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说到记忆,这可是个古怪的、有着自主选择性的玩意,分析大部分人的记忆,为何他会莫名其妙记得这些、而忘了那些,你以为那是摸彩哪,其实,都经过势利大脑的挑三拣四,它替你决定各个瞬间的怦然心动或麻木不仁……所以,丁伯刚的记忆也谈不上多么差劲:两家分手之后,仅仅四年功夫,他那55岁的脑袋便成了个荒漠中的酒囊,泼泼洒洒,一路走一路瘪,嘿嘿,到最后,这大布囊,看上去虽还是鼓鼓的,里头却只有风啦。
好在,分手这一年,他还是好的,还经常捧着小陶杯、煞有其事进行认真的思考。大概是由于酒精的关系吧,他的思维会挑战文雅与彬彬有礼,对秩序发火,对节制发火,显得丰富而深刻。比如,关于这段连头带尾不过两年七个月的关系,丁伯刚认为——就相当于是一趟郊游吧,两家六个人,好比是几个游人,三三两两的,在一个大石头上挨着一起歇了会儿,然后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各走各路了。就这么简单。
关于分手的原因,嗬,真说不好呢,丁伯刚也觉得有点怪,两方连架都没吵、手都没有动……要是非得找点缘由,嗯,零零碎碎的倒也能数个一二三,丁伯刚晃晃自己的手指,怎么回事,一个巴掌,一会儿有十个指头,一会儿又是五个,对,应当数出五个原因——大拇指,是儿子丁成功的工作;食指,是珍珍提出领结婚证的事;中指,是那小娘儿们的怪脾气;无名指与小指……嗯,丁伯刚大度地笑起来,全算我的,算我和我的杯中物。
是啊,早有诸多苗头表明,丁伯刚自己也乐于认领:他是个十足的酒鬼。
以酒鬼来命名一个男人,在厂区,是富有传统的,也是有十足男子气概的,否则,你倒说说看,一个死了老婆、扯着两孩子的厂区钳工,在他怪无聊的一大把时间里,总不能老头儿似的总打瞌睡吧、总不能像小青年似的到十字街上乱窜吧。
丁伯刚对酒的纯洁热爱,可以掀开他的床板作证。
前面曾经提到过他的“床”,胖小子晓白只抓住了床的一个功用,其实,相对于床上被窝里那点事儿,床下面也不赖——如果,我们可以掀开人世间所有的床板、就像掀开所有的被子,想想看,将要看到多少缤纷的细碎或不堪:有违伦理的用具?凄凉的秘密信物?伪装过的毒药或赃货?哈哈不扯了,丁伯刚的床下,可是清白而单一!全是一顶一、正宗的好东西:汾酒、泸州老窑、西凤、剑南春……记得那个过去很久的星期三晚上吗,晓白称病突然闯到他的卧室、所闻到的,正是这些酒们所散发出来的香气!
是的,丁伯刚真诚地认为:床下,是最佳藏酒之所,那里光照不足,并可整夜浸淫、须臾不分,这就对了!要知道,这些酒陆陆续续置办而来,不大容易的,仿用晓白的表达方式,实可谓“积腋成袭、聚沙成塔”。
……对酒,丁伯刚存有收藏家般的耐心与野心,平常每天晚上“搞几盅”的酒,他不讲究,稻花香、洋河,都行;但真正的好酒,好比压箱衣裳与金银器物,要没有的话那还像个人家嘛!贵归贵,但如果把成本像张大饼那样地摊薄、摊到每一天去,也就没什么了嘛——过鬼节添两瓶,逢端午拿两瓶,拿季度奖了买两瓶。丁伯刚按照他心目的中国白酒版图,川酒、皖酒、苏酒,慢慢地填着空,甚至,还包括他最仰慕的茅台,来自清冽的赤水河东畔!嘘,没有人知道这个,就藏在床下最顶头,酒盒外掩护着一堆乱七八糟的旧鞋盒。
买这些酒做什么?丁伯刚心中也不确定,他敬畏地几乎是羞涩地死死守护着他一床肚子的酒。当然,他内心是馋的,但并不当真去喝!譬如一个人家买了金条,哪里真就拿出来用呢,尽管放在那里,留着!美着!除非真碰到什么特殊情况,那才来个“千金散尽”……
然而,根据一个毫无幽默感的定律,如果人们谨慎地为特殊情况好心好意地铺上红地毯,那么,特殊情况,它必然就会大驾光临!
不信瞧着好了,丁伯刚的酒就要保不住了。
丁伯刚不知道,他还只管傻喝着呢,他十几年如一日地举起他的小陶杯,凑近干裂的嘴唇,坚硬的杯口贴着腥红发黑的牙龈,微微一倾,那滑软而刺激的酒水,便顺着牙齿进去了,啊,不急,不急着咽,而要冗长地受用它,把它在口里抖动着玩弄,幅度极小地左右晃一晃、上下送一送,让内腮与上下颚充分地、最大面积地与它亲近缠绵……当然,不可过分贪念,否则嘴中四壁反会迟钝,故要在严格的控制里结束这暧昧的缱绻,毫不犹豫地用舌头把它裹到喉咙口,把它送到幽暗的胃与腹部的深处……重新空虚下来的嘴、齿、唇,立刻又焦渴地半张着,期盼下一口亲热的重逢……
最好的喝法就是如此。丁伯刚从来不需要任何具体的下酒菜,花生米、猪耳朵、牛肉干,他妈的都太杂碎、太俗气了,丁伯刚的下酒菜,跟别人不一样,是无形之物,是迷糊的或困难的各种想法:或为块垒,以酒求化;或为干柴,酒助其燃;或为枯田,酒乃灌之。
比如,最近这段时间,丁伯刚的下酒菜,就一个:儿子丁成功的工作,这份无法落实的工作像个吊死鬼一样,摇摇晃晃地挂在头顶上,走到哪里都缠着丁伯刚!
尽管丁伯刚本人只是个钳工,尽管在厂区这里,碰到的各路活物,不是男工人,便是女工人,便是学徒工或是退休工!厂区的特产与拳头产品便是工人,可尽管如此,这并不能妨碍一个父亲对儿子的高度期望,更何况,丁成功曾经是个货真价实的神童呢。
关于这一点,丁伯刚一直都没有告诉苏琴,这是他跟死去妻子唯一的共同财富,关于这个儿子的远大前程,他们曾有过漫长的铺垫与寄托,那是他们过去所有日子的中心……知道儿子为什么叫丁成功吗,他一直记得怪清楚的,那一天,喝光最后一瓶满月酒,歪歪斜斜地在屋子走,思路也是歪歪斜斜,灵感竟然就来了,像个知识分子似的,毫不费力地一下子就想到这么个大名:成功,听听,多他妈的雄心壮志!没的说,鸡窝里将要飞出金凤凰,这儿子将来会有飞黄腾达的事业、过上吃香喝辣、得意洋洋的日子,说不定还会当上很大的干部呢,他们全家就指望着在他身上打翻身仗了!
然而,现在看看呢,奶奶的,他竟高考落榜、连份工作都还没有……两年的闲饭吃下来,瘦长得像根钢阡子,手脚生锈,连眼神也懒于拐弯,任何一样极小的东西,他都能够长久地盯着不放,臂如,他会蹲两个小时,计算乌龟一共伸了几次头。抹桌子时,研究上面的条纹,一张桌面可以抹上一刻钟。
某个傍晚,丁伯刚看到丁成功趴在窗口,看一张几年前的旧厂报,足足看了一个钟点,直到外面一团黑了,他才恋恋不舍把头抬起,然后慢条斯理地撕那张报纸,他的撕法非常独特:一个字一个字地撕,标题的字大,便撕得大;正文的字小,便撕得小,撕下的小方块,他耐心地攥在手心,直到一篇文章撕完,才猛地一扬手——好像天空先是便秘、继而冷不丁又拉稀般的下起了雪。
看看儿子这个样子!丁伯刚真恨不得自己就是儿子手里的那种报纸、给撕碎了扔下楼!真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丁伯刚坐在丁成功后面的饭桌上,还没到吃晚饭喝酒的时候,可他的手就伸向陶杯与洋河了,必须的,得喝两口。
才半口下去,丁伯刚突然呛住,并恍然大悟:他妈的什么叫特殊情况,这不就是嘛,床下那些从来没碰过的好酒,原来是替这小子的工作买的!天上掉不下工作,他得出去求人——厂区这个地方,什么才是最硬正的通行证,没别的,正是酒哇!任何一个人,哪怕他铁石心肠,只要看到他捧出的这些陈年硬正货,就会明白,丁伯刚这次是剖腹割肝、剐出心头肉了!
