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推进“十二五”规划,改善和保障民生的社会背景下,明确和坚持科学的社会管理指导思想非常重要。如果指导思想偏离了社会主义原则和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管理观念、体制和机制就很难转变过来;社会管理就会导致重物轻人、重国家轻社会的倾向。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的指导原则是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管理思想。马克思主义在加强社会管理的有关论述中,着重强调了国家本身具有的双重职能,一个是阶级统治职能,另一个是社会管理职能。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是基本的、经常性的;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在管理国家日常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近代历史上,我国人口众多,却一再遭受列强蹂躏和历经战乱,国家积贫积弱的根源之一,就是社会的一盘散沙。所以,新中国成立后的首要任务,就是“组织起来”。毛泽东同志1949年9月30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闭幕会上号召,“全国同胞们,我们应当进一步组织起来。我们应当将全中国绝大多数人组织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其他各种组织里,克服旧中国散漫无组织的状态”。按照这样一种思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把所有的人都组织在一定的单位中,建立起高度集中的、政府包管一切的社会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一是政府全能的社会管理体制。政府不仅通过统一计划、统负盈亏、统购统销、统收统支,建立起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也通过干部统一调配、职业身份统一确定、人员统一安置、社会事务统一部署、一切社会活动统一组织等,建立起以政府为中心的全能社会管理体制。社会本身基本上没有相对独立的发展空间。
二是以“单位”为基础的从业人员管理体制。“单位”的特点是,它不是一般的工作部门,而是按照一种全能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工作组织。“单位”既是工作组织,也是我国解决各种社会事务和落实社会管理控制任务的基层组织体系。无论是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还是农村人民公社,都隶属于一定的政府部门,社会的各类组织,都是政府的一个个下属“单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既是中国社会的基本组织单元,也是我国社会管理的基础。在这种体制下,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公社,都成为一个个“大而全”或“小而全”的单位组织,也成为一种把各种社会问题化解在基层的机制。
三是以“街居”为基础的城市社会人员管理体制。政府通过街道—居委会体系,管理社会无工作人员、闲散人员、民政救济和社会优抚对象等。当然,由于绝大多数人都隶属于某一单位,相比较单位体制,街居体制实际上是起一种社会管理的辅助作用。
四是以单位制度、户籍制度、职业身份制度和档案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流动管理体制。为了使社会高度组织化和有序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管理的目标,就是使一般社会成员的就业和居住尽量固定。以单位制度、户籍制度、职业身份制度和档案制度为基础,严格限制社会成员在城乡之间、单位之间和不同职业身份之间的一切自由流动。一切国家所需要的人员流动和人口迁移,都是按照统一的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这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全能的社会管理体制,改变了旧中国社会一盘散沙的状态,建立起高度统一的社会秩序,极大地增强了国家对社会的组织动员能力和控制能力,为我国在非常薄弱的经济基础上调动一切资源完成工业化体系的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这种社会管理体制也存在固有的弊病,一方面,政府直接管理经济和社会,成为包办一切社会事务的全能型政府,不但行政管理成本很高,而且在把一切权力集中到政府的同时,也把一切责任都集中到政府,社会自身缺乏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机制;另一方面,所有社会成员都被管理在一个个相对封闭的单位中,阻碍了正常的社会流动,使社会缺乏活力和创造力。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社会管理实践相结合,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指导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形成开辟了道路。
邓小平理论关于社会管理的目标、内容和途径的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把国家的工作中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社会主义本质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的重要指导思想。邓小平认真总结了社会主义的经验教训,回答和解决了我们多年没有完全搞清楚的问题,就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提出,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就为社会管理明确了目标,就是通过发挥社会管理的职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通过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社会管理的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改革开放,实现社会稳定。在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的过程中,维护社会稳定占有重要地位。邓小平提出:第一,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经济发展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充分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改善人民生活。第二,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要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基础是要化解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健全民主和法制是根本途径。第三,正确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随着社会主义改革的推进和体制的变革,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会发生变化,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会出现,这些矛盾和问题会形成不稳定的因素,对改革造成不良影响。为此,一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改革要有领导、有步骤、有序进行;二是要为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
