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人类政治经验的实验场,两三百年的试验中,创造了许多过去不曾有过的政治安排,进而,这些新鲜的安排也就改变了政治这件事情的本质,改变了政治与人的生活之间的关系。
回头看历史,美国崛起进而影响世界之前的所有社会,不管位于何处、源自什么样的文化传统,它们的政治基本上都是传统型的。传统型政治最大的特色,是中国所说的“天高皇帝远”,也就是这个社会里绝大部分的人一辈子都跟政治没什么关系,不需要、也没有机会跟政治发生关系。政治是极少数人的事,除了这极少数之外,其他人不知道、不需要知道,甚至也无从知道、无从接触政治。他们只有被动地接受政治,不会主动地和政治发生任何关系。
因为美国,更精确地说,因为在美国所进行的大规模民主机制试验,才产生了今天世界上普遍接受的现代型政治社会。活在现代型的社会中,每天被政治、政府包围着,我们很容易忘掉:这样的高度政治化社会是人类历史上的非常状态。
人类历史上的绝大多数时间、绝大多数社会中,政治和生活保持着遥远的距离,政治只占一般人日常生活意识里很小很小的一部分。那才是“常态”。今天大家经常且充分地意识到政治的存在,关心政治、讨论政治、参与政治,这是最近一两百年才出现的变化。刺激、创造出这项全球性变化的一个主要力量,就是美国的经验,美国的民主,美国这样一个民主国家快速强大、崛起的事实。美国的经验使得民主从一个概念,成为一个事实,进而成为一套让国家富强的秘诀,使得就算欧洲人,就算一贯从文化角度看不起美国的法国,都不得不承认“民主是个好东西”,都不得不将自己的政治制度不断往民主的方向倾斜调整。
而民主的前提,就是一般人要参与、进而要承担政治决定的责任,也就必然使得关于政治的讯息大量膨胀,在社会上快速流传,制造出了将社会高度政治化的结果。
共和不只适用于小国
美国崛起之前,欧洲对于民主的认知,基本上是历史性的。说到民主,浮现在他们脑中的,不会是任何现实国家、现实政权,而是古希腊城邦,以及罗马早期的共和制度。从历史上来的知识,也就使得欧洲人普遍相信:民主只适用于小型的政治体。
托克维尔的前辈孟德斯鸠在他的名著《论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严复译为《法意》)中,整理了人类古往今来的政治制度,将所有的政体分成三大类——共和、君主和独裁。共和制度又分成民主(平民共和)与贵族共和两种。
《论法的精神》第一册第八章,有一节标题为“共和的显著特性”,孟德斯鸠明白地说:
共和管辖小领域,毋宁是件自然的事,否则共和就无法长期延续。在领土广大的共和国家里,有人控有庞大的财富,因而也就少了节制;有太重要的事务无法交给任何一个平民来处理;平民有自己的利益;他很快就会觉得自己有机会可以借着压迫同胞而变得更快乐、更光荣,因此可能会在国家的废墟上建立自己的荣光。
在幅员广大的共和国,公共利益会成为千种私人看法的牺牲品;被压服在众多例外与意外之下。在小型共和国里,公共利益比较明显,容易理解,在每个公民的日常行为范围内;违规行为不会那么多,当然,也比较不会被包庇。
从相反的方向看,孟德斯鸠也主张,民主共和是小型国家最适切的政治制度。
除了在极少数的特殊环境下,非共和政体很难在单一城镇规模的国家长期维持。小国的君主自然会倾向于压迫他的子民,因为他的权力很大,然而可以用来实现他的权力享受或尊荣的手段却很有限。结果是他会践踏自己的子民。换个角度看,这样的君王很容易就被外来或甚至自身的反对势力给击垮;人民随时可能团结起来推翻他。
类似的看法,散布在《论法的精神》书中各处;更重要的,孟德斯鸠的看法,反映了18世纪中期欧洲的普遍意见。共和只能在小规模的社会成功,法国、西班牙、波兰、俄罗斯……是不可能以共和方式来统治的。
在这样的共识背景下,竟然出现了美国革命,接着又有美国宪法。在北美新大陆的土地上,进行了一场违背欧洲常识的政治实验,要以民主的方式来组构、治理相对庞大的土地与众多的人口。
到了托克维尔写书的1830年代,美国的政治实验成果基本底定,大规模的民主共和是有可能的,是的,人类政治道理必须加入美国经验彻底重新思考。