当然,道理归道理,丁伯刚无论如何是没有办法自己去“送出床下的酒”,好比卖儿鬻女,这个动作太撕心裂肺了,他做不出来,他怕他的嘴角与舌头会抽筋,他的红鼻头会翕动着更加通红,说不定还会疯癫地伸出手去讨回来、没皮没脸地喝上了,这都不是没有可能的!这一点,丁伯刚极富自知之明,他太清楚自己对酒的感情,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挡得住。
2、就这么的,丁伯刚想到了苏琴——这时候,他跟苏琴也好了差不多一年了。通过苏琴把酒给送出去,不就好多了吗,他的心就不疼了。再说,她是他所认识的唯一一个体面人,她那格格正正的样子,人们会给她面子的,她跟她前夫、那个工程师,他们,是厂区的另一种人,一定是擅长跟“上面”的人打交道的。
啊,等等,有个老问题又在丁伯刚心里沉渣泛起——作为另一种人,苏琴为什么竟会跟自己好上?从最开始到现在,他一直都没搞懂过这个问题。还记得当初,他们头回见面,甚至都还没等介绍人说完他的全部情况,她就等不及似的,点头同意了。丁伯刚被苏琴的不假思索给镇住了,意识到自己捡了个大便宜,瞧,她要脸有脸,要身子有身子,胸脯、腰、脖子什么的都还在,两个孩子又算什么,谁不会有两个孩子啊……像买东西似的,丁伯刚生怕便宜跑了,慌得根本都没有想一想这里的蹊跷,也忙不迭地点头了!
等到冷静下来,他就开始纳闷上了,并且没事儿经常拿出来纳闷纳闷。可他只管纳闷,就是不敢当面问,他真害怕苏琴会胡乱答出个什么来!苏琴这个女人,浑身的捉摸不透、表情一本正经的……不过她床上挺好使,好使得让丁伯刚总会产生幻觉:这个女人,也许,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自己的,否则她不会这样的好使。不是吗。
唉算了,由它去吧,又不吃亏!他本也没想图个别的,难道还指望她当真怎么样!丁伯刚粗枝大叶地晃晃脑袋,只趁着酒兴,得出个缺乏逻辑的结论:丁成功的工作,交给苏琴去办,最合适不过!她有这个能力,甚至也有点义务不是吗,她不是一向挺高级挺派头的样子,也应该做点高级的事情吧……
近乎滑稽的场景就此开始上演了——连着几个星期四一大早,过完夜的苏琴推起自行车准备回家,衣衫不整的丁伯刚突然急忙忙追出来,提溜着个沉甸甸的袋子,如一包黄金,他躲躲闪闪的,嘴里含糊地介绍:“这是汾酒。这是西凤。这是剑南春。”一边说着,他的手盲人摸象般地从那些袋子上刻骨铭心地抚过去,眼睛却不看。
苏琴太惊讶了:“你这是干什么?”
“嗳?儿子的工作啊!”丁伯刚理所当然般地,“就是昨晚、我跟你提到的那几个人,你分头去跑一趟嘛。”丁伯刚轻描淡写的,回避着“送”字,一边眯着他的醉眼,一只手仍在心疼地抚摸。
“怎么让我去……我,不可能的!”苏琴难以置信地摇头,一口回绝。昨晚在床上,他是嘟囔了几个名字,可这跟她有什么关系!
丁伯刚真诚地直咂嘴,似乎他早就跟苏琴谈妥了这个事情:“礼多人不怪。拿着,拿着!看这多好的酒啊!记住,你一定要跟他们说说。我家丁成功曾经是个……神童,他该有份好工作!真的,他是个神童!我跟他死去的妈妈都最清楚,我不妨,也跟你说说!”丁伯刚叹一口气,为了说服苏琴出面,他决心翻出他最后的秘密底牌。
清晨的微光里,好日子像奔马跑过,扬起片片烟尘,丁伯刚的牙齿闪过一层洁白的光,夸张与欺骗性的记忆在那白光里复苏。“他一岁会数数,两岁会背圆周率,三岁会背唐诗,四岁会读报纸,三年级,他拿起四年级的书就会读,初一,他拿起初二的试卷就会考……明白吗,他不一般,他应该有大出息!飞黄腾达!我们丁家就全指靠他呢。”丁伯刚一口气地说,顿了顿,他加上一句:“他妈妈是没福气了。但你,包括晓蓝、晓白,都能靠上他的。我们只要扶他上了马,他就能拉上我们两家的破车一块儿跑!你相信我。”
苏琴扶着自行车,两只脚来回倒着,她什么都听不进去,只急着要离开。再说,听他都胡说些什么呀,还神童,天下什么人都是神童吗……她试着往回家的方向推自行车。
丁伯刚却紧紧尾随着,嘴巴里隔夜的酒气在风里飘散。“你不知道,从他妈妈一死,他就成了现在这个怂样子,像一团烂酒糟……我对不起他妈妈,我答应过要让他有出息的!所以,真的,他必须有一份像模像样的好工作!你说对不对?你要跟他们好好说说!”
他们……苏琴尽量回忆丁伯刚昨夜提到的名字以及其相应的职位,唉,真是做大头梦,“他们”怎么可能真的帮丁成功?凭这几瓶包装都烂了的酒吗?再说,她怎么可能堂而皇之去替丁伯刚跑他落榜儿子的工作,她绝不会在任何人面前承认她与丁伯刚有关系的,剁她的头也不干!
苏琴瞪着喃喃絮语的丁伯刚,忽然明白过来:他还在醉中,这只是宿醉的一个固定构成,不管对面站的是谁,他必须这样表示他的努力,把他心肝宝贝疙瘩的酒交付出来,表示他作为父亲的姿态。这样一想,为了脱身,苏琴决定妥协,她接下那些酒,瞅个空儿跨上车飞快地走了。
丁伯刚留恋地跟着跑了几步,拖沓的身影如同半截模模糊糊的墙,在晨光中扩散,变得薄而宽大,一边无限漫延着,往时间上伸、往空间上伸,这个奉献出美酒的酒鬼,壮烈而痴情地等待着一份无比美好的工作——在他再一次醒来之后,在他另一次醉去之前:丁成功的工作,解决了。他的神童儿子,将会有出人头地的辉煌,决不会像十字街面上常常看到的那些小杆子,过着炮灰般的、猪狗不如的人生。
丁伯刚笑微微地确信着,就像对酒精的高度信赖,信赖其辛辣的神秘性、以及这种神秘性对生活的引导。
然而,这伟大的神秘性也许只能独善其身,对儿子的工作显然无效,意外的一击终于讽刺地迎面抡来——周六的晚饭桌上,丁成功突然捋一捋他的头发,对一桌人宣布:“我自己找到工作了,就是咱电子管厂。”他的声音里有根棍子撑着,直而硬。
丁伯刚盯着丁成功的嘴,像盯着一枚炸弹,声音如垂死之人:“具体?”
“十一车间,新成立的,吹玻璃工,学徒期三个月。下周一到劳资科报到。”丁成功往桌子上瞟瞟,可能看了一眼苏琴,也可能除了苏琴谁都看了。那些送出去的酒,当然不是秘密,每个人都知道,为了丁成功的工作,丁伯刚床下的酒,在这几个月里,已经全部消失了,同时消失的还是丁伯刚的某种精气神儿,他变得落魄而暴躁了。
“怎么,怎么找到的?”丁伯刚语带热切,他宁可相信丁成功是在骗人!吹……玻璃?什么狗屁玩意儿,这能算份工作!
“厂门口贴着呢。都半个月了。没人去,我去。”丁成功冷冰冰地回答,他同样不知道吹玻璃工是什么,但这重要吗,难道他还能够挑挑拣拣吗。
丁伯刚像给人打了一拳似的,脑袋往后一让,并在瞬间胀大了一百倍,他抖索索地举起他的粗陶酒杯,很奇怪,他是冲着苏琴敬的:“嗬!来,敬你一杯吧!这下你落得轻松了……他自己找了个!听听,吹玻璃工!”
