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次是国家公祭-诉讼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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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战结束,日本宣告无条件投降。

    虽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及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们进行了正义的审判,对于南京大屠杀也作出了历史性的定论。可是70多年来,日本军国主义的余孽及右翼势力不断否定历史、粉饰美化自己的侵略行径。他们对于南京大屠杀多番否认,并对幸存者进行人格污辱,这些都极大地破坏了中日友好的基础,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激起中国人民的愤怒之火。

    遇难同胞纪念馆积极有效地开展民间外交和对日斗争,往往在第一时间里对日本右翼势力的反动言论进行反击和抗议。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就是积极参与和支持正义人士开展有关南京大屠杀的诉讼。

    20世纪90年末以来有关南京大屠杀的诉讼案主要有:“东史郎诉讼案”、“李秀英诉讼案”、“夏淑琴诉讼案”、“百人斩诉讼案”,遇难同胞纪念馆对上述这些诉讼案一直给予了广泛的关注和积极支持,多次为当事人提供了大量的证据,尤其是对李秀英、夏淑琴的诉讼案胜诉,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通过这几个诉讼案,也使得南京大屠杀史实在国际上的影响力逐步扩大。

    一、东史郎的八年诉讼

    这是一起特殊的、备受世人关注的诉讼案。这起案件的原告和被告是60多年前参加过侵华战争的日本老兵,这对昔日的战友为了一段历史真相对簿公堂。从1993年至2000年,在历时8年的诉讼过程中,双方紧紧围绕南京大屠杀真相展开激烈的交锋,反映了日本国内南京大屠杀“虚构派”与“肯定派”斗争的现状。由于日本法庭在“南京大屠杀虚构史观”的支配下,这起案件的主角东史郎三次败诉,并被扣上种种罪名。

    东史郎,原日本侵华陆军京都第十六师团福知山步兵二十联队士兵。

    1937年9月,25岁的东史郎被征入伍并派往中国。同年12月,他参加了日军进攻南京的战役及日军占领南京后对南京军民的大屠杀。1939年11月,东史郎因病被遣送回日本。在华期间,他枪杀俘虏,侮辱妇女,抢夺粮食,并亲眼目睹了他所在部队集体屠杀中国百姓、轮奸妇女等暴行。在此期间,他坚持写日记,详细地记录了从1937年9月至1939年7月的战事,其中有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事件等。1940年至1944年3月,他将在华期间的日记、见闻以及收集到的军中报纸、传单等整理成日记。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东史郎逐渐认识到侵华日军的罪恶,不断地反省自己在战争中的罪行。为了将真相广泛地向世人公布,牢记历史教训和发展日中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1987年7月6日,他应日本“为了和平的战争展览”实行委员会之邀,公布了自己的战时日记。随后,日本青木书店以《我们的南京步兵队—一个召集兵体验的南京大屠杀》为名,出版了《东史郎日记》日文版。同年,下里政树将东史郎日记收入了他编写的《被隐藏了的联队史》及其后出版的《南京事件京都十六师团有关资料集》中。

    关于南京大屠杀的真相,东史郎在日记中有这样记载:我被命令担任南京城的警备,离开了群马镇(马群镇)。位于中山路的最高法院是一座被涂成灰色的巨大建筑,它相当于日本的司法省吧。在法院前被压扁的汽车翻倒着,路的对面一侧有个池塘。一个支那人不知从哪里被拉来,战友们像孩子抓住一条狗一样折磨他。桥本提出一个残酷的想法:把他装入袋子,浇上汽车中的汽油、点火。哭叫的支那人被塞进邮袋,袋口被紧紧系住。他在袋中反抗、哭泣、怒号。

    袋子像足球被踢、像蔬菜被撒上尿。桥本从压扁的汽车中取出汽油浇到袋上,并在袋上系上绳子拉来拉去。尚存良心的人蹙着眉看着他的残酷之举;没有良心的人颇有兴致地呼应。桥本点燃火,汽油一下着了起来。

    这时,袋中发出无可名状的恐怖喊叫声。因为这种身体的力量,袋子跳了起来。袋子自己跳着,自己滚动着。战友中一些人对这种残酷的玩火十分兴奋。袋中发出地狱般的悲鸣,像火球一样滚动。桥本抓住袋子上的绳子说:“喂,那么热的话,让它凉快凉快!”于是他将三颗手榴弹绑在邮袋的绳子上投入水中。火灭了,袋子沉了下去。当波纹将要平静时,手榴弹在水中炸裂。水纹溅起又恢复了平静,游戏结束了。这种事情,在战场上不算什么罪恶。只是,我对桥本的残忍性感到厌恶。

    东史郎在深刻反省的基础上,冲破重重压力,勇敢地公布了日记,承认了在侵华战争中的罪行。他在精神上如释重负,然而却给他带来了另外一种折磨。

    桥本光治作为该事件的当事人,于1993年4月15日将东史郎告上了法庭。桥本光治当年任分队长,在日本右翼势力的怂恿下,他极力否认曾做过东史郎日记中所记载那样残忍的行径,并要求名誉赔偿。

    1996年4月26日,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东史郎败诉,并支付原告50万日元名誉损害赔偿。主要理由是:第一,东史郎在日记中记载桥本光治杀害一名中国人所用的是拉环式手榴弹,当时日军并没有这种手榴弹。第二,据法院调查,当时桥本光治在南京最高法院前,将一名中国人装入邮袋后扔进对面的水塘是没有的。第三,1937年日本使用的邮袋长105厘米,宽75厘米,根本装不下一个人。由此,该法院认定桥本光治杀人一事子虚乌有。

    东史郎不服判决,上诉至东京高等法院。就在这时,山内小夜子等日本和平人士站了出来,在京都成立了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决心支持东史郎勇于反省历史的正义行动。东史郎决心打赢这场官司,他聘请了大阪地区最有名的律师,而且一次就请了三个律师中北龙太郎、丹羽雅雄和空野佳弘,组成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

    1996年8月15日,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专门派人来到南京调查取证。我为东史郎及其日本友人勇于反省历史的正义行动所感染,与《服务导报》记者李晓玲合作,赶写了一篇《为正义举证》的通讯。这是国内第一篇有关东史郎诉讼案的长篇报道。

    一石激起千重浪。见报后的当天下午,便在南京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打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电话此起彼伏,许多市民还特意前来提供证据。

