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断的近代化:晚清探隐-重回现场:历史公案探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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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最害怕宪政:吴樾行刺出洋五大臣事件再探

    光绪三十一年八月二十六日(1905年9月24日),在北京的正阳门火车站发生了一件震动中外的大事。

    这一天本来是个喜庆的日子,因为清廷五位大臣奉旨以此日登车,踏上出洋考察宪政的道路,而这于老大中国而言,实为空前之举。《申报》描述当时之盛况云:“外部、商部以及各部司员,京中各报馆人员均先时到站,高等实业学堂学生及军乐队学生,并测绘学堂学生、崇实学堂学生、识一小学堂学生均着操衣,列队送行。内城工巡局巡捕消防队先时到站旁列队弹压,惟外城之巡捕并未到站。是日特加花车一辆,头等车三辆,二等车、三等车各二辆。头等车高插国旗,颇为荣耀,少顷各国驻京公使亦来恭送。”盛况的背后,当然是社会各界的喁喁望治之心。

    《申报》接着写道:“至十一点钟开车之铃摇毕,五大臣以次登花车,将挂行李车,砰然一声震动天地,送行者以及各学堂学生巡捕消防队等纷纷奔逃,少顷人喊儿啼,登时大乱。”

    这变出意外的“砰然一声”,缘于青年吴樾的炸弹。吴樾何许人也?他为什么要把暗杀的矛头对准出洋五大臣?案情如何大白于天下?吴樾的激烈之举有着怎样的影响?从革命党人暴力吓阻宪政尝试,可以看出多少历史的幽暗?为什么越往后,暗杀这种暴力行为得到的评价越高?……百余年过去了,这些问题其实还没有得到清晰的解答。

    炸弹预示宪政之难,慈禧“凄然泪下”

    由于失误,吴樾炸弹的破坏力未发挥到极致,五大臣中仅两人受了轻伤,但其引发的社会紧张却不可忽视。事发之后,原拟启程的考察团当然只有被迫延期,民间更谣言四起,盛传京师将有大乱,一时人心惶惶。

    这中间最高统治者慈禧的心境最耐人寻味。据五大臣之一戴鸿慈的日记,事发次日,当他与另两位原定出使大臣端方和徐世昌为炸弹事件面见慈禧时,慈禧“慷然于办事之难,凄然泪下”。

    慈禧的“凄然泪下”应该缘自多方面的刺激。在五大臣出洋之前,国内舆论因为有感于日俄战争中日本以小搏大成功,归因于日本的立宪政体,主张中国应该效仿日本赶快立宪的声音高涨,一些开明督抚亦向朝廷发出类似吁请,这一切都让清王朝感受到了强大的压力。然而对最高统治者慈禧来说,她对立宪却不能不有复杂的考量。众所周知,宪政要义之一就是有效约束权力,向来迷信权力的人要接受它有着先天的障碍。但不能忽略的是,力保爱新觉罗氏的江山不失,永远是慈禧压倒一切的诉求。如果作为一种手段和策略,宪政能够消除革命的阴影,化解丛聚的社会矛盾,建立相对稳固的政治和社会秩序,那么两害相权取其轻,诸如权力受到一点约束的代价,她又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虽然宪政效用不明,但在利用传统政治智慧和经验均无法化解困局的窘境中,也不妨姑且一试吧。可以认为,这正是慈禧排除顽固派巨大阻力、终于决定尝试走宪政之路的原因。也可以认为,学习乃至实行宪政是慈禧思前想后、反复权衡利弊的一个结果。而现在,宪政刚刚起步,迎来的却是一枚炸弹,在此之后又会有多少艰难险阻?慈禧之“凄然泪下”岂不是人性之自然流露?

    吴樾何许人也?案发后,一些督抚、将军即致电清政府:“此事必是革命党中人所为,盖恐政府力行新政,实行变法立宪,则彼革命伎俩渐渐暗消,所以行此狂悖之举,以为阻止之计。当此更宜考求各国政治,实行变法立宪。”他们的猜测完全正确。吴樾正是革命团体之一光复会的成员。

    当时行刺情况,国民党元老冯自由著《革命逸史》曰:吴预偕山东人张榕,伪饰仆人装,携炸弹登车,准备抛掷,讵列车与机关车相拍合之际,车身猝然后退,乘客为之倾侧。吴之炸弹为撞针式,其针受此打击,未及抛掷,已自爆裂,轰然一声,铁片四散,吴下身先震碎,即重伤死,……张榕以立处距离尚远,未罹于难。另有人称系徐世昌仆人王四,侍徐登车,见吴面目可疑,用手推之下车,因以触动炸弹爆发,王亦受重伤。总之就效果而论,此次暗杀实不成功。

    清廷于此案之后,鉴于治安形势,听从袁世凯之建议,设立巡警部。新成立的巡警部很快就破获了此案。据巡警部部员王守恂的回忆录《从政琐记》所记:

    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京师车站发现炸弹案,嗣经史伯龙、王效文二君,访得系吴樾。余在内城巡警厅,同王仲芗、严鹤卿共同讯问。据桐城馆馆丁云:“吴先生住馆内,有伙食账,自炸弹发生日未回馆。”调验属实。询其书籍衣物,云:“炸弹发生后一日,有人持吴先生信取去。”询与吴先生往来何人?云“馆丁常不在家,应门均小妞,年小不识字,常有人来,不知是谁”等语。

    吴樾系安徽桐城人氏,在保定学堂肄业,以如此大案,案破仅及其身,清廷未兴大狱,实出有因。在巡警部,系王守恂谏言,不要在桐城和保定学堂两处“根究余党”,在天津,办理此案者为直隶总督袁世凯,因其幕僚张一麟力劝,也不过虚应故事而已。张氏著《古红梅阁笔记》有生动记载:“项城命为文劝告革命党人。不为,则有人疑余为有连;为之,措词实难下笔。余乃为四六一篇,高悬于各火车站,粗通文义者,不能读也。吴樾为保定师范生,项城欲派某员查办,某有屠夫之目,余力争不可。所谓‘四六’,即玩弄词藻之骈体文也,发布告示而用骈文,这不是分明不让人读懂内容吗?而王守恂、张一麟之动机,张氏自己一言道破:‘此时海外革命风潮正盛,雅不欲激成士气也。’”

    从《暗杀时代》看吴樾们的心路

    吴樾身死,却留下了一份珍贵的文献《暗杀时代》,颇可窥见一代以身殉理想者的心路历程。

    案发后,同盟会机关报《民报》称颂吴樾为古代著名刺客荆轲、聂政以后中国第一人,“能为民族流血以死”“其壮烈不可及也”,号召天下所有汉人都以吴樾为楷模,宁牺牲一己之肉体,决不做“非驴非马之立宪国民”。《民报》同时出版章太炎主编的增刊《天讨》,这份增刊堪称图文并茂,如《过去之汉奸变相图》对被主流舆论称赞的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极尽丑化之能事,曾之头,附以蛇类之身,左附以兽类之身,李则附以鱼类之身;《现在汉奸之真相图》中,几位公认较为开明的健在督抚的画像也甚为吓人,袁世凯之半身像,剖其头面,张之洞衣冠像,更将头置于胯下……文字之重头戏,就是题名为《吴樾遗书》的一束稿件,《暗杀时代》一文即出其中。

    《暗杀时代》当为吴樾赴京租赁于安徽桐城会馆中,在等待行刺良机过程中所写。其“自序”首先介绍自己之身世:“予生八年即失母,惟二兄抚养之。数年兄亡,予父弃官为贾,至是迫于家计,不得安居,复奔走风尘间,集所得以为予弟兄教养之用。予年十三,遂慕科名,岁岁疲于童试。年二十,始不复于八股为事。”又自述思想转变过程曰:先服膺梁启超学说,后读《警世钟》等,“乃知前此梁氏之说几误我矣”。“予于是念念欲杀尽此辈。然此辈皆汉人也,皆汉人而为满酋之奴隶也。……此辈为奴隶者也,满酋造奴隶者也,不清其源而绝其流,又乌乎可!予于是念念在排满。”于此可见,最先勾动吴樾暴力清除之念的,其实还不是满人,而是主张保皇的汉人如梁启超等,只不过后来想到,梁启超等是“满酋造奴隶者也”,为正本清源讲,“于是念念在排满”。

    吴樾倡言:“夫排满之道有二,一曰暗杀,一曰革命。暗杀为因,革命为果,暗杀虽个人而可为,革命非群力即不效。今日之时代,非革命之时代,实暗杀之时代也。……以复仇为援兵,则愈杀愈仇,愈仇愈杀。仇杀相寻,势不至革命而不已,……予愿死后,化一我为千万我,前者仆而后者继,不杀不休,不尽不止,则予之死为有济也!”在吴樾看来,唯有先以暗杀掀起腥风血雨,激发不同族群的仇恨,这样“仇杀相寻”,才能够唤出一个“革命时代”。

    “不杀不休,不尽不止”,类似的宣言正是让那个时代激进者最为沉醉的音符,正是在这种音符的激荡之下,吴樾所鼓吹的“暗杀时代”真的降临到了神州大地。在吴樾之后,徐锡麟击毙安徽巡抚恩铭,汪精卫谋刺摄政王载沣,林冠慈刺杀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彭家珍刺杀禁卫军训练大臣良弼……短短几年时间,据估计,“暗杀事件和暗杀预谋此起彼伏,次数频繁,大概不下五十来起”。

    而在思想逻辑上,所有的暗杀行动,几乎都一以贯之:只要杀尽满人,推倒清政权,国家的所有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申报》当时登载了徐锡麟的供词:“满人妄想立宪便不能革命。我理想立宪是万万做不到的,革命是人人做得到的。……我只是拿定革命的宗旨,一旦乘机而起,杀尽满人,自然汉人强盛,再图立宪。”另外刊载了徐起事前书就的告示,附杀例:一、遇满人皆杀;一、遇汉奸皆杀;不听命者皆杀;私自逃逸者皆杀;扰害平民者杀……

    “杀尽满人,自然汉人强盛”,这样的理念支撑着看上去文弱的读书人采取了一个又一个暴烈的行动,今之读者,也许会钦其热烈和单纯,但又不能不在他们营造的暴戾氛围中惊悚,一旦惊魂稍定,一个问题就会油然而生:杀人固然不难,但政治怎会如此简单?

    吴樾以造就暗杀时代为职志,但他为什么会选择对出洋考察宪政的五大臣出手,这是否纯出偶然?并非如此。

    清政府下诏派员出洋考察各国政治,为立宪做准备,虽然广受舆论赞扬,但也受到了革命党的猛烈抨击。《民报》刊文认为此举实乃“假考察政治之名,掩天下之耳目,于其归也,粉饰一二新政,以愚弄我汉人”。“欺骗人民”,这就是革命党关于此事的定性。然而,从逻辑上讲,此说实欠周密。所谓“欺骗”,就是其言与其行背离也,现在清政府尚处于立宪的准备阶段,并未真正推行,以何为据说其立宪是欺骗人民?认定其为欺骗,是否至少要等到实行宪政有一段时间后才能下结论呢?

    革命党之所以要用暴力行动阻止清政府的立宪尝试,其隐秘心理从他们自己一段话中已透露无遗:“但愿满人多桀纣,不愿见尧舜。满洲果有圣人,革命难矣。”实行宪政将会大大加固政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性,这对想要夺取政权的革命党来说,当然不是福音。

    明白了这一点,就不会奇怪吴樾们的暗杀对象为什么多为开明大臣了。清王朝残民以逞的贪官污吏多矣,但他们却引不起革命党人的兴趣,从某种程度上讲,清政府做的事越坏,官吏作恶越多,革命党人反而会越高兴,因为这只会引导社会走向乱局,并给革命党提供攻击的口实,更便于乱中夺取政权。而开明派的作用却适得其反。

    谁最害怕立宪?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昭然若揭。

    在异国真切感受宪政

    革命党人希望用炸弹吓阻清政府的立宪尝试,终归无效,吴樾肉身所起到的作用,只不过延缓了考察宪政的步伐。

    案发后,各界舆论纷纷请求清政府坚持原议,让五大臣及早动身出洋考察,以坚朝野内外立宪之心。出洋五大臣之一、湖南巡抚端方更是多次进宫面见慈禧,希望朝廷不要因一颗炸弹而退缩。

    正是在这个时候,近邻俄罗斯传来俄皇宣布立宪的消息。同为老大帝国,因败于日本身处内忧外患之中的俄罗斯抛弃君主专制,走上立宪之路,这对清政府的抉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端方即联合五大臣电商袁世凯、张之洞等督抚,会衔奏请两宫,明降谕旨,宣布立宪。11月18日,光绪谕令政务处先筹定宪法大纲,11月25日,端方又和袁世凯等人联名奏请5年后实行立宪。同日,清廷谕令设立领导和研究宪政改革的机构考察政治馆。

    经过两个多月的犹豫,1905年12月7日,清廷在端方等坚持下再次下令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为安全计,分为两路,一路稍早出发,主要考察美、德、俄、意、奥等国,一路稍后出发,主要考察日、英、法、比等国。两路出发时均不再举行盛大的欢送仪式。

    为期七个多月考察访问的成果可以从戴鸿慈的日记和端方等人呈送的报告《欧美政治要义》中看出端倪。如戴鸿慈记其一行在美国议会参观,“文明国人,恒以正事抗论,裂眦抵掌,相持未下,及议毕出门,则执手欢然,无纤芥之嫌。盖由其于公私之界限甚明,故不此患也”。议员的这种公域私域分明显然给戴鸿慈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考察美国政治的人得到美国州宪法一部,开始对“主权在民”的观念有了初步认识,因此从其笔下流出诸如“一切权力本为人民所有而自人民取出以畀本省官吏,官吏不论立法行政司法皆为人民之代理人”等语句,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端方等人在其报告《欧美政治要义》中对立宪做了详细阐述,尽管这份报告未必出自考察大臣之亲笔,但既然由他们上奏给皇上,自然表示其对所陈事实和意见承担责任。从报告中可以发现,大臣们所理解、所希望的宪政,仍然是较偏向于君主的,因为君主的权力安排在篇首,而人民的权利与义务却放在篇末。这当然是时代的局限性,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这可能出于一种为了更好地说服君主接受立宪的策略的考虑。

    代表团观察到了很多此前中国游历者不曾看到的西方真实情形,在他们回国后所写的各类著作中,出现了许多此前中国典籍中不曾出现的新名词。“托拉斯”“无线电”“法人”“累进税”“议院言者无罪”“直接选举”“海牙公断衙门”(即指国际法庭)、“每一人富力”(即指“国民人均收入”)、“行政讼诉”都是此前闻所未闻的新鲜词汇。更值得称道的是,立宪一开始就不是在一种封闭中操作。考察过程中,代表团与流亡日本的梁启超、杨度即有交流,端方等人回国一到上海,更引发了在沪华洋头号人物访问求见的高潮。除了法、德、日、奥、丹、比、意等国驻沪领事,张謇、缪荃荪、汤寿潜、张元济、虞洽卿、盛宣怀等各界精英,均曾就立宪贡献意见。

    考察宪政是为了实行宪政,戴鸿慈、端方上《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一锤定音:“除采用立宪政体外,盖无他术矣。”

    该不该褒美暗杀?

