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格调与声音-变法的激情与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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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法者总是力图用满腔的热情改变历史的轨迹,净化历史的格调,但是,历史的声音告诉我们,激情与悲情同在,古往今来,每一次变革都不会那么容易。在这些大大小小的变法过程中,变法者往往付出了极大的热情,寄予了极大的希望,但结果往往令这些变法者失望不已,有些人甚至为了自己的“变法理想”付出生命的代价。这场革新与守旧的战争持续至今,而且会永远继续。那么,激情与悲情也就成为永恒的格调。

    悲剧性的改革家

    中国古代的改革者大多充满悲情色彩,他们的命运似乎总是十分坎坷。有人把中国古代难行改革的原因归结为老百姓不愿改革,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中国古代的改革,往往是由当权者自上而下推行,同样,也是由当权者从上面发命令停止。这种改革,不管老百姓愿不愿意,能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好处,老百姓都只能被动执行。当然,好的改革措施会受到百姓的欢迎,不好的改革措施会受到百姓的抵制,但无论如何,百姓的好恶都很难影响到统治集团的态度。改革之所以失败,往往是由于封建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之争。

    然而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改革者不善谋身,不为自己的安全打好基础。其中的典型是法家派别的改革者,他们常常死得很惨,像吴起、李斯,甚至法家的大思想家韩非。典型中的典型是商鞅,他“作法自毙”,可以说死在自己制定的法律之下。法家派别的改革者从根本上讲难逃这种死法。

    商鞅是卫国人,起先在魏国做小官,魏惠王没有重视他。商鞅好刑名之学,属于法家一派的人物,他琢磨只有秦国用法治才能迅速富强起来,所以他一听到秦国招纳人才,想到自己到那里可能有用武之地,就跑到了秦国,求见秦孝公。商鞅为了弄清秦孝公的真实心理,他并不是一见面就吐露自己的想法,而是先试探性地进行交谈。前两次,商鞅和秦孝公谈儒家的帝王之道,结果秦孝公大感厌烦,昏昏欲睡。这样,商鞅就明白了秦孝公是要以法兴国。于是,在第三次会谈时,他抛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以集权中央,推行职业官僚制度为宗旨进行变法。这一下子把秦孝公吸引住了,两人谈了三天三夜,也不觉疲劳。秦孝公当即任命商鞅为主管变法的官员,进行变法。

    商鞅为了取信于民,先耍了一点小手腕,他在国都咸阳城南门外立了一根木头,下令说:“如果谁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就赏他五十金。”那木头一般人就可搬动,而五十金的奖赏却是一大笔钱,很多人围观,但以为有诈,都不敢搬运。后来有一个愣头青见赏金很多,不管三七二十一,扛起木头到了北门放下,商鞅当场把五十金发给他。靠着这个戏剧性场面,商鞅在民众中树立了威信,并且预示这次变法要动真格的。

    于是,商鞅分别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和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实行了两次变法,内容包括:

    其一,编定户籍,实行“连坐”。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一家犯法,其他家须告发,否则连坐。

    其二,奖军功,禁私斗。凡有军功者,不论其出身贵贱,职位高低,均可按功升官,按功分封土地。各城邑之间不得相互械斗,违者以严刑处罚。

    其三,奖耕织,鼓励发展农业,增加人口。凡种地收产多者,可获奖励,反之,则抄没其家,罚为官奴。

    其四,轻罪重罚。如把灰倒在道上,就要在面上刺字涂墨。

    其五,实行县制,集中中央的权力。

    其六,承认土地私有,鼓励开荒。

    其七,统一度量衡,以便加强统一管理,集中财富。

    在这些变法措施中,有两条极其重要,一是军功无等级,平民战功卓著者可以为官甚至升为贵族,贵族没有军功不得为官,长期没有官位地位不保。这样一来,开了职业官僚制度的先河,直接结果是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二是承认土地私有,人们可以占有开发荒地,荒地上的收获为开发者所有,所以很多荒地得到开发,使秦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商鞅变法后的秦国,迅速成为诸侯国中最强大的国家之一。

    秦孝公二十年(公元前342年),秦国向魏国发动战争。在商鞅的策划之下,秦国大败魏国,收回了黄河以西的失地。商鞅因功大被封于商地,领有十五座城邑,号为商君。商鞅变法除了法令过于苛刻之外,基本上是符合百姓利益的,百姓在政治上有了出路,所以并不反对商鞅。商鞅之败,在于秦朝廷内部的权力之争。

    变法之初,就有许多旧贵族激烈反对,原因很简单,因为其中的一些条令损害了旧贵族的利益,关键的还是那两条:军功无等级和土地私有。但因秦孝公支持,他们还不敢怎么样,待秦孝公死后,秦惠文王即位,旧贵族势力就诬告他谋反,秦惠文王下令逮捕商鞅。

    商鞅只好逃跑,到边关准备住店,店家告诉他,住店要有身份证件,这是商君制定的法律。而作为潜逃之人的商鞅哪里有证件?他叹气:“我制定的法律原来这么糟糕!”“作法自毙”就是说商鞅的。他只好又跑回到自己的封地,在封地组织了一支军队,抵抗前来逮捕他的旧贵族的军队。但终因寡不敌众,兵败被擒。商鞅遭受的刑罚是“车裂”(也称五马分尸),即把四肢系在马车上,让马车把躯体生生撕开。其刑罚之酷,令人发指。