用雄辩的小册子传播理念
美国政治试验的正式起点,是1776年的革命。美国革命不只是武装反抗英国殖民政策,进而脱离英国统治而已,在反抗之前,以及反抗成功之后,几十年的时间内,不断持续有各种思考、理念的讨论。美国革命,先是一场思考革命,然后才是行动革命。
承载美国革命思考与理念的重要工具,是pamphlets(小册子)。这是当时在英国、法国流行,后来传到北美殖民地的一种大众传播形式。那时候的媒体没那么发达,不要说没有广播、电视,就连报纸的发行量都不大,传播的幅面都不广。因而小册子成了最有效的宣传工具。当时的人想要宣传、鼓吹什么,只要是需要接触、动员陌生群众的,他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去写一本小册子。
小册子通常都是用煽动的语言,近似讲稿的方式写的。要让识字能读得懂的人,可以直接将内容念给不识字的人听,甚至可以聚众大声朗读,来扩散放大影响力。小册子的字数不多,但也绝对不是填上几句标语口号就能解决的,里面要装有雄辩滔滔的内容,才能吸引人来读来朗诵。所以小册子通常一方面要有可以挑激情绪的种种事实例证,另一方面也要有清晰醒目的观念贯串其间。
这个人写了一本小册子,引发注意,于是就会有同意他、支持他的人,仿效再写一本小册子,也会有人写小册子反对他、批判他。小册子既是观念流通的管道,也是辩论吵架的场域。
我们可以在潘恩(Thomas Paine)留下来的著作中,看到这种小册子的内容。潘恩主张美国革命的小册子(《常识》与《美利坚的危机》系列),在当时流传很广,对于北美殖民地下定决心追求独立于英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不过,读潘恩时,我们心中应有补充的理解——潘恩的小册子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当时数以百计畅销小册子中的一部分。有潘恩这种鼓吹独立革命的小册子,也就会有保护英国殖民利益及支持王权立场的小册子,彼此叫嚣吵架,争取读者与听众的注意。这些小册子加在一起,创造了18世纪珍贵的政治启蒙潮流,借由小册子的强大感染力,使得许多人意识到政治制度的选择,思考了王权制度与民主制度的利弊得失。
这是我们今天理解美国民主的一项重要历史材料。另外还有一份同样重要的材料,是《联邦论》(The Federalist Papers )。这是由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麦迪逊(James Madison)和约翰·杰伊(John Jay)三个人合写的八十五篇文章,意图是说服各州同意签署联邦宪法。这批文章对于为何要成立联邦,这种人类历史上空前的民主联邦制度有何意义,以及联邦制如何运作,联邦治下的政治生活会有怎样的特色,都做了深入、详细的说明。借由《联邦论》的鼓吹,联邦宪法通过了,十三个州正式组成了一个国家,也给予了这个新成立的国家一套完整的政治理念,以及一份独特的历史使命。
一个法国人对美国民主的客观分析
革命前后的小册子,以及《联邦论》,记录的都是“参与者”的观点与经验。行文中带着高度的迫切感与说服的热情,是其优点,当然相对的缺点就是少了比较客观的分析,少了对于这样一场革命带来的政治大改变,在美国以外其他地区是否具备普遍意义的讨论。
客观分析和普遍意义的讨论,正是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一书最大的贡献。托克维尔是个法国人,他的书是用法文写成的,显然刚开始是以法国读者为对象。这原是一本向法国人介绍美国革命、美国政治制度的书,是为一群对于美国没有什么认识的读者而写的书。他当然没有打算要将这样的题材写给美国人看,更不会预期到他的书后来竟然吸引了那么多法国以外的读者,甚至包括大批的美国读者。
如果预见到会有许多美国读者来读他的书,想从他的书里找到一条自我理解的管道,托克维尔当年还能写出这样一本书来吗?