    革命党人对吴樾的称许,从上引《民报》的评论可见一斑。后来革命党推翻清政府,直至国民党掌握全国政权,吴樾这样的暗杀者在官方主流史学中所得到的评价自然只会越来越高。这是毫不奇怪的,不如此,国民党政权的合法权资源到哪里去寻找呢?

    然而回到当时之语境,却全然不是这样。除了革命党自己的报刊外,中外舆论对吴樾的暗杀行动多持谴责态度。《申报》的文章说:“彼党之主义,在于倾覆满洲政府,故日夜伺中国内乱之起,有间可乘则举革命之旗以起事,其宗旨与立宪如水火之不相入。康有为、梁启超以持立宪主义而为彼党唾骂者屡矣,今见立宪之意出自朝廷,而将有实行之期也,必大惊骇,以为中国一立宪,则国民平日不靖之气将自兹消弭,皇帝神圣不可侵犯之尊将为全国民所同心公鉴,而爱新觉罗之统绪永无可以倾倒之机,是则彼党宗旨将全归失败,其必欲出死力以阻遏之也固宜。”《时报》则评论说:“五大臣此次出洋考察政治,以为立宪预备,其关系于中国前途最重且大,凡稍具爱国心者宜如何郑重其事而祝其行。乃今甫就道,而忽遭逢此绝大之惊险,虽五臣均幸无恙,然此等暴徒丧心病狂一至于此,其罪真不容诛哉!”各地各界对五大臣之慰问也纷至沓来,如上海复旦、南洋等32所学校即联合发了慰问电。这就是当年不可抹杀之事实。

    然而,直至到了21世纪的今天,仍然有人迷恋暗杀的暴力美学,为其大唱赞歌。其中以据称专研民国史的伍立杨最有代表性。伍立杨所著《铁血黄花》是褒美暗杀的,《读史的侧翼》中也有多篇为暗杀大唱赞歌的专文。伍氏的立论依据是,“清末民初的暗杀之辈又远不止有公心而已,它作为一种革命的方法科学,始终贴近最大的最后目的。……进人类于大同,坦然向文明迈进”。而吴樾更是他深致倾倒的对象,他在《读史的侧翼》中将《暗杀时代》捧为“推倒一世豪杰,开拓万古心胸”的“不朽奇文”,说行使暗杀的“确为国人中不可多得的贤人精英,是最有头脑的优秀分子,其余则不必寄予希望”。……在人的基本权利越来越得到张扬的今天,这样的赞歌的确让人毛骨悚然。

    为暗杀唱赞歌的人,几乎毫无例外地高举着一面名叫“目的”的大旗。暗杀虽然是一种暴烈而又卑怯的手段,可由于行使者是革命党人,因为他们是要推翻腐败无能之清廷,“救济人民之苦难,贯彻兼爱主义”,所以,他们的暗杀就崇高起来了。然而讨论历史公案的是是非非,其实更应考察手段,因为手段是否正义在当时就可以检测,而“崇高目的”云云却常常虚无缥缈。而即使是落到“目的”上,“目的论”也十分牵强。革命党人之暗杀不外两个目的,直接目的是推翻清政府,远的目标是如伍立杨所谓“救济人民之苦难”。这个远的目标,历史事实俱在,就不说了;推翻清政府的直接目的当然是实现了,但其中暗杀的作用似也甚微,革命党所行使之暗杀不知凡几,最后逼得清政府倒台的,不是还得靠武昌一役,靠新军和清军真刀真枪的对垒?

    像吴樾这样,为了一种主义一种符号,其舍生取义的精神自然值得敬重,然而,历史的吊诡往往不是当事人自己可以预料的。革命党人攻击清廷预备立宪过程太长,是假立宪,可孙中山先生建立民国后,其规定的从军政到宪政的过程,比清廷还要缓慢,蒋介石主政后,宪政更是遥遥无期,吴樾若地下有灵会作何想?

    应该反对一切形式的暗杀,哪怕是为了以暴易暴,这不仅仅因为暗杀在易暴方面作用甚微,更因为,几乎所有暗杀等恐怖活动中,都会有平民的血泪,而这又恰恰容易被我们的史家所忽略。

    清末民初,革命党所行使之暗杀不知凡几,可是几乎所有的资料都只记录暗杀是否成功,而对被误伤的平民却完全不予理会。难道真的没有被殃及的“池鱼”?不可能,众所周知,革命党人的暗杀,除了用枪,很多时候用的是炸弹,谁会天真地以为,天女散花般的弹片会长了眼睛,不伤无辜?冯自由所著《革命逸史》中记载了一次广东的暗杀行动,暗杀对象“及其卫队多人均炸毙,邻近各店倒塌者约六七间”。多人被炸毙,店铺倒塌者达六七间,可见炸弹之威力,那么完全处于懵懂状态中的平民竟会毫发无损?以吴樾这次暗杀为例,戴鸿慈日记中感叹,“随员萨郎中荫图及其内弟、从弟、子女、车夫、家丁均重伤,一家七口,遭此意外之厄,亦云惨矣”。这不都是无辜者吗?然而《民报》在高调颂扬吴樾时,却连一丝一毫的歉意都没有表现出来。……过去提这些问题也许会被视为荒谬,可是在公民个人权利越来越受到重视的21世纪,我们是否还应该不屑一顾?

    入民国后,国民党领袖宋教仁死于据传是袁世凯所主谋的暗杀中,这诚然是天人共愤之举,然而,愤怒的国民党人如果能以此为契机,对清末民初以来层出不穷的暗杀进行深刻反思,对自己历来奉行的暗杀政策进行认真检讨,那很可能会赢得道义和民心,比他们发动的讨袁战争更有效,并由此使污浊的民国政治得到清洁。可惜,中国人没有等到这个机会。

    “杨翠喜案”:既是权色交易,也是政治斗争

    自雍正以后,首席军机大臣已成为清廷百官之领袖。末代王朝的最后一位首席军机乃庆亲王奕劻。

    有清一代,由亲贵来做行政首脑有一个演变过程。清制,亲王皇子是不允许干预政事的,这当然是为了便于皇帝一人独裁。等到咸丰皇帝被英法联军逼走热河病逝,慈禧之子同治皇帝于孩提登基,客观情势亟须一负有重望的亲王佐理,于是廷议推举咸丰皇帝之异母弟、较有贤名的恭亲王奕訢为议政王,总理军机大臣及管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当初这不过是一时权宜之计,孰料居然成为定例,直至清廷覆亡之前夕,亲贵执政才算告别历史舞台。

    与奕訢相比,奕劻平庸得多了,尤为人诟病的是他还有“好货”的毛病。慈禧相中他,实因为便于操控。但慈禧大概没想到,这不同样有利于心怀叵测者的引诱吗?“心怀叵测者”就是在地方官员中班次居首的直隶总督袁世凯。斯时的袁世凯未必就有夺人之国的雄心,但其渴望攫夺更多更大的权力却是一定的。而他要达到这一目的,势必倾心结纳奕劻。一代枭雄袁世凯,处理人际关系的手腕极高,他拉拢奕劻,堪称“无孔不入”“无微不至”,不惜财力自不消说得,就连奕劻之子,时任农工商部尚书的载振,他也要尽力侍候得舒舒服服。于是便有了轰动清末官场的一起性贿赂大案。

    东北危机催生出的腐败机遇

    光绪三十年(1904),为了争夺权益,中国的两大强邻日本和俄国在东北大打出手,是谓“日俄战争”。直至光绪三十一年七月,在美国的调停下,日本的全权代表外相小村寿太郎和俄国全权代表首相维特始于美国议和。

    战场上,日胜俄败,但双方均已无力再战,故俄虽战败,气势犹盛,俄国沙皇且于谈判前放出豪言曰:“不割寸土,不赔一卢布。”双方订立和约,俄国所让予日本者,原本就系从中国劫夺而来,自然无法填日本之欲壑,但日本也无可奈何。刘体智《异辞录》云:“日俄战后,和约于日本无利,夫人而知之矣。当是俄使微德(现多译为“维特”)之强项,殊非吾国可比。微德一闻日本使小村寿太郎有需索之意,立与之绝,且曰:‘俟汝兵至彼德堡,再作此请,未晚也。汝今乃以战胜国自居耶?’小村寿太郎曰:‘然则孰为战胜国?’微德曰:‘无之,惟其无战败国,是以无战胜国。’小村竟无如之何。”刘氏所记当得之于传闻,但以和约内容参证,并非无根之论。

    日本对俄国办法不多,但对中国就迥然不同了。不满于日俄和约之所得的日本,转而向中国勒索,遂派小村寿太郎为特使,会同驻华公使向清廷交涉,强迫订立中日东三省事宜条约,从此日本势力全面进入东北。而俄国人呢,虽经战败,可并未完全退出东北,其力尚足与日本角逐。在相互的利益争斗中,日俄两国尽管对立,却又有一个共同的掠夺对象,即中国,在如何对付中国的问题上,他们的目标又高度一致。清末的东三省就是在这两大强邻的夹击中,日益显得风雨飘摇……

    在列强掀起的掠夺中国权益的狂潮中,东北的危机还有其特殊性。因为清廷向来视东三省为“龙兴之地”,尽管地大人稀,却始终禁止汉人移居东北。在治理架构上也与关内不同,二百余年都实行军府旧制,在盛京(今沈阳)、吉林、黑龙江三地分设“将军”管领,没有民政长官。这样一种僵硬的制度自然无法应付外患日深的危局。

    光绪三十二年,清廷因盛京将军赵尔巽之请,于九月二十日派遣载振和军机大臣徐世昌赴东三省。在日俄两国的窥伺下,载振和徐世昌还只能以查办事件为名,对自己的国土进行实地勘察,寻求对付强邻的策略。两月之后,载振和徐世昌回京上了几道奏折,疾呼东北非根本改革,不足救亡图存,其中描述他们在东北之窘境曰:“臣等此次由新民东至奉天,北抵黑龙江,皆不得不仰息日、俄之汽车,明明我之境内,而俯仰周旋,如适异国,犹且不得不含耻茹痛,强作感谢之词。彼有骄容,我多愧色,则直可谓国体全失矣。”“明明我之境内,而俯仰周旋,如适异国”,此言不可谓不沉痛。

    载振、徐世昌所陈的应对方略,“大要不外两言:曰充实民力;曰抵制外力而已。充实民力之策不一端,而徙民实边为其要义;抵制外力之策亦不一端,筹划交通为其命脉”。而首当其冲,两位大臣认为,改革东三省官制为前提,他们建议东三省设总督一名,奉天(沈阳原有奉天府)、吉林、黑龙江各设巡抚一名,清廷即准其奏。

    在东三省改革官制,增设总督和巡抚,本是为了应对东北危机,但既然多出了官位,也就大有利益可沾,腐败之新机遇在这个时候猝然而临了。

    言官一折惊天下

    安插总督、巡抚这样封疆大吏的位置,自然会涉及不同派系的权力消长。

    经过袁世凯的折冲樽俎,入民国一度位居总统的徐世昌被委为总督。徐过去做过袁的幕僚,被公认为袁系人物,但到底点过翰林,在此之前也有做部级高官的阅历,反对袁世凯的人恨恨不平却抓不到把柄。偏偏署理黑龙江巡抚的人选让担心袁世凯权力扩张太速的人找到了突破口。

    出任黑龙江巡抚的是段芝贵。此人非科举正途出身,不过以父亲和袁世凯系旧交这层关系,得以在袁手下当差,因逢迎有术,遂被袁加以青眼,一跳几级,不几年俨然已为封疆大吏,让人侧目。一个叫赵启霖的御史很快上了一道弹劾的折子。其中激烈的语句,如指责段芝贵“人本猥贱”,“无功可纪、无才可录”,专事逢迎权贵,“可谓无廉耻”,说奕劻父子位高权重,“惟知广受赂遗,置时艰于不问,置大计于不顾,尤可谓无心肝”。更为轰动的是,奏章中披露,奕劻父子之所以对段芝贵情有独钟,实因为段“以一万二千金于天津大观园戏馆购买官妓杨翠喜,献之载振”。赵启霖在奏章中声称,段芝贵对载振实施性贿赂一事,已经是“路人所知”。

    原来,前一段时间载振因事过天津,这是直隶总督的地盘,袁世凯自然不会放过巴结的机会,竭力讨其欢心,手下红人段芝贵则负责接待工作。一天,袁世凯邀载振在衙门中观戏,出演的当红歌妓杨翠喜一挑帘出场,载振即惊为天人,赞不绝口。“就怕长官没嗜好”,段芝贵看在眼里,心中暗喜,知道自己升官的机缘来了,用巨资为杨翠喜脱籍,送到载振府上。此行中载振与袁世凯会商东三省督抚人选,袁即以自己夹袋中的人物列一名单,交载振转呈奕劻。载振得美人,段芝贵得高官,而袁世凯的私人势力由此更进一步,可谓三全其美,不料美梦被赵启霖惊醒。

    赵启霖的奏折直接针对首席军机父子,按其爵位,一个是亲王一个是贝子(亲王、郡王、贝勒、贝子是从高到低的四个等级的爵位),而且用语完全不留情面,尤为不堪的是还牵涉权色交易,堪称一折惊天下!

