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哲学研究-体育与健康关系认识中的四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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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与健康

    概念不仅是人们进行理论思维的基本单位,而且它所承载的意义也是实践中的行为指南。一个时期以来,“体质健康”与“健康素质”以及“体育与健康”等概念,不断地出现在政府文件、学术研究和日常语言中,给原来就歧义丛生的体育理论领域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突出地表现在对体育与健康关系上的一些错误认识,无论在学术讨论还是实践中都夸大、泛化了,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神化了体育对健康的作用。一些同志在没有搞清楚体育对于健康有哪些作用的情况下,空喊“健康第一”的口号,其结果则是体育对健康的本体作用得到消解。为此,本章从近年来体育与健康专题的相关文献中归纳总结出四个常见认识误区,并分析错误认识产生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途径;然后,从概念分析的角度,探究体质和健康一词的理论渊源,并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审视体质一词自近代以来的使用状况,查找概念混乱的历史和文化原因。

    一、误区之一:竞技体育有害论

    有一种观点认为,一般的体育活动有益于人的健康,竞技体育不仅无益于健康,而且有害于健康,这种观点的依据是当前竞技比赛中越来越多的伤害事故。这其实是对体育与健康关系认识的误区。作为游戏发展而来的体育,是人们在工作之外追求身体自由和满足精神享受的活动。体育从整体上不是满足人的直接功利性需要,也不创造实用价值,而主要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创造促进人自身全面发展的文化价值。由于当代竞技体育水平发展迅速,对运动员的训练过程和比赛成绩的取得,已经无法与体育的初始阶段同日而语,难免部分运动员在漫长的训练过程中以及残酷比赛中身体受到某种程度的伤害,甚至献出生命。但这都是一项事业在发展过程中的枝节问题,不能由此从整体上否定竞技体育这一类体育活动对人的健康的重要作用。没有运动训练场上运动员的努力,人们就不知道人类自身在速度、耐力、力量上的潜力,就没有人类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整体提高,也就不可能有人类平均寿命的不断增长。我们非常赞赏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闵维方因北大登山队5名学生遭遇雪崩不幸遇难而受到社会非议所发表的一番谈话,“山鹰社因为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遭遇重大挫折,但队员们挑战自然、挑战自我、勇攀高峰的拼搏精神不应遭遇挫折。官方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登山事业和队员。”【1】时任教育部长陈至立也表示:“北大同学敢于探索大自然、挑战大自然、努力攀登高峰的行为体现了人类不断勇敢向上的精神和追求。”【2】我们不能因为5名大学生在登山探险中丢失生命,而把登山运动完全抹杀,同理也不能因为有些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中身体受一些伤害,就否定体育对健康的作用。如果我们因噎废食,我们失去的不仅是一些优秀的运动员,我们还会失去拼搏探索的精神和对自身美好未来的渴望。

    1985年,弗朗西斯一改人们常用的适应性健康观念,用非手段的运动员的身体作为象征健康的标志,从符号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提出用运动员的身体来代表健康体魄的象征意义健康观。他认为“只有运动员的身体和行为才代表健康的身体,代表人们探究新环境,展示无限创造力和勇敢行为的象征”【3】。象征意义原本是西方现代文学的语汇,它的出现被认为是西方文学步入现代的开始。用运动员的身体作为具有象征意义的社会符号,把具有复杂含义的健康内容用一个简单的符号表达出来,使运动员(符号的形成)和健康含义(符号意义)之间的关系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群体中,形成约定俗成的“文化代码”。弗朗西斯将这个意义上的身体转换成了一种文化产物,让人们去适用这种身体并使其适合和成为自己的身体。即完成自我的同一性。当代的时尚和健康的风尚都证实了在物质水平上的自我同一性。健康的运动员身体不仅仅是一种身体美的展现,同时还被指向了一种行为,对自我的控制的行为。但是,从“竞技体育有害论”在某种程度上的泛滥可以看出,目前运动员的身体对健康的意义一方面尚未形成这种“文化代码”,甚至出现有害健康的反派观点。这不得不使人们认真反思我们所倡导的体育文化是否代表了先进文化,反思“贬身扬心”的传统民族心理结构在理解竞技体育与健康关系上的根深蒂固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在讨论体育与健康关系的语境中,大家并不明确体育究竟指什么?竞技体育又指什么?