    商鞅虽死,其法还在。秦国并未因此衰落下去,而是沿用商鞅之法,一直发展下去,在一百多年之后统一了中国。

    法家学说有个特点,就是极端推崇帝王中央集权,权力自上而下通过官僚机构灌输,各级间如同军队那样服从,放弃了儒家“君仁臣忠”的条件性,没有意识到个人的权利自由在这种集权下如何保障。可能法家在创立学说时是以统治者自居的,没有想到将帝王中央集权的逻辑推到底,是只有一个皇帝才拥有真正的权利和自由。法家自己同样可能是皇权粉碎的对象,真正是作法自毙。

    法家改革者迷信权力,不择手段地追求效率成果,制定的法律严酷,手段残忍,不能说不是受那种学说的影响。商鞅性格刻薄(可能刻薄人也容易接受法家学说),做事不留余地。变法初期,太子犯法,商鞅要拿太子开刀,终因太子是君嗣,不可施刑,于是就处罚太子傅公子虔,在太子师公孙贾的脸上刺字。商君相秦十年,公子虔杜门不出八年。难怪太子一即位就大施报复。

    中国传统的政治可谓“外儒内法”,法家赋予了中国大一统的政治结构,把帝国差异很大的各个部分拉到了一起,相隔五千里的人们分享同一文明,担当同样的政治命运。但是由于学说本身的缺陷,实践者个体的不足,所以他们也只能以自己鲜血献祭他们的理想,而不能在他们开创的社会里快乐幸福地生活。

    历史没有留下商鞅死前的想法,我估计会接近李斯。李斯临死前回头对儿子说:“我想和你牵着黄犬,出上蔡东门猎兔,还可以吗!”重来一次,商鞅还会选择那样改革吗?

    篡权者的复古理想

    唐代白居易有诗:“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诗中两个人物,一生都经历了做圣贤和做篡国贼,只是周公是从篡国贼到圣贤,而王莽呢,是从圣贤到篡国贼。周公在辅佐年幼的周成王时,大权独揽,流言说他谋权篡位,他为此很担忧,后来证明了他一心为国,是儒家的圣贤,连孔子做梦都希望梦到他。而王莽倒真的篡了汉家的位,但当初他礼贤下士时大家却公认他为圣贤。

    王莽(公元前45年—公元前23年),新朝的建立者,公元8年至公元23年在位。初始元年(公元8年)王莽接受孺子婴禅让后称帝。同时王莽是一个改革者,登上帝位后想来一个惊天动地的全面社会改革,建立儒家的理想国。可以说在近代才兴起的社会主义,早在1世纪时的中国,就有了构想和实践。

    王莽提出了很多项改革主张,经济方面的主要有:

    其一,土地国有,私人不准买卖,恢复一千二百年以前已废除了的古代井田制度。八口以下的家庭,耕地不得超过九百亩,超过了的土地,一律没收,或由地主直接分给他的邻居或家属。

    其二,耕地重新分配:没有土地的农夫(佃农),由政府分给土地。以一对夫妇一百亩为原则,不满一百亩的,由政府补足。

    其三,冻结奴隶制度:虽没有马上废除,但禁止所有奴隶婢女继续被买卖,以限制奴隶的范围和数量继续扩大,使它最后自然消灭。

    其四,强迫劳动:凡无业游民,每人每年罚布帛一匹,无力缴纳的,由政府强迫他服劳役,在劳役期间,由政府供给衣食。

    其五,实行专卖制度:酒专卖,盐专卖,铁器专卖,由中央政府统一发行货币(之前任何富豪,都可自己制造银钱,新政府收回这种授权)。山上水中的天然资源,都为国家所有,由政府开采。

    其六,建立贷款制度:人民若因祭祀或丧葬的需要,可向政府贷款,不收利息。但若为了经营农商事业而贷款,政府则收取纯利十分之一的本息。

    其七,实行计划经济:由政府控制物价,防止商人操纵市场,以消除贫富不均问题。食粮布帛之类日用品,在供过于求时,由政府照成本收购。求过于供时,政府即行卖出,以阻止物价上涨。

    其八,征收所得税:一切工商业,包括渔猎、卜卦、医生、旅馆,以及妇女们家庭养蚕织布,从前都自由经营,现在新政府都课征纯利十分之一的所得税。政府用这项收入作为贷款或平抑物价的资金。

    很多措施从字面上看都不错。其实很多经济政策正面反面都同样有理。比如实行计划经济,计划可以防止投机,维护群众利益;不计划可以促进货物流通,发展经济(一样可以说维护群众利益)。最重要的是一看改革总的方向,二看具体的实施,特别是当时的情况。

    从总体来看,可以说王莽的改革思路就是复古,三代(夏、商、周)怎么做我就不打折地照着做,一定要建立一个黄金盛世,他的念头不可谓不好,但他实践的结果却是天下大乱,百姓死于沟壑,他自己也被大卸八块。

    他的很多措施我们今天习惯经济角度的人是看不懂的,而只能从儒家的经典中找到依据。比如,他屡次改变币制,把贝壳、乌龟壳、鹿皮拿来当做货币,因为儒家经典说远古的黄金时代——三代就是用这些货币的。但国民不愿用这些货币,搞得商品交易无法进行。

    他尊王攘夷,这是经典中规定圣王的功绩。他看不起边疆藩属,削王为侯,更名匈奴单于为“降奴服于”。不断挑起对匈奴和东北、西南各族的战争,完全破坏了周边关系。

    王莽是个书呆子。他照搬经典,按照记载中的三代制度,特别是周朝的制度推行新政。按照《周礼》更改官制与官名,削夺刘氏贵族的权利,引发豪强的不满。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边界经常发生摩擦,国内动荡,经济萧条,为了军费,赋役繁重,刑政苛暴。最后老天爷也来插了一脚,公元11年,黄河改道,灾民遍野。天凤四年(公元17年)各地农民纷起反抗,发生赤眉、绿林大起义。地皇四年(公元23年)绿林军进攻长安,长安人造反响应,混乱中他为商人杜吴所杀,新朝灭亡。