苏琴站起来,带倒了凳子。她犹豫着张口:“其实……”
丁伯刚摇摇头不听,焦渴地一抬下巴,酒水纷披披地洒到襟前,他抖着嘴角,突然非常难看地哭了。整张桌子陷入悲凉而谴责的气氛。珍珍却拍了两下手,这是替丁成功高兴、还是鼓励她父亲的哭泣?晓白感到无地自容。晓蓝只管把眼睛使劲一闭,也不知她能闭起些什么。
随着第一串浊泪的滴落,丁伯刚突然坚强起来,笔直地瞪着空荡荡的酒杯,一种粗暴的情感喷涌而出,他勇敢地发现:他开始憎恨苏琴了。
难道不好意思承认吗,他一直对这层关系不踏实!从她轻率地跟自己好上、但死活不肯张扬这层关系开始,从她那假装出来的贤惠、以及贤惠中的蔑视开始。她跟了他,这本身就是件不够真诚的事。他一直在找个理由恨她,瞧,现在他恨上她了。
而憎恨的高潮尚未真正降临,直到他送出去的那些美酒们又排着队回来了,原模原样,连烂兮兮的纸袋子都处女膜一样完整,梦牵魂绕的酒香重新将他柔情密意地包围!丁伯刚差点没哭出来!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丁伯刚愤怒极了,像打算自杀的人发现自己被人救了,他满足而腼腆地等着苏琴解释,胸口咚咚直响。
“嗯,其实……我从来就没有送给‘他们’、我没送任何人。”苏琴垂着眼皮,语调刻板,她对事情的后果显然毫无估计。“我知道他们不会帮上忙的!他们准会说,一个高中生,不做工人还能做什么?他们一口就会回掉的,送出去就等于是白白扔掉。再说。”苏琴像是尊敬地看一眼丁伯刚,他的眼睛正像玻璃球那样微微凸起来。“再说,我知道你有多喜欢这些酒!”
老天爷啊,你听听,你倒是作个主啊!她竟然从来没把这些酒送出手!她压根就没有去出过力、去恳求过那些人?她事不关己、她无所谓地就放弃任何可能性!就听任丁成功就这么顺流而下地成为一个屁都不如的吹玻璃工!
还“我知道你有多喜欢这些酒”,妈的巴子,她懂个屁呀!
丁伯刚的心脏像被扔到水泥地上的骰子那样四处滚动着。她彻底断送了丁成功这一辈子!也断送了他这整个家!想想看吧,那一长串惊人的富有潜力的神童标志,那贲门癌的妻子,她对儿子的临终寄托!尤其还有个珍珍在一边,那个什么也不能指望的傻丫头。唉,幸好妻子死掉了呀!
所以说呢!怎么真能指望一个后来的女人?难道忘了那个最基本的道理,就好比说,电器原配的插头,茶具原配的托盘,衣服原配的纽扣,另换一个,哪怕再新式、洋气,可他妈的又怎么可能好过原配!怎么能指望当个东西用!真的,他不再会把苏琴当个东西了!分手吗,太便宜她了,不,他要继续用好饭好菜去招待她那两个小崽子!照样与她同床共枕滚在一处、操得她四处打滚!最好她还以为他很谢谢她!这样恨她才有劲儿不是吗。
噢,还有这些酒!这该死的他奶奶的美酒!此一番失而复得就好比是死而复生、等于白捡,无论怎么样挥霍都是可以的!
丁伯刚懒洋洋地一笑,决定更改对这些好酒们的态度了——还敬畏什么!就应当放肆地亲狎、哧溜溜喝光、再把它们变成尿给撒了!
主意一旦拿定,一切的烦扰都像衣服领子那样一拎,被提纲挈领了,丁伯刚笑纳了苏琴归还来的美酒,随意地打开其中一瓶,钉子一般痴坐在桌子边,顾头不顾腚、死乞白赖、浑然无忧地举起杯子来,一边不紧不慢地品尝着对苏琴的像黑夜那样的仇恨。
一二得二、二二得四、三二得六,直到六盅之后,他对苏琴努努嘴,又冲床努努嘴,眼角的红血丝里涌动着涨潮般的疯狂,酒精像巨浪一样托举着他,去把苏琴里里外外彻底翻个遍!
他往苏琴看去,苏琴正在床上,紧闭着眼睛,像是温顺地准备迎接惩罚,但在她的肢体里,却又深藏着对这一切的蔑视,以及更胜一筹的疯癫。
唉,这个女人,她永远都不是自己的。跟她的这一段儿,就像已经馊掉的饭菜,迟早都是要倒掉的!
丁伯刚颓丧地摔下他的杯子,那怪结实的陶杯子在桌上滚了几滚,好像在提前锻炼筋骨,预演一番若干年后它将要遭遇的巨大气浪。
3、有一次的酒,丁伯刚认为非常值得纪念:那通酒,一是使他与苏琴的分手明朗化了;第二,还使他从一个软绵绵的醉汉成为一个,怎么说呢,爱使拳头的那种醉汉了。醉汉也有是派别的。
记得当时的杯中之酒是安徽淮北濉溪的,这个地方丁伯刚研究过,他每次买酒都会研究产地。濉溪有点奇怪,其实是个矿区,产煤,而淮河水,由于毛主席的一句话“一定要把淮水治好”、它便被当地的大坝拦截分成了极多细小的支流,到了冬季,水都差不多干了,但正所谓“苦水出好酒”,竟成就了其出名的“十里香”;同时,这里还出产了两个历史上很有名的大酒鬼:嵇康和刘伶。这两个人其实丁伯刚并不熟悉,连名字也不大认得全,但只要是酒鬼,那就都是兄弟啊,为此,他对口子窑分外倚重——满满入一口,嗬,麻舌头、麻牙齿、麻下颚啊,趁着这麻辣劲儿吞下去,一秒钟过后,嘴里就像刚刚漱了嘴一样的清爽了!嘴巴重新张开,那夹带着苦涩的香气立刻跑出去,从餐桌上方开始发散,散到门边、窗户边、墙缝儿,强盗般占领了一切旮旯地方。
丁伯刚连喝三杯——今天的下酒菜,怪逗趣儿的,是关于结婚证呢。
这个没高没低的话头,是丫头珍珍提出来的。这个星期六,她老人家没有在酒店义务劳动,而是赶回来共进晚餐。正好好儿地叭叽叭叽吃着呢,不知哪根神经一搭,她突然一本正经地建议道:“嗳,我说,真奇怪,你们俩个,怎么不领个证呢?办不办酒席无所谓,正式点儿呀!”
这时候,“星期三联盟”刚过去不久,她这么一说,却让人觉得两者之间似乎有什么联系。桌子上人全像死了一样,没人应她,仍然只是一片叭叽叭叽的吃饭声。珍珍毫无感觉,她喝口汤;“我们酒店,几乎每个星期都有人摆酒结婚,可热闹了,再丑的新娘一穿上婚纱都还蛮漂亮的。”
还是没人说话。
珍珍接着往下:“不过!倒真的,还从来没见过中年人结婚摆酒的。所以呢,你们摆不摆摆酒无所谓。但结婚证,明明白白的,我看应该搞一个。反正我们小孩子都没意见的对吧。”她大包大办的,好像丁成功、晓白、晓蓝曾经一致就此事委托过她。她那脑袋里,到底想什么呢。
好在,菜、饭、酒,都吃得差不多了,大家很快散了。苏琴照旧去洗洗涮涮,动作很快,因为她要趁热带点饭菜回去给冲刺复习的晓蓝——丁伯刚每样菜都单独替她弄了一份儿,这有点麻烦,而且,丁伯刚知道,那孩子根本不会领他的情。丁伯刚懒懒地想着,一边把眼皮舒服地搭上,一切都跟以往的星期六差不多。谁也不会把珍珍的话当回事的。
直到苏琴在门口穿鞋,都快要开门走了,丁伯刚像是掐着马表般地准确地从昏睡中睁开眼,他看着苏琴,声音清醒得像名挑衅的军人,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一种邀约:“你觉得呢,领证的事?”
他看到苏琴的一只腿,不自然地挪了一下,他突然感到担心,并且害怕起来,他预感到一种跌落,所有的都将跌落,就在不远的明天。
丁伯刚往儿子那扇门瞧瞧,那里没动静;又往客厅里的照片瞧瞧,死去的老婆仍然淡然地平视着。趁苏琴还没有反应,丁伯刚在心里小声跟自己说了句实话——讲真的,他还有点喜欢珍珍刚才的那个提议呢,最起码的,盖个章,就正式了嘛,他对苏琴就踏实了嘛,要不然,这买卖不对头啊……
苏琴又挪了下另一只腿,然后把换下的拖鞋放放正,非常平淡、但也非常高深地回答:“你觉得呢,我们两个?”
然后她合上门,走了。一分钟都没停。
丁伯刚开始咀嚼她这句话,像咀嚼一把生花生米,涩涩的,嚼到最后,又有点花生油的香气。他又喝了三大盅。他明白她的诘问:哼,我们两个,般配吗。他也同意她的结论:不般配。切,她以为他真在乎吗?他甚至明天就可以让她滚!真的,他可以说到做到,他难道还舍不得她?
