杀抢掠,从海澄月港进入石码、长泰,又由漳州天宝进入南靖,沿途“焚劫杀掠不计”。后又劫掠平和和漳浦等地,倭患愈演愈烈。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毛海峰统帅舰队突袭金门,在该地建立补给基地。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毛海峰拿下了明军平海卫军营(今莆田县平海),倭寇以此为基地对周边陆地进行扩张和抢掠。

    在沿海的军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同时,倭寇的“天敌”们也已经到来了。

    《明史》中对年少时的戚继光的评价是“继光幼倜傥负奇气。家贫,好读书,通经史大义。”其实早在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秋天,戚继光就从山东调到浙江御倭前线,任浙江都司金书。次年被推荐为参将,镇守宁波、绍兴、台州三府,不久又改守台州、金华、严州三府。这些地区是倭患最严重的地方,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九月在龙山他就曾击退倭寇的进攻。

    抗倭初期,明军不敌倭寇的原因有很多:

    其一是明军的战斗力很差。

    到嘉靖的时候,各海卫的哨船“十不存一”,士兵数也不及明初的一半,明军的一些将领也很差,如赵文华等人。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明朝的那种官场风气令人很难对他们有所指望。当地的不行,政府也曾调过外兵,不过他们的军纪并不怎么样,虽然一般战斗力蛮强,但要是军饷不足就很容易纪律涣散,有寇的时候还好,无寇的时候他们就自行为寇,戚继光最早对付的往往就是他们。

    后期明政府重用了像戚继光这样的将领,部分解决了将领问题,而在战斗力方面,戚继光到任后,上疏请求招募新军。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戚继光从浙江义乌群山之中招募农民和矿工共三千余人,采用营、官、哨、队四级编制方法编成新型军队,这支军队要英勇善战的多,被称为“戚家军”。而一些少数民族的武装也在抗击倭寇的战斗中起了很大作用,如瓦夫人领导的壮族人民武装和另一支来自湘西土家族的民兵。

    第二个原因是兵器装备问题。

    倭寇一般用的主要是日本刀和弓,其次是鸟铳等火器,其实弓和鸟铳应该不打紧,明军和抗倭军队也应该有这种装备,而且也不会落后。但是日本长刀就危险了,刀长约一米四左右,有长柄,其长度与重量大约是明军常用配刀的两倍左右,而且可以双手进行劈砍,而明军装备的就只能单手使用。

    不仅如此,由于日本当时战斗都是小规模的,对武器的要求也就很高,造成许多日本武士对刀十分重视,日本当时的制刀技术也变得非常发达,他们在制刀的时候采用“包钢”技术,这样的刀刀身整体十分坚固。

    倒不是说明朝的制刀技术落后,其实日本的制刀技术大部分继承的是唐代的制刀技术,明朝时中国也掌握了“包钢”技术,不过由于这种方法造价很高,大规模的军队装备不起,所以只有一些将官配有这种好刀,而一般明军配备的是一种短单手刀,这种刀只有刀刃部分才是钢制,可以想象到两种刀对劈的惨痛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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