在书籍的历史上,我们可以找到一个有趣的对照、对比,那就是美国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写的《菊与刀》(The Chrysanthemum and the Sword ),一本分析解释日本文化的书。本尼迪克特动笔写《菊与刀》时,一句日语都不懂,也没有去过日本。更糟的是,她还不可能有机会去到日本做调查观察。因为那时珍珠港事变刚发生,美国对日本宣战,两个国家处于敌对的战争状态中。
事实上,就是珍珠港事变、对日宣战,刺激了这本书的写作计划。出于战争需要,美国政府必须对于新的敌人有所了解,以便作为拟订战争策略的参考。了解敌人的一种方式,就是进行人类学式的文化研究,看看日本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化,日本人相信什么,又会有什么样的基本价值态度。
本尼迪克特接受了委托,凭借着她对于“文化模式”的长期思考,设定了一套认识日本人、日本文化的问题。但她要到哪里去找到日本人来让她问,来做她的受访者(informant)呢?
到日侨集中营里去。美国对日宣战后,强制所有在美日人,包括具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包括日裔第二代年轻人、小孩,不得在社会上自由活动,都得被拘留在集中营里。没有学过一天日语,没有待过一天日本的本尼迪克特就到集中营里和这些日裔美国人相处,做她的田野调查,写出《菊与刀》来。
如果不是处于战争非常状态,本尼迪克特不可能只靠这么有限的调查资料,就写一本分析日本文化的书。如果不是有迫切让美国人掌握敌人日本的基本面貌需求,本尼迪克特恐怕也不会那么快速写出一本书,马上印刷出版。然而这样一本调查条件严重不足、迫于现实仓促完成的书,出版后不只影响了美国人对日本的认知,战争结束后竟然译成日文,卖回日本,在日本成了畅销书,也影响了日本人的自我理解与自我认知!
不久前,我到日本去,在东京地铁看到一本免费杂志,叫《R25》,那是专门办给二十五岁左右年轻读者的刊物,我看到的那一期,封面大标题是“耻文化?”,里面用了几十页的篇幅做了大专题,讨论日本的年轻世代是不是“耻文化”下的产物。“耻文化”这种说法,不是传统的日文,是从英文Shame Culture 翻译过来的,而Shame Culture 正就是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提出来定性描述日本社会文化的一个主要观念。
Shame Culture 对比西方的Guilt Culture,是本尼迪克特用来帮助美国读者了解日本人的关键切入点,日本人没有原罪观念,却有强烈的集体评判,所以日本人做什么不做什么,在意什么不在意什么,主要不是出自内在的是非善恶信念,而是考虑外在周遭众人的眼光与意见,被发现做出了不合一般仪节的行为,就会产生强烈的羞耻感。
本尼迪克特的分析,半个世纪后,还在影响日本人的自我形象讨论。真是令人惊讶。
《论美国的民主》和《菊与刀》类似之处,在于作者托克维尔和他分析、描述的对象——美国——也没有那么亲近、密切的关系。托克维尔比本尼迪克特好一点,他写书之前,到过美国,对于美国有第一手的观察资历。好一点,但也没有好太多。
托克维尔去美国时,还不满二十六岁,前后在美国待了九个月时间。然后回到法国,几年后写出《论美国的民主》。比较一下,我二十四岁去美国留学,然后在美国连续住了六年才回台湾,好像我会比托克维尔更有资格来写《论美国的民主》吧?
