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大家大概都知道海瑞,为什么说海瑞悲剧?这还得从海瑞这个人本身、他的所作所为和他在当时的影响说起。海瑞是一个清官,尽管我们对什么是清官没有明确的标准,但是个人生活清廉简朴、为官清正廉明、不贪污不受贿、不徇私枉法、洁身自好,这些基本标准海瑞可以说完全符合。如果再加一点高的要求,比如刚正不阿、疾恶如仇、不畏强暴打击贪官污吏、为老百姓伸冤做主,海瑞也都当之无愧。
海瑞在浙江淳安当知县的时候,穿的是布袍,吃的是粗米饭,家里老仆人种菜,自给自足。有一次,胡宗宪听说海瑞家里买了两斤肉,打听后才知原来是给海瑞母亲做寿的。知县的老太太做寿才买两斤肉,可见其简朴程度。万历初年,权倾朝野的首辅张居正派御史去看海瑞,但海瑞只杀了一只鸡,用粗米饭招待。海瑞曾经有一个女儿,五岁的时候,吃了男佣人递给她的饼,海瑞认为女儿犯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大忌,于是就逼这个女儿饿死了,所以海瑞没有子女。海瑞死的时候,人们发现他比穷书生还不如。虽然他是朝廷二品大员、位高权重,但由于留下的钱实在太少,所以办丧事还是靠大家集资的。
海瑞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的时候,曾经疏浚了吴淞江和白河,也就是今天苏州河及其上游,那个时候苏州河与海连通,疏浚了以后使当地免除水灾,得到百姓的赞扬。他在打击地主豪强、救抚贫民方面也不遗余力。只要发现富家占了贫民的土地,就把它夺回来,发还贫民,所以海瑞深得民心。其实他任巡抚时间很短,只有半年,但是百姓听说他要调离,都痛哭流涕,并在家里供上他的画像。他去世以后,灵柩放在船上从江上驶过,两岸全是穿着丧服给他送丧的人,一路延续到百里之外。
也有的人说,海瑞是跟皇帝过不去,所以曾经有人编了一个戏叫“海瑞骂皇帝”,其实,海瑞对皇帝忠心耿耿。所谓骂皇帝,其实是给嘉靖皇帝提意见,完全出于忠心。当然,他的意见很激烈,所以嘉靖拿到他的奏章一看,认为这个人怎么如此无礼,于是下令赶快把他抓住。皇帝手下的人说:“皇上您放心,他不会跑,他已经为自己做了一口棺材,就是准备死的。”后来海瑞被关在监牢里,听说嘉靖皇帝死了,看守的人以为这对他来说是好消息,结果他痛哭流涕、号啕大哭,把吃的东西都吐出来了,可见他是真的悲伤。
老百姓说他好,他对皇帝也非常忠诚。这样一个人应该得到同僚或者大多数官员的拥护了吧?不见得,海瑞非常不得“官心”。举一个例子,明朝的官员按惯例可以追封自己的父母,一般只有犯过罪或者受过处分的人才得不到批准。海瑞官居正二品,他请求追封他母亲的时候,居然没有得到批准,可见他的同僚对他意见还是很大的,所以连这么一项例行的公事他都办不成。海瑞一生中也提出过不少治国施政的意见和方案,但几乎没有被采纳过。他在巡抚应天十府的任期只有短短的半年,等他一离任,除了疏浚江河留下了具体成果以外,所采取的其他措施统统被后继者改变。为什么他这么不得“官心”呢?我们举几个例子就可以明白了。