    赵启霖的奏折一出赢得满堂喝彩,清议几乎都站在他的一边。这不仅缘于东三省改革官制这一场利益分配明显偏向了早为人所不满的袁世凯,还因为庆亲王父子名誉本来不佳,朝中一直涌动着推倒他们的暗流。

    首席军机和他的“庆记公司”

    庆亲王奕劻,乾隆皇帝第十七子和硕庆亲王永麟之孙,在宗室中支派较疏,因此直至光绪二十年,才得以晋封为亲王。光绪二十九年三月,奕劻入值军机处,至此掌握晚清政柄近三十载。“庸碌而又好货”,这是清人笔记中对他所做的几乎一致的评价,当时即有“庆记公司”之诨号。

    慈禧太后宠信的岑春煊向来瞧不起奕劻,屡于入对时面劾奕劻“贪庸”。其自著的《乐斋漫笔》记录了主臣二人一段让人绝倒的对话:慈禧云:“汝说奕劻贪,有何凭证?”岑对曰:“纳贿之事,惟恐不密,一予一受,岂肯以凭据示人?”……太后言:“奕劻太老实,是上人的当。”岑云:“当国之人何等重要,岂可以上人之当自解?此人不去,纪纲何由整饬?”慈禧一次欲调停岑春煊与奕劻之关系,因问其到京后曾谒庆王否?岑对曰:“未尝。”慈禧说:“尔等同受倚任,为朝廷办事,宜和衷共济,何不往谒一谈?”岑曰:“彼处例索门包,臣无钱备此。纵有钱,亦不能作如此用也。”岑春煊过于直白的话让慈禧备感尴尬,只得乱以他语而罢。

    去庆王府拜见,都得向门丁奉上“门包”,人言藉藉之下,奕劻也挺不住了,亲自写了一个帖子,严禁收“门包”云云。但实际又如何呢?据《凌霄一士随笔》所记:某官员外往为江西提学使,去王府两次拜谒均未能见到庆王,以为可能碰巧赶上其无暇,第三次再往,王府的守门人乃向他暗示需要送“门包”。这位官员指壁间所粘贴曰:“王爷既有谕,吾何敢送门包?”门丁笑眯眯地说:“王爷的话,不能不这么说。大人您这个钱,可是不能省。”

    如果说以上记载都是传言,未足尽信,那么《施肇基早年回忆录》中所记就是铁证如山了。施肇基入民国后是有名的外交家,于清末民初入外务部任职,曾赴庆王府表示感谢,他在回忆录中记下了这一次拜见,“余得(外务部)右丞时,初次见庆王,送贽敬二千两,门包双份,各十六两,一给男仆,一给女仆。此在当日,已为极薄之礼仪。此份贽金,余本不愿送。唐少老(即时为外务部左侍郎、后来曾任民国总理的唐绍仪)告余,庆王开支甚大,老境艰难,内廷对之诸多需索,难以应付,余之送礼,在得缺之后,非同贿赂,且为数甚少,当时丞参上行走且有送至一万两者。余乃勉强为之。‘贽敬’系以红包先置于袖内,在临行辞出之前,取出放于桌上,曰:‘为王爷备赏。’王爷则曰‘千万不可’。然后辞出”。唐绍仪宽解施肇基,得缺之后再送礼,不算贿赂云云,当然无法自圆其说,但他的一番话也透露了两条重要信息:一是奕劻收红包的价码:得到部级衙门左丞、右丞、参议等缺,可能需要白银一万两;二是奕劻其实也并非处于“食物链”的最高端,连他自己也经常要被内廷的大太监们勒索。

    以唐绍仪外务部左侍郎的身份,此时也算部级官员,谈论奕劻收受贿赂恬然不以为怪,可见这于当日真不过是小菜一碟。

    巧妙的“弥缝”,含糊的“查办”

    赵启霖奏上,朝野震动,清廷乃命两名大臣赴天津彻查。好个袁世凯,来了个釜底抽薪之计,即让天津巨绅王锡瑛将杨翠喜领去,声称是他买下的使女,花费不过三千五百元,并非外间所传多至万金。待到查案的人到了,这边已经布置妥帖,人证物证俱在,加之两位大臣本来也不敢深究,最后以“查无实据”结案,赵启霖则因所谓污蔑亲贵重臣名节而被革职,但不久也官复原职。

    虽然结案,舆论并未偃旗息鼓。另一御史江春霖上疏,指出供词之“六可疑”:

    一、“买献歌妓之说,起于天津报纸,而王锡瑛则天津富绅,杨翠喜又天津名妓,若果二月初即买为使女,报馆近在咫尺,历时既久,见闻必确,何至误登?”即指最先披露丑闻的是天津报纸,如果杨翠喜在此之前已被王锡瑛买为使女,这两位在天津均为名人,报馆怎会完全不知而致误登新闻?

    二、“使女者婢之别名,天津买婢,身价数十金,至百金而止,无更昂者。以三千五百元而买一婢,是比常价增二三十倍矣。王锡瑛即挥金如土,愚不至此。”即指王锡瑛买一使女花费三千五百元,已大大超过常理。

    三、“翠喜色艺倾动一时,白居易《琵琶行》所谓名在教坊第一者,无过是矣。老大嫁作商妇,尚诉穷愁,岂有年少红颜,甘充使女?”以杨翠喜的色艺和知名度,她岂会甘心给人做一使唤丫头?这也是很有力的质疑。

    四、“王锡瑛称在天津荣街买杨李氏养女,不言歌妓,而翠喜则称先在天仙茶园唱戏,经过付人梁二与身父母说允,又不言养于李氏。供词互异,捏饰显然。”这是指出王、杨两人面对查办大臣的询问,供词尚有不尽一致之处。

    五、“既为歌妓,脂粉不去手,罗绮不去身,其不能胜操作也明甚。谓在家内服役,不知所役何事?”此处不仅揭出供词的漏洞,而且显有指责查办大臣未能尽职的用意:原为名歌妓的杨翠喜现称给人做使女,其在杨家究竟从事何种事务,为什么全不追问呢?

    六、“坐中有妓,心中无妓,古今惟程颢一人,下此虽十年浮海之胡铨,不免动情于黎倩矣。而曰买为使女,人可欺,天可欺乎?”这是从人正常欲望的角度分析,指出即使是南宋以气节著称的名臣胡铨,尚会为一个名叫黎倩的女子而动心,现在王锡瑛居然将杨翠喜充为使女,超出人情。

    最后,江春霖的结论是:“臣以情理断之,出名顶领之说,即使子虚,买妓为妾之事,更无疑义,伏查《大清律例·户例》内载,‘凡官吏娶乐人为妻妾者,杖六十,并离异’等语。……”江春霖认为,突然冒出一个王锡瑛,实为受人指使“出名顶领”,退一步论,即使王锡瑛并非冒领,他买下杨翠喜也绝不是供作使唤丫头,而是“买妓为妾”,而按照清律,官吏娶乐人为妻妾也是要受到惩处的。因为王锡瑛不仅系巨商,还是兵部候补郎中,属于“亦官亦商”,他自在这一法律条文的约束范围之内。揣测江春霖之意,应该是借助法律的威慑作用,逼迫王锡瑛不要替人出头,以免遭受无妄之灾。可惜,清末官吏纳妓早成风气,例禁虽严不过都是具文而已,王锡瑛和幕后指使者当然不会中这个小小的圈套了。

    江春霖的“六可疑”大多能够打中痛处,然而最后也并无下文。

    言官制度及其影响

    此事虽然含糊结案,舆论的力量终不可小视,即如奕劻也惴惴不安,授意载振自请开去农工部尚书一职。段芝贵的巡抚也泡了汤,就连其原来的官职亦被撤销。而慈禧的真实态度,则从她不久即令赵启霖复职,随后又给他升官一事上可窥端倪。慈禧令赵启霖复职的手谕交给军机大臣,居然绕过了首席军机奕劻,奕劻事后得知,不免诚惶诚恐。未几,赵启霖更被擢授为四川提学使,回想当初自己对亲贵的奋勇一击,感慨赋诗曰:“侧闻诏旨彰公道,始识朝廷有苦心。”

    从这起性贿赂案中,颇可看出清末官场生态。一是贿赂公行,百官之首的人也不自重了;二是派系林立,此案的背后就有袁派和反袁派相互斗争的影子;三是官官相护,积习难改,此案的草草了结表明,靠官僚阶层内部进行吏治革新已不可能。

    但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赵启霖始遭罢黜而终于擢升,段芝贵经此一击,而未能再起,就连贝子载振也不得不忍痛舍弃杨翠喜,且被迫辞去农工商部尚书,奕劻也为慈禧太后所疑,都足以表明,当时清议尚有相当权威,国家的纲纪法度也未完全崩坏。

    之所以如此,不能不归功于清王朝成熟的监察纠弹制度在制约官权上的积极作用。清王朝的监察纠弹制度有一个重要特点,即准许言官、谏官“风闻言事”,弹劾官员时不必硬要证据确凿,只要没有纳贿徇私,你的纠弹即使未被采纳,也无过错,偶有获咎者,最重者也不过革职,轻者只是回原衙门行走(不专任的官员谓之“行走”)。

    在这种制度的激励之下,像赵启霖这样的猛人在清朝并非个例,敢批慈禧逆鳞的也不在少数呢,慈禧常常暴怒却也未敢破坏祖制,拿言官开刀。这种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为了维护皇权这个中心,但其客观上起到的抑制官威以苏民困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只爱娥眉不爱官:艳事背后的政治阴霾

    纳妓自劾,轰传海内

    光绪八年,大名士李慈铭在其《越缦堂日记》中记了一道“上谕”:

    侍郎宝廷奏,途中买妾,自请从重惩责等语。宝廷奉命典试,宜如何束身自爱,乃竟于归途买妾,任意妄为,殊出情理之外。宝廷着交部严加议处。

    不久,他又在日记中抄录一份“邸报”:“诏礼部右侍郎宝廷照吏部议,即行革职。”

    这就是当时轰传海内的“纳妓自劾”事件。

    事件的主角宝廷,字竹坡,其家世十分显赫,他是宗室出身,隶满洲镶蓝旗,系郑献亲王济尔哈朗八世孙,可谓天潢贵胄。宝廷还是晚清诗坛之一大家,文章学问俱佳,于同治七年中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光绪七年,朝廷擢授内阁学士。他在出京赴福建主持选拔举人的乡试的时候(著名学者钱仲联谓,宝廷出京,是去任福建学政一职,主管当地教育事务,并非主持乡试,待考),途中于浙江衢州乘船,迷恋性质在“船妓”与“船娘”之间的舟女,纳为妾。按照清朝法律,官员纳妓为妾是要受处分的,尽管这一条款在实际生活中的执行力大成问题,晚清官员纳妓早成风气,但如果当事人自请其罪,朝廷和法律又怎么好意思继续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呢?

    宝廷自劾的折子也很有意思,折中写道:“钱塘江有九姓渔船,始自明代。奴才典闽试归至衢州,坐‘江山船’,舟人有女年已十八。奴才已故弟兄五人皆无嗣,奴才仅有二子,不敷分继,遂买为妾。奴才以直言事朝廷,屡蒙恩眷,他人有罪则言之,己有罪则不言,何以为直?”

    李慈铭于日记中痛诋宝廷“素喜狎游,为纤俗诗词,以江湖才子自命,都中坊巷,日有踪迹”,意思是此人猎艳成癖,还揭露了宝廷此前娶船娘失败的“阴事”。据李所记,宝廷主持浙江乡试时,就曾经买过一船妓,“吴人所谓花蒲鞋头船娘也”,“入都时,别由水程至潞河。及宝廷由京城以车亲迎之,则船人俱杳然矣。时传以为笑”。用现在的话说,宝廷想纳船妓的心情太急切,结果被人“放了鸽子”。而这一次,当然不肯再上当了,因此要和新纳的船妓“同行而北”。

    李慈铭嘲笑宝廷“明目张胆,自供娶妓,不学之弊,一至于此”,还不忘捎带一笔,讥其并不懂欣赏美女,因为听说新纳的船娘“面麻,年已二十六七”。

    宝廷过去在翰林院的时候,前工部尚书贺寿慈认市侩李春山妻为义女,后来贺寿慈东山再起,出任都察院的长官副都御史,这是监察官员维护风纪的职位,宝廷认为贺氏现有身份与前认李春山妻为义女的行为悖谬,乃上疏弹劾,弄得贺氏弃官而去。这次宝廷纳妓自劾,惹动好事者为诗嘲之:

    昔年浙水载空花,又见闽娘上使查。宗室八旗名士草,江山九姓美人麻。曾因义女弹乌柏,惯逐京娼吃白茶。为报朝廷除属籍,侍郎今已婿渔家。

    此诗首联即指宝廷两娶船妓;颈联拿宝廷的宗室身份与江山九姓渔船上的美女作比,因宝廷诗集名为《宗室一家草》,以“草”对“麻”,自然成趣;颔联上句写宝廷当年在翰林院弹劾贺寿慈事,“乌柏”典出《汉书·朱博传》,借指御史府,“弹乌柏”者,弹劾他人之奏折出自己手也,上句实为了衬托下句,喻其言行不一;尾联讽其宁愿弃官而婿于渔家。就诗而论,确是妙趣横生的雅谑,李慈铭在日记中录下了这首诗,并附加按语曰“一时传诵,以为口实云”,实则他就是此诗的作者。

    像李慈铭这样的人对宝廷嬉笑怒骂,被朝廷革职的宝廷本人的态度又如何呢?