    从王莽的发迹我们可以看出,他有着极强的道德磨砺意识,但是缺陷是过于矫情,有些装模作样的嫌疑。每个人都有自然的享受欲望,也都有自己的个性,如果过分的俭朴,做事也完全符合社会的舆论,这种人不是圣贤,就是不可一世的大奸大恶之徒。然而,王莽让人难以评诉。在他身上,圣贤和大奸大恶完全重叠。

    王莽字巨君,魏郡元城人(河北大名县东)。汉元帝皇后王政君之侄,虽然出身外戚国亲家族,但是他自己家庭却孤寒,幼年时父亲王曼去世,很快其兄也去世。其实他的发展机会也并不多。

    改变王莽命运的是自身的修养,应该说不仅出自道德的关怀,还有政治抱负。他从小就谦逊有礼,孝顺母亲和寡嫂,精心照顾亡兄的孩子。生活俭朴,饱读诗书,结交贤士。特别是,王莽对身居大司马之位的伯父王凤极为恭顺。王凤年老生病在家,王莽侍奉左右,几个月没有宽衣解带好好休息。凡给伯父喂药,王莽必先亲口尝一尝,以免太烫。王凤临死嘱咐王政君好好照顾王莽。

    公元前22年,王莽初任黄门郎,后升为射声校尉。当官后,他也严格要求自己,礼贤下士,清廉俭朴,常把自己的俸禄分给门客和穷人,甚至卖掉马车接济穷人,深受众人爱戴。其叔父王商上书愿把其封地的一部分让给王莽。

    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王莽继他的三位伯、叔之后出任大司马,登上了西汉政坛的顶峰,时年三十八岁。翌年,汉成帝薨。汉哀帝继位,丁皇后的外戚得势,王莽退位隐居新野,其间他的儿子杀死家奴,王莽逼其儿子自杀,得到世人好评。有一次,他母亲病了,大臣们让自己的家眷去他府上探望,王莽的夫人到门外迎接,结果众人以为那是个仆人,因为她穿的是粗布衣衫。

    在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后,王莽很快登上帝位。西汉自宣帝以后,连续元、成、哀、平四个皇帝都极端荒淫无度,腐朽无能。达官贵族穷奢极欲,下层民众怨声载道,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可以说是危机四伏了。而皇权完全操纵在外戚和后宫手里。此时要靠刘氏皇权扭转败局,只能是望梅止渴。而此时的王莽是手握大权的大司马,经过多年的积蓄,形成了庞大的权力网。再加上王莽一向有孝顺之名,为官期间谦逊自重,秉公无私,在朝野上下有较好的人缘。当时的人们把王莽当成圣人、周公来歌颂。所以当大臣们上书要求王莽即位时,倒不是慑于王莽的权威,而是寄希望于王莽出来撑起天下,扭转残局,造福于民。此议提出时,并没有多少人出来反对,刘氏后宫和小皇帝也说不出什么。王莽就比较顺利地当上了新朝皇帝。

    我们来看看王莽是怎么登上帝位的。公元前1年,汉哀帝无子而薨。王政君掌传国玉玺,王莽任大司马,立汉平帝。公元5年,王莽毒死汉平帝,立年仅两岁的孺子婴为皇太子,太皇太后命王莽代天子朝政,称“假皇帝”或“摄皇帝”。初始元年(公元8年)王莽接受孺子婴禅让后称帝,改国号为新,改长安为常安,开中国历史上通过篡位做皇帝的先河,历史上称为“王莽新政”。

    我们看看王莽最后的日子,长安百姓已经造反了,进攻皇宫。王莽却仍然抱着符命、威斗(老天爷授权的象征),说:“上天赋予我使命,一定保佑我,汉朝兵拿我没法。”到最后时刻,公卿大夫还有一千多人跟随他,陪他一起死。侍中王睦准备换衣化装逃跑,他父亲王邑拉他回来,父子二人共同守护王莽,全部战死。

    王莽的舌头被割掉,造反群众分吃,因为他的舌头骗了所有人。到底是王莽以及他的同志们错误理解了儒家的经典,还是这些经典本身就有问题?到底谁受了骗?

    文人变革的突破与失败

    人们常常说“富强”,似乎富强是连在一起的。然而,宋代有个根本特点,就是富而不强,宋太祖为了实现国家统一,想要收回燕云十六州,为此专门建立了一个仓库,积累亿万钱粮,准备和辽国谈判赎回,这些钱就用作赎金。如果辽国敬酒不吃吃罚酒,赎金就用作战争费用,五金买一个契丹(辽国)人的脑袋,契丹人少,肯定就被灭了。宋太祖武将出身,想问题很实际,五金买一首级的价格也是出自他一辈子打仗的经验。但这次他的算盘没有打响,宋打辽就没有赢过,北边还在对峙之中,西边的西夏又崛起,挑战宋的权威,宋派兵讨伐,也是败多胜少。军事没有进展,军费开支却常年居高不下,本来宋国还可以从“富”自傲,现在连这一优势也没有了,变得又贫又弱。回想汉唐的辉煌,宋代人痛心疾首。

    公元1068年正月,年轻的皇太子赵顼继承大统登上皇位,是为宋神宗。据史书记载说,这位皇太子是个志向高远的人,自幼便痛心于对辽国和西夏的屈和退让,焦心于国家的财政紧张和朝廷的委靡不振,恨不得一夜之间就让它振作强大起来。他多次对臣僚说“天下弊事至多,不可不革”,又说“国之要者,理财为先,人才为本”。只是,这样敢作敢当的人才又该向何处求呢?