当然,这是玩笑话。托克维尔的书,是在特定历史情境下产生的,历史情境使得这本书能够在大西洋两岸都赢得众多读者,那样的历史背景,跟本尼迪克特的书在战争中写作,美国占领日本期间在日本流行的历史背景一样,都是无法复制的。
大革命无法推翻的文官系统
托克维尔1805年7月29日出生在一个波旁王朝的贵族家庭,他的祖父还曾拥有侯爵的头衔。不过托克维尔出生时,情况当然大不相同了,因为经历了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托克维尔在大革命后十多年出生,大革命的翻天覆地变化还在进行着,“大革命”的记忆都还来不及整理。
法国大革命根本上是一个反对贵族、要推翻贵族的革命。18世纪的法国王公贵族也实在享受了太多太夸张的特权,难怪引起中产阶级以下的人民那么强烈的不满。法国大革命爆发前,法国也出现了大量的宣传小册子,不过和英国、美国的情况不太一样。第一,法国的小册子几乎都是革命派写的,法国贵族自信又懒惰到不愿也不会提笔来自我辩护;第二,法国的小册子议论少、描述多,没有那么丰富的政治价值与观念的议论,而是充满了对于贵族富裕、淫乱生活的描述。
如果有机会读到那些攻击法国贵族的小册子,我们之中很多人也会成为革命派吧!小册子的内容和后来大革命的肃清,都让人留下印象,觉得法国旧政权的贵族享受特权、鱼肉乡民、荒淫无道,简直一无是处。这样的印象,不能说不对,但毕竟遗漏了革命前法国贵族一些重要的正面作为与贡献。
最大的贡献,在于他们长期是法国文官的骨干。法国是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很早就建立了庞大的官僚体系,取代地方封建势力,作为国家的管理者。中国是另一个传统的官僚大国,而中国官僚系统的人才,在唐朝之后主要来自科举考试,科举让不同地方、不同阶层的人,都能够借由考试进入官僚体系,如此一方面保持官僚体系的人才多元性质,另一方面提供了中心与边缘及上下阶层间的流动机会。
法国没有科举考试,法国的官僚体系主要是靠贵族人才来填补的。官僚系统和贵族系统有着极高的重叠性,也就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法国大革命中,许多贵族被送上了断头台,许多贵族仓皇流亡,还有更多贵族被边缘化,这样的变化也就意味着法国官僚系统的严重断层。革命委员会可以订定各种新制度,却没有人能够帮他们落实执行这些制度。法国大革命发生后,接着会有二三十年的大混乱,这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原因。
二三十年中,掌权的革命分子来来去去,这个打倒那个、那个推翻这个,政权也随之换来换去。然而在这些表面动荡下,一项底层的事实没有变,来不及改变,那就是法国这个国家如要恢复正常运作,就不能没有称职的文官,也就不能不将那些旧贵族召回来放在主要的文官位子上。
托克维尔他们家,就是这种旧贵族文官系统的成员。到托克维尔出生时,家族中有六七个成员已经是断头台下的阴魂了。然而,在这过程中,贵族的身份渐渐褪色淡出,相对地,专业文官的能力就愈形突出了。
动荡的政局,迷惘的文官
托克维尔出身这样的家庭,又在波旁王朝复辟的时代长大,很自然就设定了以进入政府担任文官公务员为其主要的人生路途。不过在他二十五岁那年,法国又来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复辟的波旁王朝再度被推翻,换成了路易·菲利普上台掌权。“又来了!”从1789年之后,法国已经遭遇过多少次的政治动荡与摆荡了?第一共和、第一帝国、波旁复辟、七月王朝……到底哪一条路才是法国应该走、能够走的路?而且这还不只是法国的问题,整个欧洲都在观望法国的走向,进而,整个欧洲都受到法国动荡摆荡的牵连,法国象征、代表了欧洲的未来。
将近半个世纪,法国看起来是个失败的政治试验场。共和之后才十多年,平民拿破仑就凭着战功变成了皇帝。拿破仑失败后,波旁王朝复辟,路易十八上台,然后波旁王朝再被推翻,换了另一个王室的路易·菲利普来当国王。
欧洲人看得眼花缭乱,亲历这一切的法国人活得很迷惘、很痛苦。对二十几岁的法国年轻人来说,迷惘更深。
他们无法预见国家的未来,也就无法安排自己的人生。好像不管怎么做、怎么准备都没有把握,甚至可能都是错的。
路易·菲利普上台,换了国王,却不可能换掉整个国家官僚体系。托克维尔还是这体系中的一员。然而,他原本对于自己在这个体系中会有的前途想象,却被打破了。从个人角度看,他遇到了双重的困惑:作为一个文官,他究竟为谁效忠、为谁服务?作为一个文官,他的未来在哪里?如何看待、处理自己的文官工作,才是对的、最好的选择呢?