    家住南京市一枝园的84岁老人王长发在儿子陪伴下,来到馆里向我出示了一张他30年代弄到的日本名所图绘社印刷、日本人小山吉三绘制、至诚堂发行的《最新南京地图》,上面清楚显示原中国最高法院门前的马路对面有水塘。

    家住南京市莫愁新寓荷花里退休干部孙任国和东南大学生物系李乃弘,也分别提供了昭和十三年(1938年)日本出版发行的《最新南京地图》。

    家住南京市鼓楼区裴家桥68号的李秀章先生,提供了1937年《最新南京地图》。

    从1996年8月16日起,南京市民先后共为东史郎诉讼案提供60余件地图,均证明原中国最高法院门前的马路对面确有水塘。

    江苏省地矿厅遥感中心高级工程师黄家柱提供,南京勘察测绘设计院保存的1946年航空拍摄的南京地图照片显示,该处的水塘至时仍然清晰可见。

    上述各种资料均证明,原中国最高法院门前的马路对面当年确有水塘。

    当然,随着城市建设几十年的发展,虽然原最高法院的建筑依然原样保留在中山北路101号,现在为江苏省商业厅办公所在地,但对面的水塘不复存在,早已盖起了楼房等建筑物。

    与此同时,为弄清楚当年的邮政袋能否装得下一个成年人。遇难同胞纪念馆派出了副馆长王伟民等员工,专门去江苏省和南京市邮政局去调查,发现当年的邮政袋与现在的尺寸有明显的差别。查明了中华民国时期一号规格的邮袋为1.68×1.05米,二号规格的邮袋为1.38×0.92米,三号规格的邮袋为1.28×0.82米。其中一号邮袋完全可以装得下一个成年人。为此,江苏省省内邮袋调拨局还于1996年8月15日专门出具了书面证明。

    我们还找到了一本中华民国二十九年重印的原国民政府交通部邮政总局编撰的《邮政纲要》,书中载明了各类邮政袋的颜色和质地。在该书第1342条中写到:

    邮袋以帆布制成者其种类尺寸及标志,第一类,普通邮件袋,第一号,长24英寸、宽16英寸,无标志;第二号,长30英寸、宽20英寸,无标志;第三号,长42英寸、宽26英寸,印有[30k]标志;第四号,长50英寸、宽32英寸,无标志。第二类,包裹袋,第一号,长42英寸、宽26英寸,蓝色垂直带一道;第二号,长50英寸、宽32英寸,蓝色垂直带一道;第三号,长54英寸、宽36英寸,蓝色垂直带一道。

    此外,家住南京市秦淮区东关头21号的王其昌老人,在给遇难同胞纪念馆的来信中写道:“1937年,我在珠江路邮政局做勤杂工,曾亲眼看到当时的邮政袋能装下一个人。”南京第八中学退休教师吴邦汉先生致函遇难同胞纪念馆说;“1946年,我在南京市邮政局第五支局工作期间,曾听师傅说过,日本人用邮政袋装人并将其残酷地杀害。”

    大量资料无可辩驳地证明,当年南京的邮政袋可以装得下一个成年人。

    1998年7月20日,在江宁上峰野外进行东史郎案进行的手榴弹、邮政袋爆炸实验。图为东史郎在实验现场与模拟木人及邮袋合影。

    1998年3月6日及7月20日,遇难同胞纪念馆受日本支援东史郎审判实行委员会和支持东史郎南京大屠杀审判辩护团的委托,邀请南京工程爆破设计所的专家,在江宁县上峰村实施手榴弹爆炸试验。通过将模拟人装入邮包推进水塘的爆炸试验,以及定点爆炸与燃烧试验,以证明东史郎日记所记述的事实完全真实可信。现场,南京公证处人员进行了公证。

    自从东史郎日记案一审败诉消息传出后,江苏、安徽、黑龙江、辽宁、北京、福建、香港等地各界人士纷纷致电致函遇难同胞纪念馆,要求转达对东史郎正义行动的支持。这些信函、条幅、字画等,像雪片一样从全国各地寄往我馆,堆得像小山似的。遇难同胞纪念馆委托山内小夜子和林伯耀,将6万多封(件)中国人民声援东史郎的信函、横幅等空运日本。在此期间,我应邀赴日本东京,参加东史郎正义行动支持会,会后和日本友人一起,走进日本东京高等法院,提交了声援东史郎的信函和横幅,并向日本法官,当面表达中国人民对东史郎诉讼案的关注和支持。

    虽然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出的“水塘”、“手榴弹”、“邮政袋”三个问题,在南京已经找到驳斥证据不足的充分证明。但1998年12月22日,东京高等法院仍然再次判决东史郎败诉。

    不服输的东史郎,又上诉日本最高法院,并提供大量证据。但是,日本最高法院并未审理而直接驳回上诉。日本最高法院不讲法理、公正与正义,极力掩盖和抹杀历史事实,公然为至今仍不思悔改的杀人者提供庇护,人们不禁质问:公理何在?正义何在?良知何在?在我看来,虽然日本法院已判处东史郎败诉,但在公理和正义面前,在南京人民的心里,东史郎先生早已赢得了胜诉。东史郎先生并不孤立,因为南京人民永远支持他!全中国人民永远支持他!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反对侵略战争的正义人士永远支持他!

    东史郎在日本高等法院判决后说,从军日记的真实性通过此案的审理早已一目了然。原告一方是一伙别有用心者,他们企图借助法庭恫吓揭露日本侵略历史的证人,妨碍传授真实历史,抹杀南京大屠杀罪证。这一判决从根本上践踏了历史事实。

    东史郎认为,日本最高法院无视律师团的一再要求,调查人员一次也不会见有关人员,也不仔细研究原告承认犯罪的录像和在中国进行的当年残害中国人暴行的实验等新的证据,对案件没有进行认真审理。因此,不能不说日本最高法院只是形式上对东京地方法院、东京高等法院的错误判决进行追认,从而放弃了日本司法的最高责任。

    东史郎表示,他决不同意日本最高法院的这种判决。今后仍将把东史郎日记和南京大屠杀的真相向世界广为宣传,由历史作出公正的审判。

    东史郎虽然败诉了,但他并没气馁。他说:“我的斗争,上卷是60年前的日中战争,下卷是60年后的东京法庭。我要坚决进行斗争,直到走进地狱。我要去见战死的战友,要求他们作证,要求阎罗王进行严肃的判决。”

    由于日本在战败后军国主义残余势力一直呈死灰复燃之势,东史郎对于日军侵略行为的反省之举、忏悔之举在日本右翼分子的眼中被认为是“异类的行动”、“有辱国格的卖国行为”。因此,他被“战友会”开除,并被战友们送上了法庭。