海瑞在当知县的时候,胡宗宪是他的上司。有一次,胡宗宪的儿子路过淳安,作威作福,海瑞就把他扣押,并把他随身带的几箱银子统统没收。海瑞说:“以前胡总督来巡视的时候,曾经发过公文,命令沿途不许铺张、不许隆重接待,现在这个年轻人那么奢华、作威作福,肯定不是胡宗宪的儿子,肯定是冒充的。”海瑞还派人报告了胡宗宪,胡宗宪哭笑不得,又不能说是,又不能说不是,当然也没有办法治海瑞的罪,但心里肯定是痛恨海瑞的。还有一次,都御史鄢懋卿视察时路过此县,海瑞居然说,本县太小,容不得这样的大人物,之后的招待当然也就很差了。鄢懋卿当时就很不痛快,虽然不便发作,但回去以后,还是授意他的下属诬陷海瑞使他降了职。海瑞任应天巡抚的时候,官员们都很紧张,稍微有一点贪赃枉法行为的官员都赶快自己先辞职,免得被他处理,有些地主豪强甚至闻风逃往他乡躲避。还有的豪强原来家里的门都是大红的,以显示自己的权势,这个时候怕了,把门都漆成黑颜色,免得招摇。连在南京负责监督织造的太监也减少了自己的排场和随行人员,怕引起海瑞的注意。海瑞跟皇帝提的那些建议,一般人也是接受不了的。他要求皇帝恢复明朝初年打击贪官污吏的法律,比如说贪赃枉法满八十贯就可以处绞刑,更严重的则要实行明初的酷刑,比如说剥皮。如此大小官员当然对他又害怕又愤怒。
如果说只是一些贪官恨海瑞,总还会有清官或者一般的官员拥护他,但是也不见得,什么道理?因为他总是认为,老百姓告状都是对的,在打击豪强的同时,他也误信了一些诬告的人,所以他到哪里都在不停地审判、不停地用刑,而且动不动就用严刑。这样肯定也就误伤了一些人,当然也引起大家的恐慌。又比如说,当时各地设有驿站,官员出差路过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在那里享受食宿招待。到了明朝中期以后,很多官员利用权势享受高标准、超标准的招待,而公家给的钱就那么一点,于是就只能增加对百姓的搜刮。海瑞了解这个情况后,撤了不少驿站,甚至规定官员来往不许招待。这样一来,贪官虽然受到了打击,超标准是没有了,但正常出差的官员也受了连累,本来沿途有公家的驿站可以住宿,现在没有了,那不是增加这些官员的负担吗?所以这也引起了一些官员的不满。
海瑞是在南京做官的,我们知道,明朝的时候南京从理论上讲也是首都,所以凡是北京(京师)有的机构,当时的南京全有。不过这些机构都是有责无权甚至无责无事的,这样的闲差都是安置一些老人或者是将要退休的和在朝廷不受重用的人。那些官员们平时没有事情做,懒懒散散惯了。海瑞却一定要改变这个状况。有一次,他听说有一位御史招来艺人演了一场戏,就说要执行明太祖定下的规矩。明太祖定下什么规矩呢?说官员看戏又招人演戏的,就要打屁股。这样一来,官员们都吓得不得了。尽管海瑞没有打成,但是已经让那些官员又恨又怕,都巴不得海瑞早点下台,所以海瑞不得“官心”。而海瑞不得“官心”是不是完全因为他坚持了道德观念、采取了完全正确的措施,而其他所有官员都贪赃枉法或者不愿意做清官呢?也不尽然。我们先来看一看,明朝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个局面。
我们知道,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民,所以非常痛恨贪官污吏。他当皇帝以后,在明朝初年就制定了非常严苛的法律。这些法律不仅在今天耸人听闻,而且古往今来也都是少有的。比如说,他规定对贪官可以根据不同的罪名判刑,剥皮、砍首、断脚、剁手指,什么都有。最严厉的一项就是把贪官剥皮,剥了皮以后,在皮里面装上草,做成人形,挂在公堂两边,一边挂上一个。朱元璋把各州县的土地庙专门改成剥人皮的场所,叫皮场庙。另外,朱元璋还要留一些活的典型,比如有个官员是看仓库的,发现他贪污之后,朱元璋也不杀他,而是把他的脚筋割断,然后让他趴在地上继续看仓库,以此作为反面教材,让大家知道贪官是这么一个下场。有的时候,朱元璋为了查大案,不惜杀掉大批的官员,例如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户部侍郎郭恒贪污案中前后受到牵连被杀的有一万多人。