口子窖现在开始亲热地抽打他了,燃烧的火苗顺着喉咙往下游走,途经脖子、胃、肠,直到撒尿的话儿,统统着火了,噼里啪啦窜得像麦桔杆;接着,那腾腾的热气又上溯了,一直上溯到丁伯刚的眼睛里,他眼睛红了,红得想滴点什么出来才好!他瞥一眼老婆的像、想到了许多过去的事情、想到了他们一家四口的过去,又想到了眼下这莫名其妙的现在。唉,日子真尴尬啊。
不,别傻了,正喝着这么好的酒呢,应当高高兴兴的!丁伯刚可不愿意自艾自怜。他重新为自己约定了三盅,每一杯都很有风度地亮一下空杯,以示计量的严格与科学。
然后,他扶着桌椅站起来,感到整个人都成个了酒具,五脏六腑里都在晃荡。
这人形酒具晃荡着走到窗前。从客厅的这扇小窗户,可以看到他最为熟悉的场景,熟悉得像每天啜饮的杯中物:两个大烟囱、一个水塔,像钝角三角形那样一声不吭地相互陪伴着;矮而粗壮的水塔用红砖垒就,像个老女人,她的暗红成为整个视野里最基本的色调;而两只烟囱,则各有个性,其排烟的时间及效果也绝然不同。稍矮的那只,是水泥制品厂的窑塔,整个白天都冒烟,很淡,太阳强烈时,肉眼基本看不见——它所冒的其实不是烟,而是细腻的水泥灰,在空气的掩护下,淡白的烟灰非常均匀地洒遍厂区所有人家的所有角落,整个上午、然后又是整个下午,烟灰们耐心地积累着,终于,下班回家的人们,用手拂过桌面,收回外面的被子,举起黄瓷缸,他们的肉眼这才“看见”,烟灰们像一层薄纱覆盖着手里的东西,所有的东西都像个新娘子似的,操,几乎羞答答的!另一只烟囱,如同轮岗的卫兵,它在傍晚时分才开始冒,这正好是丁伯刚下班后的时间,它那灰黑色的烟带着焦糊气,随着风向形成的弧线如同女人的腰肢,着实使人迷醉。
丁伯刚喜欢站在窗前发呆——这样的厂区黄昏,丁伯刚多么喜爱呀,以致于他一听到年轻人对厂区的偏狭、落后表示抱怨时,他就会发火,这么温顺、广阔的厂区,还有什么好挑的,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地方嘛,别以为丁伯刚在说胡话,凡是跟他一样,在厂区一轮又一轮生产高潮、劳动竞赛、比学赶超中度过美好年华的人,都跟他深有同感,他们一直记得,在厂区,他们创造了多少奇迹,那么充实而生机勃勃……
黄昏之后,天色暗下,暗到那灰黑的烟、暗红的水塔都看不见了,一丛红蓝色的火苗就会从夜幕中慢慢浮现:那是石化厂长年累月排出、并一直燃烧着的地下废气,一年四季、从白天到黑夜,都那么傻乎乎地烧着,像有人在半空举着火把,他被付了工资、必须不知疲倦地永远举着。丁伯刚一眼不眨地盯着……那红蓝色的火把从模模糊糊变得越来越亮,好像成了整个厂区的中心。他相信,一定有许多跟他差不多的老家伙,跟他一样,站在家里的某个角落,揉着烂红的眼睑瞪视着这丛火把。
丁伯刚凝望着,熟悉的悲伤再次来袭,这火把让他想到了丁成功,雄伟的大火一下子变成了吹玻璃车间的小鬼火,丁成功正光着个大膀子对着根管子吹呢!软乎乎的液体玻璃恶心地流动着……他将要一直吹下去,从学徒吹成师傅,吹成个老油子工人,衣服满不在乎地脏起来,胡子拉碴的,慢慢胖了,秃顶了,并且,像自己一样,喝起酒,大醉起来,并同样站在某个窗前地看着这冒着黑烟、烧着废气的厂区……
这样的想象让丁伯刚站不住了,就好像他是站在镜子跟前,照到的却是二十年后的儿子,活脱脱变成了另一个自己的儿子,儿子站在镜子里,用谴责而尖锐的眼神凝视着他——丁伯刚难受得像有锥子在钻心!不论多么差劲,发生在他自己身上,都是合理的,但若复制到曾经是神童、本当前途无量的儿子身上,则是悲惨和不可忍受的!
丁伯刚慌里慌张地看看窗外,内心焦渴,一转身,他以最快的速度扑向桌上的粗陶杯,像长途跋涉、同时还发着高烧的的人那样不要命地继续喝起来。
而醉汉丁伯刚对神童儿子丁成功的殴打,就是从这瓶口子窑开始的。公允地讲,这也不能全都怪他,而是杯中物的附赠品。
附赠品一般在次日打包抵达:头疼、眼睛肿,舌头苦、牙齿疼,这都没什么好说的,较奇特的是丁伯刚的胳膊与腿,它们加长加大了,变硬变倔强了,冷不丁还孩子气地发抖,随便拿个什么玩意儿,都相当之艰难,哪怕就是给牙刷挤个牙膏,也得屏心静气很久才敢下手——该着的!你以为灌下去的是他妈的甜腻腻的汽水或果汁吗,操,酒是多么了不起的东西,它是有脾气有排场的,它必须前呼后拥、以一桌的酒菜迎来,也必须呼天抢地、以拚命的呕吐送往!有什么好抱怨的呢,丁伯刚的心态就是安之若素、逆来顺受,非常的富有担当,就像他与酒之间,已经超脱了常人所喋喋不休的是非恩怨。
宿醉的丁伯刚像个价值连城的大瓷瓶子似的,危险而端正地坐在那里,五脏六腑里青一阵紫一阵、松塌一阵收紧一阵,左冲右突走投无路。
珍珍给人铺床单刷马桶去了。家里没有任何分散点与注意点,除了丁成功那扇紧闭着的阳台门。
丁伯刚盯着儿子的门,专心致志,好像那是块电视屏幕,上面播放的不是新闻联播或连续剧,而是乱糟糟打打杀杀的港产武打片,看得越久,他的逻辑就越是愤怒——老天爷,日子为什么会这么无聊!不就是因为那个屏幕之后的臭小子嘛,要不是他,就不会这么绝望了,就不会对不起他妈了,也不会记恨苏琴了,更不会喝光那么多正宗的好酒了……哎哟,可找着罪孽的根子了!
“你给我出来!”他大喊。
那扇门仍然紧闭着,像倔将的嘴巴,越发令人恼火。丁伯刚站起来,是,他现在有的是劲儿,他举起他非常有劲儿的脚,对准阳台门狠命踹过去!
阳台门却像有机关控制似的,准确而悄没声息地一下子打开,丁伯刚差点没跌下来。丁成功发青的光脑壳伸出来(他什么时候剃的头?光光的!都没跟老子说一声,真像个囚犯!),青脑壳不说话,只盯着丁伯刚,如果丁伯刚没有看错,毫无疑问,那眼神竟是可怜与瞧不起。
“你在里面干什么?让开!我要进去!我要到阳台晒太阳!”
丁成功反倒宛尔一笑,把身子钻出来,啪地带上门,好像只有从他身上踏过去才能进去。
“反了反了!”丁伯刚把力量从绷直的脚尖转移到手巴掌上,以一个不太熟练但符合力学原理的弧圈尽心尽责地抡过去,一直抡到丁成功脸上。
“啪。”多么生猛而新鲜的声儿啊,几乎把丁伯刚自己都吓了一跳。
丁成功白净的脸上立刻出现了红印,嘴角还渗出一点血来——好像刚才幻想中的武打片真的上演了。丁成功揩揩脸颊,好奇地看着手上的血迹,对丁伯刚似笑非笑地点点头:“没处耍酒疯了……好!还有吗,再来呀。”
这平静的讥讽,以及关于“发酒疯”的定义,让丁伯刚感到很妥贴,看来,这样耍一耍酒疯,有些道理。
第一次的殴打就此开始了,不算十分激烈,由于丁伯刚不谙此道,倒打得单调而实在,连应当伴随的咒骂都没有。丁伯刚只是每揍一下都预先晃一晃,活像是一边瞄准一边跟儿子商量:这里来一下怎么样?左边再来一下如何?