    日本右翼势力一方面企图利用“审判”的手段,让揭露侵华罪行的证人闭口,另一方面又通过“言论集会自由”来保障“南京大屠杀是谎言”等种种歪曲历史的说法成为历史事实。

    可贵的是,在这种压迫下,东史郎并没有屈服,坚持与日本否定南京大屠杀历史的逆流作斗争,虽然受到了不公正的、带有侮辱性的错误判决,但一纸判决书掩盖不了历史真相。

    在人类发展的曲折过程中,总有一部分人为了追求真理而被冠以种种罪名。然而,东史郎的遭遇毕竟是代表了人类社会追求真理的渴望。这也是诸如山内小夜子等日本国民,对日本政府和日本司法当局强烈不满之所在,他们期望世界正义力量的支持和肯定。正如东史郎说的:“为了日本人真正的反省,我期待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历史的审判。”

    我与东史郎相交13年,亲眼目睹了东史郎先生在晚年以战争亲历者的身份,向世人讲述历史的真相,并坚持向受害的中国人民谢罪的正义行为。

    他从82岁开始,连续8年站在被告席上,受到那么多的围攻和辱骂,并先后与日本右翼势力较量了13年而不屈服,直至生命的终结。

    这位老人,顶住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备受煎熬,甚至人身遭到威胁,但为了将历史真相告白于天下,奔波于国内外。这种正义之举和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感动着每一位有良心的人,也感动了我,我不仅在他病重时几次去他家看望慰问,而且在他死后代表南京人民,冒着大雪专门赴日本京都丹后半岛参加了他的葬礼,为他送葬。

    二、未见终审胜诉的李秀英

    2005年1月22日,南京雨花台功德园,在漫天的雨雪中,李秀英的子女齐刷刷地哭倒在母亲的墓前。

    墓碑是一块陨石做成的,墓前有一本血红色的书,象征着那个血腥的日子。墓碑上刻了这么一句:安息吧,母亲。但儿女们知道母亲走的时候心里有遗憾,她没有能够等到终审判决出来的这一天。

    2005年1月20日,李秀英名誉损害案在日本最高法院三审胜诉。图为李秀英之女陆琪将判决书副本放在其遗像前,将迟到的消息告诉九泉下的母亲。

    香炉紫烟缓缓升起,纸钱银灰也随同一起飘向空中。经常陪同李秀英去日本讲课的二女儿陆玲手执日文判决书,对着母亲说,“妈,我们给你送判决书来了。”陆玲哭了,声音突然一下子提高了,“安息吧,妈。日本最高法院判决书给你送来了,你赢了!”兄弟姐妹一起将判决书放入火盆,点上了火。

    天空虽然飘着雨雪,但火依旧烧得很旺、很透,蹿出的火苗使得墓碑上的金字闪闪发光。

    这份寄往天国的判决书,了却了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见证人李秀英的遗愿。历时五年多在日本的案子终于结束,可对李秀英来说,这份判决书还是迟到了整整49天!胜诉的判决书燃烧给李秀英,英勇不屈的李秀英老妈妈,安息吧。

    1937年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当时19岁的李秀英因怀有6个多月的身孕,无法与丈夫一起逃往外地,便与其父一起躲进了南京安全区内的五台山小学(美国教会学校)的地下室避难。

    12月19日,3个日本兵闯进五台山小学的地下室里,图谋强奸李秀英,性格倔强、不甘受辱的她,与三个日本兵殊死搏斗,身中37刀(脸上18刀,两腿部18刀,腹部1刀),因流血过多,倒地昏死过去。

    日本兵走后,其父用门板把李秀英抬出地下室,在五台山边挖了一个土坑,准备掩埋掉。正在这时,被冷风刺激的她,伤口处咕咕地冒出血泡被其父亲看到了。“她还活着!”父亲又惊又喜,连忙把她抬进了美国教会医院(现南京鼓楼医院),经美国医生罗伯特·威尔逊先生的抢救,得以保存性命,但肚子里的孩子却流产了。

    期间,美国约翰·马吉牧师用一台16毫米的家用摄像机,在治疗现场拍摄了李秀英躺在病榻上,以及威尔逊医生检查其受伤部位的胶片,后在上海租界内的美国柯达公司制作了名为《南京暴行纪实》拷贝,其现场动态画面一直保存至今。

    此外,当年留在南京的外籍人士拉贝(德)、麦卡伦(美)等人的日记与书信中,均有李秀英受害经过的详细记载。

    李秀英不仅是亲历南京大屠杀的受害幸存者,而且是特殊的历史证人。

    1946年,中国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庭审期间,中国检察官曾调查询问李秀英,其书面证词曾在该庭审时出示。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应一些机关、厂矿、街道和中小学校的邀请,李秀英曾多次向人们讲述自己当年受害经过,她还应日本和平反战团体的邀请到日本作证,中日两国媒体多次对其证言活动予以报道,给予积极的评价。

    1998年8月15日,是日本战败投降53周年纪念日。这一天,日本东京一家名为“展转社”的出版社出版了日本右翼学者松村俊夫编撰的一本书,书名叫《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在这本书中,松村从偏激狭隘的历史观出发,运用罗列、拼凑、剪裁、捏造等种种手法,对南京大屠杀史提出种种疑问,并武断地为南京大屠杀定下种种否定的结论。

    松村列举了中日两国记者报道李秀英本人在中日两国集会上证言中的受害时年龄,是18岁还是19岁(中国习惯以虚龄计算,日本习惯以实龄计算);受害时怀孕期是6个月还是7个月;受害的刀疤是18处、19处还是37处等不同的表述,认为抓住了把柄,因而认定现在的李秀英是“假证人”。

    松村还造谣说是在1990年,美国纽约发现了约翰·马吉牧师在南京大屠杀期间拍摄的胶片后(其实早已知道),遇难同胞纪念馆与之配合,在南京找了一个名叫李秀英的人充当受害人,公开对至今仍健在的、并且背着日军留下的37处刀疤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历史证人李秀英,进行莫须有的指责、污辱和中伤。

    当我得知松村俊夫所著的《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已经在日本公开出版,并肆意散布篡改南京大屠杀历史的谬论后。便委托日本友人去大阪的一间书店购买了此书并寄至南京。我打开书一看,果然看到书中对李秀英和夏淑琴等人公开质疑和指责,并无端地造谣污蔑是在遇难同胞纪念馆幕后操纵下找出“假李秀英”的。