另一方面,朱元璋把文武百官的俸禄定得非常低。比如在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的时候,他规定文武百官的年俸,最高的正一品官是一千零四十四石。当然这个是指米,一部分是折成钱的。最低的九品官一年的俸禄是六十石。九品以下那些不入流的吏就更低了,只有三十六石。明朝时,一省之长布政使官位是从二品,知府是正四品,像海瑞曾经担任过的知县是正七品,他们的年俸分别是五百七十六石、二百八十八石和九十石。再举一个例子,当时最高的国家学府的主管——国子监祭酒的级别是从四品,每年的俸禄只有二百五十二石。也许有人会说,这么多米一个人怎么吃得完,不是已经很好了吗?但是要知道,当时官员的年俸除了用于自己的开销以外,所有的幕僚、师爷、随从的薪俸以及各项办公费用等统统是从年俸里面预支的。这样的话,哪怕是高级官员,他要靠这些收入过舒适的生活也是不可能的。低级官员如果不贪污,连养家糊口都困难。比如海瑞做知县时,除了自己开销以外,至少还有老婆的开销,另外衙门里面有一批人也要靠他开销。因为他不贪污,所以只能过苦日子。相比之下,皇帝的儿子封了亲王以后每年的俸禄有多少呢?是一万石。也就是说,皇帝的儿子像朱元璋的二十几个儿子,他们每年的俸禄差不多是最高级官员的十倍,这还不包括平时给他们的各种赏赐。由于官员正常的收入太低,所以尽管朱元璋采取如此严厉的措施,但贪污还是屡禁不绝。当然那时毕竟是刚开国,再加上朱元璋这样的铁腕统治,所以在明朝初年相对来说官员还比较清廉。但是朱元璋之后,他的后继者并不具备这样的权威来执行如此严苛的法律。而且大家知道,如果下面的人都贪污,又有哪个官员愿意或者敢用严刑来处理?此外,朝廷的收入是有限的,皇帝为了自己享乐,除了正常的开支以外,还需要大臣们额外贡献。在这种情况下,皇帝怎么还会去管大臣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所以明朝初期以后,几乎人人都贪污,或者人人都在正常的收入以外开辟财源,这样才能够执行公务、才能够过日子。而那些真正的清官,就很难过日子了。比如说海瑞,他在世的最后两年多里担任南京右都御史,年俸是七百三十二石,在所有的文官里是第三位的高薪了,但是这个官衙门也很大,所以相当多的下属都要靠他这点钱支付薪水。他又不像其他官员一样,让下属去自谋出路“搞三产”赚钱,所以到最后自己一点积蓄都没有。要让一般的官员都像这样严格地执行本来已经很不合理的制度,实际上是办不到的。
在明朝的政治斗争中要把对方扳倒,最容易的牌是什么?就是说对方贪赃枉法,贪污几乎一查一个准。即使今天我们都知道的一些被充分肯定的人物,比如明朝末年坚持抗清、最后在桂林就义的忠臣瞿式耜,在其家乡常熟一带却是出了名贪赃枉法的劣绅。清军进攻南京的时候,江南名流、东林党领袖钱谦益率领文官投降,既然投降总要给清军统帅送一点礼了,但为了表示自己的廉洁,钱谦益送的礼是最薄的。即使如此,礼物也包括有鎏金的茶壶、银壶、玉杯,还有古玩,总共二十种。而其他大臣送的礼大多数价值在一万两银子以上。这些官员仅仅靠一年几百石的俸禄哪里能够集聚到上万两银子?何况他们送的礼也只是他们搜刮来的一小部分。所以,海瑞不仅非常孤立,而且其他想学他的人往往也很难在现实面前坚持下来。