    果然是诗人,也以诗应之:

    江浙衡文眼界宽,两番携妓入长安。

    微臣好色原天性,只爱娥眉不爱官。

    “微臣好色原天性,只爱娥眉不爱官”,说得何等坦荡!宝廷后来还有诗曰:“那惜微名登白简,故留韵事纪红裙。”表示自己为了“红裙”不惧被人弹劾,又倡言“本来钟鼎若浮云,未必裙钗皆祸水”,更可见其人对女性之态度。

    为了娶船娘,宝廷不怕失败,一娶再娶。难免叫人疑惑:这“九姓渔船”上的船娘,究竟是何种尤物?

    船娘妖娆

    清末民初人曾朴所著的《孽海花》虽名为小说,但实则多据真人真事敷演而成,而且有幸被作者选为小说角色的人物,均系当时之显贵和名流。宝廷眷恋钱塘江船娘,不惜弃官迎娶,即为小说中活色生香的段落之一。

    《孽海花》第七回写道:“钱塘江里有一种船,叫作江山船,只在江内来往,从不到别处。如要渡江往江西,或到浙江一带,总要坐这种船。这船上都有船娘,都是十七八岁的妖娆女子,名为船户的眷属,实是客商的钩饵……做这项生意的,都是江边人,只有九个姓,他姓不能抢的,所以又叫‘江山九姓船’。”

    曾朴已经将船娘的性质和江山船、江山九姓船之得名说得十分清楚。但为何以江山船谋生的只有九个姓,而且“他姓不能抢”,其实还有一段传闻。据徐珂《清稗类钞》所记,“九姓渔船,惟浙东有之。人有谓为陈友谅部曲之子孙者凡九姓,不与齐民结婚,以渔为业。盖友谅败于鄱阳,其部曲九姓,悉远窜至严州之建德,而拏舟往来于杭州、严州、金华、衢州也”。

    《清稗类钞》这里说到的陈友谅,是元末大乱中与朱元璋争夺天下的群雄之一,而且一度实力和声势均在朱元璋之上,但终在鄱阳湖大战中为朱元璋所败。权势角逐中失败者如果不自行了断,其命运当然都掌控在胜利者手中。陈友谅身死,残部还有不少人马,据说这些余部共有九姓,他们逃到杭州、严州、金华、衢州一带,以操舟为业。朱元璋为了表示惩罚,将这九姓打入另册,列为贱民,不能与其他百姓通婚,因此乃自成一系统,在江上营业的“江山九姓船”也就具备了垄断性。自然,《清稗类钞》只是野史,这里所写只能聊备一说了。

    江山九姓船的船家靠水吃水,其主业当然是客、货运和打渔了,船娘之登场,应该是市场需求的一种自然产物。起初未必全为“神女”,或为照顾船家生活或为招徕客人。江山九姓船虽无外人掺入其中,但九姓内部也肯定会有一种竞争关系,可想而知,第一个“引入”船娘的,在竞争中必然具有优势,然而这种优势却是无法长久维持的,因为市场中的其他竞争者肯定会群起效仿,这样一来,船上是否有船娘势必成为这一行业的准入门槛之一了。随着船娘的普遍进入,人性的欲求自然也会被激发出来,但如《孽海花》所说,船娘都是客商的钩饵,纯粹是为了给客人提供性服务恐怕也不尽合实际。我们只能说船娘是服务业的从业人员,性也可能是其中之一,而这种可能是否会成为现实,则完全视主客双方的意愿。

    不能将船娘等同于船妓,从宝廷的痴迷也可窥出端倪。像宝廷这样见过大世面的人,如果要纳妓,何必要几次三番到钱塘江上去找呢?而且他喜欢的这位船娘,“面麻,年已二十六七”,在常人眼里未必十分漂亮。经常出入欢场的宝廷之所以眷念她,只有一个合乎情理的猜测:她终究还是一个渔家女子,并非欢场老手,和纯操妓业的女子相比,她的健康、活泼和纯朴足以让一个见过大世面的老男人沉迷。

    不纯为妓女却被当时人们视为船妓,这里反映的是社会对贱民阶层的轻视。前引李慈铭日记,“吴人所谓花蒲鞋头船娘也”,这种社会意识已从此一口语中表露无遗。“蒲鞋”,浙江兰溪的方言,即民间草编凉鞋,浅口,穿脱方便;“花蒲鞋头”,指蒲鞋制作特别讲究,鞋头绣花。“花蒲鞋头”和“船娘”绑在一起,即指船娘虽然漂亮,毕竟是轻贱之物,人人可穿,人人可踩也。

    “清流”的旋涡

    宝廷娶一个属于贱民阶层的船娘为妾,卫道者讥其“不学”,他自己也承认“好色”,但也有人认为,作为宗室的宝廷行此常人眼中的“悖谬之举”,实则大有深意。

    宝廷辞世,其好友、晚清另一位大诗人陈宝琛所撰的挽诗中有两句诗值得玩味:“梨涡未算平生误,早羡阳狂是镜机。”

    陈宝琛这两句充满感慨的诗,揭破了艳事背后的政治阴霾。

    原来,陈宝琛和宝廷均为当时人所称“清流党”之一员。

    所谓“清流”,比喻德行高洁、勇于言事,有名望的士大夫,此义古已有之。《三国志》中说陈群“动仗名义,有清流雅望”,唐昭宗时,尽杀当朝名士,有的被投入黄河,曰:“此辈清流,可投浊流。”顾炎武诗“读书通大义,立志冠清流”,均可见“清流”应该算是一种褒词。晚清的“清流党”当然不是近代意义上的政党,也并未形成为一种组织,主要指以传统儒家规范为标准,侃侃论政的一批言官和谏官。他们的特点是坚执己见甚至敢批君主逆鳞,持论甚高却又未必均有裨于实际。晚清“清流党”中最著者,除了陈宝琛和宝廷,就是后以办洋务出名的张之洞,以及后来成为李鸿章女婿的张佩纶。这四人当时均供职于翰林院,志趣相投情谊深厚,又都长于诗文,抨击同僚指陈时政也往往毫不留情,因此最为人所侧目。宝廷死后多年,张之洞已是封疆大吏,一次拜宝廷墓,还对当年的少年豪举不胜向往,赋诗曰“翰院犹传四谏风”(一说“四谏”不包括陈宝琛,另一人实为黄体芳)。

    晚清官场派系很多,在大臣之中,军机大臣、大学士李鸿藻和这些清流最为接近,于是陈宝琛等人隐然奉李鸿藻为“宗主”。因“清流”与“青牛”谐音,时人便称李鸿藻为“牛头”,张之洞、张佩纶为“牛角”,陈宝琛为“牛尾”。牛一发怒是要顶人的,这种绰号,也象征着当时一般官员对他们的敬畏之心,因为清廷向来优待言官和谏官,弄得不好,被这些“清流”狠狠参上一本,是要吃苦头的。

    可是,清流党看似风光,但随着清王朝政治和社会危机的进一步加剧,清流党的日子也不好过了。经常成为其抨击对象的“浊流”不待见他们自不必说,另外,由于他们所持的儒家高论虽然看起来很美,但往往缺乏可操作性,究竟不能解决实际的问题,尤其是在掌握大权的地方督抚们眼里,动辄放言高论、侃侃谈兵谈洋务的清流简直就是自己大展施政宏图的障碍。而这时中央政府在恭亲王的主持下,其思路也是希望在中西文明碰撞的非常时期,尽可能避免不必要而又大伤元气的争论,走一条务实的变革之路。清流党的不合时宜性越来越凸显出来。罩在清流党身上的阴影也日趋浓重。陈宝琛说宝廷“早羡阳狂是镜机”,就是指他很早看到了这种危险,而提前以一种放诞不拘的方式进行趋避,逃离了是非的旋涡。

    局势的演变似乎也验证了陈宝琛的判断。在宝廷被革职后不久的光绪十年,中法之间发生马尾海战,清政府官员和将领不战而逃,中方损失惨重,清流党成员也几乎遭受灭顶之灾。

    在清政府的事后追责中,开列的惩处名单包括:陈宝琛、张佩纶、曾保、唐炯(云南巡抚)、徐延旭(广西巡抚)堪任军事,卒至溃败偾事,徐、唐定斩监候。张佩纶以马尾一役,调度乖方,暨保举非人,因而革职查办,后被发往察哈尔军台效力赎罪。陈宝琛则依部议,降五级调用。清流党多以知兵自许,这一次既在保举军事人才上大大走眼,张佩纶在前线的仓皇遁逃更将书生的荏弱暴露无遗。本来书生谈兵,无论多么慷慨激昂,都只宜姑妄听之,难怪清政府将张佩纶派往前线会办福建海防要被舆论认定是在有意挫辱这些高调派了。

    而在此之前,另一位清流党要角张之洞于光绪七年出任山西巡抚,在当时关心各派势力消长的人看来,已有分化、瓦解清流党的嫌疑。这种阴谋论无法细究,但一个事实确是清楚的,到了光绪十年,清流党的声势近于消沉。而从时序上看,这些事情也确是发生在宝廷纳妓自劾之前后,于此观之,说宝廷洞烛机先也不能算太离谱了吧?

    “清流”是非辩

    光绪二十六年(1900),慈禧光绪于“庚子事变”中被八国联军逼得出京逃难,途中幸遇知县吴永办差尽力才免于冻馁。吴永此人十分钦敬李鸿章,其口述回忆录《庚子西狩丛谈》中曾记录了李鸿章与他推心置腹的一次谈话。那时李鸿章已是人生暮年,回首宦途不禁感慨万千,愤激地说:“言官制度,最足坏事。故前明之亡,即亡于言官。此辈皆少年新进,毫不更事,亦不考究事实得失、国家利害,但随便寻个题目,信口开河,畅发一篇议论,借此以出露头角;而国家大事,已为之阻挠不少。……朝廷以言路所在,又不能不示加容纳。往往半途中梗,势必至于一事不办而后已。大臣皆安位取容,苟求无事,国家前途,宁复有进步之可冀?”又曰:“天下事,为之而后难,行之而后知。从前有许多言官,遇事弹纠,放言高论,盛名鼎鼎,后来放了外任,负到实在事责,从前芒角,立时收敛,一言不敢妄发;迨至升任封疆,则痛恨言官,更甚于人。”

    在这里,向来自负的李鸿章令人惊讶地流露出了一种人生失败之感,而之所以如此,他当然不会认为是自己才识不足,而是归咎于办事多遇牵制,以致未能尽才,自己主持的国家大事,也为之“阻挠不少”。牵制自己的力量,李鸿章则直指清流,比之于明末国家将亡时仍然大闹意气的东林党人,说他们少不更事,不考究实际,但求立异鸣高。李鸿章此处所说的言官升任封疆后,即对言官态度大变者,当隐指张之洞。张之洞当上封疆大吏后,不仅明里暗里和过去的清流朋友划清界线,议论也平实得多了。对这种转变当然不宜乱下道德判断,而应考量其身份之变化。不言而喻,“看人挑担不觉沉”,一旦自己亲自去挑担,感受又怎么会一样呢?

    吴永记录的李鸿章的感慨可以说是完全可信的,因为在其书信中,他就曾多次对朋友发牢骚曰:大臣在前面办事,言官们拿着笔跟在后面指责这挑剔那,事情怎么能够办好!

    在李鸿章看来,言官谏官等清流们的最大弊端有二:脱离实际和泥古不化。检视史料,意外的是,对清流的这种认知并非李鸿章一人而然,在一些被后世公认为思想开明的先觉者、改革者那里,“守旧”几乎成了清流们一张无法摆脱的标签。

    著名古文家、李鸿章幕僚吴汝纶在书信中感叹:“近来世议,以骂洋务为清流,以办洋务为浊流。”

    曾国藩之子、著名外交家曾纪泽在日记中把清流分为上中下三种:“上焉者,自守之士,除高头讲章外不知人世更有何书,井田、学校必欲遵行,秦汉以来遂无政事。此泥古者流,其识不足,其心无他,上也。中焉者,好名之士,附会理学之绪论,发为悬虚无薄之庄言,或陈一说,或奏一疏,聊以自附于腐儒之科,博持正之声而已,次也。下焉者,视洋务为终南捷径,钻营不得从而诋毁之,以忌嫉之心发为刻毒之词,就三种评之,此其下矣。”此处曾纪泽揭破了一个事实:名为清流,实则成分复杂流品不一。既有好名之徒,更有为了派系利益宁愿做违心之论的人,也不乏为了谋取私利而刻意诋毁他人者,而在曾氏看来,把这些名不副实的清流排除在外,清流之最上者,也不过能“自守”而已。

    精通洋务、最早倡议向西方文明学习的郭嵩焘则直接把矛头对准了清流党首领李鸿藻,他在致友人函中愤慨地说:“李兰荪(李鸿藻字兰荪)之意,竟欲东讨日本,西击法郎西,直不知其意欲何为?当国二十年,乃有此昏谬,覆国亡家有余。徒与一二无知少年,肆口狂论,自命清流,而使元勋宿将,慨然流涕,以求引避,能不寒心?”又曰:“数年前在京师即知高阳(此指李鸿藻,因其为河北高阳人)必误国,今始验也。”

    ……

    然而,一个容易为人忽略的事实是,李鸿章所痛恨的言官,多为其未能收买者。像对宝廷等人嬉笑怒骂的李慈铭也点过翰林,也喜欢大言高论,但其笔下从未拿李鸿章开刀,自然不在李鸿章痛恨之列。而李慈铭之所以善待李鸿章,实因为后者对他多所笼络也。从李慈铭的日记中可知,李鸿章除了给过他一些优差,每每到京公干,李慈铭都会和其他穷京官一样上门大打秋风,蹭点银两来花。

    专司言责的人能够做到不被收买,是否应该承认,真正的清流,其人品和气节仍然有可取的地方?清流固然常常不知变通,但其迂执的议论最后发生作用,怎能独怪于他们?如果不是由于执政者缺乏主见和定见,又因为对出现权臣的危险过度敏感,隐藏着利用言官谏官对大臣制衡的心理,清流的一些高调又怎能进入决策层,乃至对国事产生负面的影响?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一批不畏权势、勇于言事的清流们,大吏们的气焰会嚣张得多,晚清政治也会更加污浊。

    回到本文的主角宝廷。据《花随人圣庵摭忆》所记:“竹坡先生之贫特甚,罢官后,徜徉京西诸山间,得诗数百首,春寒如严冬,而着袄袍,面破棉见。……身为贵胄,交游遍朝端,而穷饿不顾以死,非徒今人所难能,古亦不多见。闻先生殁时,无以为殓。”

    “身为贵胄,交游遍朝端,而穷饿不顾以死,非徒今人所难能,古亦不多见”,作者的这种感喟放到任何一个时代都会引起强烈的共鸣。无论如何,我愿意对宝廷等那些真正的清流们保持一份敬意。

    重审“苏报案”

    “苏报案”在晚清史上颇显奇特。这是以一国政府为原告,以本国国民为被告,由设在租界的中外联合审判机构“会审公廨”共同审理的特殊官司。

    《苏报》创办于1896年的上海公共租界,原本平淡无奇,1900年该报被落职知县湖南人陈范购买,1903年5月,同为湖南人的章士钊被陈范聘为主笔,和主要作者章太炎、邹容等人大力宣扬“排满”“革命”,乃一变而为晚清史上言论最为激烈的报纸。清政府要求租界当局“引渡”《苏报》诸人未果,只得妥协。最后,会审公廨判章太炎监禁三年,邹容两年,刑期从到案之日算起,期满逐出租界。清政府“萃一国之精神,以购一二党人之性命”的目的宣告失败。

    革命党取得政权后,“苏报案”的主角章太炎、邹容的光环被不断地放大,迄今也未见削弱。不论是讲革命史,还是新闻史、言论史、民主思想史,都会浓墨重彩地铺叙“苏报案”。与舍身取义的章、邹相比,清政府在叙述者笔下,则尽显滑稽、颟顸和凶残。

    论者既已把试图惩处章、邹等人的清政府定义为腐朽和凶残,合乎逻辑的推论是,清政府要想表现得“正面”一点,只有对章、邹等人公开刊诸媒体,鼓吹暴力、煽动杀人的言论不闻不问。可这能否算是正常的社会?论者是否愿意生活于其中?在整个“苏报案”中,清政府的行动是否真的没有一点合法性?