    我在遇难同胞纪念馆召开了专家学者座谈会,专门对此事进行学术上的评价与批判。会上,我作了题为“真的假不了”的发言,对松村之流进行了批驳。参与此次会议的李秀英老人及其子女十分气愤,通过媒体表达了要起诉松村俊夫的愿望。

    听说李秀英要起诉松村,有良知和正义感的日本律师渡边春己、尾山宏、小野寺利孝、神谷威吉郎、九川信夫、南典男、山田胜彦、穗积刚、大江京子等人,主动地与我联系,提出要无偿为李秀英老人在东京提起诉讼,还数十次专程来到南京作调查和诉讼前的准备。

    1998年9月17日,李秀英愤然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松村俊夫、该书发行人相泽宏明和出版社展转社,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害费1200万日元。同年10月16日,该院民事第39庭受理了该案,并立案卷为第20837号。

    其间,我们帮助日本律师团在南京找到了当年在南京鼓楼医院任护士、曾亲眼目睹李秀英受伤后被救治情景的证人沈文俊女士,以及另一位证人陈玛琍。她俩当年都亲眼在鼓楼医院看到过受害后的李秀英。

    应日本律师团的邀请,我还专门写了《李秀英诉讼案之我见》一文,作为书面证词,递交给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我还赴京找到新华出版社,翻译出版了松村俊夫所著的《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中文版,便于中国研究者和媒体人了解书中所写的内容。

    该案经过近4年时间的法庭调查与辩论,于2002年5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李秀英胜诉,判处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名誉损害赔偿金15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约10万元),但对原告李秀英要求被告登报道歉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被告松村等不服这一判决,于2002年5月20日上诉至东京高等法院,李秀英也以判决赔偿金太少和未支持公开道歉请求等理由,于同年10月22日也上诉至东京高等法院。东京高等法院第21法庭受理了此案,定立案号为第2995号。该法庭经过同年12月5日和2003年2月4日的两次开庭审理,于4月10日作出维持一审判决,李秀英在东京再次胜诉。

    日本法院实行三审终审制度,原被告双方均可在判决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由于松村俊夫和展转社在败诉的当日,明确提出要上诉,展转社还为此专门散发了书面声明,他们为了否定南京大屠杀史,要作最后一博。

    被告方的顽固给李秀英老人的胜讼道路添置了障碍,人为地拉长了终审时间,让已是风烛残年的老人在漫漫诉讼途中焦急地等待。2004年夏天,老人在家里摔了一跤,经南京鼓楼医院诊治为骨折后患肢错位,原有的心脏早搏、胸肺炎、脑梗塞等多种慢性疾病也因此加重。12月4日,老人最终因呼吸衰竭、抢救无效辞世,享年86岁。老人临终之前,仍念念不忘在日本的那场尚未终审了结的诉讼案。

    2005年1月,日本最高法院对李秀英诉日本右翼分子名誉侵权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处被告支付名誉损害赔偿金150万日元。这起涉及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首起名誉权国际诉讼案,最终以李秀英的胜诉而落幕。

    “李秀英案”的诉讼焦点是李秀英南京大屠杀的受害经历是真还是假的问题。从表面上看,是涉及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个人名誉权的一场国际诉讼,但从实质上看,是承认还是否定南京大屠杀历史在日本司法界的一次激烈碰撞。

    通过“李秀英案”,人们应当清楚地看到,日本右翼势力攻击李秀英是有阴谋的,不仅认为她的证词是伪造的,而且恶意中伤李秀英为南京大屠杀历史“作假证”,企图以此为突破口,全盘否定南京大屠杀。正如日本右翼学者的“头面人物”藤冈信胜(东京大学教授、自由历史观学会会长)于1999年11月发表文章,称“这次裁判(诉讼)是在(日本)法庭上争论有没有南京大屠杀的绝好机会”。

    无独有偶的是,被告方律师团的“领衔人物”高池胜彦律师,也是东史郎日记右翼阵营的主办律师,他曾在东史郎日记案二审败诉时,急不可待地在东京高等法院内挂出“东史郎裁判败诉?南京大屠杀捏造”的大字横幅,洋洋得意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对南京大屠杀历史进行涂改和攻击。此次,虽然日本右翼势力又请他出马,妄想利用他如簧巧舌的诡辩来打赢“李秀英案”,却落得个连遭败绩的下场。

    人们怎样来看待“李秀英案”在日本的胜诉呢?

    其一,“李秀英案”是关于南京大屠杀历史问题在日本司法方面的首起胜诉。近年来,随着日本右翼势力不断掀起否定侵华历史特别是南京大屠杀史的阵阵浊浪,一批南京大屠杀的证人勇敢地站出来,为历史举证,却屡屡遭遇“败诉”和打压。例如,南京大屠杀的加害证人东史郎,从1993年至2000年的8年时间里,不怕日本右翼势力的恫吓和阻挠,以战时日记为依据,坚持为正义举证。但遗憾的是,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东京高等法院和日本最高法院,却连续判处他败诉。1995年,身居台湾的南京大屠杀遗属尚照富先生,因其父尚德仁在南京大屠杀期间被日军杀害,为讨回公道,愤然在东京地方法院起诉日本政府,要求赔偿新台币一元,尽管尚先生赔偿的要求微乎其微,只是象征性地索赔,但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和东京高等法院均以“国家无答责”、“(战争)诉讼时效已过”等为借口,判处他败诉。从1995年起,李秀英、侯占清等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也曾向日本政府索赔(称“李秀英前案”),但结果与“尚照富案”一样,连遭败诉。此次“李秀英案(称‘李秀英后案’)”胜诉,不仅是关于南京大屠杀在日本司法界首次胜诉,也是近年来在日本进行的涉及日军侵华史的40多桩诉讼中,除刘连仁案(赴日劳工)部分胜诉外,唯一的一起胜诉案,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胜利。

    其二,“李秀英案”是维护还是抹杀南京大屠杀历史事实的一场斗争。

    南京大屠杀是日军侵华最集中、最残暴、最突出的一例,在战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为专案审理,并作了定性,被写入了判决书,形成了铁案。近年来,日本冒出了一些右翼人士,他们或为学者,或披着学者的外衣杜撰出一批篡改和抹杀历史的奇文怪论,并在日本一些财团的资助下,纷纷付梓印刷,公开出版。其中,南京大屠杀史是他们攻击的主要对象,被污蔑为“中国政府捏造的”,是“20世纪最大的谎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案的定性审判被污蔑为“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审判”,拉贝、马吉、贝德士、魏特琳等第三国人士的现场日记、照片、胶片被污蔑为“亲中国的外国人所为”,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李秀英、夏淑琴等战争受害者被污蔑为“假证人”等等。因此,“李秀英案”不仅仅是松村俊夫(被告之一)之流对李秀英个人名誉侵害问题,而是承认、尊重、维护还是捏造、淡化、否定南京大屠杀历史的一场较量,是正视还是歪曲南京大屠杀历史事实的一场斗争。