在我们国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我们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结构和阶层的新变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我们党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此,社会管理的任务必须处理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的各种利益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在社会管理工作中,改善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管理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取得的一切成绩就是因为我们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管理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管理思想。
二、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要求,也是社会管理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
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的理念、体制、方式还没有完全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过来,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只重视经济增长,对社会管理、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缺乏认识,对民生的政治意义缺乏认识,对提高科学化社会管理水平和构建现代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对常规化、科学化、突发性的社会管理研究不多。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的理念,仍然存在管控、官僚、应付的思想,对人的尊重、感情、体贴、关怀不够。
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不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指导意义,而且对我国社会发展、社会管理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要真正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强社会管理,必须要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抓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个灵魂,突出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管理的主体地位。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关注社会困难群体,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体现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必须实现成果共享,使构成我们社会的各个阶层,参与社会发展的不同群体,都能够实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同发展,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强调的“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贯彻到社会管理工作中去,就要围绕人,最大地激发社会活力,最大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为此,就要强调社会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的出发点,树立管理就是为人服务的理念。一是要关注人的需求。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要满足多数人民的基本利益诉求。小康社会,对于收入低的城市工人和农民工而言,要有饭吃;有房子住;有钱看病;子女有书读;老了有基本的社会保障;在机会方面能享受公民同等的尊严等。也就是说,作为管理者必须首先要了解人的需求。既要了解被管理者的物质上的需求,更重要的还要了解清楚他们在精神上的需求。管理者尊重人民的需求,是以人为本的前提,也是让人民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的基本条件。二是要凝聚人的智慧。从管理学的角度讲,人都有展现自己智慧的意识,但在社会大系统而复杂的管理活动之中,单个人又处于被动和被激发的地位上。一个社会管理系统,如何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把个人的智慧、聪明才智的凝聚、发挥与社会的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是一个社会充满活力的关键问题。三是激发人的活力和潜能。人的活力和潜能是需要激发的,需要社会良好制度调动挖掘的。心理学证明,人的潜能是不可估量的,在没有外部力量激发的时候,由于人的惰性使然,许多的潜能处于相对静止状态。因此,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活力,激发人的前进动力是社会管理的根本任务。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是否成功,衡量的标准之一就是要看人的潜能和活力是否得以充分发挥。四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终极目的是发展人,社会管理通过一系列的生产、社会、文化、政治活动,使人在劳动中得到尊重、认可、激发、满足个性的需要,同时,人本身获得全面发展。以“发展人”为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
三、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坚持群众观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人民的创造力量;党的全部执政活动,离不开强有力的群众工作。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
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工作能否做得有成效、做得扎实,一定意义上取决于社会管理工作是否坚持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是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出发点、根本方法和力量源泉。无论是社会主义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时刻要坚持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是推动社会前进、进步的决定力量的唯物史观的观点。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认为,真正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无疑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起主要作用的广大人民群众,是人民群众创造了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并且不断地改造社会。人民,只有人民,才是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在社会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群众的观点,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动员群众,为了群众,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与现代的社会管理制度有机的结合起来,是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基础和保证。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社会管理工作就要做好群众工作,而做好群众工作就要求各级干部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深入到群众中去,着力解决和保障民生问题,让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眼睛要向下,关心社会底层和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抓民生之本、解民生之急、排民生之忧。只有走群众路线,才能搞好党群关系,动员了民众、发动了民众,为了民众,才能打好社会管理深厚的群众基础,才是社会管理治本之策,才能从根本上做好群众工作。