丁成功用两只手护着脑袋,半哈着腰,像个忠心耿耿的门神一样看守着他可怜的小阳台,偶尔他侧过身子,或转过背,以便配合丁伯刚无从下手的拳头。
卟。卟。卟。
沉闷的击打,拳头与皮肉的碰撞,在父子间缺乏节奏地响起,像是古怪的仪式,亲密而忍耐的关系。
……直到儿子踉跄着拍上门离去,丁伯刚才伸出僵硬的大舌头舔舔他肿胀的拳头,一边乜斜着他死去的妻子,脸色难看起来,他开始疑惑——刚才那个狂暴的人是他吗,奇怪,为什么要揍儿子呀,全世界的人都可以揍,只有神童儿子是不能碰的呀,他最心疼的……
唉,瞧瞧这个脑子漏风的男人,等着吧,当潜伏在他体内、被酒精所伺养的那只小野兽慢慢睡去,新一轮的麻木与悲伤将把吞噬,他将会有一个地狱般的夜晚。
不过,这是一个值得记取的夜晚,以此为界,丁伯刚与儿子此后的关系,语言交流直线下降,而肢体动作同比上升,并慢慢固定成主要形式。每次的揍与被揍,都没有具体的原由,就像人跟人寒暄、打招呼、吃饭,怎么会有个为什么呢。
若干年之后,丁成功每次想到亡去的老爹,都会感到背后的皮一阵阵发痒,他真想穿过漂渺的时空,去重新拽起他父亲的手,往他的后背上凑,他多么希望,他的老爹还能够像从前一样,捏起拳头生机勃勃地死劲儿揍上一顿自己!这不仅仅是为了怀念,还是为了感激,若不是老爹揍他,若不是他被揍得逃到十字街上,他怎么会在那条街上碰到补习回来的晓蓝……后来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他就永远不知道,什么叫爱,什么叫甜蜜与哀伤。尤其到后来、他与晓蓝的秘密交往中,晓蓝最常做的事,就是细心地这察看、照料他其实并不多么严重的伤情,在那些瞬间,他得以一次又一次地确认:晓蓝是喜欢、在乎他的。
——只可惜丁伯刚一直不知道,在丁成功与晓蓝的关系上,他竟然迷迷糊糊起到那么大的作用!在十字街出事之后,大家都争抢着追叙细节、诉说歉意,只有他、这死得太早的丁伯刚呀,还事不关己、好像很无辜地躺在地下呢!
算了,不能跟丁伯刚顶真,就算他知道、并一直活着,他也会选择把这些事给忘掉的。许多事情他都是这样处理的——在大家想不到的某些方面,他采取了细腻的手法。
4、比如,他与苏琴分手的最后一幕,当时的一分一秒,差不多都像高清电视那样清清楚楚,但差不多就在同时,他翻了个身,立刻决定统统忘掉——
开场很平淡,星期三的深夜,她赶来了,不紧不慢地换了衣服,又不紧不慢地开口宣布:“今天,是我们最后一觉了。”
丁伯刚闭闭眼睛:“最后一觉?”他一下子明白:这是要分手了……很好,好得很。只是想不到,这个蛮高级的女人,竟然用“最后一觉”来挑明。
“嗯。”苏琴从容地点头,似乎她早备好了台词与动作,或者,自与丁伯刚结识之初,她就时刻准备着了。
“哼,我早就在等,老子都等得不耐烦了……”丁伯刚尽力张开他红烂的眼睛,迎风流泪一般,眼眶里一泡水。
“你在等?”苏琴重复,有点意外。
“……反正,你以后家里什么东西坏了,或是体力活什么的,不要客气,尽管找我。”丁伯刚突然想起自己的强项,很大方地宣布,并起身添了一杯酒,肥大的身躯拖沓着,然后重新轰然坐下。他在黑夜的灯光下举起杯子,那满溢着的一层酒,折射出凝脂般的黄光。“老话说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咱们虽不是夫妻,可有不少日,对吧。”
这句话有点下流,但苏琴看上去倒有点触动了:“你就不问问……为什么?”
“他妈的不要弄得婆婆妈妈的。烦死老子了。”丁伯刚粗暴地说,他很喜欢这样骄傲着的自己。再说,她怎么可能说真心话!“反正,一日夫妻百日恩。”他重复着这句话,嘴中“吱溜”又是一口。
苏琴看看丁伯刚,如果他耐心点儿,她真可以说一说原因的。不过,不说也罢!
“我们今天好好睡一觉。然后,星期六,把孩子们找齐,正经吃一顿散伙饭。”丁伯刚非常有条理地说。“你去铺床吧,咱早点睡。”他瞟瞟苏琴。
这最后一个晚上,奋不顾身是唯一的关键词。在溢满浓香、如同打翻所有美酒的黑暗中,他们的肉体闪亮而狰狞,体液交融并飞溅,与之相伴的还有丁伯刚满口的脏话,用尽厂区出产的所有下流词汇、辱骂苏琴身上的每一个器官,他捏弄他搓揉他抽打他挖掘,他目露凶光,杀气腾腾——苏琴发出撒心裂肺的嚎啕,她无所顾忌地承应着丁伯刚每一个下流的污辱,在神志不清中热泪滚滚、呜咽着不停抽泣,没有人知道,她是享乐还是哀恸……
最后一次翻身下来,等到喘息差不多停息,丁伯刚忽然有些羞涩一般地,把他的手从苏琴被捏得淤紫的乳头上拿下来,语气愤然而怨恨:“你知不知道?我从见你第一眼就看出来了,你根本看不上我,你,个地地道道的骚×,是你的骚×看上我了。对不对,你说,对不对?”
苏琴不说话。此刻的她已近乎昏蹶……黑暗中,她想起一个挺愚蠢的问题,一出口,她自己就后悔了:“你以后……会记得我吗?”
丁伯刚却已经半睡过去,他鼻子里哼哼两声,一边不耐烦地甩开苏琴的胳膊:“记不得,不可能记得的。老子酒喝多了,记性坏掉了,老子明天早上就会忘了。”
丁伯刚真睡着了。他不知道苏琴在黑暗中撇着嘴笑了,这个回答好啊,再好没有了。这的确是个不赖的告别——这不仅仅是与丁伯刚告别,也是在跟性告别,跟肉告别,这将是她这辈子最后一次交欢了,今夜过后,当次日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上这张狼藉的床,那一刻起,她将成为一个清心寡欲的老年妇人。
丁伯刚其实没有撒谎,在睡神与杯中物的指引下,他准确预言了他将要到来的失忆,他的大脑正轰隆隆地酝酿着关上对他人的大门,并自由地缩短、更改、否定着他对世界的认知,他将迎来人生最为欢乐祥和的阶段。
5、但在大部分人看来,尤其是丁伯刚的工友们看来,他的失忆是从厂区改制开始的——国家权力机器的影响,再怎么说,也该大于女人的绵软肉身吧。
走到了1999年的厂区,正暴风骤雨般进行着所谓“资产清理”,除了物质形态的资产,当然更包括由血肉躯体构成的人力资产,故而,在变卖各类车床熔炉流水线的同时,厂区也掀起规模浩大的减员运动——从车间到食堂与小卖部,处处都可以听到痛苦而狂乱的呻吟,事实上,关于这场翻云覆雨的改制,其漫长的前戏大约从十年前就遮遮掩掩地开始了,以“承包责任制”的形式进行挑逗与暗示,而局部的宽衣解带则在五六年前拉开序幕,即所谓的“抓大放小”,先把要紧的部位拿下,拜赐厂区地理偏远的卑微,那极富暴力美学的强劲攻势到世纪之交前夕才真正到来,撕裂与蹂躏的疼痛里,“提前退养”与“买断工龄”像两只经验老道的手,剥光人们的衣衫,撕烂人们的内衣,被逼到角落的人们只得像良家妇女一样紧紧护卫着他们最后的然而一文不值、必将暴露的私处。
……痛苦中的人们如蚂蚁日夜爬动——老实不中用的便收拾起家伙准备过起清苦的日子,同时哀叹着为什么上辈子没有投胎做成“厂长”或“副厂长”,否则现在便可以并成为“经理”与“副经理”,拥有一夜暴富的股份,;一部分精明些的则互通消息,夜以继日在厂区走动,比较各家“买断工龄”的价格与条件,比照“自愿申请”的“卖身契”上相关用语的细微差别,像把自己放到秤上,看看能否再多卖个三五块;也有被激怒的不安分的人们,四处撺掇着组织上访或请愿,要与“厂长”,不,现在叫“总经理”对话!他们是开天辟地的工人老大哥,怎么能这样卸完磨杀驴吃,那么多的贪官污吏治不了,专拿工人阶级开刀,老大哥耗光了青春、洒光了热血,到头来就这样一笤把扫地出门吗……
这一切,丁伯刚统统不参与,除了喝酒,他清高且英明地不采取任何应对措施——面对这分裂而动荡的残局,他像个看戏的人,咧着嘴歪坐在最后一排,看着那么多呼天抢地、惊慌失措的老工友们,感到大船沉没般的钝痛。好吧,给这四处进水的生活再踹上一脚吧,大家一起完蛋,彻底趴窝!
那个叫什么词来着?他老是记不得这个词,可他觉着挺好,他喜欢这个新身份!可总是刚刚记得、一转脸又给忘了,他总拉着身边的随便什么人,急巴巴地请求:“你再说一遍呢,我知道我不是工人老大哥了,有个新头衔,我叫什么来着?”