    其三,“李秀英案”是巩固还是削弱中日友好合作关系的一场政治较量。

    众所周知,中日两国虽然有着长达2000多年的友好交往的历史,但在近代,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发动的侵华战争使中日关系遭到了极大的伤害,曾造成3500万中国人民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000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5000亿美元。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尊重和承认这段历史,是发展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1972年中日关系正常化以来,中日两国人民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发展中日友好合作关系,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许多领域进行了广泛交流。实践证明,中日两国睦邻友好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促进了两国的共同发展。

    但令人遗憾的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国内有一股极右势力,极力干扰和破坏中日友好的大局,其中突出地反映在粉饰日本军国主义的罪恶史、篡改和抹杀侵华历史事实,给中日友好关系蒙上一层阴影,“李秀英案”正是中日两国和平友好人士联手向破坏、削弱中日友好合作关系的日本右翼人士发出的警告和回击。

    三、夏淑琴的跨国诉讼案一波三折

    今天的孩子都有花一般的金色童年,可是夏淑琴的童年却是血泪的记忆。

    1937年12月13日,夏淑琴在南京中华门内新路口自己的家里,突然间闯进了一群手持刀枪的魔鬼,夏全家祖孙9口人中,有7人惨遭日军杀害,时年8岁的夏淑琴在身中3刀后,因昏死过去而与4岁的妹妹幸免于难。

    夏家的悲惨经历被当时南京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主席约翰·马吉用摄影机记录下来,并载入有关文献。著名的《拉贝日记》中也有关于夏家遭遇的记载。在战后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上,夏家的事例也被作为证据采用。

    然而,人世间并非都是同情与泪水,有人将污水泼向这位身世坎坷的老人夏淑琴。1998年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和日本自由史观会成员的松村俊夫,分别通过日本展转社出版了《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和《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两本书。在书中,夏淑琴等人被描述成了“假证人”,作者更指夏淑琴是“故意编造事实,欺世盗名”,“其证词是某个人在某个时间里想象出来的”,他们“只是被(中国)政府特意培育成那样”。

    “一个堂堂的日本教授怎么可以睁眼说瞎话?”夏淑琴决定通过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老人找到我,提出要打官司,起诉日本坏教授。

    为帮助夏淑琴老人,我请来了遇难同胞纪念馆法律顾问、江苏法德律师事务所所长谈臻和律师吴明秀,一起商量如何起诉日本人松村俊夫和东中野修道。考虑到幸存者老人年岁已高,连续数年奔波日本不方便,加之中日两国还没有司法协定,中国的律师到日本不能够直接出庭等因素,准备在中国的法庭起诉。

    “夏淑琴案”与“李秀英案”不一样的是,一个在日本法庭起诉,一个在中国法庭起诉;“李秀英案”只起诉一个被告日本人松村俊夫,而“夏淑琴案”起诉两个被告日本人,即松村俊夫和东中野修道(也涉及到对李秀英的名誉侵害)。

    2000年11月27日,时年71岁的老人夏淑琴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日本人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及日本展转社,分别要求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立即停止对她的侵害行为,在中日两国各主要报纸上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人民币80万元。夏淑琴成为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在国内起诉日本右翼势力的第一人,也是国内法院就历史问题直接起诉日本当事人的第一例案件。

    因为是国内第一起直接起诉日本人的案件,是跨国诉讼案,也因为中日两国目前仍然没有司法协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手“夏淑琴案”后,曾经为该案件管辖权问题再三研究,先后请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最高法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上级法院和法律机构,期间一波三折,竟搁置了三年多时间。

    2004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在诉讼过程中,夏淑琴诉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和展转社名誉损害案律师团律师谈臻、吴明秀等,多次到遇难同胞纪念馆取证,我作为多年研究南京大屠杀史的学者,接受了调查和访问。

    面对夏淑琴的起诉,日本的两位被告并未能出现在南京玄武区的法庭上。后该法院分别于2004年9月15日、16日举行了质证庭,并于同年11月23日、25日先后进行了公开审理。我作为研究南京大屠杀历史的学者出庭作证,并提交了关于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诉讼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和展转社名誉损害案的书面意见书。

    我在意见书里谈到:现年76岁(生于1929年5月5日)夏淑琴,是位身背着侵华日军给她留下的3处刀疤和心灵创伤,艰难生活半个多世纪的老人,也是南京大屠杀众多的幸存者和受害者中最具代表性的历史活证人,是一位特殊的历史受害者。有诸多的中外证人均可为夏淑琴作证。当年,加害的日本兵走后,幸存的夏家小姐妹依靠家中的一点炒米和锅巴充饥,在尸体堆中艰难地生活了14天。后来,被从安全区回家探看情况的邻居老奶奶得知,并将夏家的悲惨境遇报告给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随后,美国约翰·马吉牧师等人曾专门前往新路口5号调查,并在现场作了摄影记录。约翰·马吉还将这一情况向留在南京的外籍人士作了通报,德国人约翰·拉贝的日记,以及徐淑希所作的《南京安全区档案》等资料中均有记载,这些资料理应是客观的第一手证词。

    我在书面意见书详细例举如下史实:拉贝先生在1938年1月29日的日记中写道:“马吉发现了两名小女孩,一个4岁,一个8岁,她们的家人(共11口)全部遇害,她俩在一间屋子里呆了14天,直到被邻居救出。”

    马吉牧师在1938年1月30日致妻子的信函中记述道:“日本兵来到城东南的一座房子,那里共13人,除了一名8岁和一名3或4岁的小女孩外,全被日本兵杀死……类似的案例我听说过4起。”

    徐淑希编著的《南京安全区档案》(第219件):“马吉先生说,城南有一户人家,共计13口人。1月13日(或14日)日本兵将11人杀死,妇女被强奸,2个孩子保全了性命。”