    语境是语义、语用结合的基础,概念只有在具体表达之中才有意义。体育概念也只有在具体语境中才能表达确定的内涵和外延。在体育与健康关系语境中,体育指的是什么呢?严酷的现实是,我们不得不再次面对困扰多年的“体育”概念群的混乱。当然,对中国体育概念的界定不是本文的任务,我们只是为便于表达思想,不得不找到一个理论上大家都接受的共同基础。

    现行教科书把体育分为广义体育和狭义的体育,按类属划分把体育又分为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学校体育。按照属加种差的下定义的方法,在对各概念作了详细描述后把广义体育指作一种“社会文化活动”,狭义体育指作一种“教育过程”,竞技体育指作“比赛和训练”。问题就在于体育与健康语境中体育指什么?语言哲学认为,语言是思想和意义的表达。在概念含义的本质中包括对象性地意指某物,含义之充实的本质就包含着把一个对象当作对象。意思是说,一个概念有它所想表达的内容和它所意指的对象,一无所指的空话无助于学术和日常语言交流。以笔者看来,在上述体育概念表述中,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内涵过分宽泛,并没有明确地指出体育最为本质的东西。广义体育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目的超出了体育的所能;丰富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也非独体育的所能及之事。狭义体育中所罗列的体育任务过多,这不仅造成人们对体育课究竟以传授技术为主,还是发展学生体质为主的争论,同时造成人们在认识体育与健康关系时,过分夸大体育的作用,泛化了体育对提高人健康水平的能力。伴随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实际上也造成了体育本质作用的消解。

    二是概念所指的对象模糊不清。活动(action)这个词是没有争议的。马克思认为“活动的起初形式和基本形式是实际的感性活动,包括人内部的意识、思想活动、社会生活中的文化和艺术活动。”【4】但是加上前面的定语,问题就出现了,什么是社会文化活动?分开来看,“社会”是指一定物质生活基础上形成的互相联系的人类生活共同体。文化,广义上指人类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指人类的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体育究竟是什么活动?是一种社会活动?没错,但不具体,体育从古至今都是属人的活动。是文化活动?也没错,同样无从把握,世界上,人文化成的一切皆为文化。从文化的视角当然可以认识体育,但说体育是文化则等于什么也没说。狭义体育概念把对象指成一种教育过程,更让人费解,说它是一种教育,这没问题。但“过程”就来了麻烦。“过程是物质运动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和空间上的广延性,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形式。”【5】事物是过程的思想在古代就已经产生,主要指人们在认识事物时,要认识事物的来龙去脉,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说体育概念的对象是一种教育的历史或发展规律显然不和常理。把竞技体育看作是一种“训练和竞赛”更是存在问题,人类的体育很早就以竞赛的形式存在,人们为了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就必须有意识地进行训练。仔细分析一下,这些名称所指的对象是有很大问题的,至少存在含混不清的错误。

    理论工作者不能把体育的所指推到这样一个谁也说不清的地方不管不问。语言是与意义联系在一起的,意义源于我们实践中的活动和行为,命名对象就是使对象存在或者改变它,所以语词概念远不是对象和含义的简单符号,它寓于对象中并且传递着含义。由此看来,所有体育与健康关系上的误区,来自我们赋予体育内涵过分宽泛,过分夸大所至。

    那么,什么又是体育本该具有的意义,或者在讨论体育与健康语境中的所应具有的含义呢?

    我们认为,体育是人通过自身力量、速度,积极主动地发展身体自然能力的身体活动。在这里,概念所指的对象是身体活动,它的能指或者说它的含义是人有意识地挖掘身体的自然能力。这样定义体育可以消除广义体育、狭义体育概念的泛化,又使所指的对象明确地指向身体活动。使大家清楚在讨论体育与健康关系时,体育指的各种身体活动,而非泛泛而谈的社会文化活动,也不是训练比赛和教育过程。其实这种对体育的认识并非本文首创。目前台湾最流行的两个体育定义是:“体育是用大肌肉活动为方式的教育,”“体育是教育的一环,目的化的身体活动。”【6】欧美比较流行的体育定义:“体育是用身体力量和速度,为了个人或他人娱乐和满足为目的进行竞争比赛活动或者舞蹈,包括高度组织化的商业体育和仅以个人满足为目的的娱乐体育。”体育教育是在教育制度下,身体活动的一个计划和大纲,这些活动包括舞蹈(dance)、锻炼(exercise)、发展身体的活动和竞技运动(sports)【7】。伍斯特和布切尔在《竞技运动、体育教育和锻炼科学基础》一书指出:“体育教育是使身体活动作为手段,帮助个体获得理想的发展和幸福,掌握技能知识,获取体能的教育活动,竞技运动是规则高度组织化、竞技化的身体活动。”【8】