在社会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力量,因为他们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最基本的组织基础和力量。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组织把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作为经常性工作,按照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的要求做好群众工作。要进一步突出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通过多种方式使那些适合基层工作、作风好能力强的干部留在基层,让那些在基层工作有经验、有实绩的优秀干部得到更好的培养和使用。要在继承和运用以往群众工作有效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帮助基层干部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做好群众工作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是否重视做群众工作,是否善于做群众工作,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合格、工作上是否称职、领导能力强不强的一个基本标准。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树立群众观点、坚定群众立场、坚持群众路线、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和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加强修养和锻炼,以正确的世界观立身,以正确的权力观用权,以正确的事业观做事,在做好群众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指出: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的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
社会管理的七大任务的关系不是并列的,是有内在联系的。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是前提;促进社会公正是目标和关键;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是途径。因此,理解和把握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要注重其整体性、结构性和系统性的关系,才能处理好各个任务之间的关系,全面统筹社会管理基本任务的方方面面。
一、协调社会关系
当前我国的社会关系,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的提高,政治的稳定,从总体上看,社会关系是协调的、和谐的。但地区、城乡、行业等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社会矛盾增多、社会关系紧张,凸显协调社会关系的艰巨性。
协调社会关系,首先要正确把握当前中国社会关系的新特点。社会关系的变化是由所有制和分配制度变化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等方面相继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单一公有制形式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转变;从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向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转变。经济改革引发了原有的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社会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即利益主体多元、利益主体差距扩大、人民内部矛盾对抗性加剧。因此,要及时正确分析和判断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走向,为协调社会关系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要及时调整社会政策,高度重视协调社会关系。我国当前存在的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大都与利益关系不协调有关。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关键是协调好以下社会利益关系:
1.协调阶级阶层的利益关系
改革开放初期的两大阶级——工人和农民阶级,由于文化、经济、历史条件、社会地位和所处区位优势的差异,已形成、分化为许多新的社会阶层,有的社会学家将其分为十大阶层,国家和社会管理阶层、私营企业主、失业半失业阶层等,广大农民日益成为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各阶层的收入差距、社会地位在明显拉开,导致各阶层的弱势群体心理的失衡,利益矛盾日益显现。阶层的分化将严重导致社会的冲突和社会不稳定。因此,如何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又不至于破坏社会主义的公正和效率,是社会管理面临的急迫任务。
2.协调城乡的利益关系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历史上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的大国。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人口到2010年已增加到6亿多人,城镇化取得巨大成就,但城镇化质量不高,农村发展滞后城市,城乡发展差距、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2.57倍扩大到2010年的3.23倍。农村居民,尤其是农民工再就业、社保、教育、卫生、福利等与城乡居民差别明显,农民土地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农民不满情绪和城乡矛盾加大,群体性事件增多。因此,加大力度协调城乡利益关系刻不容缓。
3.协调区域的利益关系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中国各地区的区位、政策、资金、人才等多种因素,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差距拉大。20世纪末,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此后,中西部地区发展速度加快,但发展差距促使区域利益的不平衡仍需加大协调力度。
此外,劳资利益关系、干群利益关系、行业利益关系的不平衡也是导致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根源。