“嗬,老丁啊,我刚刚不是告诉过你了,就是‘下岗工人’啊,你脑子怎么了这是?给气糊涂了,当心,可没有人报销你医药费啊……”这人转脸就告诉旁人去了,伤感的也是瞧热闹的口气,瞧瞧,这改制闹得,把人老丁都气得失忆了!
但是也有另一个说法,这说法来自珍珍与丁成功——丁伯刚真正开始失忆、并搞出比较富有创意的差错,始于珍珍与黑皮“办事”的那个晚上。
关于珍珍的对象:黑皮。此人倒是有那么一小段来龙去脉的,在珍珍第一次带他回家的那个晚上,珍珍曾经花了大约半个钟点罗里罗嗦地介绍了一下,当时的丁伯刚正百无聊赖地痴坐在桌前,像个巨大的酒糟泥人,边缘模糊着,已经快要化掉了,哪里还听得明白什么。他揩揩眼屎,努力睁大眼睛,约摸得出一个笼统的印象:这是个推销员,推销的玩意儿叫做……水上步行器?一个从来没听说过的东西!所以搞到两手空空,珍珍就把他给“捡”回来了……
要一般的老爹,肯定会把这个倒霉的家伙给赶得远远的对吧。可一个醉后的丁伯刚,就不是一个庸俗意义上的老爹了,他不仅脱俗,还很睿智,思维异常地踊跃,像是十字街上的交通,又堵又塞,却总能异军突起。他脸色通红地打了个畅意且气吞山河的酒嗝:“推销什么狗屁啊!所有需要推销的,全是骗人的破烂玩意儿!你真想要活路不?要漂漂亮亮娶我家珍珍么?听我的!你知道吗,现在的厂区,嗨,世界末日喽,遍地黄金噢,就看你舍不舍得脸面、放不放得下身段!”
没等黑皮表白他其实根本就没有脸面和身段,丁伯刚捏着酒杯往前一指,由于用力过猛整个人都连带着上了前,晃得杯中酒都泼出一半:“喏,简单得很,你,挨个儿的,去各个厂区捡破烂去,我告诉你,他们正把真金白银全都当垃圾在处理呢。你尽管地去,你就趴到地面上去,像狗一样地,你闻,像小偷一样地,你掏,哪里有铁屑子、哪里有废旧钢丝、报废零件,你尽管去捡好了,捡到手不就是你的活路!”
丁伯刚的手像一幅宣传画上伟大人物的手,他指向前方,他指向垃圾破烂,指向真金白银。
黑皮的皮越听越黑,嘴巴却越张越大。他的牙,白得那么蠢蠢欲动。
丁伯刚的“杯酒指方向”就这样无意中带着黑皮通往了蛮好的一个“活路”,真是此处漆黑彼处光亮啊——在这暗无天日的厂区,黑皮干上了“破烂”营生,一个卑微的灰扑扑的入口,配合着那些急切想要甩掉旧摊子的改革者们的需求,淌着过渡期与动荡期混浊的河水,在大人物们拿着刀叉分割上好腱子肉的桌子底下,从他们的手掌缝里,从他们急忙忙吐出的骨头渣里,黑皮狗一样地捡漏,捡到了足够撑死他的肉屑与血沫
不到一年的时间,黑皮就“咚咚咚”跨着大步来跟丁伯刚提亲了,
黑皮的两只手搭在桌子上,指甲里两团黑,但上面的一只大金戒指充分地掩盖了所有的油污,另一只同样闪烁的金戒指则放在手边——这戒指打算套在珍珍手指上的。出于一种知恩图报、毫不低调的逻辑,黑皮把他所有的家当都摆到了桌面上。
丁伯刚盯着这两只与他无关的戒指,喝着与他有关的酒,看一眼,两只,再看一眼,四只、六只,戒指们不断地升位排列。这不是他醉眼的喜剧效果,而是理智的预期:面前这个指甲乌黑、开门见山的破烂王,必定会稳稳当当地为珍珍赚到更多的戒指。
然而,天知道啊,丁伯刚对此并不感到欣慰,准确一点说,他竟是被黑皮给吓到了,他事先没有料到,黑皮会把规模、速度以及牵涉面做到这个地步,黑皮越是肥壮——像吸附在衰老瘦马上的牛虻,丁伯刚却越是感到一种深深的犯罪感,好像这样一来,正推动并加快了厂区分崩离析的速度,他眼睁睁地看到,越来越多的车间被遣散,贴上封条,一些南方口音的人夹着皮包在厂区四处察看,用挑剔而无情的目光估摸着最终的剩余价值;更多跟他一样没了用的老骨头们,将在这样的目光中像小石子一样甩到最边边的角落里,以薄酒终了余生……
“还要再搞一下子?”黑皮替他掉酒,并把酒杯放在给珍珍的戒指之后,丁伯刚得绕过这个女式戒指才能拿到他的酒。
哦。他这下回过神,这家伙还在等他的答复呢。
其实,他的答复有什么重要呢。珍珍必然是跟定了这个黑皮,她的将来,必定是吃得上好肉喝得上好汤的,一点不需要操心的;他真正需要操心的反而是另一个好孩子!丁伯刚瞟瞟蔫搭在一边、几乎打起瞌睡的丁成功,感到加倍的心酸。
——这一年的年初,丁成功突然时来运转,被借调到工会,这是天大的好消息!以工代干,有奔头了不是吗……然而,都来不及舔一口这最初的欣慰,老工友们就愤怒地前来羞辱他,他可真生了个好儿子哎,知道这好儿子在工会干什么吗,哼,走狗,爪牙,专门四处发表格、送人“下岗”与“买断”,简直就是瘟神嘛。
所以,瞧瞧吧,唉,这一对儿女啊,因为改制,得福的得福,得祸的得祸……如何说去呢!这一点不讲道理的世道。
嘿嘿。丁伯刚糊涂地笑起来,冲着黑皮,他环起拇指与食指、张开中指、无名指与小指:“O。K。”
丁伯刚平生只会说这一个英文单词,电视里看来的,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用上一用,可这个场合,应答一门亲事,这依附着厂区的衰败而诞生的美满婚姻,难道不是最恰当的吗。
黑皮高高兴兴地收起了戒指,并理所当然地带着珍珍出去了,去了哪儿?没有人过问!反正,丁伯刚没有过问。
他只是继续又喝了点夜宵酒,然后爬上了床,在珍珍这头一个夜不归宿的晚上,他比平常更响亮地打起了呼噜——直到凌晨一点,丁伯刚突然醒来,他竖起耳朵,扭着僵硬的身子狐疑着打量着几乎是空荡荡的家,一阵巨大的不安突然攫住了他,他去找丁成功。跟以往的动手不动口相比,他这次的表现可谓彬彬有礼,他轻轻地、轻轻地一直敲丁成功的阳台小门,直到后者衣冠整齐地出现。他没有注意到丁成功根本就没有睡:“珍珍人呢?”
丁成功瞪着老爹,他能想象到珍珍现在处于什么样的情状,光着身子,心甘情愿地大张着下肢,任着黑皮笨拙地上下忙碌……这样的想象只是一闪之念,他无法再往下进行,不仅仅是对亲妹妹的回避,还由于体验上的缺乏,以及一种说不清楚的遗憾,他想到自己的事情……沉默了半分钟,丁成功含混地:“你不是答应把她嫁给黑皮了吗。”
“当然,我答应了!我说到做到……他这就把她给带走了?”丁伯刚眨眨眼,好像记起了什么,他点点头,算是明白了。可同时,他又有了新的疑惑,他焦急而认真地向丁成功提出了第二个问题:“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妈她人呢?”
丁成功不习惯、甚至有点厌烦丁伯刚这么礼貌,再说,他需要趁着夜深人静、好好地想一想他自己的一些事情。对,他当然有他的事情,我们不久就会详细地知道:就在这天的中午,那家的女儿,晓蓝,在两家分手四年之后,竟主动地找上他了!满腹心事的丁成功有些不耐烦地冲客厅里的照片一呶嘴:“她不一直在那儿吗。”然后拍上门。
丁伯刚按照儿子嘴巴的方向回过头,怔忡地盯着亡妻的照片,忽然心惊地滚下热泪:“什么时候的事哇?这么说,你竟是死了!”他真心诚意地难受起来,就像妻子刚刚死去那样。他趴在吃饭桌子上,捧着女人的相片,像头疲惫的老牲口那样呜呜地哭起来,半夜听来,有些瘆人。这个场面此后成了丁伯刚的保留节目,亡妻在虚拟的复活中不断上演新死的凄凉,他每晚都为此痛心不已,举杯对着遗照伤心落泪。
算起来,正是自那天始,丁伯刚的花样开始多了起来。
早期,是对数字的抛弃,诸如买断工龄的一次性补偿、自己的岁数、女人死去的年头等等,接着是各类名词,比如改制后新公司的名字、他住了几十年的巷子的名字;渐渐地,则是一周前的事,两天前的事,前一晚上的事,几分钟前的事——他烧的菜开始不能吃了,要么咸死,放了若干的盐;要么忘了关火,焦成一团黑糊。
甚至,早晨碰到正在卫生间刷牙的丁成功,他也会表现得惊讶而戒备:“嗳,你是谁?怎么睡在我家?”