    正是这样的历史潮流把王安石推向了政治的前台,他进取的姿态和改革的主张与神宗无疑一拍即合。于是,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到九年(公元1076年),他陆续施行了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等一系列新法,涉及面广泛,几乎涵盖社会的各个方面,史称“熙宁变法”。

    一个锐意进取的皇帝,一个意气风发的臣子,抱着相同的目的走到了一起,共同构筑着富国强兵的美梦。就法论法,这些新法本身并无大错。它们无一不是出自良好的愿望,甚至是很替农民着想的。但是这次变法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这次变法,不该是这个结果。

    就说青苗法。平心而论,青苗法应该是新法中最能兼顾国家和民众利益的一种了。一年当中,农民最苦的是春天。那时,秋粮已经吃完,夏粮尚未收获,正所谓“青黄不接”。但换一个角度看,这时农民其实是有钱有粮的。这个“钱粮”,就是地里的青苗,只是不能“兑现”而已。于是那些有钱有粮的富户人家,就在这个时候借钱借粮给农民,约定夏粮秋粮成熟后,加息偿还。利息当然是很高的,是一种高利贷。还钱还粮也一般不成问题,因为有地里的青苗作担保,是一种“抵押贷款”。当然,如果遇到自然灾害,颗粒无收,农民就只好卖地了。土地的兼并,便由此而生。

    所谓“青苗法”,说白了,就是由国家替代富户来发放这种“抵押贷款”,即在每年青黄不接时,由官府向农民贷款,秋后再连本带息一并归还。所定的利息,自然较富户低。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摧兼并,济贫乏”,既免除农民所受的高利贷盘剥,又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这当然是两全其美的事,至少,在王安石他们看来,农民向官府借贷,总比向地主借好(靠得住,也少受剥削);农民向官府还贷,也总比还给地主好。还给地主,肥了私人;还给官府,富了国家。农民没有增加负担,国家却增加了收入,这难道不是好办法?

    实行青苗法所需的经费,也不成问题。因为各地都有常平仓和广惠仓。我们知道,农业帝国以农为本,以粮为纲,而农业生产靠天吃饭,每年的收成并不一样。丰年谷贱伤农,灾年谷贵伤民,这就要靠政府来平抑物价。也就是说,丰年谷贱,政府必须拿一笔钱出来,平价收购粮食,储存于官方粮库之中,等到灾年谷贵时,再以平价卖给百姓。这样就能防止富户奸商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做到“物价常平,公私两利”。这个办法,就叫常平法,专门用来储存平抑物价的粮食的仓库,就叫常平仓。在现代,是属于粮食部门和物价部门主管的事情。

    至于广惠仓,则是用于防灾救济的国家储备粮库,始建于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当时,由于地主死亡无人继承等原因,各地都有一些无主的土地。这些土地,历来由官府自行出售。枢密使韩琦建议将这些土地由官府雇人耕种,所得田租专款专用,专门用来救济境内老弱病残和救灾。这就是广惠仓。在现代,是属于民政部门主管的事情。

    王安石的办法,是变“常平法”为“青苗法”,即将常平仓和广惠仓卖出陈米的钱用来做青黄不接时的“抵押贷款”。这也是一箭多雕的。

    青黄不接时,粮价飞涨,卖出仓内陈谷,可以平抑物价,此其一;

    卖粮所得之资可以用于贷款,此其二;

    平价粮食和抵押贷款都能救济农民,此其三;

    国家凭此贷款可以获得利息,此其四。

    当然,奸商富豪受到抑制,农民负担得以减轻,也是好处之一。总之,青苗贷款利息较低,农民负担得起;所卖原本库中陈粮,国家负担不重。何况官府借出余粮,可解农民燃眉之急;秋后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国库之资。这难道不是公私两利?难怪王安石会夸下海口:我不用增加赋税也能增加国库收入。

    然而实际操作下来的结果却极其可怕。首先利息并不低。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二千。这其实已经很高了,而各地还要加码。地方上的具体做法是,春季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结果,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应该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的低息贷款,变成了一种官府垄断的高利贷。而且,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达到原先设定的35倍!

    以今人的眼光来看,发放救济金和维持一套全国性的金融组织是两码事。王安石不明白政府和社会,以及个人的界限。比如小额贷款发放,或者救急,以免百姓遭到高利贷的盘剥,最重要的是,发展下去可以为小型企业提供启动资金。但是要求官员能够有管理金融机构的经验,这比传统高利贷难得多,意大利的商业城市用了三百年时间,解决很多技术难题(比如丁字借贷记账法)才发展起来。而且还需要对当地的经济情况非常了解,需要评估贷款者的信用,建立管理基金,而官员办理贷款还赶不上高利贷者的水平。个别地方可以靠主政官员的勤勉、个人能力推行,但作为制度,结果只能是扰民。

    而从变法开始,王安石就遭到了同僚的反对。

    这其中既有不满王安石为人而反对变法的,如在苏洵眼里,王安石日常一些怪异的行为就是一种奸诈的伪装,甚至写了一篇被认为是针对王安石的文章,题目就叫《辨奸论》。王安石生活习惯很怪,非常肮脏,很少洗澡,衣服也不干净,这还是个人小节,他的脾气执拗,苏轼称他“拗相公”,这就非常致命了。

    也有对变法应该如何“变”这一问题持不同看法的人,像苏轼便希望渐改渐进,而不是“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

