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大学在招收学生运动员时,实行了降分的方法,而且降分的幅度较大,比普通学生的分数低200分左右。这就给这些学生入大学后的学习带来了不可避免的难题,学习跟不上,而且参加训练和竞赛还要占取他们更多的学习时间。使得他们的学习更加困难,达不到学校的统一学籍标准。为了解决学生运动员在大学期间学习困难的问题,我国许多大学采取了以下几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是实行预科制,即对新招收的大学学生运动员在第一年里实行预科制。新招收的学生运动员入学后的第一年中,主要学习和复习高中的课程,并进行训练。学习期满一年后,学校内部命题让这些学生运动员参加考试,如果成绩合格则正式取得学籍,成为真正的大学生。
第二种办法是学校给新招收的学生运动员选择专业。选择的这些专业大多是文科性质,因为这些专业对学生的高中基础要求不太高,让学生运动员学习起来比较容易且能达到学校的学分标准。此次调查的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是这种由学校给学生选择专业的办法,却导致了有许多学生运动员对自己所学的专业表现出一般的态度,并不是很喜欢。
在调查的120名大学学生运动员的专业中,政法类、管理类、中文类、经贸类等文科性专业较多,而计算机类和工程类等一些理工性专业却较少。能发现有43%的学生运动员,他们的专业是由学校给选择的,这也造成了较多的学生运动员不喜欢自己的专业,有39%的学生运动员对自己专业表示一般,总体来看有42%的学生运动员不是十分喜欢自己的专业。这种学校选择专业的办法初衷是为了学生运动员能较容易地完成学业,但是却违背了学生运动员自己的意愿,反而起到了反面的作用,因为自己不喜欢的专业学生是不一定会投入较多的精力去学习。
第三种办法是减免学生运动员的一些主干课程,把运动训练的学分加入毕业总学分中去。我国许多大学实行的是学年学分制,对能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在学分的数量上各大学都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大学学生运动员的毕业也得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但是由于学生运动员文化基础差,训练时间紧,对这些学生不采取特殊的学分政策他们是不可能达到毕业的要求和标准。所以许多大学对学生运动员减免一些选修课程和与专业关系不大的课程,而同时把参加运动训练按时间划分来给一定比例的学分。如学生运动员参加一学期或者100小时的运动训练折算为1~2学分,计入毕业总学分中去。
第四种办法是学生运动员单独编班,提供专门的教学计划。在调查中有1/4的大学采取这种方法,即学生运动员一入学,把他们整编为一个独立的班,并且是一个专业按照独立的教学计划授课和考核。这种方法有利于学生运动员按统一的时间学习,有利于学生运动员在同一水平基础上学习,有利于学生运动员能达到考核的标准。但是不利于学生运动员与普通大学生之间的交往和相互学习,不利于大学竞技体育文化的传播和宣传,不利于推动学校课余体育活动的发展。
第五种方法是对学生运动员实行奖励学分、奖励学习成绩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对在大学竞技体育比赛中获得较好成绩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学分奖励或可以允许几门课程免考或在考试成绩中额外加入多少分。如在东北师大,学生运动员在参加全国性的比赛期间,若遇文化课考试,可免去考试,成绩记及格,若学生运动员认为自己的实际水平超出及格标准,那么在考试比赛后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记录实际成绩。如果参加比赛的成绩进入前八名,参赛的全体队员文化成绩记良好;若进入前三名,则记优秀。
另外各大学根据自己的特点还采取了一些其他的办法,如太原工业大学采用一种“2+3”制教学方案。该方案的做法是用5年时间完成本科学业,前2年单独编班,放慢教学速度,增加课时,集中学习大学本科一年级的高数、物理、外语等基础课程,这两年下午不安排课,以保证足够的时间进行预习、复习和训练,后3年回各自专业随下一级本科班学习。
以上几种为了解决学生运动员学习困难的方法,在每所大学并不是单独使用,有的大学可能是几种方法共存,既减免学分又降低及格标准。总体来说,我国大学为了缓解学生运动员学习困难,给学生运动员腾出更多的时间来进行训练,采取的办法是建立在降低学生文化课学习基础上的,以牺牲学生运动员的文化课学习为代价。而这样的做法并没有调动学生运动员的学习积极性,反而使他们放松了对学习的要求。本次调查了学生运动员除正式上课外用于文化课学习的时间情况,表明大多数学生运动员很少投入课外的文化学习。
学生运动员用于运动训练的时间有多少呢?从大学竞技体育教练员对运动训练时间的安排可以窥探出这一点。
大学学生运动员参加运动训练每周的次数为:50%的大学每周训练5~6次,也就是每天都有训练;有40%的大学每周训练3~4次,隔天训练一次。而每天训练的安排一般是下午居多,90%的学校在下午训练,有15%的个别学校在早上也安排了训练,只有2所学校,能坚持只要学生运动员没课就进行运动训练。每天学生运动员参加训练的时间有50%的学校为1~2小时,有42.5%的学校为2~3小时。假如按最大量来计算学生运动员的周训练时间为:6次/周×3小时/天=18小时/周,而这与专业运动队的周训练时间来比是少了许多。学生运动员每天下午要在运动训练上花费3个小时,那么为了弥补因运动训练而延误了的文化课学习,他们在课余加班学习文化课的时间应该多余3小时,但是上面的数据表明有48%的学生加班学习文化课的时间为1~2小时。
这种在训练和学习时间上的反差,反映出我国大学竞技体育学生运动员在学习上是没有动力的,在调研时学生和教练员也反映了这一观点。当一名学生运动员正式被录取为大学生时,学生运动员就在学习和训练上没有了动力,他们可以参加训练,也可以不参加训练,学校对他们没有约束机制,参加训练的惟一好处就是在各门课的考试时可以享受到学校的特殊规定。这样有许多学生运动员为了将来能找到一个好工作,放弃了运动训练或放松了运动训练,而致力于文化课的学习,慢慢的有部分学生运动员就变成了普通的大学生,他们不再参加训练、不再参加比赛,这样在学校内部就流失了一部分学生运动员人才。这一现象的背后主要反映了我国大学竞技体育在学习和训练上对学生运动员没有形成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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