    “苏报案”给中国社会带来了什么?尤其是后来对“苏报案”的一边倒似的肯定式书写,对中国新闻事业的发展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

    ……

    如是种种疑问,都在表明,对这个晚清大案,实有重新梳理之必要。

    “苏报案”发生的背景

    “苏报案”发生的大背景,可用一言而概之,即革命的声势日趋高涨。

    百日维新失败,康梁亡走海外,以“保皇”救中国为根本主张。保皇党把被慈禧太后囚禁的光绪皇帝想象成圣主,认为维系这个神圣的符号,会大大节约社会变革的成本,因此当务之急是推动光绪帝重掌政权,实行君主立宪。而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则反是。两派围绕保皇与革命、共和与君宪,在海外展开了论战。

    在“苏报案”发生前夕,又有“拒俄运动”。俄国人借庚子事变,既参与“八国联军”侵华,又派兵侵占东北。事变平息,中外签约,俄国却拒绝从东北撤军。在留日学生的主导下,中国知识界掀起了“拒俄运动”。“拒俄运动”中,革命党发挥了很大作用,使这场运动天然带上了浓重的“反清”色彩。如果在外人凌逼之下,政府表现软弱,那么对革命党来说,这场民族危机岂非打击清政府、摧毁其合法性资源的天赐良机?而在清政府一边,虽然看不到任何有关其要出卖作为祖宗发祥之地的东三省利权于俄人的资料,但它处理“拒俄运动”中的为难是不言而喻的,一方面,不能拂逆民众爱国之情,另一方面,又要力防革命党推动暗潮,使民众心理从“拒俄”转向“反清”。清政府和革命党的诉求在此背道而驰,双方之角力不可避免。这一点通过《苏报》得到了再现。

    章士钊被聘为《苏报》主笔后即抱定两大宗旨,“第一排满,第二排康(有为)”,这一宗旨又决定了《苏报》文章的基本面目,为了反清政府和宣传革命,无所不用其极。清政府后来控告《苏报》,举出了几篇代表性文章,可见一斑:1903年6月6日刊登张继《祝北京大学堂学生》,作者呼吁北京的学生效法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学生,起来“杀皇帝”“倒政府”;6月18日登载《贺满洲人》,“乃今者睡虎已醒,群盲豁然,吾汉族之曙光已一发而不可遏,抑视满人为九世深仇,切齿裂眦,磨砺以须”;6月22日发表章士钊《杀人主义》,宣扬“杀尽胡儿方罢手”……

    “拒俄运动”爆发后,《苏报》迅即开办“学界风潮”专栏给予呼应。但对照上述触目皆是的血腥词句,读者当能明白,《苏报》所谓“拒俄”,其实言在此而意在彼。

    “苏报案”中的章、邹应予重新评价

    章太炎、邹容是“苏报案”中的主角。

    邹容以其鼓吹“革命”“排满”的小册子《革命军》和为《苏报》撰写的激进社论,又因“苏报案”发而庾死狱中,乃成为近代新闻史绕不过的一个人物,更有专门研究新闻史、言论史的学者赞曰:邹容的《革命军》“可以说是中国第一部‘人权宣言’”。

    新闻是什么?不论理论家如何定义,都不能否认其关键在于尽可能地传播事实真相,“客观、公正、理性”是新闻(包括随新闻而生的新闻评论)的本质。以这种标准衡量,邹容的《革命军》也好,其为《苏报》撰写的激进社论也罢,虽然都极富感情色彩,有强烈的感染力,却未免脱离了新闻的常轨。“吾民何辜,受此惨毒,始也欲杀之,终也欲杀之,上薄苍天,下彻黄泉,不杀不尽,不尽不快,不快不止,呜呼!呜呼!”在邹容笔下,清政府对汉人就是一个“杀”字而已,类似这样的文字昔日当然很有鼓动性,但毫无疑问,这样的论述过不了事实和情理检验这两道关口,它诉诸人的血性,而不是理性,新闻怎能以此为准则?

    将邹容的《革命军》视为中国第一部“人权宣言”,那就更是明显的误读了。异国的“人权宣言”是为所有“人”争人权,如果只为人类中的某一部分、某一种族、某一阶级争人权,哪能算是“人权宣言”呢?而我们在《革命军》中却赫然看到邹容的郑重提议:“驱逐居住中国中之满洲人,或杀以报仇。”

    邹容撰《革命军》,“义兄”章太炎在《苏报》上撰文揄扬、推介,又与康有为展开笔仗,一时成为舆论界的风云人物,也让《苏报》的声名不胫而走。康有为从国民受教育程度不高着眼,宣扬君主立宪,章太炎著文驳之,号召革命,二人的辩论,是近代史上异彩纷呈的一出大戏。

    康章之争谁占上风?不少已出的近代史都认定,康有为被章太炎的雄文驳倒了,章之《驳康有为论革命书》遂成为近代史上一篇经典政论。但今日如果肯细读全文,则不难发现,章氏雄文虽然笔墨凌厉,却远不能让人服气。

    辩论文章,最重要的是讲事实,摆道理,谁论据过硬、说理透彻,就能折服辩手和旁观者。章太炎的文章与这一基本要求相距甚远。章文中向来被人传诵的抨击光绪帝的句子,如“载湉小丑,不辨菽麦”云云,今人视之是难逃人身攻击嫌疑的,而且光绪帝是不是真的就“不辨菽麦”,时年三十多岁,未进过宫,没和皇室打过交道的章太炎又怎么会知道呢?不过想当然罢了。这些都犯了政论文章之大忌。

    章氏雄文中最大的一处败笔,就是不从对方已有之言行上着手分析,而是揣摩其动机,并以此作为攻击之靶,极尽丑化能事。他先是说光绪帝发动变法的动机是,“知非变法,无以交通外人,得其欢心”,又说康有为反对革命,坚持立宪,是因为“内阁军机之位,亦可以觊觎矣”。和人辩论时当然要击其痛处,不过,这种痛处,应该是其言行上不经意露出的破绽,你使其暴露于天下,适见对方之丑态。对方思想深处的东西,你何由得之?如果辩论双方都胡乱猜测对方的动机,以此作为靶子,那只会流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是典型的胡缠乱打了。

    杨度曾经感叹:“革命排满四字,在社会上可以成为无理由之宗教。”康章之争中,章氏一方之所以显得气势更盛,正是由这种时代氛围和大众心理决定的,与文章好坏关系甚微。

    章、邹的一生如何盖棺定论,非浅学者能为,也超越了本文题旨,但具体到“苏报案”中的二人之言行,窃以为,历来史家评价过高。自然,如果要写革命史,“苏报案”中的章、邹不妨大书特书一笔,轮到撰写新闻史,也要大加褒奖,则殊属不当了。

    清政府的行动

    针对《苏报》诸人,清政府力图将其从租界“引渡”,由中国官员按照中国法律进行审判。

    所谓“引渡”,本是指一国应他国的请求,将被他国指控或已判刑的人移交该国的行为。租界当局将犯罪的华人交给中国政府,不能视为引渡,但在当时,租界当局视租界为独立王国,常常称这种行为为“引渡”。围绕“引渡”,清政府和租界当局及背后的列强政府展开了折冲樽俎。双方的冲突,显示了法治理念上的巨大歧异,英国议会就是否“引渡”《苏报》涉案人员进行辩论时,不赞成“引渡”者即指出:“华人之正法于北京者,受残酷之刑罚,其野蛮之情况”,世人皆知,因此,“目前所论之案,虽有一派人士主张交诸人于华官手,吾等决不当附和之”。除此之外,租界当局还怀着隐秘的心思,即防范自己攫取的治外法权因此案而被冲破一个缺口。

    而反观清政府,其陈旧的思维模式一开始就显露无遗,“目无君上”“大逆不道”等指控,本非法律语言,焉能说动外人?清政府遇挫之后,也慢慢开始学会运用规则与列强周旋。租界当局坚持涉案诸人在租界内审判、服刑,是其认定章、邹系因言论涉案,当以国事犯视之,而在19世纪,一个主权国家对来自别国的国事犯有庇护之权,已为通例。但租界能否享受有主权国家之权利?起初清政府并未意识到这一点,只是反复辩论章邹二人是“痞匪”,不是“国事犯”,最后才醒悟,转而援引中外所定会审章程同租界当局周旋。如张之洞所指证:“查上海公堂章程,有华人涉讼其案情与洋人无涉者,领事不得干预等语。……而工部局硬欲干预此案,竟欲以上海租界作为外国之地,显系有意占权,万难迁就。……我能趁此极力争回此项治权,将来再有缉拿匪犯之事,便易措手。利害所关甚巨,所包甚广,其有益尚不仅此六犯一案也。”

    然而,在清政府与各国公使、领事、工部局交涉过程中,又发生了曾参加自立军起义的沈荩在刑部被杖毙之事,中外舆论哗然,使交涉急转直下。清政府不得不退而求其次,草草结案。

    清政府的失败有多重蕴含,打压革命排满言论的行动遇挫是其一,司法主权遭到攘夺是其二,与时代脱节的旧的司法制度及法治理念被中外舆论共同唾弃是其三,因“苏报案”,合法性资源进一步丧失是其四。正是由于“苏报案”的刺激,清政府加快了法律改革的进程,以求和国际接轨。

    仅仅于政治着眼,清廷在“苏报案”中的形象的确糟糕得可以,但如果从法律角度考察,清政府亟欲惩治《苏报》诸人的诉求未必全无合理性。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是,即使按照“国际惯例”,一国之政府对公开在媒体上鼓吹杀人的血腥言论也不能不加以制约。清政府的法治理念的确落后了,但即使是用当时最称文明的标准衡量,章太炎和邹容等人也是有罪的,只不过在中西两个法律系统里,其罪行一重一轻罢了。

    《苏报》与《申报》:中国报业的两条道路

    “苏报案”对晚清乃至以后社会的影响十分深远,但它对中国新闻事业的发展所起到的特殊作用却似被忽略了。

    入民国后,《苏报》及章、邹等人被塑造的光辉形象,使业界中人以追步《苏报》为荣,这样的舆论生态颇堪深思。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与“革命的”“生气勃勃的”《苏报》相反,在报史叙述者笔下,和《苏报》同处上海、中国最早的现代报纸之一《申报》,其晚清时期的表现,则被打上了“保守”“落伍”的标签。

    翻阅晚清《申报》,一个非常直观的印象是,它反映的社会生活极为深广。几乎所有争议事件,即今日所谓“公共话题”者,都受到了《申报》的充分关注。大到修建铁路之分歧、派遣留美幼童、倡言办报、外使朝觐之争、科举兴废,小到城市消闲与娱乐方式的变化、一所新式学堂的举办、上海兴起的烟馆女堂倌、中西医的冲突、杨乃武冤案之过程、官场礼仪从简的呼声,在《申报》上一一得到了呈现。可以说,要了解真实的晚清社会必须去读《申报》,《申报》正是以客观报道当下的姿态成为了历史。而就当时而言,《申报》的功用正在于,平和而坚定地推动社会转型。我不准备说《申报》的这种工作一定比天天鼓动暴力革命的媒体更值得赞扬,但至少也有其价值吧?可惜的是,此后中国报业的发展路径选择上,《苏报》压倒了《申报》,新闻媒体不再是“公器”,而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特定利益群体的工具。在这里,事实的真相并不是第一重要的,重要的是如何最有效地传递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并以之影响公众。当年《苏报》在“拒俄运动”中曾经揭载一份“清廷严拿留学生密谕”,并由张继作《读〈严拿留学生密谕〉有愤》以为烘托,轰动一时,清政府谴责《苏报》捏造上谕,《苏报》言之凿凿地宣称密谕系“从江督署借抄得来”,后来章士钊终于承认了捏造的事实,并称:“当日凡可以挑拨满、汉感情,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这无疑是严重逾越新闻媒体底线的行为,可是在目的正义的眩惑下,却少人过问。

    《申报》被讥为“落伍”,《苏报》则成为“进步”的标志,窃以为,这与新闻业在近代中国渐渐发达以来,国人对新闻功能的理解出现了偏差有关:偏重新闻鼓动的一面,却相对忽视了新闻隶属于传播学的更重要的一面,即传播事实真相。

    《申报》的被贬低并不只是一家报馆的荣誉问题。如所周知,中国现代报史上,此后坚持《申报》道路的,只有《大公报》等寥寥几家而已。

    一颗头颅与一场革命:清末乱局中的端方之死

    从王国维的一首悼诗说起

    1912年,时为民国元年,在日本留学的王国维挥笔写下了一首悼诗《蜀道难》。起首即悲叹:“对案辍食惨不欢,请为君歌蜀道难”,中间介绍这个死者,“开府河朔生名门,文章政事颇绝伦。早岁才名揭曼硕,中年书札赵王孙”,“开府此外无他娱,到处琳琅载后车”。描写其死难经过则曰:“提兵苦少贼苦多,纵使兵多且奈何。戏下自翻汉家帜,帐中骤听楚人歌。楚人三千公旧部,数月巴渝共辛苦。朝趋武帐呼元戎,暮叩辕门诟索虏。”

    王国维要悼念的,就是于一年前被刚刚覆灭的清王朝任命为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不久即死于兵变,连头颅也被士兵装在盒子里送往武昌请功的端方。从诗中可以看出,王国维对端方的评价很高,把他比拟为元代著名诗人、学者揭傒斯(字曼硕)和杰出书画家赵孟(赵为宋宗室之后,故称其为“赵王孙”),说他出身名门,文章政事绝伦,又好风雅,仕途之余唯嗜收藏书画古董。发动兵变,乱刀砍死端方的是随其入川弹压四川保路运动的湖北新军,而端方曾任湖北巡抚,所以,他所带的“楚人三千”实为其“旧部”。这些旧部早晨还到端方帐前拜问“元戎”,晚上的时候,就骂他“索虏”(南北朝时南人叫北人为“索虏”,清末汉人亦以此称满人)了。字里行间,透出王国维很深的感慨。

    辛亥革命的“种族革命”成分极浓,入民国后的王国维为什么要悼念一个满人?