    更有力主“祖宗之法”不能变的保守派,比如司马光。王安石的主要政敌是司马光,司马光也很执拗,这两人遇到一起,结果就是灾难性的。说王安石、司马光是好人那太简单化,但考虑到他们的私德都不错,学识文章更是顶呱呱的,他们还是能够称得上是好人。但好人不一定做得出好事。他们两人共同揭示了宋代的政治毒瘤:党争。

    自从新法颁行之后,各地就不断有异常的自然现象出现,如京东、河北突然刮起大风,陕西华山崩裂。有人把这些说成是上天对人间的警告。同时在历史上也就留下了一幅图打倒了一位当朝宰相的故事。据《宋史·王安石传》载:“熙宁七年,北方大旱,民不聊生。”神宗为此忧心忡忡。正在此时,一位叫郑侠的官员向神宗上了一幅《流民图》,图中描绘了无数百姓流离失所、卖儿鬻女的惨境,并上言:“旱由安石所致。去安石,天必雨。”神宗深受震动,遂罢王安石为观文殿大学士。

    熙宁八年(公元1075年),神宗又复用王安石。但此时,变法派阵营早已分裂,昔日的战友曾布和吕惠卿或离去或反目。而神宗这位少年天子经过近十年的磨炼也日趋成熟,不再事事依靠王安石,君臣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加上自己的爱子在这其间病逝,心力交瘁的王安石终于在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再度辞相,结束了他的政治生涯。

    公元1085年,宋神宗病逝,“熙宁变法”因政局为之一变,而以失败告终。司马光执政,尽废新法。王安石忧愤离世。

    王安石看到了时代的问题,却找不到办法,但是他努力了,所以我们怀念他。

    权臣改革的成功

    明朝穆宗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全年财政的总收入只有250万两,而支出达到400多万两,赤字超过三分之一。政府累年的收入每况愈下,而皇室的庞大开支却有增无减。隆庆皇帝的宫廷耗费比国初多至数十倍,官员的贪污、浪费和浩大的军费开支更加重了财政的拮据,国穷财尽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

    皇帝,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最高的政治代表,皇帝权威的跌落,意味着中央集权的体制已经驾驭不了它的统治序列,这是统治机器崩溃离析的表现。

    皇帝长期不理国事,政治重心自然就落到内阁身上,谁成为首辅,谁就能主政,实际上就握有最高的权势,这必然招致统治阶级内部争夺内阁首辅的斗争。嘉靖、隆庆年间,短短六年,徐阶推倒严嵩,高拱又推倒徐阶,李春芳被高拱击败,高拱又被张居正轰跑,几乎一年一变。一个首辅倒了,牵连一批官员被贬谪,今朝得势的,来年就可能被赶下台。内阁中吐唾辱骂,甚至大打出手。官衙无视法令,政多纷更,事无统纪,主钱谷的不明出纳,司刑名的不悉法律,管监察的不行纠劾。统治集团的腐败、混乱和失控远比王安石变法的北宋还要严峻。

    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机遇来了,这年皇帝病故,遗诏命高拱、张居正、高仪共同辅佐十岁的小皇帝朱翊钧。张居正联合司礼监掌印太监冯保,挤走高拱,这年高仪病逝,张居正得以升为首辅。他本是小皇帝的老师,又是唯一健在的顾命大臣,所以得到了皇帝的完全信赖。在他主政的十年间,实际上掌握明帝国的大权。

    张居正改革,是在统治机构近乎解体,财政濒于破产的局面下,自上而下发动的一场挽救王朝统治危机的运动。

    他有句名言:“当大过之时,为大过之事,未免有刚过之病,然不如是,不足以定倾而安国!”这“刚过”充分表现出了他刚毅明断的见识和魄力。十年改革从政治推向经济,从四个方面强国富民,取得显著成效。

    首先加强朝廷对各级机构的控制力。万历以前法纪废弛,政多纷更的情况不改变,任何美好的新政都不可能付诸实施。张居正清醒地看到这点,提出“尊主权”为“方今急务”,“尊主权”强调的是发挥政府的职能,所谓“一方之本在抚按,天下之本在政府”,尊朝廷和执法合为一体。它的要旨是以伸张法纪为重点,整顿政府机构和统治秩序。值得称道的是,他把不法权贵看成“权蝎”,认为他们才是真正祸国殃民的大患,把改革的锋芒指向统治阶级内部的不法现象,以触动最腐朽、最黑暗的社会势力。张居正还在主政前夕,面对他少年时代的恩人,江陵辽王作恶乡里,鱼肉百姓一案,地方官畏惧辽王府的势力,对辽王的罪行不敢如实上报,张居正断然处治了失职的官员,甘冒“谋产害友”的骂名,废去辽王,惩办了江陵一霸。他还依法惩治了最有权势的太监冯保的侄子、孔夫子的后裔衍圣公,法办黔国公,用强有力的措施限制皇亲贵戚擅权,一再宣告:“所在强宗豪民,敢有挠法者,严治不贷。”

    以理财为监察的中心,整顿官府,使新政实现财政收益。张居正认为,外之豪强兼并与内部官府舞弊,这两股势力的勾结,是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弊源。要有效地约束不法权贵,打击违法活动,必须从吏治着手整顿官府机构。但是官官相护,历来如此,当事情触及大大小小官员的既得利益时,那就是捅了马蜂窝,会遭到众多的抵制,甚至陷入孤立的境地,所以在封建社会中整顿官府是件冒风险的事。张居正为政不久就取得成功,主要办法有三条。