“我是你儿子。”丁成功没精打彩地应付。
“不可能,我儿子是神童啊,可出息了。看你这个怂样子……”
5、但是……在大家都接受了丁伯刚的失忆症之后,又有某些细节令人惊讶地表明,有相当的可能性,丁伯刚是“特意”在让自己失忆,这是他主观上选择的一个私人游戏,他成心搅拌往事,像搅拌他最拿手的凉拌菜,就这么搅拌着搅拌着,味道慢慢浑浊、真假莫辩了。
不过,就算丁伯刚是故意的,谁又能够对他此种行径进行谴责或是揭露?难道把泥沙俱下的往事像稻草那样一根不拉地驮着、不论阴雨连绵还是狂风呼啸,都弯腰驮背忍辱负重,就最了不起?说不定,生而为人,那无穷的烦恼正是由于记忆力太好所致!忘掉了,放下了,反而会开心得多!最起码,“失忆”之后,丁伯刚对神童儿子的平庸现状不那么愤怒了,每天的殴打也只是走走形式……
不过,嘿呀,在某些时刻,丁伯刚的失忆游戏也会露出点马脚。起码,有两件事可以作为呈堂供证。
第一件事。
不知怎的,在丁成功与晓蓝秘密交往大约两年之后,丁伯刚似乎终于觉察到什么,感到丁成功有哪里不对劲。这小子每晚都睡得很迟,吃饭时发呆,说话会走神,情绪时好时坏,一有空就钻到卫生间对着腊嘴雀窃窃私语……借着酒劲,他粗鲁地用手捋过丁成功的肩:“告诉我,你多大了?”
“27岁。”
“妈的都27了!白吃白喝这么大了!”丁伯刚敲了一下儿子的脑袋,“那老子多少岁?”
“56岁。”
“他妈的,我都成老头子了。”丁伯刚快活地骂了一句,他凑近丁成功:“嗳,27岁了,想那个吧?可以找个女娃了!”
此一阶段的丁成功,与晓蓝算是有了较为稳定的地下交往,丁成功一方面是沉浸其中,可一方面又绝望于这种沉浸……不管怎么说,他肯定是没有想到“那个”事情,丁伯刚这句话让他满面充血,震惊而难堪,扭过头去一言不发。
丁伯刚得意了,把脸凑得更靠近,像只毛毛虫:“嗳,有没有目标?有没有嘛?我知道,厂里的那些女工,有的很泼辣很开放!”
丁成功霍地站起来:“我去睡了!”然后直冲到里面,把他的门死命拍上。
丁伯刚的破绽就是这个时候露出来的。他跟着丁成功到门口,在儿子拍上的门前,像一棵树似的一直站着,门里门外两头都无声无息……丁伯刚就这么站着,差不多一直站到下半夜,估计着儿子早已睡着、估计着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人会听见,他才闷声闷气地嘟囔起来:“唉,你就跟我说实话嘛,从一开始我就看出你对那个丫头有意思,她有什么好的,整天挂着小脸,谁欠她的?不过,有本事你就来个真的,把那死丫头搞定啊?你要真搞定的话,我跟苏琴能再做上亲家,呃,亲家公跟亲家母好不好睡觉的?是不是有点乱……”
冷不防阳台门突然又打开了,丁成功一张扭曲了的脸伸出来,既仇恨又祈求地看着丁伯刚:“别说了……”
这倒把丁伯刚给吓着了,随即他羞恼之极,勃然大怒,突然间灵敏得像只猿猴,一把揪出丁成功,非常下狠劲地一拳把丁成功揍倒到地上,然后脚也上去了:“操,你丫的装睡,你偷听老子说话!你他妈的还能有点出息?搞个小丫头都搞不定!要不要我撒泡尿给你照照镜子,看看你像个什么死样子!白吃白喝怂眉搭眼的,不如打死你算了,死了你还好去陪陪你妈!”
这么的又打又踢,不知是累了还是别的,丁伯刚动作慢下来,并流下几滴老泪,他动作别扭地抹了抹。等丁成功从地上爬起来,他生硬地耍起“失忆”的花招,像戴上一顶破破烂烂的旧帽子:“咦,你是谁?你在我家干什么?”
第二件事,关于迁坟,要他把入土了十多年的妻子给折腾出来……
是2001年的事了,这一年的厂区——经过左一轮右一轮物非人也非的改制以及撤并转停,厂区的名声慢慢优雅了起来,像一个满身油污的家伙被按到肥皂水里洗了几通并套上了雪白的新衬衫,厂区不再是重度污染或偏远不可及的代名词,这块弃儿似的边缘性地域,迎来了史上最大规模的拆迁与重建,了不起的房地产圈地运动如火如荼、高潮迭起,前后左右但凡像点样子的地块都像大姑娘或小媳妇似的被饥渴的开发商们一一认领回家了,要是开发商所说的全是真话的话,那么,原先的旧厂房、闲置仓库、公共浴池、培训学校、职工医院等那些地方,将会摇身变成高档极了的软件中心、写字楼、连锁酒店、产业园区、健身会馆之类……而那些后来的更加饥渴、更加眼红的开放商可怎么办呢,便只得退而求其次,把视线往厂区的边缘方向投去,就这么的,那个臭名昭著的垃圾山、野坟场一带竟也被圈起来啦!老天爷,不论是人是鬼是神,当初有谁能够想得到啊,这样不堪的地方,竟然有人争抢着愿意花大价钱买下、并许诺说要盖起漂漂亮亮的高楼大厦,这多让人感动啊。
只是,等一下感动,因为感动的后面,还拖着小毛刺、小阴影呢,就看谁沾上身、谁踩到脚——丁伯刚就踩到了,还踩了两次。第一次,是他所在的电子管厂宿舍区被刷上歪歪扭扭的“拆”字,幸之,开发商后来出了乱子,此“拆”暂缓,他们得以顶着“拆”字苟延残喘;但第二次就没这么幸运,发放到每一户的书面通知相当之严厉:三个月内,必须完成迁坟。过期者则视为无主坟,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丁伯刚不认字儿似的把这则通知看了许多遍,好像在反复考虑、推敲一个最好的方案,直看了两个多月、看得小纸条都起毛边了。丁成功几次要自拿主张前去处理,他都拚死般地坚决不让,但真问他的主意,他又答非所问,只是捧着酒杯、敲打着桌子,发出自相矛盾的感叹。
他会这样嚎啕着叫嚷,眼泪都要出来似的:“唉呀,什么世道,连死人都不得安生了嘛,死了都还要被拎起来!不能这样的呀!这根本不是人做的事啊!从古自今啊,都讲究个入土为安啊,哪有进去了又出来的道理?我一辈子安分守己啊,我是工人老大哥啊,我从不作孽的啊……怎么能这样子啊,宁可我死啊也不能再去折腾她!有胆冲我来,把我先弄死算了……”
可仅仅半分钟之后,脸上还挂着鼻涕眼泪呢,他又喜不自禁地用一种艳羡般的语调:“你妈妈她还是有福的,你想想看,相当于是从糠箩跳到米箩嘛,本来她要在垃圾山边上闻着臭气过苦日子的,可现在,不得了,了不得啊,那里说不定要变成市中心!你知道市中心什么概念?一个平方就要几万块的!要不是当初我正好替她选了那么个风水宝地,她是死是活都绝不可能住到市心的,并且还一分钱都没有花!唉,这种福气,这种大便宜,也只有她能占了,我将来可没有这样的运气!”