    德国罗森外交官当时在南京发给德国外交部的报告(1938年2月1日)中称:有一个13口之家(院落)几乎全被杀死,幸存的2名儿童被邻居收养,拉贝先生从邻居那里把他们领走了。这两个孩子在其母亲尸体旁呆了14天。(《抗日战争研究》1990年第2期)上述资料的记述基本是一致的,但拉贝、马吉、罗森、徐淑希,受战时的条件限制,把同住在一个院落中的夏、哈两家共13口人当作一家人,实际上,夏家遇难的有7人,加上房东哈国梁家遇难的4人,两家遇难者共计11人。

    马吉牧师后来还拍摄了受伤女孩(即夏淑琴)的伤痕,他的电影解说词形成时间要比上述记述稍晚一些,调查的对象更宽泛。马吉从(受伤的)小姐姐(即夏淑琴)口中了解了情况,将夏的叙述与被害者的邻居和亲戚的叙述作比较,在此基础上,对他于1938年1月的提法作了一些修正,并且记述了夏家和哈家受害的具体细节。所以,其资料价值更具客观性。解说词中提到了具体的地名—新路口5号,提到了遇害家庭的姓氏:哈家和夏家。

    为夏淑琴作证的,除了外籍人士的资料外,还有中国的档案资料。1945年,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审判日本战犯谷寿夫期间,曾经调查大屠杀期间的遇难者,夏淑琴的亲属夏小六子、夏聂氏、夏淑芬、夏淑兰、聂佑(抄录时的笔误,应为“佐”)成、聂陈氏,均名列其中。

    夏淑琴家的房东哈马氏在1945年11月致南京市政府呈文中,除了记述家人遇难情况外,也提到了夏家的遇害情况。哈家现仍然有人哈梦鹤健在,他当年与其父亲去过新路口5号,亲眼见到过夏家与其三叔哈国梁家受害后的惨景。

    夏淑琴应邀为历史作证的活动已经持续了50多年时间。五六十年代,夏淑琴曾作为受害者代表,参加住地街道组织的“忆苦”(回忆苦难生活)思甜活动,多次在群众集会上讲述自己亲身遭受日军伤害的苦难史。1984年,南京市对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进行调查,夏淑琴与她舅妈王芝如讲述了其家庭的苦难历史。80年代后,夏淑琴经常给青少年们、日本友人讲述这段历史。特别是1985年8月遇难同胞纪念馆建成开放,夏淑琴的伤疤照片被陈列出来后,迄今累计已有1000多万人次观看,其中日本人达45万人次。

    90年代后,夏淑琴为南京大屠杀历史作证的活动更加频繁,1994年8月,我陪同夏淑琴访问日本,夏成为东京法庭之后第一位踏上日本领土为南京大屠杀历史作证的幸存者。1997年7月24日,我陪同日本历史学会元山俊美、米丸正德等一行30人,邀请夏淑琴一起前往夏家的受害地新路口5号(当时已经改为马道街110号),调查南京大屠杀史实。在那里,她与哈家的后人哈梦鹤在分别60年后第一次见面(哈梦鹤原在扬州市工作,退休后来老家南京定居),当时的情景很感人,我至今仍记忆犹新。2002年12月,她再次应邀赴日本作证。她还多次参加了悼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仪式、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纪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遇难60周年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国内外媒体对这些活动的广泛报道,夏淑琴在中国知名度很高,成为家喻户晓的南京大屠杀见证人。

    我认为,无论是从书名、前言和后记上看,还是从书中表达的主要内容来看,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在其书中例举所谓的“疑问”,旨在否定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而南京大屠杀是中国人受难的象征,也是日本侵华战争所犯下的一系列暴行的最集中、最有代表性的惨案之一,是用30多万中国人的鲜血写下的历史事件,不是一两个居心叵测的日本文人,依靠生花妙笔就可以轻易一笔勾销的。从客观上看,被告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仅靠文字的罗列和种种猜测,武断轻率地认为夏淑琴是南京大屠杀的假证人,造成了对夏淑琴名誉和心理上的侵害,干扰和破坏了老人晚年的生活,在其旧伤上又增添新的伤害,使其心灵上受到了嘲弄及折磨,这无疑是一种加害的行为。

    2006年8月23日,南京玄武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松村俊夫、被告东中野修道与被告展转社株式会社,立即停止出版《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和《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并将已出版的书籍收回和销毁。分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人民日报》、日本国内的《读卖新闻》等主要报纸的显著位置刊登向原告夏淑琴赔礼道歉的声明,并一次性赔偿原告夏淑琴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60万元。

    就在夏淑琴在国内起诉之际,2006年4月,东中野修道和展转出版社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以所谓其出版的专著“未损害夏淑琴名誉”为由起诉了夏淑琴。

    接到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传票后,2006年6月,我和夏淑琴以及律师谭臻、吴明秀等人决定亲赴日本,为夏淑琴的名誉和历史真相而战。东中野修道和展转出版社没想到夏淑琴会来日本应诉,开庭时慌忙撤诉。经过与渡边春已等日本律师短暂的商量后,夏淑琴当庭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出反诉。

    2006年6月,作者与南京有关方面组织“应诉团”,陪同夏淑琴赴日本打官司。图为夏淑琴等人进入东京地方法院。

    2007年11月2日,夏淑琴反诉案在东京地方法院一审胜诉,判决东中野修道和展转出版社赔偿原告400万日元。2008年5月21日,东京高等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原判。2009年2月5日,日本最高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定原告胜诉,被告赔偿原告400万日元。

    夏淑琴名誉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地。这场诉讼历时长达9年,过程一波三折。夏淑琴先于南京起诉,并获得胜诉,而侵害方不仅不应诉,反而在东京对原告进行起诉。当夏淑琴坚决地赴日应诉后,侵害方立即撤诉。夏淑琴在日反诉,最终在日本法庭上也为自己讨回了公道。这期间诉讼者的身份几度变化,诉讼地点由南京转至东京,可谓充满了戏剧性。

    夏淑琴在南京起诉日本右翼势力,是南京大屠杀受害者首次在中国法院对日本右翼提起的此类诉讼。这例案件意义比较重大,以往不管是南京大屠杀、日本细菌战的中国受害者,还是中国劳工受害者,起诉地大多在日本,这给受害者的维权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涉及二战期间的民事起诉按照国际惯例是可以在中国进行的,夏淑琴案在国内审理为中国人就二战期间受害的维权开辟了新的领域。

    夏淑琴胜诉具有重要意义。这表明日本法院并不否认南京大屠杀的事实。其次,从法律角度对南京大屠杀受害者的身份进行了确认。第三,也是一次对日本右翼分子有力的回击与警告。