    其一,从加强监察着手,提高行政运转的效率。明朝的中央机构分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中又分设监察机构六科。部的最高长官是二品官,科的长官最高是七品,可这七品对二品却有封驳纠劾的权力,所以大官统率小官,小官却可以牵制大官,六部和六科都直接向皇帝负责,内阁不干预,这遇到昏愦的皇帝那就乱了套。张居正改为由内阁总其成,颁行官员考成法,吏部通过询事考言,以言核事,以事核效,评定官员的勤惰,定期考勤,随事考核,以一套严密的监察制度防范玩忽职守的现象。

    其二,以理财作为考核的准则,这是考成法的最终目的。当时官场通行的是增加赋税,向小民头上搜刮,而不敢督缴正赋田税,因为逃税拖税的都是豪强权贵,追缴田税无异是在太岁头上动土,谁也不敢出这个头。张居正毅然提出对官员“以钱谷为考成”的主张,凡是追缴欠税不足的官员,都要受到批评、调离或撤职的处分。以追索田粮评定政绩,迫使官员打击不法权贵,使贪官无处藏身,不用加税而补足国家亏损,这是一项成功的经验。

    其三是不拘一格用人才,培植改革的中坚力量。

    以均赋役为中心,厚商利农,发展社会经济。明朝的赋税制度是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田税,按人头派差役,所以土地和户口是王朝财政和劳动力的主要来源。随着兼并势力的发展,民间的土地和人口逐渐集中到勋臣、贵戚和大地主的名下。他们倚仗特权,贿赂官府,隐占户口,瞒田偷税,逃避差役,到万历前夕法定的征粮地比明初已减少一半,人口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大批的土地、人力流进私人腰包,使国家的税源衰竭。本来国家征收田赋是田多的多征,田少的少征,按亩核算,从法制上说是公平的,这也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条件下的均税实质性内容。有的农户土地被豪强侵占,田赋却留在原田主的名下,造成产去税存,这就发生了赋税不均的社会问题。考成法只能解决一部分欠税的问题,大量的瞒田逃税和税役不均亟须从赋役制度上加以整顿,这才能开辟理财安民的新途径。万历五年开始调查,次年即通令清丈全国田地,详审细核,三年查出漏税土地八十余万顷,从而严厉打击了违法的权贵地主,迫使他们守法,不敢轻易欺隐,小农免受赔累,国赋按时收纳,扭转了财政亏损。后人评价这一举措说:“既不减额,亦不增赋,贫民之困以纾,而豪民之兼并不得逞。”确实做到了公私两利。

    在赋税不均的现象初步纠正后,立即着手解决逃役问题。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将赋役中的各项名目,如杂泛、均徭、力差、银差等各种税收合并为一种,将力差归入田赋,一律按田亩核算,减化手续,统一征收,并可改折银两,允许被征调的差役出银雇人代役,这就扩大了货币流通的范围,削弱了人身依附关系,使商贩和工匠获得了人身自由,这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在调整经济政策的同时,又把兴修水利作为发展生产的重要课题。历来治河的方针只顾漕运,为朝廷运粮,不顾民生,因此大多采用分疏黄河的办法保障运河渠道的畅通,也就是在黄河下游多开支流,分泄河水,这种办法容易淤塞河道,垫高河床,但却急功近利为历代王朝惯用。张居正大力支持水利专家潘季驯摒弃传统方法,采取漕运与民生兼顾的方针,筑堤束水,以水攻沙,利用奔腾的河水,冲沙入海,自此多年没有大患,使得黄河两岸“十年弃地转为耕桑,河上万艘捷于运输”。保障了生产,稳定了政府的财源。

    以近民便俗为宗旨,提倡面向实际,为改革提供有力的思想资源。张居正自从政以来,就倡导治国理政不外乎谋求富强大事,这在当时并不容易为一些官僚士大夫们所接受。因为自宋明以来,理学被尊为儒学的正宗、统治阶级的官方思想,到明后期愈来愈走向空疏。它宣扬心外无物,不假外求,把做学问的功夫引向发掘内心世界,否认客观真理,这种完全脱离实际的学风,养育出一批文人学士谈玄说虚,好说大话、空话,鄙薄民生实事。他们嘲讽张居正说:“吾辈谓张公柄用,当行帝王之道,今观其议论,不过富国强兵而已,殊使人失望。”张居正对此报之一笑说:“过誉我矣!吾安能使富国强兵哉!”

    为了批驳迂腐的文人反对革新,张居正总结商、周、秦、汉王朝兴亡盛衰的教训,提出因时顺势的变法思想,强调:“法制无常,近民为要,古今异势,便俗为宜。”从近民便俗出发考察先朝的法规,凡是不能顺应时势,违背民众要求的,可不用遵守;只要顺时安民的,即便是凡夫俗子的见议,也不该不听从。要使各级官员摒弃旧规,面向实际,以富国强兵为首要任务,大力提倡扫无用之虚词,求躬行之实效。强调:“人情物理不悉,便是学问不透。”这在言必称孔孟,道先贤的时代,提出不体察民情,便是学业不到家的见解,大大突破理学的禁锢。他自憾位居高官,对民间猥俗犹如隔岸观火,不如底层下属了解民间疾苦。要求当官、做学问的走出衙门和书斋,面向实际,把治学理政与解决国计民生结合起来,这对陈腐的思想界是一大触动。

    对于改革的成效,清代历史学家张廷玉评论说:“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重现出强有力的政府机制。嘉靖末年国家粮仓不足一年之储,改革前财政空虚,财政赤字超过三分之一,改革后国家储粮可支十年,国库积银四百万两。《明通鉴》赞誉:“是时,帑藏充盈,国最完备。”这丰硕的成果已经载入史册,在中国历史上熠熠生辉。