协调社会利益关系是社会管理最基本的任务,党的领导关键是在制定政策、理论方面的宏观指导;政府重在加强和完善社会制度方面协调社会关系,改革社会分配、社会保障、区域发展制度安排,用制度把不同阶层、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利益的和谐因素最大化地凝聚起来,化解社会矛盾,最大化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二、规范社会行为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规范社会行为是增进社会和谐、保持社会稳定的长久的、基础性工作。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传统的社会行为会被新的有利社会发展进步的社会行为替代,促进社会公正,改善民生需要规范符合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道德体系的行为,社会管理的创新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社会主义行为规范体系。
为什么要规范社会行为?我们讲的社会行为是指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的多种需要,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和社会构成的一切行为。社会行为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的,社会行为是多样的、有意识的、有意义的行为。而规范社会行为的目的,就是运用社会习惯、道德、宗教和法律,根据人们的需求、好恶、价值判断,确立社会成员在社会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用其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维持社会秩序和稳定。社会管理规范的社会行为对全体成员具有引导、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是社会和谐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该社会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社会管理中规范的社会行为,是人们在社会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有价值的行为规范。它一方面是对人们社会行为和社会利益关系普遍规律的集中反映,也是一定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人们行为和相互关系基本要求的本质概括。另一方面,它是通过民主协商、社会认可,构成了社会成员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其表现形式就是社会认可的习俗规范、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纪律规范和法律规范。规范的社会行为具有普适性、标准性、强制性。
当前,我国社会管理中规范社会行为面临的任务是:一要健全社会规范体系。社会规范体系是通过制定法律和道德规范等确定共同行为准则来指导和约束人们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社会规范体系不健全,或不遵守共同行为准则,是产生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冲突、危害正常的社会生活的重要根源。要在各个领域加快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体系,通过自律、互律、他律,把人们的行为尽可能地纳入共同行为准则的轨道,形成既要维护社会公共权益、又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社会环境。
二要加快公民个人基本信息制度、个人信用管理制度等社会基础制度建设,对违反社会共同行为准则的,要有相应的惩戒制度。
三要抓规范社会行为教育。要把规范社会行为作为一个社会教育的长效和艰巨的工程列入国民教育计划,从基础教育抓起。中小学基础教育是人们人生观价值观以及道德观认知,包括规则意识形成的关键时期。因此,规范社会行为意识的教育应该从儿童抓起。
三、解决社会问题
所谓社会问题是指一个国家在社会建设中出现了妨碍社会协调发展、影响社会成员健康生活、导致社会结构失衡的一种现象。解决社会问题,就是要适时加大进行社会改革,创新社会管理,大力推进社会建设,抓住人民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社会问题,以改善与保障民生为主要任务,构建新的就业、分配和社会保障的社会主义社会管理和建设体系。任何社会在任何时期都会存在这样那样的社会问题。不发展有不发展的问题,发展起来了不比不发展问题少。
当代中国社会问题错综复杂,解决社会问题要抓住主要的、关键的、全局的问题。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的问题有就业问题、分配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群体性事件问题等,但在所有社会问题中,对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威胁最大的问题就是腐败问题。
腐败是指国家的官员运用手中的权力,在政府垄断的资源领域里寻租获得的非法收入。腐败问题既有国家官员价值观扭曲问题,也有市场经济改革和安排不到位的问题,更有我们的权力结构变革和设计存在缺陷的问题。官员的腐败,有对其权力制衡不到位的原因,更有我们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不科学不完善的原因。只要权力得不到人民的民主授权和有效监督,腐败就难以遏制。政治学原理告诉我们:没有制约的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没有制约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权力运行的一般规律。目前权力腐败是人民最不满意的问题,就是因为权力对市场和资源垄断和控制的空间太大,权力缺少有效地制衡。
社会管理是与公共权力联系在一起的。人类社会生活离不开公共权力。人类需要有组织的社会生活,就不可避免地需要公共权力。任何社会都做不到保证每一位权力的代行者廉洁执行公务,保证对授权者的忠诚。但从社会管理角度讲,解决社会腐败问题,首先就要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的审批权,降低政府官员寻租的空间和机会,建立科学有效地反腐败的长效机制。
社会发展面临的第二大问题是社会结构失衡问题。目前的中国是经济发展快于社会发展,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导致社会结构失衡,社会出现两极分化趋向,经济发展缺少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社会结构发展,经济发展直接危及了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社会出现的问题,主要原因是社会改革明显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从城乡结构看,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农村发展滞后于城市,城乡发展差距、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2.57倍扩大到2010年的3.23倍。居民内部不同群体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城镇居民20%最高收入户的平均可支配收入是20%最低收入户的5.4倍,农村居民的20%最高收入户的平均可支配收入是20%最低收入户的7.5倍,城乡平均为6.5倍,比1990年的4倍扩大了2.5倍,比1978年的2.7倍扩大了3.8倍。不同行业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高管和普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明显扩大。这样的收入差距,很难构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社会。