在这样的个人困惑之上,又加了时代的、更高层次的困惑:到底法国要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法国乃至全欧洲,有什么办法能找到一种稳定下来的方法,解决从大革命以来持续不断的动乱呢?
面对如此真实的生命困惑,托克维尔和一位好友培蒙特决定要暂时离开法国,离开这种让他们极为尴尬、不舒服的国家状况,到别的地方去寻找可能的答案与解决。两个人商量草拟了一个计划,要去美国调查美国的狱政。
为什么是调查美国狱政?因为托克维尔和培蒙特两人当时隶属于法国司法系统,是司法体系里的基层职员,所以必须找一个跟司法有关的题目。法国的监狱从大革命之后,从来都没“正常”过。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小说《双城记》(Tales of Two Cities )里可以找到鲜活的描绘。当时法国人普遍的共识:大概任何什么国家的监狱,都好过法国吧!去远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国调查狱政,是个合理的选择。
他们俩人是自费去做调查的,显见家里还有一定的资产。去美国当然不可能快快回来,他们心中应该藏着合理的期待:“说不定等我们回到法国时,路易·菲利普这个政权也就不在了吧!”
两个法国人,两种对美国的观照
他们两人在1831年5月8日从船上看见了美国国土,兴奋到睡不着觉,因而真正在罗得岛上岸后,什么都来不及参观,就先睡了一整天。5月11日,才从纽约正式展开他们的调查。
从那天起,到1832年2月20日离开美国,当中的九个多月时间,他们走了很多地方,涵盖了当时美国大部分的国土。在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各州,除了缅因、新罕布什尔等六个州之外,其他的州都去到了。
回到法国,路易·菲利普还在王位上,这也就意味着政府没改变,他们的调查计划仍然有效。所以他们也就规规矩矩按照计划,将美国的狱政调查报告写出来了,仔细说明美国的种种做法,也的确对当时的法国狱政管理产生了相当的冲击。
不过在交完报告之后,托克维尔和培蒙特都愈来愈无法忍受当文官公务员的生活,这或许跟他们曾经有过九个月的美国浪游经验有关吧,两人就先后离开了自己原来的工作。两人在美国浪游时,产生过一个想法,要在狱政报告之外,再合作写另外一份报告,也许是一本书,广泛地记录他们在美国的所见所思,让法国人了解美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
这个计划后来发生了变化,或许是两个人对美国的看法有很大的差距吧,合写就变成了各自分别写。托克维尔和培蒙特一直维持亲密的友谊关系,托克维尔去世前,还指定了培蒙特担任他的著作遗产执行人,这个世界上出现的第一部托克维尔著作全集,就是培蒙特编辑的。两人很要好,没有吵架,但就是没办法一起写关于美国的著作。
因为这样,培蒙特也就失去了和托克维尔享有同等历史名声的机会。培蒙特后来将他在美国的见闻经验,写成了一部小说,书名是《玛丽,或美国的奴隶制度》。这本书应该没有什么美国人看过,因为直到1998年才出版了英文译本。
《玛丽》讲的是一位法国青年到了美国,爱上了一位美国女孩,就是书名里的玛丽,在爱情的冲动中,主角去跟玛丽的爸爸提亲,希望能娶玛丽为妻。玛丽的爸爸没有答应,不是讨厌主角,更不是嫌他是个法国人,而是出于好意,出于对主角的保护。玛丽的爸爸偷偷跟主角透露了秘密:玛丽不是纯种的白人,她妈妈身上带有黑人的血统,所以玛丽不可能嫁给纯种白人,被人家知道了,一定会带给那个人巨大的灾难。
主角不相信玛丽竟然有这样的血缘问题,更不相信跟玛丽结婚真的就会有灾难。为难犹豫间,他碰巧就在纽约街头遭遇了种族冲突事件,亲眼目睹白人对印第安人的歧视压迫,以及印第安人的反抗暴动。他大受震骇,匆忙逃离美国回到法国去了。
然而在法国,他仍然朝思暮想,无法忘怀玛丽。隔着大西洋,玛丽的形象一天比一天可爱,相对地,街头冲突的记忆一天比一天缓和。终于,两者的比重关系倒过来了,他决定再到美国,再度向玛丽求婚。