由于这些法律、制度都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定下来的,以后的皇帝、大臣明明知道不太合理,也不敢做大的改正,不敢重新制定一个比较合理的制度。比如,在正统五年(公元1440年)的时候,有人提出,洪武年间定的关于贪赃枉法的处罚是满一百二十贯免除绞刑充军,现在物价上涨了,这个标准显得太重,建议改成八百贯。从正统五年到海瑞时又过去了一百多年,但是并没有人敢提出来把这个标准再提高或者提了以后也没有执行。什么原因呢?因为这些法律已经成了空文,已经没有人认真去对待,更没有人照这个法律执行。当大家都把制度当成一纸空文,实际上这个制度已经毫无作用了。
海瑞的悲剧就在于,他明明知道这些法律制度已经没有办法执行(我想海瑞这个智商还是有的),但他还幻想依靠这些法律或者道德的力量来维持他的理念,这注定不可能取得成功,所以他只能成为一个悲剧人物。
这种状况一直维持到了清朝初年。清朝入关以后基本上承袭了明朝的制度,官吏的俸禄也是非常低,而且由于军事行动频繁,国家的开支浩大,朝廷还不断要求官员们主动减俸、减薪,还要捐俸。地方上余留的公款也一律要上交给上级部门,而且经常有各种额外的摊派,有的时候摊派找不到名目,就让下面的官员自己想办法。所以,有不少行政机构连办公费都不发,都要自己去想办法。而官员们非但能想办法,生活还过得相当奢侈。什么原因?既然上面叫我们自谋出路,那么干脆纷纷开辟财源。有的截留本来应该上交的公款,有的加重剥削,对老百姓横征暴敛,征收的额度往往大大超过中央政府的规定。用得最多的一种办法叫做“火耗”或者“耗羡”。大家知道,粮食在储存运输的途中,重量会发生变化,如果天气比较干燥,一百斤粮食送到目的地的时候,可能就不到一百斤了;相反,如果天气比较潮湿,可能分量就增加了。运输路上还可能有各种状况譬如遇到老鼠、虫子也会消耗粮食。所以一般的话,都要在征收粮食的份额里稍微加一到二分,作为损耗预先征在里面。但是损耗不一定都会用完,所以就会多出一部分,这部分往往都是落进了地方官的腰包。所谓耗羡,就是这些多下来的粮食,折成钱后除了地方官自己那份,还要给上司,其他不同的部门也要送一点,以平衡各方关系。这个耗羡的标准各地是不同的,有的地方不是加一分两分,而是干脆加到了一钱也就是增收百分之十,还有的地方直接加到了四至五钱,最重的地方甚至是规定征额的数倍。这些钱一部分当然是用于官府的开支,但大多数成了官员们额外的收入。所以,制度上虽然好像设计得非常清廉,都是低薪,但实际上,官员们额外剥削百姓,而且贪污现象相当严重。
康熙年间,贪污的现象已经很严重了,一些大官更加肆无忌惮。比如有名的满族大臣索额图、明珠,汉族大臣徐乾学、高士奇,这些人都贪污,所以当时有民谣“九天供赋归东海(徐乾学),万国金珠献澹人(高士奇)”,钱都归了他们,献的珠宝也归他们。从这些民谣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康熙时期一些高官已经贪污成风。康熙不是没有觉察到这个情况的严重性,所以曾经惩办过一些贪官,并树立了正面典型,大力表扬于成龙、张伯行、张鹏翮,要求官员向他们学习。但康熙还没有意识到是低俸禄制度造成了普遍贪污的弊病,没有在惩处贪污的同时解决官员的待遇问题。所以到了后来,康熙发现,贪官越肃越多,就连自己树为典型的那几位清官也并不是真正两袖清风。例如有人举报张鹏翮在山东兖州当官的时候曾经收过别人的财物。还有张伯行,他喜欢刻书,每刻一部书得花上千两银子,光靠那些低微的俸禄,哪来那么多钱?到了晚年的时候,康熙知道这些贪案是肃不清了,还开始为官员们辩护。他说:“如果真要一丝一毫都不收人家的礼,那么日用的开销和那些胥役怎么办呢?”康熙这样一说,官员们贪污就更有理由了。皇上都说了,要是不稍微额外拿一点怎么开销呢?康熙居然没有意识到,只有在制度上保证他的官员有足够的合法收入,才能够杜绝官员们收受贿赂以及在国家规定的赋税额度以外横征暴敛。