    张居正的钢铁意志和雷厉风行的魄力,给当时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有人据此指责他“时政苛猛”、“刚鸷”等等,也有人为之辩解说:“人习于玩,一旦法绳,若见为苛,而居正持之益坚,争之益力,以是遂与世龃龉,而又一二非常奇举,其迹不无似愎、似少容、似专权、似挟术。”在因循守旧,积重难返的社会风气中,如果没有这样果敢而又凌厉的魄力,改革将会寸步难行,张居正正是具有过人的胆识和勇气,才使中央政权内部没有出现北宋改革那样强有力的反对派,不像王安石变法几起几落,因而新政较少引起正面冲突,比较顺利地从政治推向经济,功效显著。可以这样说,改革的成功,主要是因为张居正在主观上具有把新政引向胜利的忠诚和能力,16世纪后期的社会环境给他提供了充分活动的舞台,使他主导了王朝败落时期复苏的新局面。

    由张居正个人主导的这场改革的成功,也预示身后隐伏的危机,这就是人在政在,人亡政息。万历十年(公元1582年)六月张居正病逝,同年十二月反对派开始发难,张居正家被满门查抄,凡被认为与张居正结党的官员,统统被削职。至于他一腔心血建立的新政,更是付诸流水。

    废除新政,首先从放松驰驿的限制开始,恢复权贵乘驿的特权,继而取消考成法,一切皆与新政反其道而行之,“由是,上下恬熙,法纪渐至不振”。张居正改革连同他本人全遭覆灭,恰如明人笔记《野获编》所述,“身后一败涂地”。

    亲自上阵的无奈皇帝

    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九月中旬,光绪从每日朝见慈禧太后的感觉中,觉察到大事不妙。于是,他写了几道“密诏”,要康有为到上海办报馆,实是要他去避难。光绪密召杨锐入宫,向他说明变法可能遭到太后的镇压,要他设法解决,杨锐惊慌失措,竟冒出了一句书生气十足的话:“这是陛下的家事,应当同您家人商量。”至此,光绪已完全绝望,他紧张、焦躁、愤怒,但却一筹莫展。

    九十天前,光绪还意气风发。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定国是诏》,这实质上是变法的宣言书,诏书斥责了顽固守旧的官僚,指出变法图强是救国的必由之路,还对顽固官僚空有救国之言而无救国之实的虚伪行径进行了揭露。从这一时刻起,光绪帝接连不断地下诏进行变革,光绪在六月十六日不顾守旧大臣的阻挠,召见康有为,破了皇帝不召见四品以下官员的成例,并且长谈两三个小时。在这次召见以后,光绪不仅增强了变法信心,而且对变法的内容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这样,光绪就坐在他的龙椅之上,大发革新诏书。

    从下达《定国是诏》起一百多天里,光绪共下诏书一百一十多道,有时一天竟五六道之多,其改革内容包括:设立学堂、学习西学、派人出国游历学习;改革科举、废除八股;奖励创办报刊、提倡上书建议;鼓励修铁路、开矿业及农工商业;奖励新发明、新著作;撤驿站、办邮政;裁减官员、精简机构、改订规章条例;改革军队训练、对海陆军用新法操练;改革财政、制定财政预算;准许旗人自谋生路等。

    9月21日,慈禧太后从颐和园突然回宫,光绪慌忙跪地迎接,慈禧太后声色俱厉地把他训斥了一番,以光绪的名义下了两道“上谕”,宣告光绪退位,自己重新训政。

    慈禧把光绪囚于中南海的瀛台,又捉住了康广仁、杨深秀、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六人,并将他们斩首于北京菜市口,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戊戌六君子”。

    从公元1898年6月11日光绪发布《定国是诏》始,到9月21日慈禧重新执政,前后共一百零三天,史称“百日维新”,又因光绪二十四年是戊戌年,故又称“戊戌变法”。这场维新变法运动就像变戏法一样地失败了。

    变法失败最主要的原因是主角光绪皇帝没有权力。同治皇帝在年仅十九岁时病亡,其母慈禧太后害怕立了同治帝的儿子当皇帝自己会失去权力,于是就选中了醇亲王四岁的儿子即位,这就是光绪帝。光绪的父亲是慈禧的丈夫咸丰帝的弟弟,因此,光绪就是慈禧的侄子,而光绪的母亲又是慈禧的亲妹妹,光绪又是慈禧的外甥。光绪即位时年仅四岁,大权完全操纵于慈禧一人之手。慈禧教光绪做的只有两件事,一是叫他畏惧自己,二是让他学习。慈禧对光绪管教很严,企图把他培养成自己驯服的工具。她让光绪叫自己“亲爸爸”,并经常训斥教导,可谓“教子有方”。

    至于学习,光绪却十分主动,十分好学。他认真完成宫廷规定的学习科目,不仅在上课时间努力学习,就是在假期和课外,他也从不停止,总是手不离卷,口不离经史子集。有时,慈禧让他去看戏,他表面上答应,但到戏园子遛了一圈之后,就又回去学习了。连慈禧太后都称赞他“可谓好学”,宫廷内外,交口称誉。

    在老师翁同■等人的悉心指导下,光绪十多岁就精通经史易理,能写出一手好文章,而且在文章中经常表露出宏图大志,他还能时不时地提出一些深刻的见解。由此,翁同■等人断定他将来必是一位有为皇帝。

    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光绪十六岁,按照传统,光绪“亲政”,慈禧太后也做出姿态,“撤帘归政”。但实际上,朝廷的军政大权仍把持在慈禧的手里。

    光绪“亲政”之时,正是帝国主义列强企图瓜分中国的关键时刻。中日甲午海战的惨败,使中国的有识之士彻底看清了中国与世界的差距,不变法就要亡国。于是在知识分子中间掀起了一股倡导变法的热潮。