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解决中国的一切问题关键在于发展,只有实现科学发展、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才能解决中国目前存在的主要社会问题。解决发展的途径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推进改革开放,按照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破除阻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民生问题要靠社会制度改革来解决。如社会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要靠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破除经济垄断,改革分配制度,提高中低阶层收入的政策来解决;包括改革土地制度、医疗卫生制度、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社会腐败问题、吏治腐败问题要靠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变权力高度集中,权力过分集中到一把手的体制来解决;要把权力分工制衡的原则引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中来,积极推进我国集权的政治权力结构向现代的文明的民主的政治权力结构转变,实现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体制和机制;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成功,经济体制的改革也没有保障,获得的成果也会得而复失;社会结构失衡,社会建设落后于经济建设,要靠大力推进社会改革,构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制度体系来解决;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改革的着力点,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观;从制度设计和安排上,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四、化解社会矛盾
化解社会矛盾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主要途径,也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化解社会矛盾,就要准确研究和分析当前中国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把握好处理社会矛盾的基本原则,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和举措。
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主要特点:一是与计划经济时期不同,随着我国收入差距的扩大,城乡差别,政策和法规调整不到位,利益冲突日益明显,社会矛盾主要体现在人民内部矛盾的利益矛盾,由利益引发的社会矛盾是我国社会矛盾的主要内容,因此,利益矛盾主要用协调利益的手段加以解决;二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对城乡居民土地的征用、企业改制国有资产的流失和大量工人的失业、一些地方政府处理社会矛盾方法不当等导致的社会矛盾显著增多。
化解社会矛盾,首先要重视、尊重人民的物质利益和生命尊严,以人民利益为本位,树立服务人民的管理理念;有些地方政府在化解矛盾的方法、途径方面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如工作中注意抓住房难、就业难等主要矛盾,加快建设公租房,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大力扶持微型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让群众有活干、能赚钱;率先启动城乡统筹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居民的待遇差异;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其次是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前移,建立和完善民意利益表达机制,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网路和信息渠道,政府要及时了解民意,随时调整侵犯民众利益的政策、法规,让政策和法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更加有利于民生。再次,完善社会矛盾合理化解机制。有的社会矛盾发生,牵涉方方面面,不是一个职能部门能解决的。当矛盾上升为群体性事件后,要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稳定情绪、理性解决、讲究策略、科学处置。最后,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协调机制要坚持社会公正原则,统筹不同群体、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利益诉求,要从部门利益和集体利益至上向保护个体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转变,注意从源头上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把社会矛盾前移,避免社会矛盾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更大的损失。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是社会管理的系统工程,要把化解社会矛盾纳入到社会这个大体系中去,如何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如何积极解决就近、就地、高效化解社会矛盾,各地积累了很好的经验,需要加以总结、推广。
五、促进社会公正
社会公正是人类社会的一种价值追求,一般而言,社会公正是在社会发展的一定时期,社会成员对获得的社会机会和社会规则是否得当的一种价值评判,其实质是社会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在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分配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公正既体现为一种价值理念,也体现为一种制度设计安排。
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安排,促进社会公正是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社会管理的核心任务。社会主义的目标就是要通过社会主义建立的新型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制度,保证和促进社会公正,让每一位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让每一位社会成员享有社会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从而构建一个公正的社会管理体系,建设一个共同富裕的社会。
当代中国的社会建设尽管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社会公正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为各个阶层所普遍关注的社会焦点,成为一个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大问题。直接影响社会公正的问题是权力腐败和社会结构失衡问题。
促进社会公正,需要全党全社会达成共识,需要在社会管理基本任务中把社会公正放在工作的首位,提高社会公正对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如果一个社会失去社会公正,社会发展就有走向畸形社会的风险,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就有被歪曲的危险,社会矛盾将被激化,社会活力将丧失。因此,社会发展的成果和机会对于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应当是共享的。如果中国社会发展和进步,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社会群体少数社会成员手里,这样的发展不可能是全面均衡的发展,而只能是畸形化的发展。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当前中国社会公正状况直接影响着经济的健康发展。目前中国社会阶层结构表现出的不合理、不公正的现象,即低收入群体以及中低收入群体成员数量过大,其比重高达80%多;而中等收入人群成员的比例只有10%~l5%。这样的一种社会阶层结构,无论是对经济的健康发展,还是保持社会稳定,都是需要改变的。破解这一社会结构失衡的关键在于高度重视社会公正问题。