雍正继位以后,决心革除这个积弊,严厉打击贪官、整顿吏治。一方面,要求国库追回被贪官挪用的赃款;另一方面,他也惩处了一批贪官。但雍正也知道,光惩处贪宫,不解决官吏正常的收入问题,在制度上是没有办法保证的,所以雍正采取了一个比较重大的改革措施。那就是化暗为明,通过给各级官员例外发“养廉银”来解决他们日常收入不足的问题。
那么怎么来解决给官员加薪的财源呢?当时实行的是“耗羡归公”,就是把在正常赋税之外增加的部分都统一起来,规定每一两银子的赋税加增五分,作为正常的税收,结余的钱由国库统一调配,让官员按照不同的级别提取养廉银。这个养廉银就作为对官员生活的补贴以及必要的办公经费。名义上叫做补贴,实际大大超过了原来发的俸禄,所以官员们不贪污也可以过上体面的生活,也不必再为办公费无处着落而发愁。国库的开支并没有增加,只是把原来对百姓的额外增收统一起来了。对百姓来讲,大多数地方因为化暗为明,负担反而减轻了。比如此后都是根据百分之五的比例来加收,以前的百分之十甚至百分之几百的情况都没有了。这些钱都归了国库,贪官污吏再想在这上面做手脚也就不容易了。因此,到了雍正年间,吏治有明显改善,贪官污吏尽管没有绝迹,但是的确大大减少了。那么是不是有了这样高薪养廉的办法问题就完全解决了呢?也不见得。因为这样的制度还要与严厉的法律相辅相成。到了乾隆年间,尽管拿了高薪,官员贪污的情况还是又变得严重了。
讲到现在,大家要问,雍正的做法跟海瑞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回过头来看看,海瑞本人的道德,他的廉洁和刚正远远超过雍正皇帝时代的那些官员,但是为什么海瑞解决不了的问题雍正时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呢?因为海瑞只是想通过个人的努力和自己的道德典范作用以及掌握的权力来实现他个人的理念,却一直没有或者不敢,或者不知道要去改变这样的制度本身。比如,他明明知道要是不贪污的话,只能像他这样过苦日子,却不想一想,他可以为了自己的理念、为了自己的道德操守这样做,但是其他人大多是不可能这样做的。他自己可以恪守儒家道德,甚至年仅五岁的女儿都可以让她饿死,只是出于不颠覆男女授受不亲这样的原则。我们想想,一个五岁的孩子懂什么?再者,从男人手里拿了一块饼吃又违背了什么大道理呢?另外,在对待官员方面,海瑞明明知道官员们生活以及办公制度上的困难,却提不出任何实际的解决办法。
既然这样,为什么海瑞死后还是受到那么多好评呢?为什么在今天清官还有那么大的魅力?为什么这些年大家对海瑞的评价越来越高呢?其实这是寄托了百姓对清官的向往之情。大家都把海瑞作为一个典型,希望官员都像他那样刚正不阿,都像他那样廉洁,都像他那样成为道德的典范。这些要求无疑是合理的,但是我们也要想到另一面,仅仅依靠道德的力量,仅仅依靠一两名清官、哪怕一两百名清官是没有办法解决那么多矛盾的。所以我们在赞扬海瑞清廉刚正的同时,也不要忘记海瑞的悲剧和造成这个悲剧的原因,这样才能吸取历史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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