玛丽的爸爸没有料到他还会回来,还爱着玛丽,被他的爱情和勇气感动了,答应将女儿嫁给他。就在他们的婚礼上,有人公开大叫:“这个白人娶了一个血统不纯的女孩,这是违背风俗的结合!”引发了众人的愤怒,逼得这对新人只好逃到山上去,过着与世隔绝的隐居生活。
写到这里,作为一个小说生手,培蒙特八成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写下去,于是就做了一个方便却拙劣的安排,让玛丽死掉了,玛丽死了,叫做《玛丽》的小说也就理所当然结束了。
《玛丽》不是一本杰出的小说,与其说培蒙特写了一部小说,还不如说他用小说形式写了一篇社会学论文,小说情节不过是为了凸显培蒙特在美国观察到的一项特点,他觉得美国和法国社会最大的歧义之处——美国白人近乎歇斯底里的种族意识,以及美国社会高度紧张的种族关系。
两个人一起浪游美国九个月,观察、关心的却很不一样。培蒙特看到的是一个点,托克维尔相对地却看到一个大平面,而且还要对大涵盖面的美国现象追究其根底缘由。从这样的比较中,我们可以清楚托克维尔的能力,以及《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的难得之处。
为法国的民主道路做准备
托克维尔回到法国两年后,1834年,就出版了《论美国的民主》的上卷。在这本书中,他用异常清晰、准确的文字,客观地描述了美国社会与政治情况。这里面有一种介乎新闻记者与实证研究者之间的风格,其长处在于有效的描述,以及对于各种不同现象的综合整理,以找出它们彼此之间的关联架构。
不过,托克维尔早就打定主意,这只是上卷,而不是全部。他毕竟是个法国人。法国人的基本思维模式就不是以实证描述为主的,而是分析演绎,光描述现象不足以构成合法的知识,一定要整理出现象背后的原理与组织结构,并赋予现象一份更高层次的意义,才算尽到了追求知识的责任。
托克维尔在一封写给友人的信中,明白地说了写这本书的用意。
我希望能够呈现什么是真正的民主社会,让那些狂热的民主派了解:民主不如他们想象的那么光辉灿烂,更不是一个可以容易达到的梦想。民主有其众多必要的基本条件,而且民主也有其内在诸多不方便、不快乐的面向。缺乏一定形式的政府、缺乏一定的人民习惯,民主不可能正常运作。
然而,这本书不是只为了警示民主派而写的。托克维尔在信中继续说:另一方面,要让那些反民主的人,那些认为民主就是毁坏、混乱、谋杀与贪污的人知道:民主有其自身高贵之处,只不过民主的高贵,和他们理解的高贵很不一样。民主的高贵,是让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点高贵、有一点尊严,而不是让极少数的人拥有所有的尊严跟高贵……我希望让他们了解,不管他们喜不喜欢,这个世界就是会朝愈来愈平等、愈来愈民主的方向发展。
针对反民主的人士,托克维尔要借由这本书证明给他们看:摆在眼前的现实,再也不是民主与反民主的选择了,这项选择已经成为历史,真正的选择是两种不同民主之间的选择。看是要充满混乱、暴力与非理性冲突的民主;还是稍微有秩序、有道德,可以接受理性认知安排的民主。
……我希望让大家看清楚,民主是我们无法抗拒的未来,只是这个未来中,有较好的民主,有较糟糕的民主,如果能够借由美国的例子来辨识出较好的民主,我们就可以避免犯下许多不必要的错误。
这封信的内容,加上《论美国的民主》的“前言”,都表明了托克维尔这本书,是为了当时的法国、当时的欧洲,针对当时法国、欧洲的现实问题而写的。《论美国的民主》背后贯串的问题意识是:如何在法国、在欧洲催生出较好的民主制度来?
托克维尔要写的,并不只是“民主是什么”、“什么是美国的民主”,而是进一步针对法国人解释:我们应该如何为一套较好的民主做准备。以美国有过的民主经验为本,协助法国人从中学习,替自己未来必然要走的民主道路做准备。
这是托克维尔真正的用心,也是我们两百多年后读这本书时,仍然应该记得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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