    因此,在讨论体育与健康关系时指的体育,包括竞技体育都是一些身体活动,而不是指广义的作为社会文化活动的体育,或者教育过程意义上的体育,竞技体育同样不是制度化的体育竞赛,而是身体活动。只有确定了这个基本点,才能展开下一步的讨论,才能探讨体育为健康能够做些什么,实践中又怎样去做。

    二、误区之二:夸大体育对健康的作用

    1994年以来“中国学术期刊资源网”关于健康的两千多篇学术文献中,近50%是谈体育与健康的关系,并大部分由体育业内人士完成,似乎有一种倾向,人类健康之大任,当由体育承担之趋势。体育果真有这样的作用吗?还是让我们看一下其他领域怎么看待体育对于健康的贡献。1976年,美国学者布鲁姆提出一个决定健康的公式:HS=f(E)+AcHs+B+LS。HS(health status)指健康状态;f是函数;E(environment)指环境;B(biological factors)指生物学因素;LS(lifestyle)指生活方式;AcHs(accessibility to health service)指健康设施的易获得性。以此为根据,公共卫生和保健领域认为决定一个人健康水平的因素有环境、生物学、生活方式和保健设施四大类,其中体育在这里仅作为生活方式中的一个子因素。

    美国政府从1979年发表“健康的人民:公共卫生部关于预防疾病和健康促进”的报告。1990年又发表了“2000年健康的人民”,2000年又发表了“2010年健康美国人”。每十年提出一个公共健康目标,这些健康目标和措施也反映了科学研究的深化。在“2010年健康美国人”中,把健康的目标分为28个主要目标,407个具体目标,10个关键因素:身体活动、肥胖与超重、吸烟、滥用药物品、负责任的性行为、心理健康、伤害和暴力、环境质量免疫、卫生保健的权利【9】。2000年美国“总统体能与体育咨询委员会”总结了该领域近年来的研究成果,规范说明了健康和体育领域里包括健康、幸福、整体健康、生活质量、身体活动、锻炼、体能、与健康有关的体能和与运动成绩有关的体能等一系列概念在以后的美国官方文件和学术研究中所使用的概念含义都是以该文件为依据【10】。

    其中把健康定义为:一种在高质量的生活中幸福和完美状态。把身体活动定义为:是由肌肉骨骼收缩用力而引起的身体位移,同时伴随大大超出日常状态所需的能量消耗。身体活动有多种形式,包括竞技运动、锻炼活动、休闲活动、舞蹈、日常生活活动和各种职业身体活动。体能是人完成身体活动的能力,是人所拥有或获得的保证人不知疲劳地完成日常工作和有足够的能量参加各种身体活动的能力。体能可以分为与健康有关的体能和与运动成绩有关的体能。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健康”不仅仅是一个体育与之有关的问题,更是一个生理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学、行为学的范畴。不同时期的健康概念反映了人对主体自身的认识,是主体的人在改造客体过程中对自身生命质量的要求与探索。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入,体育对于健康的作用愈来愈被人们所重视,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的看到,体育对于健康的作用又是局部的、有限的。仅体育一项活动解决不了健康所涉及的所有问题。体育业内人士也不应该超出行业特点做力所不能之事,应该紧紧围绕自己所应该做和能够做的事情深入地做下去。前以述及,在体育与健康的语境中,体育就是指身体活动。身体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体能,这个作用是明确的、具体的。我们把体能问题解决好了,就是做好了健康的工作。当然我们也不排除体育运动还有心理、社会等方面的作用,但这些作用都是辅助性的。通过身体活动提高体能,提高人驾驭自身身体、克服自然阻力、从容有效地完成社会工作能力,这才是体育应该去做和能够去做的工作。

    三、误区之三:学校体育的“泛健康化”

    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新课程标准把体育课改为体育与健康课以后,人们的思想产生了某种程度的混乱。新的课程标准在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性质上明确规定:“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增进中小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它是对原有的体育课程进行深化改革,突出健康目标的一门课程。”【11】在课程观念上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课程目标是以学生整体健康为目标,课程结构上涉及技能、认知、情感行为等领域,知识上包融体育、生理、心理、卫生保健、环境、安全、营养等学科领域。在学校体育中,理念是“健康第一”;课程价值是“增进身体健康,提高心理水平,增强社会适应能力”【12】。在课程目标、内容等方面,全部都挂上“健康”的标签。本文中把这种现象成为“泛健康化”现象。