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促进社会公正,为此,要依法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要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我们通过社会政策的调整和体制改革,使我国的社会结构更加公正合理。我国目前的社会结构状况还不是一个健康的、合理的、公正的社会结构。现代化发展表明“橄榄形”社会结构是一个现代国家稳定、和谐的社会结构。这个社会结构是指,在全体社会成员当中,收入较高的社会群体和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的比重都比较小,而居于两者之间的中等收入者群体的规模最大,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都是中等收入者。这个社会结构基本反映出一个社会成员普遍受益、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具体状况。二是建立一个社会主义初级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构建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应以解决社会收入低的群体的民生为主要目标,解决他们的收入、住房、就医、就学和基本社会养老保障;这里需要国家加大财政的直接投入,需要国家的立法、监督、执行和引导。通过立法、监督、执行和引导,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包括制定《社会保障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劳动法》,制定相关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予以切实的落实。
六、应对社会风险
社会风险是一个国家发展工业化面临社会矛盾和社会安全呈现的多种凸显因素。任何一个社会发展到特定阶段,必然要面临一个社会风险期,这是一个规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社会风险高发期、危险期。一般讲,我国社会人均GDP超过1000美金之后,进入了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加速期,改革进入爬坡的攻关阶段,矛盾凸显、利益凸显、危机易发。一些社会矛盾、公共安全、社会分配问题和不满情绪容易被无限放大,可能会产生对社会稳定的破坏力,给社会和谐带来严重冲击。
应对社会风险,关键是要有社会危机意识、建立应对社会危机的科学体系和防范机制,以防范风险为出发点,用长远的、全局的眼光积极调整社会政策、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有效化解人口、资源、环境以及效率、公平等方面容易引发风险的因素。
面对突发的社会危机和风险,要抓好应对社会危机和风险的源头治理和动态协调,构建应对社会风险的管理体制。一是完善应对社会风险的管理领导体制。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应对社会风险的机构,明确职责权限,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制度,保证经费投入,加强技术装备,配强领导班子。
二是应对社会风险,要健全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和信息共享机制、风险评估和事故调查机制、应急处置救援机制、社会动员和参与机制,以及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国际合作机制、恢复重建机制。
三是应对社会风险,要加强应对社会风险的法律和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抓紧制定各项配套制度和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应对社会风险的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预案演练,确保预案规定内容落到实处,提高预案管理水平。
四是应对社会风险,要加强全民应对社会风险的能力建设。依法落实风险和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实现对各类风险隐患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应急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全民宣传教育,将公共安全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介绍普及应急知识,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级干部应急知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救灾和应对社会危机的能力。
七、保持社会稳定
保持社会稳定,是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命运、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的问题。没有社会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丢掉。
社会稳定是指一定社会的政治系统保持动态的有序性和连续性。具体说来,它是指没有全局性的政治动荡和社会骚乱,政权不发生突发性质变,公民不是用非法手段来参与政治或夺取权力,政府也不采用暴力或强制手段压制公民政治行为,以此维护社会秩序。
保持社会稳定,首先要提高党和政府正确处理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动态的稳定观。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都会存在不稳定的因素,这是一种现实存在,我们要承认在一定范围和限度内不稳定因素存在的绝对性;社会稳定不意味着社会没有矛盾和对抗,没有社会问题,稳定是相对的,不稳定是绝对的。稳定要靠发展和改革来积极争取。我们提出始终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就是坚持了动态的社会稳定观;提出坚持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统一,确保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稳定。没有经济的发展,稳定是一句空话;没有稳定,发展就没有安定的环境保障;没有改革,经济发展就会缺少动力,社会改革和社会结构调整就不可能进行,稳定就没有方向。
保持社会稳定,从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的角度看,首先要健全社会稳定的领导系统,建立各部门、各系统主要领导负总责的机制,加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对保持社会稳定的指挥、协调作用,增强领导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健全保持社会稳定的评估预警机制。对社会不稳定因素要从多个系统建立预警信息网络,并依据一定的社会稳定的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指标体系,职权明确,形成对社会稳定绩效的有效测评,确保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同时,要严格建立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追究制。没有责任追究制,社会稳定工作就不会得到高度重视,还要建立与人民群众信息畅通的信访机制,不仅要让人民反映民意,还要让人民监督政府,通过信访渠道,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提供便利通道,保障群众来信来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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