    四、“百人斩”诉讼背后的日本右翼图谋

    在遇难同胞纪念馆里,陈列着一幅历史图片,来自当年的日本新闻报纸:“百人斩竞赛”的两将校野田毅少尉、向井敏明少尉。图片上,两个日本刽子手,手杵着沾满中国人鲜血的屠刀。这就是臭名昭著的“百人斩”一对主角。

    1937年11月30日—12月11日,侵华日军第十六师团步兵十九旅团九联队三大队野田毅、向井敏明两少尉,在从上海杀向南京的途中,展开了杀人竞赛。

    1948年1月28日,日本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和田中军吉被绑赴南京雨花台执行枪决。

    当时《东京日日新闻》(即现在的《每日新闻》),曾经连续四次以大标题刊登该报随军记者浅海、光本、安田、铃木等四人,先后于11月30日,12月4日、6日、13日,从常州、丹阳、句容、南京发给东京的四篇两少尉“杀人竞赛”的实况,详细报道了向井、野田两少尉,如何在无锡的横林镇、常州车站、丹阳北面的奔牛镇、吕城镇、陵口镇、句容县城、南京紫金山等地“刀劈百人”的经过,不仅时间、地点准确,杀人过程数字清楚,而且图文并茂,消息来源明确可靠。

    本人曾去大阪国立图书馆查阅资料,发现不仅《东京日日新闻》,连当时的《大阪日日新闻》《大阪朝日新闻》等许多报纸,也都转发了两少尉“百人斩”的消息。此报道风靡日本岛,两少尉成为当时日本家喻户晓的新闻人物。

    战后,杀人竞赛两少尉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逮捕,移送中国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下简称南京法庭)审判。南京法庭于1947年12月4日对向井、野田两战犯进行起诉。又于12月28日作出判决:“被告向井敏明、野田毅,系南京大屠杀之共犯……被告等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系违反海牙陆战规则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以屠戮平民,以为武功,并以杀人作竞赛娱乐,可谓穷凶极恶,蛮悍无与伦比,实为人类蟊贼、文明公敌,非予尽法严惩,将何以肃纪纲而维正义。”

    翌年1月28日,向井、野田和另一日本战犯田中军吉,被该法庭押往中华门外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行刑前,从人道主义出发,曾获取抽最后一根烟,三名战犯却振臂高呼“天皇陛下万岁”口号,随后他们被中国宪兵从后脑开枪,倒地毙命。杀人竞赛的刽子手受到正义的惩罚,得到应有的下场。

    1971年6月至7月,《朝日新闻》著名记者本多胜一在中国调查了40多天,参观了多处日军制造的惨案遗址,采访多位遭受日军暴行的幸存者,获得了大量证词,并将其见闻整理成《中国之旅》一书。该书中提到“百人斩”杀人竞赛一事,书的内容于当年8月开始在《朝日新闻》连载,在日本国内引起巨大反响,使“百人斩”杀人竞赛一事,在战后再次在日本受到关注并成为长达30多年之久的争论话题。

    向井、野田的血腥罪行早已公判于天下,所有来遇难同胞纪念馆参观的人,都为他们惨无人道的暴行而惊愕并憎恶。然而,在日本居然有人出于政治目的,要为刽子手翻案。

    向井敏明的次女向井千惠子,是日本某机关退休公务员,她混杂在日本旅行团队来到南京,也曾到遇难同胞纪念馆参观。后听说其父在雨花台执行枪决后,专门去了雨花台,用手帕包了一捧土,回到日本后写文章为其父鸣冤叫屈。

    2000年3月,右翼报纸《产经新闻》麾下的《正论》杂志,就曾以“冤枉,父亲的呼叫在耳,因南京战‘百人斩’不实报道而处刑向井少尉之次女恸哭自白”为题,借向井千惠子之口,公开为战犯翻案。

    2003年4月28日,在日本右翼势力的怂恿下,南京大屠杀“百人斩”杀人竞赛刽子手向井敏明、野田毅遗属向井千惠子等三人,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日本《朝日新闻》原记者本多胜一、“柏书房”、朝日新闻社、每日新闻社的相关报道、著作违背事实,侵犯了当事人及其家属、遗属的名誉权,要求谢罪、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案1200万日元。其中,蛮横地要求遇难同胞纪念馆撤销对“百人斩”照片的展示。

    7月7日,东京地方法院选择了“七七事变”66周年之日,开庭审理向井千惠子等三人提出的“百人斩”诉讼。原被告双方进行公开辩论1小时后结束。之后又多次开庭辩论。

    辩论的焦点,主要有五个问题:

    1.“百人斩”军刀的物理性能问题。即原告方提出用一把日本军刀砍一个人或几个人就会卷刃,不可能连续砍100多人。这是日本右翼攻击南京大屠杀的“老问题”了。1996年,我曾在北京华风宾馆,参加中国外交协会举办的与37个日本右翼团体首脑对话时,直接就对此问题进行过辩论。我认为,“百人斩”发生在十几天时间内的多次砍杀,不是同一时段内连续砍杀,今天砍三五个,明天再砍十几个,有何不可?

    其次,在四篇报道中特地说明“百人斩”用军刀,一把16世纪初名匠锻制的“关孙六”日本刀,一把“也是祖先传下来的宝刀”,可见不是一般的普通军刀。正如日本刀剑博物馆副馆长佐藤寒山在《日本刀概说》中指出:“日本刀的特色被公认实用是因为:(1)不会折断;(2)不会弯曲;(3)而且特别锐利。”

    第三,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用一把刀还是几把刀,或刀枪并用,杀死了100多位中国人,而是参与侵略战争,屠杀俘虏与平民本身是违反国际法,构成战争犯罪的大是大非问题。

    2.“百人斩”报道是否属于假新闻问题。原告方举证“百人斩”是虚构的,是根据战地上“开玩笑”编发的,甚至是为了给向井、野田“找对象”而捏造的等等,简直是一派胡言。且不说“百人斩”报道不是一篇、两篇,而是连续四篇;报道的时间、地点又不是在一时一地,在日本严格的战时新闻检查制度下,特别是涉及前线战况的报道,绝非一、二个战地记者以及报社能随便决定的,假如属于搞笑的新闻,恐怕是难以发出来的。

    遇难同胞纪念馆收藏的许多南京大屠杀照片中,其中就有盖着日本军部新闻审查“不许可”的印记。前几年,日本大阪《朝日新闻》社公开发表的“不许可写真集”上,从那些盖有“不许可”印记和被用红线勾划的痕迹看,当时,对来自前线战场的新闻审查是极为严格的,怎么可能当作儿戏?