    其实,他与端方的关系远远说不上深厚。王国维于清末受罗振玉之邀,曾执教于以紫阳书院为基础创办的江苏师范学堂,当时两江总督正是端方。我没有看到二人直接交往的文字资料,但考虑到王国维和提携他的罗振玉,与端方一样都对古器物有着相同的嗜好,而罗振玉一直又为端方所器重,所以从情理上讲这三人应该有学术切磋的机会。更重要的是,王国维毕生致力于文化和教育,而端方在两江总督任上,对江苏新式教育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想必也是王国维怀念端方的一个原因。

    四川保路运动是点燃辛亥革命的导火索,由于鄂军被急征入川,导致武昌空虚,才有了武昌起义出人意料的成功,孙中山就说:“若没有四川保路同志会的起义,武昌革命或者还要迟一年半载的。”作为出面负责弹压“起义”的清廷大员端方,就这样以一个可笑的角色在历史中定型了。王国维居然为因对抗革命而丢了脑袋、丝毫不值得同情的端方写悼诗,未免太不合时宜。世人多谓王国维学问精深,而思想落伍,他在入民国后还悼念一个满洲贵族官僚,似乎又是一个表明其“思想落伍”的现成好例。

    历史是不是这样?可还有一些异代人们意想不到的幽微之处?

    才子、开明派、渐进改革者端方

    端方,字午桥,号陶斋,满洲正白旗人。1861年(清咸丰十一年)出生于直隶(今河北丰润县)的一个满洲贵族家庭,1882年,21岁时中举,进入仕途。端方在政坛崭露头角始于戊戌年的百日维新,当时他被任命为作为新政内容之一而设立的农工商总局督办。维新失败,农工商总局被撤销,端方本人也几遭不测,但最终化险为夷。据说端方的脱险缘于他进呈了一首歌颂慈禧的《劝善歌》,“太后大悦,命天下张贴,京中呼为‘升官保命歌’”。但实际上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端方不像康有为那般激进,对慈禧也非常尊重。认识到晚清中国必须变革,但又力主走渐进的道路,这是端方的一个显著特色。

    端方成为晚清政治中的要角,则在庚子年中。这一年,在八国联军的进迫下,慈禧挟光绪,从北京、山西一路跑到西安,而这时的端方正好代理陕西巡抚。关于端方的突然发迹,护驾入陕西,后被擢升为西安知府的川人胡延有《长安宫词》一百首,其中第七十九首和胡的自注有清楚的记载。诗是这样写的:金殿留身日正中,安危重论徙薪功。退朝高敞蓬莱馆,旌节花开一品红。原注中则写道:“陕西护抚臣端方当拳焰方张之际,懔遵谕旨,保护教堂最力。偶有乱民蠢动,立置重典,羽书下州县,责令谨守条约,保教安民,幕府草檄,手腕欲脱。虽指摘交乘,卒赖镇定之力,全境乂安,圣驾得以安然临幸者,端方之力也。两圣莅止,深契其能,擢任湖北巡抚,旋加头品顶戴尚书衔。”从诗中可以看出,在义和团声势最盛而且得到朝廷支持的时候,端方即“保护教堂最力”,从而保证了陕西全境的安全,也使出逃的慈禧有了一处相对安全的避难所,同时又把自己送上了封疆大吏的位置。

    “谨守条约,保教安民”,这只是端方作为晚清重臣中开明派的一个方面,其对国内政治生态影响最大的则在发展文化教育和力主宪政上。端方历任湖北、湖南、江苏、直隶(今北京、河北、天津一带)等地的大员,在其任上,兴学育才始终是其重中之重,不论是推进留学事业,还是建立和完善现代教育体系,都堪称全国的模范。可惜,我们对那些被打上可笑印记的近代人物,向来只习惯于记住几条斩钉截铁的“判断”,而忽视去搜寻原始的史料,所以端方在文化教育方面的开创性贡献一直不为人所熟知。直到2007年,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张海林教授的大著《端方与清末新政》,这一情况才有所改观。张海林在书中列出了“端方在新政活动中的诸多‘第一’”,不妨引录几条以见端方在发展文化教育方面的成绩:1902年,端方在湖北巡抚任上创立湖北幼稚园,此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现代幼儿园;1902年,与湖广总督张之洞合奏清廷,建立湖北图书馆,此为湖北第一个现代公共图书馆;1905年,在湖南巡抚任上开办湖南第一个公共图书馆,派出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批女留学生20人赴日本学习,举办湖南历史上首次体育运动会;1907年,在两江总督任上,饬令南京各学堂举行运动会,此为南京历史上第一次全城学生运动会,又创办江苏第一个现代公共图书馆,创办南京最早的官办外语学校;1908年,创办两江最早的法政学校、商业职业学校……

    端方本人博学能文,当时就有“旗下三才子”之一的美称。加上他重视文化教育,礼贤下士,故许多名流均乐为其所用,要么被延揽为幕下士,要么被他推举到实施新政的重要位置,如缪荃荪、李审言、况周颐、罗振玉,都是一时之选。《清史稿》中说:“端方性通脱,不拘小节。笃嗜金石书画,尤好客,建节江、鄂,燕集无虚日,一时文采几上毕、阮云。”把他比为清朝集显宦、宿儒于一身的两大代表毕沅、阮元,是并不夸张的。

    端方在倡导宪政方面的言行,更有超越时代的意义。

    清末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是当时中外舆论普遍关注的大事,后来却被妖魔化了。五大臣之出洋考察对中国社会的意义,其实从端方考察归来所著的两本书中就可以看得十分清楚。端方归国后整理出版了《欧美政治要义》和《列国政要》,介绍文明社会的政治学常识,很多论述均为开先河者。比如他分析臣民权利和义务,对“义务”,仅用了一百多字论述,而在“臣民之权利自由”中,则以两千多字的篇幅浓墨铺陈,“人身之自由”“家宅之安全”“居住转移之自由”“信书之秘密”“所有权之保障”“信教之自由”“言论著作印行结社之自由”“请愿之权利”“裁判之公平”等,逐项列举无一遗漏,又痛论曰:“设立政府所以谋公共利益,保全国民之治安兴盛利乐,非为一人一家或一种人之幸福尊荣私利也”,这在总是强调人民对政府负无尽义务的传统社会,真如电光石火。正如张海林教授所说:“如此系统地把欧美宪法中权利自由的条文译介过来,且公开出版,并上奏最高当局者,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只可惜过去治中国宪政史的学人完全忽略了端方和《欧美政治要义》的存在,把赞赏、译介、阐释、传播西方民主自由权利的功绩全部挂在了所谓‘弃传统而不顾’的激进留学生或革命家身上。”

    端方是宪政救国论者,认为“中国非立宪不可”,但他同时又以日本立宪经过十多年预备期为例,称“速立宪又不可”,理由是,“中国数千年来一切制度文物虽有深固之基础,然求其与各立宪国相合之制度可以即取而用之者,实不甚多。苟不与以若干年之预备,而即贸然从事仿各国之宪法而制定颁布之,则上无此制度,下无此习惯,仍不知宪法为何物,而举国上下无奉行此宪法之能力,一旦得此,则将举国上下扰乱无章,如群儿之戏舞,国事紊乱不治且有甚于今日,是立宪不足以得安,而或反以得危矣”。充分显示了其渐进改革者的特色。今天回顾近代史,应该承认,实施宪政的确无法一蹴而就,需要一个为时不短的准备过程,而渐进改革也是代价最小的一条路径。

    张海林教授的《端方与清末新政》主要取资于海外出版的端方文集和奏稿,不知何故,近代野史笔记中关于端方的材料均未采用。近人笔记中有一些对端方不利的说法,主要是称其“好货”。这一说法也许不是空穴来风,否则端方也玩不起古董。不过晚清官场贿赂公行成风,端方作为一个有特殊嗜好的封疆大吏,未能洁身自好并不意外,也不应影响到对其作为政治家大节的评价。

    要命的铁路

    1909年,48岁的两江总督端方被擢授直隶总督。虽同为总督,但直隶总督在地方官员中排序第一,是所谓“疆臣之首”,端方眼看就将入阁为相参与枢要了,却突然遭遇了一场政坛滑铁卢。

    此前一年,光绪和慈禧相继去世,1909年清廷要筹办慈禧梓宫移陵。作为直隶总督的端方被任命为“山陵大差”总办,负责一切相关事宜。差事办完之后,李鸿章的孙子李国杰弹劾端方,说移陵过程中,有人持照相器具“沿途拍照,毫无忌惮,岂惟不敬,实系全无心肝”,又说风水墙内架设电线,“马上传递,未为不便,何必借行树为电杆。致蹈人臣不敬之诛”。端方因此被革职。

    照相,架设电线,无非都是想借助现代技术,把差事办得漂亮点。端方丢官,实在是无妄之灾。当时《大公报》就发表评论进行了辛辣嘲讽:“自光学发明而后有照相机之作用,自电学发明而后有电线杆之设布,我国之有此等机械犹在近数十年,故关于此等犯罪律例上无明文也。今直督端方竟因此而蒙不敬之罪,殊属出人意外。由此推之,凡近来以摄影为纪念,以电机通言语者皆以不敬待之耳,否则何解于端方之革职?”端方解职由津晋京,天津官、绅、商、学各界特在车站搭棚恭送,《申报》报道称“商学各界在车站送行者不下数千人,皆有依依不舍之意”。

    荒唐故事的背后是权力的争斗。据说李国杰找端方碴儿的目的原就很不单纯,他曾以“侄国杰”的身份向“午帅年伯大人”致函一封,为自己和他人向两江总督任上的端方求过官职,而端方承允之后未曾践诺。加之端方升迁过速,又锋芒毕露,难免不为人所忌。

    罢官后两年,即1911年5月,因著名洋务派、时任邮传部尚书盛宣怀的推荐,端方被清廷起用为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端方的起复,野史上说是他不甘寂寞多方运动的结果,而从他在私信中多次流露对这一任命的迷茫情绪看,这种说法并不可信。

    清廷之所以相中端方,实因为愈演愈烈的铁路风潮集中于南方,而“端方曾任湘、鄂两省督抚,两省士民甚有感情,若令其前去,善为劝导,必能弭祸无形”。端方在湘、鄂两省督抚任上,确与地方绅民关系不错,但问题在于,如果某件事情牵涉利益甚巨,则感情云云往往又是靠不住的。而铁路风潮正是牵涉利益甚巨的一件麻烦事。

    铁路风潮起因于盛宣怀主持的铁路国有政策。自甲午战争以后,清末的铁路政策经历了合股官办、商办与路权国有三个阶段。盛宣怀力推的铁路国有,是在合股官办、商办这两种办法均遭遇严重挫折后一种自然的政策转向。清政府认为,铁路路权收归国有,由国家统一筹划,向西方银行借款,并聘请外国工程技术人员来建造,铁路建设才会取得成效,而南方各省相当多的绅商则主张继续由民间自办,这样就产生了碰撞。过去我们习惯于把清政府的做法称为“卖国”,把以“商路亡,中国亡”为号召鼓动风潮的人们称为“爱国者”,未免忽略了情绪化的东西下面掩藏着的利益考量。

    铁路风潮牵涉多省,为什么唯独四川闹得最凶?原来,湖北、湖南两地商人投入到铁路民营公司的股份,清政府都如数偿还,而四川公司亏空的300万元,盛宣怀却拒绝补偿。盛宣怀拒绝的原因在于,四川公司的亏损,是其卷入了1910年世界性的橡胶投机生意,遭遇失败。盛宣怀说:全国老百姓交到国库的钱,怎么能为民营公司自己经营不善而埋单?