……
到最后一个星期,丁成功实在等不下去了,决定私自处理,暗中找了两个专门打理迁坟的人,提了揪、铲就去了……可是,太令人惊讶了、太不可思议了,原来那么熟悉的、每年去上一两次的野坟场现在竟已不可辩认!大多数的旧坟已被掏走,留下的坑坑洼洼里积蓄着雨水与垃圾,从地上翻出来的碎砖块、水泥板、烂木头又被拾荒者进行了另一轮彻头彻尾的清理与淘汰,从而制造出迷宫般的陌生地貌。
丁成功目瞪口呆、同时也有点羞愧地站着,直到那两个人不耐烦地提醒他直接找墓碑就可以了!当然当然,怎么没有想到,可令丁成功更加吃惊的是:他找不到妈妈的墓碑了,那块浇灌得相当粗糙、由丁伯刚用筷子头写就的“爱妻黄明秀之墓”的碑像长了翅膀似的,飞得杳无踪迹!那两个家伙生怕生意黄了,自也十分卖力地四处寻找,甚至跑到比较远的垃圾山边缘,边找边念念有词:“黄明秀,黄明秀之墓”……好像这块墓碑有个名字、并且自己长了脚、正在跟他们玩捉迷臧……
徒劳的两个钟点之后,他们无奈接受了这么个蹊跷的结果:“黄明秀之墓”不见了。
丁成功付了点钱把那两个人打发走了。中午的阳光照着乱草、照着坑坑洼洼像是长了许多瞎眼睛的坟地,丁成功坐在那里,十分沮丧地点起烟,一边想着,看来这样子,妈妈真的像老爹所说的,要永远地呆在这个未来的“市中心”了……
抬头向半空吐烟圈时,才发现,老爹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站在不远处,正笑眯眯好像挺得意地瞟着他呢。那心知肚明、但绝对不说透的狡黠眼神,绝对不像一个失忆多年的糟老头子,一点不像。
没等丁成功有任何反应,丁伯刚又极其娴熟地装疯卖傻上了:“啊我知道的,你来找你妈了?你老骗我她死了,其实她就躲在这儿对不对?唉呀,她可不该到处乱跑呀,厂区现在都给翻了几个个了,她准会像个外地人一样迷路的!对了,你有没有告诉她,你以工代干,被调到工会了做事了,干干净净的整天穿着白衬衫……她会高兴的,肯定!”
丁成功没有接他的话,只是扔掉烟屁股站起来,一言不发地领着他往回走——如果老爹不想暴露他的真实情况,就让他这样搞下去吧。
走了一会儿,丁伯刚好像醒悟到自己演得有些过火,他赶了几步,与儿子并排,期期艾艾、请求谅解地看了一眼丁成功。他把头伸来过来,凑得很近,声音低得像咬耳朵,好像这野坟场上还有别的人会听到这个并无价值的“伟大秘密”:“墓碑……是我干的。我可不愿把你妈给弄出来,就她像果核似的永远呆在那儿吧……你想想,我们就算替她找到个新地方,将来还会拆迁!到最后,所有的地方,不管活人的死人的,都会拆的,这一轮不拆,下一轮准拆,不相信你就等着瞧,将来的日子,就是不停地拆不停地拆……所以,我,我想托你个事儿。”他支唔着,难为情似的。
丁成功停下来,但仍然不敢侧头看老爹,生怕惊动了,他又缩回去——老爹的细腻与笨拙,从没像现在这一刻,让他内心伤悲。
“我托你个事儿。以后……千万不要把我放土里,我给搞怕了。你看,这干了一辈子的厂,我住了一辈子的房子,埋了半辈子的你妈的坟,你看看,全都要拆要搬要挖……你说,我将来要放在哪里才能安生呢?等我想到了好去处再告诉你,总之,这地下我是不去的……”
总的来说,从抗拒迁坟取得成功之后,他就再也没有露出破绽过,他的失忆越来越炉火纯青,并已经成为十字街上怪有名儿的一景——每天早上,几乎跟清扫垃圾的环卫工一样准时,丁伯刚都出门溜上一小圈,走在那个亮闪闪、泊来品般的十字街上,从那些尚未开门的大型连锁超市、休闲洗浴中心、龙虾美食城、手机专卖店前走过,但他老人家一概有眼无珠、充耳不闻,固执地停留在他熟悉的旧日画面里,他煞有其事地走走停停,跟压根不存在的烧饼铺、五金店、桌球小老板、修自行车摊子及来来往往、并不存在的熟人们挥手招呼、指东问西,在原来该拐弯、但现在变成了蛋糕店的地方,他踏着小碎步在原地模拟拐弯;在地铁施工的围档处,他心情愉悦地停下,大声说笑,因为那里原本是一株树阴巨大的老树,下面长年支着张破桌子,并总有三五个老家伙在玩牌——这些老家伙们,其中有两个已经故去。
丁伯刚就那么一直走啊走啊,直到走到了一块挂着“罗氏大地资源公司”的地方,这是他那女婿黑皮,拉大旗作虎皮的什么公司,丁伯刚仰头看看“罗氏……资源公司”,突地想起什么,猛然间神色有变,他紧张地重新回看他刚刚走过的街面儿……旧日的幻相忽如大厦倾倒、泡泡破灭,他“看”到了并“记”起来了。厂区早不再是旧时的厂区,他与他的那批同龄人,他们的整个青壮年,他们熟稔的营生,他们奋斗过的生活,已经跟随着烷基苯厂、电子管厂、塑胶化工厂、石化厂、水泥制品厂等这些该死的会排泄会污染的厂子一起被统统踢走了、抹煞了!
丁伯刚这才腿一软,无限痛楚地跌坐在马路牙子上,那些扔到脑勺后的又都扔回来了,妻子的坟、美酒与苏琴、珍珍嫁了个破烂王、神童儿子辞去“以工代干”开了间玻璃屋。丁伯刚非常丢人地哼哼起来,头发披散,鼻涕涂得满地,嘴里稀里糊涂地念叨着:我不记得我原来有什么,我不知道我现在没了什么……
没有人知道,只有他那只陶杯知道,这期间,他跟苏琴又见面了——个中详情后叙,值得预告的是,了不起的丁伯刚,在整个重逢中,面对苏琴女士的数次来访,除了一两个细节上的失守,大体上,他非常地道地保持着绝对拟真的陌生感,毫不理会她眼眶里的泪水与心酸的倾谈。到第三次道别时,他有些羞涩地提醒:“你下次,别忘了再带点酒!”但那个“陌生”女人流着眼泪无情地摇摇头:“我不会再来了。”
这种典型性失忆的良好记录一直保持到他死。
丁伯刚的死亡来得非常突然,以至于像是他的又一个花招。
2004年,他的最后一年。这一年他闹出来的各种差错颇富有创意。他曾在一个小时内连跑三趟十字街的杂货店,买同样一个东西——这是家破旧的快要倒闭的杂货店,货品可疑,积满灰尘,可他就不喜欢超市,尽管那里又明亮又公道。就在这家小店,他十几年如一日地采购他的劣酒、汗背心与金莲牌卫生纸。三次踏进杂货店,他都像一个被迫多次排练的演员一样,迅速地打一个同样的招呼,以一个相同的动作递给店主十块钱,用一模一样的口气要一瓶红星小二,等着找零的时候,他说一模一样的废话作为闲聊,而出店门时,他会以一个同样角度的回头,冲店主开心地大叫:“小心火烛!”
他还热衷于上厕所,比喝水还要频繁,到后来,他呆在厕所里面的时间比外面要更长——他总认为自己今天还没有大便,或是刚才涌上的小便他一直没有撒,他无视自己的肌体反应,宁可去与记忆力躲猫猫。最讨厌的部分是,对杯中物的摄入,彻底陷入了无序与敞开,他从一个富有规律的保守酒鬼成为一个全无贞操感的破鞋酒鬼,任何时候他都可以喝,早晨空腹,半夜凌晨,午睡醒来,饮酒如水、如茶、如汤。多次的酒精中毒,使他成为附近那家二甲医院急诊室的常客,胳膊上像瘾君子分布着星罗棋布的吊针眼、有时还贴着上次没有撕掉的医用胶布——每一次,他浑身酒气地昏迷、半夜进入急诊室、洗胃、打吊针、入睡、苏醒、出院……这流水作业般的过程,跟他到小杂货店买红星二锅头活脱脱一模一样,也像是在反复排练他特别偏好的一组经典动作。
只是这一次、这最后一次,丁伯刚的排练出了差错。
前半截,他昏迷、进急诊室、抢救、洗胃、打吊针、入睡……都还是一模一样,只在最后一个动作上,他“忘了”做,他一下子就睡过去,忘掉苏醒过来了——清晨,护士去量体温,却发现叫醒不了这个“老主顾”了。
在“罹患”失忆症五年之后,61岁的酒鬼丁伯刚死于酒精中毒。
……由于死亡来得太过仓促,不管是他本人,或者是丁成功,更不要说珍珍,谁都还没有来得及替他想到一个“安安生生永远不会拆迁”的死后去处。为了丁伯刚的这个几乎蛮不讲理的心愿,兄妹俩只得把他的骨灰一直存放在他那套早就被刷上“拆”字但仍未拆掉的旧房子里,跟他的陶杯放在一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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