    3.两战犯互相推诿的遗书问题。向井敏明曾在南京的监狱中给家人的遗书中写道:“不孝先母亲而去。虽已竭尽全力,但此间无人相信我等之诚。

    可怕的国度。野田君托我转告,对因他向新闻记者所说之言被报道,遂铺死路,致使我大家族失去支柱,伏乞宽谅。此非任何人之疚。人集而语,出玩笑之言本属自然。我亦向野田家致歉。”向井还在遗书中辩解:“若公平之士视之,此报道明显系属于战斗行为,并非犯罪。”既然是开玩笑,没有杀过人,怎么又是“属于战斗行为”呢?

    野田毅也在给其父亲的信中提到:“向井君请我告诉父亲:祸从口出,因玩笑之言将您之可贵独子推上死路,歉疚之情难以言表。”不知野田在写这封遗书时,是否忘记他在家乡学校里那番“斩杀百人竞赛之勇士就是我”的演讲。

    这里,我们姑且不提向井、野田临死前互称受托致歉、彼此诿过出于什么目的,那番典型的日本式的客气话后面隐藏着什么,仅从当年写成四篇连续报道的随军记者浅海一男的证词表明:“两少尉三、四次找到我们,告以竞赛的经过。”由此可知两人确实向记者提及“杀人竞赛”之事,绝非记者凭空杜撰,也不是甚么“开玩笑”,更谈不上是“战斗行为”。

    当年发送“百人斩”第三篇报道的铃木二郎记者,1971年在杂志《丸》发表文章,述及当时采访向井和野田时,说:“我目击了那个‘南京的悲剧’”。

    4.捏造石美瑜谈话问题。最早着书论证“百人斩”为“虚构”的,是日本作家铃木明。他于1973年出版的《南京大屠杀之虚构》一书中,用了近一半的篇幅,用大量笔墨以证明“百人斩”为虚构,为向井、野田鸣冤叫屈。这本书长期以来一直被否认南京大屠杀的部分日本人奉为宝典。

    铃木明曾特意到台湾采访当年判处两战犯的南京法庭庭长石美瑜先生,并在书中捏造写道,石美瑜在与其谈话中曾说:“向井少尉作为日本军人,在审判过程中自始至终保持堂堂正正的态度,使中国方面所有的法官深受感动。”朝日新闻记者和多田进为此专门赴台与石美瑜核实,石美瑜根本没有对铃木明说过以上的话。相反,石美瑜倒说过:“在审判中查明,这两个人在进行百人斩的比赛时,曾经以白兰地酒作为赌注”,一比高低。

    日本早稻田大学教授、日本研究南京大屠杀的权威人士洞富雄先生,以丰富的史料,直接驳斥铃木明书中的论点和论据为“虚构”,遭到反击的铃木明自知理亏,对此一直保持沉默。

    5.本多胜一是否有罪?战后,“百人斩”在日本再次受到关注并成为长达30多年之久的争论话题,源于《朝日新闻》著名记者本多胜一的那本书。

    本多胜一于1971年6月至7月,在中国调查了40多天,从平顶山大屠杀(辽宁)到南京大屠杀,沿着侵华日军当年所留下的血迹,参观了多处日军制造的惨案遗址,采访多位日军暴行的幸存者,获得了大量证词,并将此次中国之行的见闻整理成书,书名为《中国之旅》,在该书中提到“百人斩”竞赛一事,书的内容在当年8月开始在《朝日新闻》连载,历时4个月,在日本国内引起巨大反响。尤其是书中有关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血泪控诉,把日本普通民众从战后长达四分之一世纪里的“集体失忆症”中驱赶出来。绝大部分日本民众是第一次从中国人的证言中,知道“皇军”在中国的胡作非为。

    本多一共收到两大箱子1000多封读者来信,其中95%是感谢信,只有5%的日本人认为,为什么到现在还要提这件事,有没有必要自己揭自己的伤疤?虽然也有抗议的言论,但没有说他的报道是假的,是无中生有。

    1984年,本多再次访问中国,从上海到南京沿途调查,又写了《通向南京之路》一书,详实地披露了侵华日军从上海杀向南京的暴行。

    可是,在《中国之旅》一书公开发行30多年后,在日本右翼势力的怂恿下,向井千惠子等3名遗属,控告他犯有损害名誉罪,要求他收回在日本书店中仍在出售的书籍,停止侵害,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尤其是在4月28日开庭时,要求扩大赔偿金,由1200万日元(约10万美元)提升到3200万日元。

    本多对此嗤之以鼻说:“遗属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那时候承认过的事情,谈过的话怎么能否认?我认为他们提不出错误报道的证据。……日本在战后反省不够,我作为一名记者,有追求真理的责任,不然日本人连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都不知道,那样会被全世界的人耻笑的。”

    “百人斩”诉讼与日本80年代以来发生的文部省篡改历史教科书事件,日本政要执意参拜供有战犯灵位的靖国神社、修改和平宪法、向海外派兵、回复“普通国家”的战略目标等事件一脉相承,其目的是篡改历史,挑衅受害国家和人民。他们声称花5年时间,毕其功为一役,彻底否定侵华史。这就是“百人斩”诉讼操纵者真正的意图。

    被告本多胜一及其律师团尾山宏、小野寺利孝、渡边春己、山田胜彦、南典男、穗积刚等律师,为了取得案件的胜诉,维护历史真相,曾多方调查取证。他们到南京取证时,我专门为其提供了书证,这是我继“李秀英案”、“夏淑琴案”之后,第三次为日本律师团有关南京大屠杀案提供书证。

    2005年8月23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第103号法庭一审判决“百人斩”诉讼原告、南京大屠杀“百人斩”杀人竞赛刽子手向井敏明、野田毅的遗属向井千惠子(现名田所千惠子)等3人败诉,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所有诉讼费用均由原告方承担。

    一审判决后,原告向井等人对判决结果不服,遂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5月24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二审驳回“百人斩”战犯向井明敏、野田毅的遗属向井(田所)千惠子、野田马萨等人的上诉要求,维持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诉讼费用由向井、野田等上诉人负担。

    原告不服二审判决,再次上诉至日本最高法院。2006年12月22日,日本最高法院驳回向井千惠子等人的上诉要求,确定原告败诉。

    这一判决,使日本右翼势力否定南京大屠杀“百人斩”杀人竞赛历史的图谋未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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