    关于“保路运动”,大陆学者萧功秦先生在《清末“保路运动”的再反思》一文中有深入的分析,而美国学者周锡瑞更早有精辟论断,他在《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一书中说了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话:

    “那些钱庄倒闭时,钱丢了,而中央政府拒绝补偿四川公司那些股份。假如政府偿还了那些在投机中损失的钱的话,四川绅士是可以保持沉默的。他们的抗议文件,就隐隐包含了这个意思。自然,四川的抗议是在爱国主义和反对外债的辞藻中暗示出来的。不出所料,在湖南和湖北也听到了类似的辞藻,但是在后面这两个省内,没有人丢失一文钱财,辞藻还是辞藻,并未见诸行动。”

    四川发起保路运动的绅商们,他们将自己的策略归纳为两句毫不含糊的话,即“以索还用款为归宿,以反对国有为手段”。这颇有些像今日的“嘴里是主义,心里是生意”。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很正常,但可怕的地方在于,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打着让人热血沸腾的冠冕旗号,裹挟了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使社会局势严重失控。

    端方对保路运动爆发后的复杂局面是有清醒认识的。他在出发前和赴川途中,曾多次谏言,要求朝廷废除国有政策,以免刺激众怒,引发全面骚乱。一路上,他走走停停迟迟其行,显示了他对自己和国家命运的茫然。他也知道危机迫在眉睫,并力图用清廷官员罕有的柔软身段将其化解。随端方入川的幕僚后来向朝廷报告:“此行端故督上体朝廷德意,下念民生困苦,虽带有鄂军两标护行,实不主剿办宗旨。沿途皆由端故守竭诚演说,日行百余里,道路崎岖,宿于牛栏豕圈之间,寝食俱废。然遇村屯乡镇人烟稠密匪徒麋集之区,犹作舌敝唇焦口讲指划,务使川民皆感朝廷恩惠,解散胁从。……是以每到一邑或一州一镇,人民皆备极欢迎,结彩舆前有如山积。”端方家丁也向朝廷报告:“沿途饮食,并无菜蔬可食,每饭只有白饭咸菜。沿途所住之房即系养猪堆粪之屋,即钦差亦系此等之房。行至两三月均如是。……到一处即鸣锣集众,寻一处宽敞庙所,六大人(端方之弟端锦)前往演说。……各界感情殷殷。”他又根据地方人士的申诉,向朝廷电奏:“查得川中罢市罢课,不戕官吏,不劫仓库,绝非逆党勾结为乱。……人民因蒲殿俊、罗纶等被拘赴辕请释,统领田征葵擅行枪毙街正、商民数十人,附近居民闻知,遂首裹白巾奔赴城下求情,又为枪毙数十人,以致众情愤激……”电文中的倾向性是很明显的,他希望借此取得和绅民谅解的动机跃然纸上。

    在革命风暴已经席卷而来的时候,作为负责弹压动乱的清廷大员,端方要面对的危机,既是他个人的,也是清政府的。为了化解这两个层面的危机,可以说端方也竭尽了所能。但该来的还是来了。

    1911年11月13日,端方带领湖北新军抵达四川资州,在资州盘桓了十余日,他显然已陷入彷徨不定的困境。这时,武昌起义的消息传来,军心愈发动摇。据随同其入川的一位新军士兵回忆:“端方为稳定军心,极力笼络部下:有的士兵生病了,端方派其弟到军营问候;有的士兵亡故了,端方修书哀悼;沿途官民送吃送喝的劳军,端方做出先尝毒的姿态。甚至有的士兵受不了跋涉之苦,端方竟然下令雇轿抬着他。”尽管如此,兵变还是发生了。端方和他那曾经留学日本研究铁路的弟弟端锦均被杀害。

    裹上华丽外衣的暴力

    杀死满人、清廷大员端方,在当时的语境中,当然是值得喝彩的革命行动。可惜,寻绎史料,又有一些意外的东西。

    关于端方之死,梁溪坐观老人《清代野记》是这样叙述的:“时统兵者一为曾广大,一为邓某,皆端任鄂督时所拔之士也,于端皆有师生谊。又有营官董海澜者,四川人,亦鄂之学生。……当时广大禁兵毋暴动。……至十月朔,端行有日矣,布告军士谓已遣人至成都银行借四万两发本月之饷,并为众军办归装,众怒稍息。至初五日,端束装待发,众以银未至阻其行,并要挟书券,端与之。至初七日黎明,银犹未至,众谓诳我,于是董海澜倡议入行馆,驱端至侧屋云:‘我辈将假尔室开会议。’兵入室,遍搜行箧,无所得,即欲杀端,曾广大乃宣言曰:‘端某非诳人者,彼欲行即听其行,何必杀,如赞成者举手。’乃举者仅少数,曾又再三劝,兵皆汹汹,谓曾有异志,当先杀之,曾乃不敢言,大哭出。谓端曰:‘曾某不能保护,罪万死,然迫于众,实无可解免矣。’其时兵皆举铳待发,曾亟止之曰:‘此中尚有汉同胞无数,若满人不过端兄弟二人耳,何为玉石不分耶!’众乃逼端至行馆大门一小屋中,乱刃交下。其弟端锦大骂,迫之跪,不屈,亦乱刃而死,皆断其首。曾广大备棺敛之,欲敛其元,众曰:‘是将函至武昌者,不得敛也。’……初八日,成都借银至,已无及矣。”

    除了《清代野记》,像上海《字林报》等外国在华媒体当时也有类似的记载。这提醒我们,对掩饰暴力的那件华丽外衣,需要认真审视。

    发动兵变的人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银子,为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只好在端方的脑袋上打主意了。他们将端方和端锦的头颅盛在匣中,浸以煤油,使其不腐,回鄂时沿途示众,最后又呈送武昌军政府的黎元洪,以此作为在未来政权中分一杯羹的奇功。

    端方的被杀引起了英国《泰晤士报》著名记者莫理循的注意,他向报社报告:“端方在中国享有广泛的威信。他是满人,但属于满人中之佼佼者。……野蛮杀害端方,引起人们普遍的谴责。”(见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莫理循书信集》,知识出版社1986年第一版)。现在当然无法确知,莫理循所谓“普遍谴责”的情绪是否属实,但几乎可以肯定,至少在像王国维这样的旧派知识分子那里,类似事件的一再发生,会严重影响他们对一场革命的观感。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但这并不意味着革命中的任何暴力都能自动享有道德非议的豁免权,尤其是,当经历了一个个痛苦动荡的时代之后,我们也许会发现,所谓“历史必然性”往往等于什么都没说,在很多时候,暴力实际上并无必要。

    可以认定,端方就是死在了毫无必要的暴力中。为什么说杀死端方毫无必要?首先,因其开明派的身份和在西方人士心目中的地位,杀死他不会给革命增添任何荣誉;其次,在资州如惊弓之鸟的端方,既无意愿也无能力对革命采取对抗行动,于革命党人来说完全不存在威胁,野史中说,他甚至向乱兵表白自己并非满人,希望幸免的心理可见一斑。端方之所以不得不死,只与兵变者隐秘的内心有关,而和所谓爱国、革命等宏大符号关系甚微。

    端方死了,曾为其门下士的湖南人左全孝在祭文中抒发了他的不平和困惑:“谓天道有知耶,神奸巨蠹多无恙,而持公理、重民权,首倡宪政如我公者,独罔善其终!”至于今人,评价一个历史人物自然可以超越这种师生的私情,只需要追问一个简单的问题了:对我们这个国家来说,到底是端方,还是采取了“革命行动”、杀死端方的“爱国者”更有实质性的贡献?

    和历史上许多革命一样,辛亥革命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中,的确有不少真诚的理想主义者,然而不能否认,一旦革命的飓风飙起,或主动参与,或被动裹挟进来的,并非都是天使。这也是辛亥革命成功之后,国家却长期陷入兵连祸结悲剧的一大关键。革命不一定要与道德亦步亦趋,但不受道德约束、全然失去敬畏的革命,终究会将人性之恶全部诱发出来。民国后中国社会的乱象,在端方之死的事件中已初现端倪。

    读了上面的文章,我们当能明白,诗人气质浓郁的王国维为端方这样一个人物写一首悼诗,实为情理之中的自然之举。后来王国维自沉,原因众说纷纭,不论真实情况为何,其入民国后的情感和倾向,在他悼端方的诗中,其实早已透露无遗了。

    大清王朝最后的崩溃

    1911年10月(旧历辛亥年),武昌一声枪响。与精心谋划但终告失败的黄花岗起事等暴动相比,这一次,革命党可谓仓促而应,事前并无成算,但却取得了如孙中山事后所承认的“意外的成功”。

    从黄花岗到武昌,革命党的力量并未得到实质性改观,但相形之下,厌弃大清王朝的阵营却是明显扩大了,否则无法解释作为孤城的武昌一声号召,居然引来了全国各地的响应,而且在这些响应的地方,出面主持独立的多数并不是革命党人。

    “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历史循环的定理再一次显露了它的伟力:绵延了两百余年的大清王朝仍然是自己打败了自己。

    “举鼎绝膑”的摄政王

    谁最该为清王朝的覆亡负责?

    对这个莫衷一是的问题,身为清廷显宦之后的近代掌故名家徐凌霄、徐一士兄弟的回答也许最为公允,他们的结论是:“清运之促,西后自为罪魁,然当国时,群小尚有畏惮之心,至载沣摄政,奕劻之流,争权攘利,元首俨成赘疣,纲纪乃荡然矣。”

    慈禧光绪死后,作为最高掌权者的摄政王载沣实在有点力小而任重。

    载沣身份颇为特殊,他既是光绪之弟,又是慈禧最宠爱的大臣荣禄之婿,故当慈禧不惬于首席军机奕劻之际,乃命载沣入军机以分其势。这就是载沣进用之因。

    载沣此人其实也没有多少明显的缺点,但能力平庸却是不可讳言之事实。在其监国主政后,东三省发生鼠疫,直隶总督奏报本省防疫情形,载沣批令认真严防,其中特别说到“万勿令其蔓延京津一带”。批令传出后顿时舆论哗然,鼠疫危害于哪个地方的人民都是一样的,按摄政王的意思,难道只要不令其威胁到皇城就万事大吉了吗?无法知道,载沣口出此不经之谈,到底是因为一时疏忽还是真的心胸太窄,但无论哪种,摄政王的庸碌都已昭然暴露在了民众面前。

    能力平庸一点,如果谨慎小心,不乱变更,也许还可以维持守成的局面,但载沣却想干成一件大事,以确保清皇室的万世基业。清季革命党以满汉民族矛盾作为他们向清王朝攻击的利器,如何防范?溥仪《我的前半生》中说载沣1901年到德国去了一趟之后,自以为取得一条真经,即“军队一定要放在皇室手里,皇族子弟要当军官”。派遣满洲少年亲贵们放洋学习军事乃流行开来,年轻人当然都是有权力欲的,亲贵们回国后在这一点上便很容易和载沣达成共识。

    不论是非,单纯从统治效果上分析,让所谓自己人抓兵权当然是不错的,但也要看时机是否得当,情势是否许可。对于在种族革命风暴中飘摇的清王朝来说,在军队中排汉不是正好给革命党提供了攻击的炮弹吗?而就当时的客观情势而言,以袁世凯为代表的汉人在军队中苦心经营多年,手下高级军官均唯其马首是瞻,又怎能通过换上一些并未打过仗的满洲少年亲贵统领,就令军队改心归顺?

    载沣把袁世凯驱赶回乡,逼使后者以息影山林的方式韬光养晦,这是其权力攀上顶峰的标志,也是他决心要干一件大事的开端。开端似乎很成功很顺利,袁世凯猫在乡下装作以垂钓赏雪打发光阴,北洋武人发了几句牢骚但也没有什么大的哗变,但成功的开端却隐藏着失败的结果。当武昌枪响,曾到德国学习军事的旗人荫昌奉命率军前往镇压,而袁世凯的旧部均不听其号令时,载沣还是得把袁世凯请回来。尽管时移势易,这一次,再回来的袁世凯的要价比当初高出了许多,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才能平庸的人应该甘于平淡,如果自我期许太高,一心想干大事,往往只会上演“举鼎绝膑”的笑话。

    请人救命,来的是“催命郎中”

    清廷前倨后恭地请回袁世凯,实为万般无奈之举。

    袁世凯势力在清末逐步发展,渐成尾大不掉之局,其实不仅被载沣等满人视为大忌,另外一些忠于清廷的汉族大臣也对他充满了疑虑。

    曾为军机大臣做秘书的高树所撰《金銮琐记》录有一诗,专门写袁世凯当年进京的气派,诗曰:“卫士持枪似虎熊,桓温入觐气何雄;玻璃窗内频探望,暗暗心忧两相公。”诗后自注:“项城在湖园入觐,卫士如虎如熊,有桓温入觐之概,王、瞿两相国在玻璃窗内观之。观后,凭几而坐,默然不言者良久。”

    “王、瞿两相国”,就是两位军机大臣王文韶和瞿鸿禨。当时慈禧犹在,袁世凯会不会像东晋权臣桓温一样威胁皇室,已经是有眼光的人们挥之难去的阴影。现在,袁世凯刘郎重到,而且所攫取的权力更大,皇室所能制衡的牌更少,当年的这个问题显然是更加尖锐更为紧迫了。

    在清廷被迫解散让汉人愤懑的“皇族内阁”,任命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授其组阁之权的时候,中外朝野都在严重关切袁世凯下一步的动作。但袁世凯却还在发挥他的演员天赋,若无其事一般。《凌霄一士随笔》记载,袁世凯入京组阁,一位日本外交人员与其有旧,第一个请见,密询袁意,“袁氏力言‘靖乱报国,之死靡他’,忠诚溢于言表,某氏曰:‘信乎?’袁益指天日为誓”。

    “忠诚溢于言表”的袁世凯看来不会辜负“救命”的重托了,但实际上,他做的却是“催命郎中”的工作。就在他发誓的同时,套向大清王朝的绳索也越收越紧。

    袁世凯将权力集中于自己手中的第一步,就是要求停止入对奏事。内阁一成立,袁氏开单列举的事项大要为:

    除照内阁官制召见国务大臣外,其余召见官员,均应暂停止;总理大臣不必每日入对,遇有事件奉召入对,并得随时自请入对。除照内阁官制得由内阁国务大臣具奏外,其余各衙门应奏事件,均暂停止。所有从前应行请旨事件,均咨行内阁核办,其必应具奏者,暂由内阁代递,凡无须必请上裁事件,均以阁令行之。

    清廷无可奈何,一一从其请,并下诏:此后奏事人员,于章程未定以前,关于国务有所陈述者,均暂呈由内阁核办,毋须再递封奏,以明责任,而符宪政。

    袁世凯这一步棋的要害在于,将入对奏事之权,都集中到了以他为首脑的内阁,各衙门对内阁负责,听内阁号令,不再像过去那样还要向皇帝“请旨”,而他自己什么时候面见皇帝,可以随心所欲,这意味着国家无论发生了什么大事,总理大臣是否想让皇帝知道,什么时候想让皇帝知道,都由总理大臣掌控。

    这样一种政治格局,当然是虚君立宪之本义,否则袁世凯所组建的也不配称为“完全责任内阁”了。遗憾的是,从结果上分析,袁世凯集权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实行真正的宪政。

    袁世凯集权的第二步是逼摄政王辞位。隆裕太后也只能允之,下诏准摄政王退位,并再次强调“用人行政,均责成内阁总理大臣”。

    经过政治上的集权,外靠嫡系的北洋武装,这个时候,袁世凯取清廷而代之的条件可以说已完全成熟。难道中国历史上篡位夺权的一幕又要上演了吗?