    如前面所分析,体育完成不了也不可能完成健康这个涵盖面广且涉及因素众多的事情,勉为其难地把这项任务交给每周2~3学时的学校体育课,显然是不现实的。但是这种健康的重担,不是教育或者公共事务管理部门划拨给学校体育的,而是我们由于认识不清,主动承担的。这种体育课目标的“泛健康化”势必造成体育和体育课的本体目标的淡化,体育对提高人的体能的本体作用在一片健康的空话中消失了。早在20世纪30~40年代,这种对体育和健康关系上的错误认识已经被我国早期体育理论家所批判。吴蕴瑞在谈到体育与健康教育之关系时说:“常人之见解,莫不以体育为手段,以健康为目标,二者混为一谈,甚有以体育划为卫生教育范围之内者,名词之混乱是以使实施方法生错误……健康教育与体育非一事,体育不是为健康。”【13】意思是说,体育虽然对于健康和卫生来说是有贡献的,但其作用是有范围的。体育是发达各身体器官和系统,发展身体各器官系统的功能就是体育对健康的贡献,除此之外,体育还要发达脑系统与机能,发达游戏之态度,发达行为之标准。“健康教育注重健康,而体育目标决非健康,在于发达个体也。”【14】江良规也认为“体育的目的在于促进身体健康”是目前最流行的一种观念,此说法有理由,但不完全正确……健康是体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而不是我们的最后目的”【15】。

    体育与健康的关系早在20世纪30~40年代,就已解决,为什么在新世纪再次成为讨论的热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认识问题上的教条化和形式主义。众所周知,这次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是“健康第一”。这个观念是怎样来的呢?建国后我国两次提出“健康第一”的口号。1950年毛泽东鉴于学生健康状况不良、学业负担过重,写信给教育部长马叙伦,强调学生应“健康第一,学习第二”。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再次提出学校教育要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此时的健康第一是针对整个教育中的应试教育弊病提出的,含有全面发展,反对应试教育加强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的意思。是对整个学校教育提出的,是新世纪学校教育的指导思想。这种针对整个教育提出的观念,被体育界的人们不分析事物矛盾的特殊性,不考虑体育本身的行业特点,不加思考地盲目接受和引用中央文件中的现成概念和名词处理体育中的问题了。体育活动是人类在生命精神和自由精神驱动下,有意识地克服身体自然惰性,挖潜自身生物潜能的身体活动。就是说体育自始至终为了健康,针对健康的活动。中央领导可以在宏观层面大提“健康第一”的口号,作为基层的体育教师把这个口号挂在嘴边就没有意义。我们已经在从事这项工作,我们的任务是怎样更多的做我们能够和应该做的工作。

    第二,“体育与健康”术语的歧义。歧义就是那些看起来相同,但在字面可以有不止一种解释的语词。体育与健康这个词组在学校范围可能指体育教育、健康教育。“与”是一个连词,指“和”的意思。一是可能指体育教育和健康教育的相加;二是指健康性质的体育教育;三是指体育教育和部分有关健康教育。

    如果是体育与健康教育的相加,显然不是改革的初衷。人们都知道,健康教育课完全有别于体育课,用原本体育课的资源解决健康问题是体育教师做不了,也不能做好的事情。如果指健康教育的体育教育,则是指一种价值观的变化,改变原来注重运动技术传习的体育教育,变为增进学生体能为主的体育教育。这样一来,就有悖于逻辑学中的“被定义项与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全同关系”的规则,犯了定义过窄的错误,被定义项“体育与健康”的外延远大于定义项“增进身体健康”。如果是第三种解释,体育教育加上部分有关的健康教育,同样也有定义过窄的嫌疑。其实,课程理念的变化、价值观的更迭完全没有必要将体育课的名字都改掉。这实际上是“理念”与“概念”相混淆,用“理念”代替“概念”。新的“体育与健康”课程的理念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或一定范围内都是正确的。但是也不难发现,这种课程概念是对以前的课程概念矫枉过正式的修正。如果每个时代都有相应的理念,同时也要赋予到体育课的名称上去,那么体育课的名字岂不得无限制的“与”下去了。