    著名的“公车上书”是中国近代知识分子要求变革的一次运动。《中日马关条约》的签订,引起了中国知识分子的极大愤怒,康有为联合在京参加科举考试的举人一千二百多人联名上书,要求变法、拒和、迁都,是为“公车上书”,在当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因清廷等级森严,“公车上书”的奏章没有送到光绪的手里。康有为等人十分气愤,在二十多天后,又写了一篇万余言的长篇奏章,经过辗转反复,光绪终于看到了这篇奏章。光绪对康有为提出的许多观点十分赞赏,并发出“上谕”,实行新政改革。当然,这种“上谕”的力量实在是太微弱了,要想改变积年陈旧的官僚体制,实行所谓新政,那就像清风吹泰山一样无济于事。

    见自己的奏章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康有为又于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愤然上书。在此封奏章中,他措辞激烈,指出日本国会及报纸天天讨论如何瓜分中国的问题,而中国却无动于衷,再不变法图强,中国就要亡国。但这一奏章又被顽固派大臣压住不报,光绪没有看见。后来,奏章传开,在舆论界引起巨大反响,许多报刊杂志都加以介绍摘转,光绪从报纸上看到了这篇奏章。深为感动,马上就要召见康有为。

    然而大清成例,非四品以上官员不得召见。光绪无奈,只得派了翁同■、李鸿章以及荣禄等人考察康有为,其中翁同■是光绪的老师,主张变法。他把康有为的答词如实地报告了光绪,光绪再次为康有为的见解和抱负所深深打动。他下令收集康有为的著作,认真阅读,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坚定了变法的信念,并特别下诏,凡康有为的奏章,随到随送,不得扣压。

    光绪虽然急于变法革新,但实权却操纵在慈禧太后手里,光绪实际上是个徒有虚名的皇帝。为了能够推行新法,他多次向慈禧太后索要权力,甚至有一次说出了这样的话:“太后若不给我权力,让我变法强国,我宁愿不做这个皇帝,也决不做亡国之君。”

    当时的形势是变法的呼声极为高涨,而朝中的守旧派却紧紧围绕在慈禧太后的周围,不愿变“祖宗之法”。为形势所迫,慈禧不得不暂时放一点权给光绪,让他先试一试,若不成功,她再以收拾残局的姿态整治光绪。这种做法,比死命阻挠变法要高明得多。于是,慈禧太后在加以严格限制的前提下,同意光绪试行变法。光绪和梁启超等人获悉慈禧太后同意变法,欣喜若狂,以为变法成功指日可待了。

    慈禧太后对改革本不同意,她是守旧派的代表,根本就没有改革的思想和素质。更重要的是,她绝对不愿意放弃权力,如果光绪的改革继续深入发展下去,取得一定的成效,在朝野之上赢得人心,她就再也无法把持朝政了。因此,慈禧太后决不会允许光绪的改革获得成功。

    全面改革的措施对于增加中国的国力是有用处的,但其中许多措施触及了守旧派的观念和利益,因此引起了他们的恐慌和愤怒,他们鼓动慈禧太后坚决消灭改革。在“百日维新”中,许多守旧大臣对维新措施拒不执行,不仅当面“劝谏”光绪皇帝,还压住诏令不往下传达,或是扣住奏章不向上报,一怒之下,光绪罢免了许多人的官。在处理一次扣压奏章的事件中,光绪一下子就罢免了六个大臣,造成了轰动一时的“罢黜六堂官”事件。

    当然,慈禧太后一刻也没有放松对光绪的警惕,她虽躲在颐和园里,对光绪的一举一动却都清清楚楚。早在下达《定国是诏》的时候,慈禧就连下三道“上谕”,罢免翁同■,使光绪失去了左膀右臂,并命凡二品以上的大官均须到太后面前谢恩,牢牢地掌握了人事大权。在“罢黜六堂官”事件之后,慈禧更是加紧密谋,准备以武力挟制光绪。

    慈禧让掌握军队大权的荣禄调派军队,包围北京。于是,荣禄把当时清朝最为精锐的几支陆军调到北京的周围,一是把聂士成的甘军调驻天津,一是把董福祥的武毅军调驻长辛店。慈禧还派亲信重兵严密护卫颐和园。这样,慈禧就有恃无恐了。

    相对于慈禧太后的十万雄师,光绪的改革者只是几个文弱书生。在“百日维新”期间,光绪授予了谭嗣同、刘光第、杨锐、林旭等人四品官位,担任军机处章京,做文书工作,人称“军机四卿”,再加上康有为、梁启超,也不过六人。而这些人一点军政实权都没有,只能今天上一个奏章,明天上一个奏章,连光绪的面也见不上。而光绪呢?今天一个诏令,明天一个诏令,至于能否实行,天才知道。

    从运作方式上讲,“戊戌变法”是从光绪到康有为等一群书生在那里舞文弄墨,正所谓“下笔虽有千言,胸中实无一策”,他们只知道为什么要变法,该变哪些法,至于怎样变法,尤其在危难临头之时,他们就一筹莫展了,只好以一腔热血来祭奠神圣的改革灵坛。

    没有军权、没有政权而谈改革,历来是中国书生的一贯做法。然而,有了军权、政权的人为保既得利益又害怕改革。这真是中国改革的二律背反。俄国沙皇彼得大帝、日本明治天皇都主持了国家的变法运动,成就显著。俄国、日本都在两代人之内富国强兵,变为近现代国家。同样是皇帝,中国光绪落得被软禁的下场,并一直到死不得自由。皇帝也变不了法,为传统中国变法史打上一个悲怆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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