    中国人对这样的一幕当然太熟悉了,而且谁都知道,只要以武力做后盾,几乎没有不成功的。然而这种做法也有一个缺点,尽管历史多由胜利者书写,但到底不是多么光彩的事情,道德上的骂名有留存到身后的危险。

    历史上有人为了让犹豫不决者狠下心来,大胆篡弑君上,劝其“勿慕虚名而遭实祸”,现在大权在握的袁世凯当然不想遭实祸,但也并不想拒绝虚名而背上恶名。

    袁世凯到底是袁世凯,他要做权臣,要夺人之国,也会大不一样。

    袁世凯吓唬隆裕:怕不怕法国大革命?

    辛亥革命大幕揭开之后,一时形成革命党在南、清王朝在北的对峙格局。而能够打破这种格局的唯一力量,就是袁世凯。袁世凯倒向哪方,哪方就会取得胜利。

    对峙双方于此当然心知肚明。清廷一方,固然授袁世凯以重权乃至全权,只求保住皇位;革命党一方,当日既把推翻清室、将国体由君主制变为共和制视为终极诉求,对袁世凯也极尽游说、笼络之能事。而袁世凯,当然乐得左右逢源,既以南制北,又以北制南,最后坐收渔翁之利。于是,表现在战场上,袁世凯的北洋武装和革命党打打停停,使自己手中始终保持对南北双方都带有挟制性的筹码,而私底下,却是信使不断,经过几轮交易,终于达成一致,即袁世凯只要不维系清王朝政权,则革命党拥护袁世凯做共和国第一任总统。

    《辛亥革命史料》中载有袁之心腹赵秉钧对人说的一段话:“项城(袁世凯祖籍河南项城)虽重兵在握,却力避曹孟德欺人之名,故一面挟北方势力,与南方接洽,一面借南方势力,以挟制北方。在南方者,实力不够,一般党人,每思利用项城,以推翻清室,一时拉拢,尚有途径可寻。惟北方以清室二百余年之根柢,环境恶劣,进行颇不容易。……首先胁迫亲贵王公,进而胁迫清帝,又进而恫吓皇太后,并忖度其心理,诱之以优待条件,达到自行颁布退位,以全权组织临时政府。如此,则袁政府系由清室递嬗而来。”

    这段话把袁世凯的心事和算盘揭示得清清楚楚。南北双方对袁来说,既是需要震慑的对象,又都可以拿来利用。两者比较,袁对南方革命党施展手段相对容易,只要军事上维持高压态势就行了,而北方到底是一个绵延了两百余年的政权,存有一定的根基。更重要的是,袁世凯无意施暴,不想留下用武力欺负孤儿寡妇的千载恶名。

    不动武力,袁世凯也实现了自己的目标。他对清廷的手段无非两个字,哄与吓。

    首先是以前线军官催饷的电报为凭,胁迫亲贵王公捐款接济军用。清廷下诏,谆谆教导王公大臣们,“当凛多藏厚亡之戒,效毁家纾难之忠”,然而应者寥寥。当过首席军机的奕劻报效不过十万两,余者二三万两。在袁世凯这种恐吓手段之下,重私蓄而轻国难的王公大臣们难免都要打自己的小九九了:这样打下去,朝廷在不在尚是一未知数,而我们的私财恐怕早就打了水漂!于是自然不会站在坚决镇压革命的一方了。

    其次是以所谓优待清室条件做诱饵,最后则是危言耸听,对隆裕太后出之以恫吓。这一哄一吓的手腕,均在其要求清帝退位的密奏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密奏中,他先以国务总理大臣的身份,大叹了一番苦经,“无饷可筹,兵不敷遣,度支艰难,计无所出,筹款之法,罗掘俱穷,大局岌岌,危逼已极,……臣等受命于危急之秋,诚不料国事败坏一至于此也”,又抬出南方,“民军之意,万众之心,坚持共和,别无可议”,接着安抚皇室,“民军亦不欲以改民主,减皇室之尊荣”。

    最妙的是最后一段:“读法兰西革命之史,如能早顺舆情,何至路易之子孙,靡有孑遗也。民军所争者政体,而非君位,所欲者共和,而非宗社。我皇太后皇上何忍九庙之震惊,何忍乘舆之出狩?必能俯鉴大势,以顺民心。”

    法国大革命,法王路易十六和王后是上了断头台的,此处分明是恐吓隆裕太后:若不及早退位,清皇室将蹈法王之覆辙。有意思的是,主旨是恐吓别人,但从字面上看,却合情合理,而又哀婉动人,仿佛时时处处都在替别人着想。

    罪己、解除党禁,最后的救亡策失灵了

    清王朝立国两百余年,其制度之成熟和完善已达传统社会的顶点,在对内治理上,也常自夸其所谓迥异于前朝的深恩厚泽。这样一个庞然大物,为什么到了最后却被一个袁世凯玩弄于股掌之中?眼看袁世凯的绳索越收越紧,它就全然没有补救和反抗的办法吗?

    清廷当然是不甘心覆亡的,它也采用了一些救亡策,只是形移势变,均归无效。

    武昌起义后六日,江苏巡抚程德全即请状元实业家张謇草疏,与山东巡抚孙宝琦等联衔入奏,请现任亲贵内阁解职,处分酿乱祸首,提前宣布宪法。明眼人一看即知,这是挽救人心的办法。可是清廷却把这一道奏疏“淹”了,即既不公开也不批复,算是冷处理。不料,驻军滦州(今河北滦县)的第二十镇统制张绍曾因受革命党游说,联合其他军人列举速开国会、改定宪法、特赦党人、组织责任内阁,皇族不得充任国务大臣等十二款,给清廷发了个电报。滦州就在京城的边上,这份武人的电报等于就是兵谏。而这时又传出离北京不远的太原宣告独立、巡抚被杀的消息,京城里盛传张军即至,人心惶惶。在武人的威胁下,清廷下诏罪己:

    “政地多用亲贵,则显戾宪章;路事朦于佥壬,则动违舆论。促行新治,而官绅或借为网利之图,更改旧制,而权豪或只为自便之计。民财之取已多,而未办一利民之事;司法之诏屡下,而实无一守法之人。驯致怨积于下而朕不知,祸迫于前而朕不觉。……兹特布告天下,誓与我国军民维新更始,实行宪政。凡法制之损益,利病之兴革,皆博采舆论,定其从违。以前旧制旧法有不合于宪法者,悉皆除罢。”

    对这份“罪己诏”有必要略作解说。所谓“政地多用亲贵”,即指此前推出皇族内阁,现在清廷总算承认此举与立宪之义明显违背;“路事朦于佥壬”,“佥壬”者,小人也,当指推行铁路国有政策的邮传部大臣盛宣怀,清廷也终于意识到不该不顾舆情对铁路国有政策的强烈反应而一意孤行了。

    逼得清廷下“罪己诏”,可见张绍曾兵谏之威力。武人干政,动辄就要发一道通电,众所周知此乃民国时期的奇特景观。开此恶例的,就是张绍曾,然而关于近代史的书籍对此却多要大加赞扬。

    清廷罪己的同时,又下诏准组完全责任内阁,不再任用亲贵。诏书中“懿亲执政,与立宪各国通例不合”云云,本来是国人早就一再指出的,现在进入诏书真令人感慨。

    更大的动作是下诏解除党禁:

    “党禁之祸,自古垂为炯戒,不特戕贼人才,抑且消沮士气,况时事日有变迁,政治随之递嬗,往往所持政见,在昔日为罪言,而在今日则为谠论者。虽或逋亡海外,放言肆论,不无微疵,究因热心政治,以致逾越范围,其情不无可原。兹特明白宣示,与民更始,所有戊戌以来,因政变获咎,与先后因犯政治革命嫌疑,惧罪逃匿,以及此次乱事被胁自拔来归者,悉皆赦其既往,俾齿齐民。嗣后大清帝国臣民,苟不越法律范围,均享国家保护之权利,非据法律,不得擅以嫌疑逮捕。至此次被赦人等,尤当深自拔濯,抒发忠爱,同观宪政之成,以示朝廷咸与维新之至意。”

    罪己,实行责任内阁制度,解除党禁推行政党政治,清廷的这几步都是为了唤回已经流失的民心,特别是对立宪派来说,现在清廷所允诺者就是他们一直以来所坚持的诉求——以和平的方式走宪政的道路,但为什么即使是立宪派,对清廷抛出的最后的救亡策也无动于衷呢?

    原因简单得很,在速开国会请愿活动中,清廷和立宪派的关系已趋紧张,不久清廷推出皇族内阁更如兜头冷水,谁也没有再耗下去的兴致了。

    绵延了两百余年的大清帝国这时就像一棵大树,蠹虫在里面刨其根本,外面有人推搡,还有一些人则冷眼旁观,这样一种局面,它哪有不倒的道理呢?

    隆裕掩面而泣:务要保全我们母子二人性命

    南北相持,最大的受益者将是袁世凯,这种趋势已经明朗。而革命党的激烈行动又加速了这种趋势。

    首先,潜伏于京城的革命党激进一派暗杀袁世凯未中,倒帮了袁的大忙。隆裕太后倚袁世凯益专,清廷中对袁不利的话都不能入隆裕之耳了,而袁于案发后,更以休养为名不再入朝,以示要挟。其次,革命党的炸弹帮助袁世凯消灭了一个有力的敌人,即清廷贵族中的少壮派代表良弼。良弼抵制袁世凯,反对议和、清帝退位,正组织“宗社党”与袁抗衡。良弼被炸死,亲贵皆胆落,纷纷离京走天津、青岛、大连等处,避居于租界,无人再敢反对议和。

    反对的力量越来越弱,袁世凯的逼宫则步步为营。在袁世凯心腹、邮务大臣梁士诒的奔走策划下,驻外各国公使电请清帝退位。不久,更有所谓前敌四十二将领的联名请退位的电报。

    最后的崩溃终于来了。1912年1月间,《申报》的一篇报道赫然题为《清皇族的哭声》,记述的是隆裕太后于清帝正式下诏退位前召集的御前会议的情形:“(隆裕)询及上海和议情形,及近日国家艰危之种种时,清太后大哭,各王公亦哭,乃纷纷退出。旋又召内阁总理及各国务大臣入对。清太后正坐,宣统旁坐,袁内阁总理力陈:‘国民坚持共和政体,万难转圜,此事太过重大,非臣等所敢担任,必须仰仗太后宸断。’隆裕太后谓:‘余系妇人,皇帝年幼,凡事皆靠汝等国务大臣主持,如将来办得好,固汝等之功,即使无法转圜,至于失国,有我为证,将来皇帝长大,亦不能怪汝等。’于是袁内阁总理言及唐绍仪(北方议和代表)来电请召国会,举民主、君主问题付之公决一节上禀,清太后即命照此办法施行,言毕又哭。”

    私底下,隆裕的表现更为凄惶。《三水梁燕孙先生年谱》中记录了谱主梁士诒的一段话:“当国势危时,清廷所以饵我者甚至。御赐物件前后十余种,又赏紫禁城骑马及赏紫缰等等。良弼被炸之日,京师风云至急,入朝行礼后,隆裕太后掩面而泣云:‘梁士诒啊!赵秉钧啊!胡惟德啊!我母子二人性命,都在你三人手中,你们回去好好对袁世凯说,务要保全我们母子二人性命。’赵秉钧先大哭,誓言保驾,我亦不禁泫然。”梁士诒时任袁内阁的邮务大臣,赵秉钧为民政大臣,而胡惟德则系外务大臣,都是袁系的重要人物,隆裕向这三位哀哀求告,当然是说给袁世凯听的。

    1912年(民国元年)2月12日,清廷正式发布皇帝退位诏书。从此,“皇帝”成为一个历史的符号。几乎所有关于近代史的书籍写到这一重大事件时,都会宣告:这代表着君主专制在中国的终结。其实“君主”和“专制”之间的联系非常复杂,并不是国体先进,政体就会自然先进。有君主未必一定专制,君主立宪国的代表英国就是最好的例证,反过来,没有君主,也未必就一定没有了专制。君主国体的被埋藏,的确掀开了中国新的一页,但这一页对民众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一纸皇帝退位诏书并不能给出斩钉截铁的答案。

    著名作家吴祖光的父亲吴瀛一直服务于故宫,他的《故宫博物院前后五年经过记》中记下了一件趣闻:清帝退位诏书发布后,起初“隆裕治事如常例,久之不见有奏国事者,乃问奏事处太监曰:今日何无国事?奏事处方告以国事已归袁世凯,太后但请问家事可耳。乃爽然”。自己丢失了一件早已习惯使用的东西亦难免惆怅,何况这件东西里包含家国之重呢?

    吴瀛所著书中还存有袁世凯一个墨迹的书影,系袁在清皇室优待条件之末的一个亲批,“先朝政权未能保全,仅留尊号,至今耿耿,所有优待各节,无论何时,断乎不许变更,容当列入宪法”。

    “至今耿耿”,一代枭雄也会有这种心理负担吗?也许这就是人性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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