    回顾中国学校体育的百余年历史,体育价值观几经改变,但体育课名词的变化仅有两次。1904年清政府公布的《奏定学堂章程》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由政府公布并在全国实施的学制,也是第一次把体操列为学校开设的课程之一。直到1923年北洋政府公布为《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规定“体操”名称成改为“体育”,“体操科”改为“体育课”,这次名称的改变有鲜明的时代背景和深刻的认识论基础。当时大多数中国人尚不知道体育为何物,在“强国强种”的热情驱使下,以为对身体的简单操练就是体育,但是很快随着大批留洋学生的回归和基督教青年会对体育的推广,人们认识到军国民教育思潮的局限,田径、球类等活动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兵操在学校中淘汰,自然主义体育思想和形式开始影响我国。学校体育从思想到内容都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体育课”顺势取代“体操科”成为历史必然。而发生在2001年这次更名,无论是时代背景,还是认识论基础上都缺乏足够的支持,也没有反映学术界对该概念的研究成果,反而由于术语的歧义,不仅误导体育领域对有关知识的理解和传达,也给实践教学和学术交流带来不便。

    四、误区之四:“体质”“健康”概念的交替重复使用

    “体质”和“健康”目前在国内政府文件和学术文献中的使用是混乱的。部分学者根据语言习惯和问题背景交替使用这两个概念。这种两个概念含义的重叠和使用上的随意给交流带来某种程度的困难,另有部分学者在表示身体形态时用体质一词,但在表达身体能力意义上无法找到合适的语词,干脆把两个词叠加起来,用“体质健康”表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中,也使用“体质健康”一词,表达党中央对青少年儿童身体形态和身体能力下降的担忧。这样以来就有了体质健康、心理健康、社会健康、道德健康等并列的概念。这样以来就无法解释体质“是人体的质量,是在遗传性和获得性的基础上表现出来的人体形态结构、生理功能和心理因素综合的、相对稳定的特征。”这样一个教科书中规定使用的概念了。

    体育界许多学者在讨论体质和健康概念时,过多地从形式逻辑层面上剖析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很容易得出“体质是一种特征,健康是一种状态,体质是健康的基础,健康是体质的外在表现”【16】,“体质是健康的一个方面,只是从生物学角度反映一个人的身体方面的事实特征,具有客观性”【17】等结论。但是这些学者忘了,马克思早就对这种思想方法进行过批评:任何概念都有它产生的时代文化背景和学科适用范围,不能抛开一个概念产生的历史条件,空谈它的内涵外延。本文坚持这种观点:“体质”和“健康”不是体育领域中特有或独有的概念,它们是中医、现代医学卫生领域和社会公共福利领域共同探讨的问题,是人类学、医学、社会学、心理学、生理学、政治学等学科都涉及的概念。我们把分属不同学科的概念拿到当前体育语境中同时使用,并且大谈其联系和区别,本身就超出体育学的研究范围和使命,争论中也不可能得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到头来只能是“荒自己的田,种别人的地”,不仅体育对体质和健康能做的贡献做不了,而且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查阅有关书籍我们知道“体质”一词及其概念是祖国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端于《黄帝内经》。《素问·并法方宜论》《素问·血气形态》及《灵枢·阴阳二十五人》《灵枢·通气》《灵枢·寿天刚柔》等著作都有论述体质的内容,在那个时候常用“形”“质”“气”等表示体质。唐代《千金要方》以“禀质”言之;宋代《妇人良方》称“气质”;明代张景岳称“禀赋”并最早应用了“体质”一词;到了清代叶天士、华山田云始直接称“体质”,并被普遍接受【18】。

    不难看出,体育领域中所使用的“体质”概念是来自中医和现代医学卫生领域,是我们借用了相关学科反映人的特征与疾病和身体状况关系的理论来表现体育活动对人体特征的影响,它相当于或者接近于我们今天使用更多的“健康”一词。这种观点有两个理论根据。

    一是中医体质概念是躯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结合体,反映了中国哲学“形神合一”思想。也有观点认为“体质”主要反映人的生理方面的特点,所以体质更多地反映人的生物特征,而“健康”则反映了一个综合性特征。这其实是对中医思想的误读。西方思想中长期以来就有心身分离的倾向,特别是西方近代以来明确地把人分为身体和心灵两个独立的实体,这才有了语言表达上的身体特征、心理特征等等。中国哲学认为,一定的身体结构必然产生出相应的生理功能和心理特征,良好的生理、心理活动是正常身体结构的反映,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类经》说:“形神俱备,乃为全体。”因此,在中医学科的体质概念中心理因素是不可缺少的因素,中医所说良好体质必定包括良好的身体结构、生理机能、心理机能和对社会的适应。

    二是许多学者同意,“由于文化的差异,很难在英语中找到一个与中国‘体质’概念相对等的词,英语中描述体质的词主要是:‘Constitution’和‘Physical Fitness’或‘Fitness’。”我国中医理论文献中用“Constitution”标志“体质”,指人格和躯体结构或发育有关的理论。但在国外体育类文献检索中,找不到与我们现行意义上的使用记录。“Physical Fitness”或“Fitness”是在西方达尔文主义适应理论基础上出现的名词,显然不能对应中医理论上的“体质”概念。这就是说西方人并不用我国文化意义上的“体质”(Constitution)一词。事实上,在1949以前,在体育专著和学术期刊中很少有人使用“体质”一词。1933年陈咏声的《体育概论》,1929年宋君复的《体育原理》和1933年吴蕴瑞、袁敦礼的《体育原理》中都有体育与健康的内容。在谈体育对身体作用时,多用“发达肌肉,发达其各系统之器官”之类言语。不应忘记的是,解放以前,我国的体育是全盘西化的体育,从内容到形式基本上受杜威的进步主义教育思想在体育领域中的代表人物威廉士理论的影响,而威廉士早在1927年美国全国大学体育教授会议中指出:“健康教育非体育一事,体育不是为健康”。受其理论的影响,解放前的体育理论著作和文献中用已经具备当代意义的健康一词health,而体质一词几乎在体育文献中找不到。体质一词更多地在解放后,特别是毛泽东1952年为全国体总代表大会的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发表后开始使用。众所周知,这个时期我国已从全面学习美国,转向全盘苏化。前苏联的体育理论和实践被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中国。从1954年国家体委正式公布《中国劳卫制暂行条例》,到1964年《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出台,再到20世纪80年代体育理论界中“体质”派的出现,“体质”一词才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政府文件和学术文献中。

    健康概念及其理论来自西方文化对人的生存与疾病、环境、社会等方面关系的认识。尽管中国文化中也有近似当代意义上的健康一词,但今天使用的是世界卫生组织的健康概念。理论基础来源于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适应理论,达尔文用自然选择原理解释适应的起源,认为最适应环境的个体将存活下来,并将其有利的变异遗传到后代。哲学家斯宾塞用“适者生存”这个术语概括达尔文关于适应和自然选择的基本思想,并认为适应是生物界普遍存在的现象。以此为根据,医学人类学把适应看作是个体或群体通过改变行为或者生物学改变来支持其在特定环境中生存的能力,健康也就被看成是适应环境的指标【19】。无论今天我们使用的三维(身体、心理、社会)健康观,还是五维(身体、心理、社会、智力、精神)健康观,都是指一个人在身体、心理等方面适应当前社会需要的能力。只不过在原来的三维健康观中表述身体、心理、生理健康的用词都用“PhysicalFitness,MentalFitness,Social Fitness”,而五维健康观中,除了“Physical Fitness”外,其他方面的健康现在的表述用“Wellness”,如“Social Wellness Spiritual Wellness”等。“Physical Fitness”国内学术界有人翻译成“体质”,有人翻译成体适能或体能,这个概念实际上指“身体有效和有力工作的能力”。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体质”一词是解放后体育领域在反映体育活动对人的身体作用意义时使用。从词源上讲,“体质”一词带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思想,带有身心合一、形神不分的意蕴,但体育界从1960年以后仅把体质限于生物学意义上使用该概念。这与教科书中引用的概念和中医理论中该概念所负载的深刻内涵不符,造成体质这个原来中国传统语言中使用的概念与目前国际流行的健康概念在使用上产生了混乱。在“体质”这个概念体系里,表现身体性方面的特征,应该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而“健康”一词的概念内涵则是由西方舶来,是在达尔文进化理论基础上,用机体的适应能力,表达一个人的完满和幸福的程度。当前对健康构成因素的划分和评价方法反映了西方现代主义常用的思维模式,是西方公共事业和福利机构、社会学、医学、人类学等学科的通用概念。它在体育领域的主要概念应该是体能。通过梳理清楚这两个概念的来龙去脉发现,在实践中可以二者择其一地加以选择使用,不宜混杂使用。另外在体育范畴里谈健康,还应是具体化,具体到体育活动对人类身体适应的关系上深入下去,不要浮在健康的一般水平上泛泛而谈,更不能跑到其他学科范畴里做无用功,否则学科的划分就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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